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替 No.4
替替 No.4

没有名字,無所事事。

小城青年王一通们,而我是他的背面

我的来处。

好久没有看到如此亲切的表达了,它们指向一个共同的身份,小城青年。哦不,我只能算是乡村青年,但《值日聊天》里提到的零花钱、疯子、春游、VCD……都和我曾经的经历一模一样。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小城和小村差距还没有那么大,大家的生活普遍物质匮乏,精神匮乏。

关于小镇青年的书写并不新鲜。初中的时候读韩寒,心说我要是男的一定也这样。骑摩托车,追漂亮的女孩,在不知道名字或者根本没有名字的街道上流浪,无法无天。但是现在想想,人家就算是小镇也是上海郊区,还是算了,没啥可比性。

后来的书写莫名带着些悲怆的味道。前几年看《大象席地而坐》的时候读了胡迁的小说,和电影一样,故事的背景总觉得是灰暗的,风尘仆仆的。人物都没有表情,只有怆然的愤怒被埋在面具一样的假脸下,下一秒就要爆发。

东北叙事呢,总不是那个味道。我不在东北,我的父母也没有经历过下岗潮。我不是拥有过辉煌又看着一切轰然倒塌的贾宝玉,我只是从来没进过贾府的刘姥姥。南方的故事,有另一套逻辑。

“小镇做题家”这个词火起来的时候,倒是可以套用一下,但它只适用于我的高中阶段。我觉得我体验过大部分小镇做题家没有体验过的生猛的小学和初中时光,至少是,旁观过。那些时光表面上属于坐在前排的我,实际上属于那些那些“坏小子”,属于王一通们。


一、同桌

当我回忆过去的时候,能想起来的,总是那么几件事。我怀疑真正精彩的故事已经被我的大脑抛弃了,只剩下了一些难以启齿的瞬间,在回忆的时刻探出头来。那个邋遢的、疯癫的、自卑敏感的小女孩,穿着姐姐的外套,一头短发雌雄莫辨,袖口总是在书桌上蹭得脏兮兮的,所以每次穿干净衣服的时候,我会特意在写作业的时候把手肘抬起来一点,但总是坚持不到一节课就忘记了,继续两手交叉当枕头趴桌上睡觉。


虽然我们也是男女同桌,但小学(自有认知能力以来的)三年,我还不曾被分配过一个较为满意的同桌。

三年级的同桌姓汪,我和他并不熟,他也没有一点要和我和平共处的意思,或者说,他根本不在意这是一个二人坐的书桌和长椅,他肆意妄为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度让我非常羡慕。我们的座位是那种长条板凳,得需要两个人配合才能处于一个让人满意的位置。我个子小,总是要将长凳往前拖,但他杵在那里如同树墩,凳子纹丝不动。我只好趁着下课的空挡调整座椅位置,但小孩天性总是将玩放在第一位,所以每次上课铃响起来的时候,我冲回教室,只见他又端坐如树墩,便只能一阵阵懊悔。

他端坐着,甚至没有挪位让我进去的意思,我在他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陌生人的恶意,或者是孩子的恶意,不在乎,无所谓,连假装都不愿意假装。


他喜欢擤鼻涕,擤完鼻涕的纸张就堆在桌子上,渐渐侵占他的作业本、铅笔盒,甚至越过三八线来到我这边。他还特别喜欢拎裤子,灯芯绒系带裤,腰带渐渐失去了弹力,需要不断地系紧。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系裤子这件事对他来说特别重要,他总是站起来,将上身的衣服整理整齐,一把塞进裤腰里,裤子张开如同两倍腰粗,然后大手一挥,拉常腰带,两手腾挪,系得无比认真,不知道的还以为在练什么神功。

