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究竟發生了什麼?
香港究竟發生了什麼?

這是一個關於香港的寫作計劃,也是場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我們從2021年的6月9日開始每晚連載,梳理香港社會運動的歷史脈絡,以及從2019年春天至2021年,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所引爆的民主運動的發展軌跡。希望這個書寫的嘗試,能在阻隔交流的石壁高牆上鑿出一個洞,帶來對話的可能,也煉成連結和反抗的起點。

抗爭在街頭(2): 示威者的街頭抗爭(上)

「街頭抗爭」是「反修例」運動的第一條戰線。在上半部分,我們概述街頭抗爭的發展和意義,並介紹其中兩種街頭抗爭的形式:「大型和平示威」和「激進化的衝擊行動」。

在「反修例」之初,多達100萬、200萬的示威者和平示威要求撤回修例草案,但政府拒絕作出讓步並強硬鎮壓示威。在7月1日,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佔領議事廳,揭開激進抗爭範式的序幕。在2019年的7月至11月間,警隊和政府對示威的打壓未有平息示威,更促使抗爭「激進化」。在「反修例」運動中,持續的大規模和平集會遊行和激進化衝擊相互補足、交替出現。示威者持續舉辦大型和平遊行;部分示威者則用游擊堵路、衝擊、「裝修」、「私了」回應暴力鎮壓、提高管治成本和造成經濟損失向政府施壓。因「反修例」示威者普遍認同激進抗爭手法,「和理非」和「勇武」示威者各自發起行動,卻又「齊上齊落」。

「反修例」示威以「遍地開花」和「Be Water[1]」為特性。「遍地開花」指的是示威在地理空間上的「去中心化」,在2019年7月由港島的政經中心擴張至九龍和新界各區,再進入各個社區。「Be Water」指的是示威不被固定型態所框限、靈活應變且不斷流動。當警方「反對」遊行申請、暫停提供大眾運輸服務,市民在網絡上發起不事先申請、不按固定路線的游擊遊行示威、在主要幹道堵路癱瘓交通、在社區快閃表態。在2019年年底大學抗爭的強硬鎮壓後,大型示威和衝突性的行動難以發生,社區快閃表態行動則成為示威者在公共空間做出政治事件表態的重要方式。直到2020年年中,在疫情和政治打壓下,社區表態行動也因參與人數大幅減少而逐漸式微。

街頭抗爭不僅是公共表態,也是群眾實踐抗爭的重要場域。當警暴隨著「遍地開花」的示威進入社區、商場和民居,更多居民親身目睹警隊的濫暴和濫捕(例如:有警隊以催淚彈驅散示威者時射上民居、居民在社區散步卻被防暴警警告非法集結[2]),運動觸及更廣泛的群眾並且創造連結。各區的示威者也在行動的試煉中凝聚自發網絡(例如:地區連儂牆、街站、哨兵台)。大家在街頭「打過照面」後,這些累積的網絡、資源、反抗的經驗成為運動在社區落地生根的基礎。接下來我們分做幾個部分介紹不同形式的街頭抗爭。


1.    大型和平示威

儘管「反修例」示威有「激進化」的特性,但大型和平示威在運動中仍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激進行動因風險高、節奏快而參與門檻較高,大型和平示威則讓最多市民有機會公開表態。

在運動初期,「民陣」等團體舉辦事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大型合法遊行,搭建相對安全的平台予市民發聲。若將合法遊行的規模視為檢視民意的依據,可觀的參與人數反映出社會上對運動的龐大支持。在2019年下半年,有數次的百萬人大遊行,在2020年1月1日的「毋忘承諾,並肩同行」遊行亦有超過100萬人參加。在這些遊行中,因人數眾多,前往遊行現場的跨海渡輪和地鐵站人潮洶湧,市民須在集合地點「維多利亞公園」等候數個小時才能出發。因「不反對通知書」的保障,示威者能較長時間在公共空間聚集、帶著自製口號、單張、物資,在發聲之餘和「同路人」產生交流。在8月開始,各區出現數以萬計的市民響應的大型示威。

隨後警方開始頻繁「反對」遊行申請,令遊行申請人不得不宣佈「取消」遊行,但出於運動「無大台」的特性、「被批准」的大型和平示威也遭警方的鎮壓和大規模逮捕的經驗,大量市民逐漸突破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框限,隨機佔路「非法遊行」。例如:7月27日,數十萬市民自發以「郊遊」、「李鵬弔念會」等名目在元朗佔路遊行;8月18日,170萬市民自發在港島佔路遊行。在警方的打壓下,預先申請的大型和平遊行減少,卻出現更多散落各區、難以統計的游擊式示威。


2.   激進化的衝擊行動

在「反修例」運動中,警隊使用的武力較「雨傘運動」高得多,密集的使用催淚彈、施用大量足以致命的彈藥。然而,部分「反修例」示威者認為,唯有以激進的手法反抗才能推進運動升級,否則會像「雨傘運動」在長時間的佔領後失敗收場,所以「反修例」示威者經常在大型和平遊行後出現衝擊堵路的升級行動。只有簡陋防護裝備的示威者在路障築成的防線後和警方對峙;透過滅熄催淚彈的方式延長逗留的時間、時有向警察扔擲雜物、行人路的磚塊、汽油彈,直至警方開始推進抓捕才撤離或轉移。

儘管示威者比以往更主動的出擊,然而警隊和示威者的武力極度懸殊,警員身著全套防火阻燃、刀石不穿的保護背心、手持大量致命武器,示威者的攻擊(遠距離拋擲磚頭雜物、有火苗的玻璃瓶)並不會對警員造成傷害,只能拖延警隊進攻的時間。誠然,面對裝備精良的警隊、握有檢控工具的司法機構,激進的抗爭遭到嚴厲的打壓,也難以撼動政權,但所展露出來的反抗決心起到感召的作用,驅使更多人投身運動。

激進的衝擊行動受到示威者的支持。「和理非」在後排聚集掩護前線的衝擊,直到一起撤離;當交通管制和搜身變得普遍,「和理非」分散攜帶敏感物資至現場、組成「人鏈」將物資傳遞至前線。當「勇武」在遊行現場進行「裝修」,「和理非」也經常舉起傘陣遮住攝像頭的視線,避免「勇武」之後被追究,稱作「落雨開遮(下雨撐傘)」。這些行動策略背後的邏輯都是:「和理非」在低風險崗位支持「勇武」,發展出分攤風險的共同行動策略,希望所有的參與者都能安全離開。



註:

[1]意即「如水」,出自李小龍的名句:“Empty your mind, be formless, shapeless, like water. Put water into a cup. Becomes the cup. Put water into a teapot. Becomes the teapot. Water can flow or creep or drip or crash. Be water my friend.”

[2] 蘋果日報。【抗暴之戰】一家三口飯後散步被警告非法集結 母激動:係咪要射死我哋三母子


《香港究竟發生了什麼》是一個關於香港的寫作計劃,也是場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我們從2021年的6月9日開始每晚連載,梳理香港社會運動的歷史脈絡,以及從2019年春天至2021年,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所引爆的民主運動的發展軌跡。希望這個書寫的嘗試,能在阻隔交流的石壁高牆上鑿出一個洞,帶來對話的可能,也煉成連結和反抗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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