小乙
小乙

野生作者,普通编辑。

倒数第二次伴娘

办公室新来了个可爱妹妹,恰巧之前和她在豆瓣上神交已久,于是一碰面就熟稔地聊起天来。她说起下个月要去江西给好友当伴娘,“还从来没经历过呢”。我同她去陶艺工作坊捏泥,看她笑眯眯地给陶泥戒指画上小熊,要送给新娘。可爱妹妹一转头,问我有没有当伴娘的经验。

办公室新来了个可爱妹妹,恰巧之前和她在豆瓣上神交已久,于是一碰面就熟稔地聊起天来。她说起下个月要去江西给好友当伴娘,“还从来没经历过呢”。我同她去陶艺工作坊捏泥,看她笑眯眯地给陶泥戒指画上小熊,要送给新娘。可爱妹妹一转头,问我有没有当伴娘的经验。

啊,这么算来,我已经做过四点五次伴娘了。

最初的零点五次,是好些年前表姐结婚邀我做伴娘。但当时没有穿伴娘服,也没有帮什么忙,只不过是顶着伴娘的头衔,辅助一些简单的“让伴娘伴郎走前面”“伴娘过来合张影”之类的仪式性工作,并没有什么实感。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婚礼全天表姐略显疲惫的脸,这让我对婚礼仪式的意义生出了一丝怀疑。

真正的第一次当伴娘来得突然。我爸妈有一群初中同学,年轻时常常结伴玩耍。等到各自结婚,彼此分散开来,忙着自己的小家庭。再一晃,儿女已上小学,日子没那么多手忙脚乱,便又渐渐聚拢回来。三十多岁的父母和朋友们一起喝酒、唱歌、跳舞、吃夜宵,我们几个最多不过十岁出头的孩子也凑在一块儿玩。

其中,有一个年纪最长的小姑娘,非常有大姐头风范,玩什么、怎么玩,都是她说了算。玩“一二三木头人”,谁动了,谁没动,一旦起了争议,总是她第一个站出来裁决。几个孩子在小饭店门口发呆,不知道玩什么,也总是她第一个站起来说:“我们轮流表演吧,我给大家表演一首歌。”

“太阳从东边爬上来,庄稼人种地到田里。恰利利恰利恰嘣嘣,沙啦啦盖嘟沙多嘣……”那天她唱的歌我一直记得,过两年等我上了三四年级,才知道是音乐课本上的印度尼西亚民歌。等我不那么怕生以后,在她的盛情邀请下去过她家玩。晚上看完电视,两个人躲进被子里,她还不忘问我:“你不害怕吧?”

这个打小一直被我喊“姐姐”的小姑娘,一晃也到了二十八九。大家早已不再出席父母们的聚会,彼此也没有私交,是偶尔回趟家,听到爸妈嘴里提起的一个人。因此,听到她要结婚并邀请我当伴娘的消息,我心里既有“被记挂”的欣喜,也有“时光匆匆”的感慨。

婚礼前一天,要去这个姐姐家吹气球、扎彩带,接受第二天的任务安排。在外地工作的她提前一天刚回小城,婚礼一结束就要回去。看到顶着淡淡妆容的她一脸疲惫,我心里吓了一跳,确信“最美新娘”不过是沉重的光鲜。她还是一如既往地“大姐头”,邀请了许多同龄的亲戚朋友来帮忙。相比之下,多年后我因为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和Y老师为布置婚房做了几个晚上手工活……

这个姐姐邀请了四位伴娘,我是主伴娘。不过,当时的我好像并没有起到什么主要作用。最关键的接亲堵门环节,我站在其他几个伴娘边上手足无措,只会跟着开心地吆喝几声。站在门口迎宾时,还被一向会照顾别人的她叮嘱:“外面太冷了,伴郎伴娘都进去休息吧,我们在门口就好。”非要说主伴娘有什么不同,大概是一早她趁人少拉过我说:“我的包里装着手机和红包,你今天帮我拎好带着。”是晚上她单独招呼我:“待会儿进场时你帮我在后面提一下婚纱。”她放心嘱咐,我欣然接受。

第一次当伴娘,很少穿高跟鞋的我专程去买了一双四厘米粗跟的“高”跟鞋。结果,直到三年后第二次当伴娘时,这双鞋才被再次拿出来。

第二位新娘也是当年我们那群跟在父母屁股后面的孩子中的一个,比我略长一点。如果说,一个团体里总有人会当大姐(大哥),那么也一定会有人负责撒娇任性。她就是那个脾气最大的小孩。大家玩得正开心,她突然嘴一撇,生气不搭理人了。趁着有人没来玩,她常把我拽到一边说说那个人的“坏话”。她的牙尖嘴利面对大人们也毫不退让,有时年轻的父母们彼此灌多了酒,她立刻冲上去一顿“批评”,说完扭头就要独自回家。

