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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两名干部被通报,违规收受黄鹤楼牌香烟、龙虾等特产

1月14日,鄂州市纪委监委于鄂州政府网对外发布,通报查处两起党员干部收受黄鹤楼1916香烟违纪违规案件。通报称,2016年7月,葛店开发区葛店镇中心学校(原葛店镇教育组)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财经辅导员)廖爱方在负责监管葛店镇黄矶小学教学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期间,违规收受该项目承包人彭某某赠送的黄鹤楼牌1916香烟1条和2瓶15年白云边白酒。经查,廖爱方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廖爱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鄂城区花湖开发区安监局原副局长周林波在担任花湖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期间,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利用带队对辖区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之机,先后违规收受3家企业赠送的黄鹤楼牌1916香烟1条、黄鹤楼牌软臻香烟1条、中华牌软装香烟2条、现金2000元、海鲜龙虾(价值人民币757.9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457.9元。据了解,周林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周林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岗位,违纪所得已退缴。通报还称,春节将至,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鄂州市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违纪违法本质和危害,坚决防范和制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土特产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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