系裤子对他来说如同一场仪式,不分时间和场合,有的时候已经上课了,他突然站起来,挪到旁边较为开阔的过道上,开始拎裤拴带,重复同样的流程。

我那个时候没法评价这一行为,只是觉得既然做了同桌,那么我和这个人至少有了一些关系。而此刻他的行为让我无比丢脸,如同妻子看到丈夫在外面喝多了撒酒疯的心情。但我从来不会提出来这件事,所以某一次年轻的女老师嫌弃地看着他说:“你看看你这样子!”我感到快慰,终于有人能体会到我的心情了,正义终于得到了小幅度地伸张。

我是这样的,就算是再压抑难过无法忍受,也还是会忍受下去。我在那个时候无法正常使用语言表达需求,我无法开口和那个人说:“你能不能不要把擤鼻涕的纸扔在我的桌子上了。”那是小学前期我的常态,如同一只担惊受怕的仓鼠,外界的一丝风吹草动都可能让我惊吓至死。


四年级的时候,同桌是另一个沉默寡言,畏畏缩缩的人。

虽然村里的孩子家境相似,但总有些人会更穷一些。我们可以从他们年复一年同样脏兮兮的书包上看出来,从铅笔盒里仅有的两支笔看出来,最主要的是,从他们的神情中看出来。我觉得这件事对男同学的影响比对女同学的影响要更大。那些在操场上疯跑的男生中,总有一些人,他们并不享受疯跑的过程,他们像一个旁观者强迫自己参与狂欢,也可能只是因为他们穿着不合脚的鞋因此做什么都小心翼翼。他们继承了父亲脸上的木讷和沉默,让人丝毫不怀疑等他们会一分不差地按着父亲的样子长大。

但是这个同桌,他没有父亲。他是这些普通人群里比较特别的一个,以一种悲伤的方式。他的母亲身体也不太好,腿脚有些毛病,走路总是一拐一拐。这对于一个四年级的男生来说,是很致命的打击。


四年级的时候,成绩之间的差距开始显山露水,阶级也开始在一团混乱之中渐渐成形。我是在四五年级的时候成功取代另一个同学成为班长的,虽然我毫无班长的威信,但奈何大家总是将成绩好的人奉为神灵。

——我的作业本开始在班上传抄,这是本班长为这个班级做的唯一贡献。


继续说回这个男同桌。他大概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男生的“不解风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虽然村里的孩子发育普遍较慢,但女生的语言能力和感知能力已然慢慢升腾,我们不再和男生玩疯狂的“抓人”游戏,更喜欢跳皮绳或是聚在课桌间说话。

但是这个同桌,他无法交流,完全无法交流。他用沉默应对一切。虽然上一个同桌我也无法和他说话,但那本质上是因为我们彼此拒绝。这位周姓同桌,则像是失去了语言能力,他不是在形体上而是在精神上成为了一个木墩。

当我向他借用什么东西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都是先愣一会儿,然后慢悠悠掏一掏桌肚,把一支笔或是课本拽出来,再递给我,眼神不看我,也不看书包,视线茫然地投射在前方的空气里。


五年级的同桌姓张,在我的记忆开始慢慢清晰起来的时候,这个同桌也成为了我印象最深的男同学,好感度直逼暗恋对象。

虽然大家都是小学鸡,但毕竟来到了五年级,男女同桌之间产生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很正常。我们不再画三八线,我们喜欢在其中一人忘记带作业本的时候看同一本书,我们挤在一起聊天画画,肢体接触的感觉让人心生愉悦;但那个时候莽莽撞撞的我也干了不少坏事,用大人的话来讲是“不知轻重”,比如用直尺打他的脸,嘲笑他碎了半块的牙。

现在回忆起来,我很憧憬那种无知无畏的生猛状态。我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我肆无忌惮地接近这个男生,同时从来不曾害怕他会讨厌我。反正同桌得做一年,毕业还有两年,在这期间,他哪儿也去不了。

这个张姓同桌有好看的眼睛,当我看着他的眼底的时候,依然能从那里看到他父亲的影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个时候,这件事突然让我感到恐慌。