这样的她有一天突然给我发消息:“想问你11月1号那天有事吗?我想邀请你做我的伴娘。”往上一看,我们的聊天记录还停在上一年的新年祝福上。我事先只从父母那里知道她恋爱分分合合的波折,却没想到婚礼来得如此快,更没想到会邀请我做唯一的伴娘。当然我也知道,大多数时候人们没有那么多随时在身边的密友。她似乎也有些尴尬,发来一个表情包:“有点不好意思啊。”

婚礼当天早晨六点半来到她家,她一边化妆一边和化妆师寒暄,还不忘提醒我去喝甜汤。亲朋好友们陆续到来,每个人都要站在卧室门口探头看一眼,夸一句“新娘子真漂亮。”她竟也客客气气耐耐心心地应承过去。偶尔性子露出来,糊弄不下去了,便冲我使一个无奈的眼色,两个人都笑了。她招呼我去取飘窗上的鞋盒,透明四方的盒子里锁着婚鞋,盒子上是金闪闪的游龙戏凤、珠花宝叶。“这全是我自己买的材料贴上去的。”她指着一柄中式婚礼的团扇,笑眯眯地说,“那个也是。”

没当伴娘以前,我以为伴娘只要负责在新娘旁边做绿叶陪衬,事实上,伴娘也是个体力活:要早起,要跑前跑后,要关注新娘的一切,再陪新娘一起对着镜头微笑。此外还有一个挑战:因为我是唯一的伴娘,接亲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卡”必须站出来撑场。还好她把几个同辈亲友也叫进了卧室,总有爱热闹的人冲在最前头闹红包。等到新郎伴郎们凌乱地进了门,我赶紧维持秩序,掏出她准备好的游戏卡组织活动。一时间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还是小时候的我们,要玩游戏,要过家家。

这个姐姐结婚后没多久就怀孕了,比起老公,她似乎更喜欢孩子。我们依旧保持着从父母口中听说彼此消息的关系。某一天,她突然同刚领证的我发消息闲聊:“我喜欢你和你老公那种生活的感觉……我觉得你和他是一类人,所以在一起很舒服。”我心里一震。她接着说:“如果不想那么早要孩子,你们就过过二人世界。后面有计划再要,别听你爸唠叨,有了孩子就没有自由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发了嗯嗯点头的表情。

一直以来,我也是朋友不多的人。我妈曾经开玩笑说:“小学、中学、大学,你每个阶段身边好像都是两个好朋友,网友也是那几个吧,我都知道。”萝卜就是这些为数不多的人里的一个,初中、高中我们都是同班同学。为什么叫“萝卜”呢,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胡。而在上了《阿长与山海经》之后,我则变成了“阿常”。

中学时,萝卜的体育非常好,运动会可以铆足了劲儿跑八百米。我则是体育白痴,她曾经形容我快迟到时沿着学校荷花池一路小跑的样子,像企鹅摇摇摆摆。每次遇到体育课自由活动,我就拉她一起爬到操场边的单杠上,坐在上面看天看云聊天。当时一度沉迷日本偶像的我经常喊她到家里来看日剧、综艺。这时,我妈总要端上来一盘水果,然后轻轻关上门。我们俩就冲着屏幕拍着电脑桌放肆大笑。等她走了,我妈就会飘来一句:“两个小疯子,看什么笑得这么开心。”

十五岁生日,她送我一盆马蹄莲,十七岁生日,她带我一起放孔明灯。初三暑假,我们俩和一群同学去庐山玩,我躺在旅馆的床上和她讲我的暗恋故事。高考百日誓师时,我们俩偷偷溜出学校,坐在校门口那家叫老友记的小店里,从书包里掏出一瓶准备好的红酒,不知道算是庆祝还是鼓劲。高考前一天,我们俩专门去教学楼旁祈愿,那里有双株连在一起的参天泡桐,像是通天的神明。

我和萝卜约定过以后一起去日本看演唱会,却好像没有约定过以后当彼此的伴娘,大概因为我们对结婚这件事都没什么特别的期盼。大学假期,两个人回到小城,在肯德基抱头痛诉恋情。十年后,两个人一起感叹“男人,不行”。她的恋爱长跑了五六年,我也见证了五六年的风风雨雨。我来回谈恋爱、相亲、约会,她也始终是“站你,下一个更好”。

所以,当萝卜邀请我做伴娘,并把婚礼发言的任务交给我时,我是一副“理所应当”的姿态做好了准备。这一次虽然有两个伴娘,我却已经可以独当一面:摄影师要拍伴娘新娘合照时,知道基本的姿势——虽然两个人对视还是频频笑场;新郎伴郎冲进房间时,知道根据时间控制游戏的进展;新娘准备出门时,知道在一片混乱中检查所有要带的东西;甚至还能在婚车上和不认识的人尬聊。