六年级,我们搬到了新建的教室,新教室很宽敞,我们拥有了新的成套的桌椅,一人一个座位,学校的学生越来越少,场地越来越空荡。我们不再有同桌。


二、朋友

四年级到五年级这段时间,我生命中还发生了一件大事:我最好的朋友和我绝交了。


我最好的朋友是这个班级最受欢迎的女生。学校吸纳了附近若干个村庄的学生,以最大的那个村子为主体,班里大部分的同学都来自那里。甫一入学的时候,我就感知到了这种差异。那些聚在一起的学生很多从学前班的时候就一块儿玩了,甚至就住前后院。我在其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因为没什么认识的人。我从小一块儿玩的同村人都比我大,早早适应了小学的生态环境。

他们聚在一个座位周围,中心便是那个女生。如果这个贫瘠的村庄也有什么集体幻想的话,我想应该就是她了。她很高,很漂亮,穿得很干净,一副与世无争的表情。我想我第一次知道了鹤立鸡群是什么意思。

我意识到这种“受欢迎”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她的家庭。还是那句话,虽然大家家境相仿,但总有穷一些的和有钱一些的,她家属于后者,在很早的时候就修建起了二层小洋楼,在很早的时候就用起了互联网,她的父母是村里少有的会关心孩子教育和发展的人。所以不奇怪她比我们这些人都要早熟,在任何层面上。

我就是怀着一种敬仰的心情看着她;但可能是某种缘分吧,我外婆家和她家毗邻,我的表姐(年龄和我相差两个月)和她关系很好,所以那些在外婆家留宿的日子里,我就会被带着去找她玩儿。但是在最初的阶段,这种玩儿其实就是在两方家长的注视下的“尬玩”,像极了相亲。


但你知道,当一个人成为人群的中心的时候,她就会像庙堂之上泥塑的菩萨一样,端坐在那里,不再撒野。记忆里她只会和女生玩跳绳或是一些简单轻松的游戏,很少会参与那种满操场乱跑的“抓人”和“斗鸡”。她好像很早很早就发展出了性别意识,知道自己和玩泥巴的小男孩不一样。

她是最早被规训的女孩。她成了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从此高居云端,不再踏入凡俗一步。

而我的早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我的姐姐,比我大五岁。所以我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跟着她看台湾偶像剧,模仿她抄歌词本,甚至跟着她背诵五六年级的古诗词。

可能就是这种相似的心态,让我们终于成为了好朋友。当时女生之间存在帮派,不同的帮派之间很少说话,更不会一同在课间玩儿。最大的帮派自然是围绕着她的,另一个帮派则围绕着她最讨厌的那个女生。另外有一些游离分子,并不是她们不屑于加入帮派,而是两个帮派都不喜欢她们。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这个“反派”。其实我已经不记得她为什么讨厌她了,现在回忆起来,能和最受欢迎的女生成为敌人,那这个人应该也蛮酷的。总而言之,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最大的辱骂和抵牾人的词汇大概就是“妖”和“骚”——只要你走路的姿势略有摇摆,你就是居心叵测,狐狸精,想勾引男人。当时有一个高年级的女生,被冠以这样的骂名,在不同年级之间流传,没有人知道起因,或许仅仅是因为她拥有一个细而长的腰。——那个“反派”,就是她的好朋友。

所以说村庄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我们连“荡妇”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开始用它来羞辱他人。所有和“性”有关的东西,都是洪水猛兽,我们不能提任何关于“爱”和“喜欢”的字眼,它们太抽象,太悬浮,必须要被拉到泥地里,狠狠踩上几脚。

这个反派叫“桂珍”,如果换一个视角,大概是相当出色的故事。但那个时候的我脑袋空空,只知道一心一意地和我的好朋友一起,讨厌她。


大部分的女孩都愿意跟在另一个人后面,听从她的喜怒哀乐,因为她们没有自己的喜好和憎恶。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我们对于个体,怎么可能有明确的恶意呢?但人为建设的帮派依托着恨意而起,在人群间筑造起了柏林墙,帮派内的气氛因为私底下说对方的坏话而愈加狂热。

那个时候我也有疑惑,为什么男生就没有这样的东西呢?你说不上来谁和谁是特别好的朋友,也不存在明晃晃的区隔。

总而言之,和这个女生当了几年的好朋友后,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某一天,非常突然地,我被告知她和我绝交了。


没有任何预兆,我是被潘转达此事的(她甚至不愿意直接和我说)。某天下午放学,她和另外一个女生走在一起(那段时间我和这个潘性女生走得比较近),她问她,“你和替替还是好朋友吗?”她回答,“是啊。”她说,“那你们继续当好朋友吧,我决定和她绝交。”

我的脑子发出嗡嗡的响声,和丢了钱以及忘带作业本时的反应如出一辙。

我当时应该是流泪了,有种被背叛的屈辱感,甚至是有一种忠心没有被承认的受伤感。是的,我一直把自己的位置理解为她身边的一个小跟班,是追随者,歌颂者,我因为追随她而获得了其它的一些朋友,这一切都是女神的恩赐。

所以这场绝交是命中注定的。当彼此的主体性开始增加,当我越来越能在这个集体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这段不平等的关系就会破裂。

——当然原因也可能非常简单,正如潘所透露的,她觉得我“做事太过分了”,比如任意拿她的笔且不还。

我可能确实做了很多类似的事情,可能我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是个边界感如此弱的人吧。


我就这么和潘成为了好朋友,并且带走了一波成员,形成了另外一个帮派,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逐渐发展成为了班级里最大的帮派。

其实五年级的时候,我性格里佛系的那一面就已经体现出来了。这个时候,帮派之间的界限已经不再那么清楚,虽然和她成为了陌路人,但我不再用帮派作为自己交友的原则。我和所有人友好交谈,我对课间游戏的输赢不再有很强的执念,我对争取老师的喜欢这件事也不再上心。


十三岁的时候,世界对我来说如此简单,我想要的触手可及,我被女生朋友环绕,被男生崇敬的眼神环绕,被老师欣赏的口吻环绕。很多时候,我只是想要站在操场上当一个旁观者,我知道世界就这么大,五个篮球场那么大的操场,走三分钟抵达的小卖部,走二十分钟抵达的家,走三十分钟抵达的集镇,操场中央那颗大松树历经岁月不倒,这就是我所生活的世界。这个想法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


三、暗恋

唯一的不安来源于那个暗恋的对象。这甚至算不上什么故事,因为我暗恋他,所以直到毕业,我都没有和他说上超过十句话。——这决定了我此后的情感基调,越是喜欢谁,越要远离谁。

这个暗恋对象,暂时称他为C吧。是全班唯一一个留着遮眼刘海的男生,也是全班唯一一个在筹集班费的时候扔出十元人民币的人。成绩中等偏上,平日里吊儿郎当,基本上不和女生说话。具备一个坏小子该有的所有素养,所以成功地成为了全班近半数女生的暗恋对象,以及我的女神朋友的明恋对象。

我也不知道我的惶恐是哪里来的,我和所有人的关系都挺好,唯独没有办法正常地和他说话。在女生间的悄悄话里,我编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喜欢的人的名字,但永远不提他。我像是陷入了某种角色扮演之中,幻想自己是苦情剧里悲催的女主角,隐忍又善良,直到某天真相大白实现双向奔赴。


临近毕业那会儿,老师倡议我们在学校里栽树,写上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埋在树根下。大家都有些兴奋,我们发现自己能够以一种正当的渠道抒发自己的欲望,而这个欲望竟然被我们的老师,一个成年人认可了。

我们千方百计地找好看的小树苗,植树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我爸从山上挖来的一人多高的樟树树苗背到了学校,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原来他们都是从附近一个园艺店里买的盆栽树苗。老师说,这种树苗很难存活,于是我哼哧哼哧地把那颗樟树又背回了家。老爸把它种在了家后面的林子里,它果然没有活过一个月。