萝卜的婚礼是上午接亲穿汉服,走传统中式风格,下午穿婚纱,举行草坪仪式,晚上宾客直接举杯开席。那天下午天气好极了,宾客们在草地上三三两两地聊天,孩子们吹着泡泡跑来跑去,成年人也忍不住踢一脚地上的球,“嗖”地飞出去很远。我想,这是理想中的婚礼。虽然我后来没有举办户外婚礼,但是我的好朋友举办了理想中的婚礼,真好。仪式开始没多久,主持人宣布伴娘发言。我捏着已经背熟的纸片一步步走到最前面,走到可爱的女孩身边,彼此对视笑了。结果不出所料,我拿起话筒刚说完两句,哭腔就跑了出来。两个人拿纸巾彼此擦眼泪,眼睛流泪,嘴角带笑。

到了晚上,我负责在新娘迎宾时给她披衣服,换装时催她快点。当然,还要在新郎新娘全家上台时,端着几杯虚假的白水酒给他们一人一杯。婚宴结束,晚上回去的大巴上,坐在我前面的萝卜爸爸疲惫地冲我笑了笑,感叹“你们认识多少年了呀”。

之前的伴娘经历,都是在本县、本市内活动,最近一次则是去北京参加阿细的婚礼,顺带让Y老师当了回伴郎。说起来,我和阿细虽然是大学同学,但我们不太像因同学而起的“日久生情”友谊,好像更多的是共同的爱好、秉性乃至志向把我们连在一起。虽然读书时我们没少“厮混”,一起在双子塔图书馆里发誓刷完八楼北的外国文学,一起坐小火车去襄阳城里喝黄酒,一起沿长江轮渡自武汉逆流而上,在达州城里吃火锅、老麻抄手、豆花饭、清明菜粑粑。但是偶尔也会想,如果我们不做同学的话,在其他场合相识也会成为好朋友吧?

我不是一个擅长和人保持密切联结的人,我和阿细之间也没有绵密的聊天。两个人常常是突然之间发来对某本书的吐槽,突然之间发来人生的新变化,突然之间说,“来北京做我的伴娘”。因为知道对方一定是哈哈哈大笑连连点头。

阿细的婚礼在北京郊外的森林公园里。上一次来北京,我和她们夫妇边吃羊蝎子火锅,边痛斥各种仪式的无聊无意义。这一次来北京,她直接说,我们自己主持婚礼,没有接亲,没有司仪。结婚前一天,我们和阿细爸妈一起吃了顿饭,晚上沿着森林公园的小径,听醉酒的叔叔聊女儿、夸老婆。

婚礼当天,屋外阴沉沉的,远处的山头被雾笼罩。我第一次当伴娘不用早起,不急不忙地去吃了早饭,再到阿细的房间看她化妆,听新郎叫她也去吃早饭,“没什么比吃个早饭更重要”。摄影师指挥我和阿细穿着晨袍拍照,Y老师则做作地帮新郎整理衬衫领口。预定开始的时间是上午九点,化妆化到了九点十分,也没有人着急,“不要紧,亲戚们可以坐在户外拍拍照”。

走出酒店时,没想到外面下起了小雨。我撑着伞陪阿细走在小雨里,她提着轻盈的刚到脚踝的白纱裙,眼角贴着一只振翅的蝴蝶。等我们走近仪式现场,看到新郎站在最前面举着话筒时,两个人都笑了起来。我第一次见到自己主持、自己控流程的婚礼,连钻戒也变成了两个人最爱的钢笔,由我送上去给新人交换。听着新郎新娘轮流发言,说着“今天早上看到蜗牛爬过的银色痕迹”,我站在边上哈哈大笑又狂飙眼泪,拿着本该给阿细送上去的纸巾一个劲儿自己擦。

婚礼进行到一半,雨停了。北京的秋天,细雨洗旧尘。中午我们坐在一起吃饭,桌上全都是阿细养猫群里的猫友们,让我吓了一跳又笑了起来。叔叔举杯说,祝,我们新的每一天,干杯。

当伴娘是种挺微妙的经历,是繁琐的事务,也是美好的见证。我办婚礼时,因为疫情没能请来远方好友当伴娘。说起来有一丝遗憾,因为想请的一定是最亲密最信任、最想向别人大声宣布“这是我的好朋友,我的伴娘”的那个人。还好也只有一丝遗憾,因为婚礼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过场,朋友里也有直接领证不愿办婚礼的潇洒女生。在三十年的人生里,我和这些女生相遇、陪伴,已经是最真实可爱的了。

到了三十岁,我忽然发现自己有了交朋友的能力。我可以一眼看出这个人适不适合做朋友,也终于敢向想结交的朋友主动传递“喜欢”的讯号。忽然想起有一部十年前的日剧叫《倒数第二次恋爱》,说的是四十五岁的阿姨怎么面对自己、怎么谈恋爱的故事。人生行将过半,成了别人口中的“欧巴桑”,但不必把恋爱当作最后一次,是倒数第二次恋爱,仍旧可以期待。当伴娘大概也是同一个道理?萝卜结婚邀请我做伴娘时,我说,我已经结婚了不要紧吗?她说,这有什么。选择那些让我们自由舒适的,期待下一段可爱的友情。

Hayfever Season(英国插画师Georgette Smith作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hEdJNWzmrj1NDS45lVV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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