我决定这一次诚实地面对自己,于是在小纸条里写上了C的名字,塞进密封玻璃瓶内。


但这样一个浪漫的故事却没有一个浪漫的结局。后来有一天上学,我们发现所有的树苗都被人为地拔起来又插回去,有些人不信邪,把自己的树从已经松动的土层里拔出来,发现埋在下面的玻璃瓶明显被人打开了,纸条零散地揉在一起,甚至有些纸条已经不翼而飞。

我们迅速地锁定了目标,那个在全班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一直低头一言不发的女生,是潘。但是学校里没有摄像头,老师听闻此事后也只是故作惊讶地发出了“哦“的声音,他懊丧地说,“还有这种事!”然后向我们拍着胸脯说,一定会追究到底。

我是那个时候发现了成年人的虚伪。作为班长,我在汇报这件事情的时候得到了全班的支持,可是当我看着老师的眼睛的时候,我知道他不会将此事当真,不会继续追查,因为没有人有切实的证据。

在村庄里,背叛是一件如此简单的事情,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于是这个乌龙只能不了了之。我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就这样被他人轻易地窃取,我的少女心事就如同那种纸条一样,甚至都没有被重新叠好。


这场暗恋也是一个乌龙,我在脑海里演了那么长时间的戏,实际上没有任何人在乎。再后来,C去了镇上的一所私立初中,我从女神朋友那里得知(是的,在六年级的时候我们又和好如初了),他交了女朋友,他在操场和女朋友接吻,他被教导主任逮住。

坏小子们过着肆意妄为的人生,而我们这些懂事的女孩,饱受青春痘和月经的折磨。


四、追星

继续说回女神朋友吧。她也姓周,这是那个附近村庄的大姓。到了六年级,当大家的生理和心理状态都发生质的飞跃的时候,我们发现,原来只有彼此是能聊到一块儿去的。那个时候大家开始追星,追快乐男生女生、加油好男儿、台湾偶像剧里的男女演员。但大部分女同学追星,并不知道她们追的是什么,只有我和周,我们非常清楚自己是在通过追星来实现自己的性幻想,哦不,还是含蓄一些,关于浪漫爱的幻想。


当时我们最喜欢的偶像剧是《花样男子》。虽然我们在村里,但是靠着电视还是可以和接上国际轨道。当时的电视里播放着《数码宝贝》、《名侦探柯南》、《火影忍者》,如果你愿意熬夜的话,还可以看到《侏罗纪公园》、《越狱》这种西方大片。总之,跟着姐姐看电视的我,从小就饱受台湾偶像剧的浸染,生活是一团团粉红色的泡沫。

而《花样男子》,是这团泡沫中升腾得最高、最闪耀的那一个。一个从没有出过城的,世界只有操场那么大的女孩,怎么能够拒绝四个帅气多金的男生呢?杉菜是我的自我投射,我总是想着,会有一双手把我从这片贫瘠的土壤里拉出去,给一个为期一辈子的承诺。


现实越是苍白,想象力就越是蓬勃。突然火起来的超级女生简直就是为这团火焰浇了罐汽油。虽然我们不能成为霸气十足的李宇春,但我们可以是温婉可爱的何洁啊。虽然我们五音不全肢体僵硬,但这不妨碍我们在六一儿童节文艺汇演上尴尬起舞啊。

六年级,就这样处在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阶段。我们不再按老师的编排跳幼稚的舞步,但我们对于成人世界的模仿又无比滑稽。虽然我们唱着she的《不想长大》,但实际上对于快点长大的渴望不断地烧灼着我们的灵魂。

我们模仿着SHE成立音乐团体,假装是即将登台表演的艺人,这是帮派发展到后期出现的形式,华丽且诡异。

每到下课的时候,我和周都会跑去无人的操场上练歌,分享自己的歌词本,分享最近又看了什么剧,分享新鲜出炉的幻想。


那个操场是新建的,标准的200米跑道,旁边是一个篮球场,男孩们谁带了篮球谁便是上帝,虽然那个篮球大概率破破烂烂,甚至泄了气。操场疏于打理,中间长满了杂草,后来竟然长到半人高。但这不妨碍我们围着操场一圈圈走路,然后用余光偷瞄一边打球的男孩。

也有女生主动加入,在篮球场上追逐嬉戏,这种女生会被人指点,“喜欢和男生玩”“讨好男生”,而我和周永远都是在一旁看着,青春期到来的时候,我们不约而同地失去了奔跑的能力。


两腿并拢,姿态端庄,不要大笑。我们按着窈窕淑女的模样摹刻着自己,可能是过于害怕跌倒在泥泞中的糗态,然后在长久的端坐中淤积越来越多的脂肪。青春期的沉重感大抵来源于此,我们已经忘记了该如何舒展自己的身体。

我和周,两个最为早熟的人,是最早把自己摆在“被观看”的位置上的人。当然我们也没有刻意去寻求“美”——这是被人所不齿的。我们只是过于关注自己的言行举止,要确保一切在可控的范围内。所以我们永远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挖鼻屎、吐痰,我们也不会说脏话,我们对“出糗”这件事如此惧怕,即使对大部分同学来说,一切都可以一笑了之。


当我将暗恋情愫默默埋在心底的时候,周却毫不吝啬地了表达她对C的感情。最开始是谁传出来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故事也好,谈资也罢,周的大方承认还是成为了这个没有故事的班级的一个重要事件。C的朋友也会插科打诨有意戏谑,C依旧把眼睛埋在刘海下,一言不发,无比潇洒。

我在那个时候发现,不缺爱的人总是更加坦诚且勇敢地去爱,对他们来说,爱是一件如此简单的事。

爱而不得重要吗?反正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一点儿也不重要,我们仍旧可以在课堂上看着他的背影,偶然的目光触碰就开心地要死,即便从不说话也还是可以在脑中上演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小剧场,同时一点儿也不妨碍我们对其它人有好感。

“你喜欢我,我喜欢他”的小游戏,女生们玩得乐此不疲。我现在其实并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在大部分的男性小城叙事里,这件事并不占据突出位置,唯一重要的是“女神”,是自我投射的幻想,它可以生发出故事也可以不生发,但总带着强烈的戏剧冲突。

但女性是耽于幻想的生物,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一点行动力。年少的记忆被意象和概念所充斥,甚至忘记了哪件事真实地发生过,哪件事又单纯是自己的臆想。

又或者是,我太早就对学校的那一套熟稔于心,太想获得老师和家长的认可,单单是依靠着成绩就足够获得黑格尔所谓的“被承认的欲望”。此般游戏玩多了,忘了具体的人该是什么样,具体的爱又是什么样。


五、傻子

到处都是疯子,那个以捡拾垃圾为生的老婆子,我妈某次加班到晚上回来,急速穿行在马路上的她远远看到疯婆子站在那儿,“我吓得魂都掉了!”我妈一脸j惊惧而又兴奋地说。

在小学附近,也有一个疯子,他的事迹在我们这半大的地方广为流传。最恐怖的是,他会抱住女生然后亲上去。之前提到的那个有着细长腰身的女生,便是这个传言中的主角。

或许称呼他为“傻子”会更适当一些,智商发育不完善,总没到疯的程度。


他家就住在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所以每次都能看到他站在院子里或路边,要么面无表情,要么看着来人露出诡异的微笑。我就只能贴着道路的这一端快步前进,避免任何的眼神交汇。

有一天独自回家的时候,隔了老远看见一群女生惊呼着往回跑;乡间小路就只有那么宽,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跟着她们往回,跑到学校的院子里,矮身缩在门后,偷摸摸抬起头才看到傻子手里拿着一根竹竿往这边走来。

我为了假装自己参与了这场逃跑,问她们:“他真的会打人吗?”

没有人理我,我只能听到她们急促的呼吸声。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老年女人出现了,她们一边走一边骂,“骚货!贱货!有什么兴头?!装什么妖?!”意指我们这群逃跑的人,不过是在作妖。

女生们有些自讨没趣,一个个从墙后面走出来,等她们走过去之后,才重新上路。我跟在后面,依旧没有人理我,远远还能听到两个女人的咒骂。

我有些烦躁,不知道是来源被骂还是来源于被忽视,这就是使劲往不属于自己的戏份里钻的下场。我其实并不害怕傻子,为什么要跟着这群女生往回跑,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突兀。

在后来的人生里面,我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害怕被孤立,害怕站在人群之外,害怕成为众矢之的。这种懦弱形塑了我的人生,如同那天的尴尬表演一样,使我成为舞台角落哗众取宠的小丑,永远逃不出被忽视的命运。


六、阶级

虽然是个螺蛳壳,但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一切都还很昏暗。最为昏暗的是那个角落,摆放扫帚和簸箕的位置,零食袋子和纸张扔得到处都是,最后的那个位置是怎么清理都清不掉的脏乱,那个人穿着宽大的破旧的衣服,脸黑乎乎的,头发散乱而虬结,她比我们高出一个头来,却永远蜷缩着身子,永远坐在那儿,放学的时候等人都走了才会离开。大扫除的时候,所有学生必须出去,我们带着疯劲儿在操场上乱窜,看到她局促地站在一棵松树下面,双手不知道该往哪儿摆放。

她是村里乞丐的女儿,可能十四岁了,和我们一起上一年级。

我早就不记得那次的冲突因何而起,记忆里只剩下一群人围绕着她——这群人里面也有我,她佝偻着,双手死死攥着书包。我冲过去,将她的书包抢下,拉住书包底将里面的东西通通倒了出来。下一个画面是“老师来了”,一群人作鸟兽散。我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被人指出来“她也参与了”,我也不记得老师有没有打我们的手心——如她往常会做的那样,总之,罚站是一件羞耻的事情。

那个冲出人群的并且夺下她书包的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或许是为了在同学之间出风头——那个时候我没什么朋友,或许是当时的氛围太有煽动性,又或许,本性里面就有暴戾的一面,这份暴戾找到了一个绝佳的爆发点。


想打架——像电视剧里的“武林高手”一样,睥睨众生,身体就是能力的证明。

再小一些的时候,我从村口的小卖部拿着刚买到手的汽水回家,路过一户人家,那里住着一个和我年纪相反的男生。然后,他突然冲出来,抓住我的头发,开始打我。我的汽水被弃置于地,水泥路面上鼓出泡沫。

这件事成为了一段时间里的阴影,我不敢再走那条路,迎面碰到他的时候也会缩在大人的身后。可能那个时候大人们也尝试过解决这件事,大抵是“下次不能打了”“没事就是小孩闹着玩”之类,他确实没有再打过我,但我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走出来。

村里孩童的阶级非常简单地建立在力气和身高之上,彼时的我,活在高年级男生的阴影下——欺负并非一种直接的暴力冲突,更多地伴随着语言的恐吓。他们会无缘无故地拿走你的作业本,会给你一个飞腿,会抓着癞蛤蟆恐吓你,那是他们对这个世界的最初感知,小的和弱的,就注定要被欺负。他们活得肆意妄为,饱尝了身为暴君的快感。


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这种害怕被欺侮的感觉才终于有所缓解。新校舍建成,是五层的楼房,小学的色调开始明亮起来。占据鄙视链高位的我,终于有了从容淡定的资本并且成为了暴力的旁观者。

我知道他们(成绩好的,受老师喜欢的,抱成团的,人还不错的)会欺负他(瘦弱的,家境较贫困的,成绩差的,总是出糗的)。实际上这群人住得比较近,上下学都一起走,所以可以想象,这样的霸凌有着深厚的历史基础,或许在彼此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就已经存在。

这个被霸凌者叫曹,也是挂着鼻涕的倒霉孩子模样。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某次期末考试的的途中,他拉了裤子。

老师们也比较严肃地处理了这件事,把他拉去了办公室,其他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所有人都跑过去看他,只见他站在办公室外面的走廊,上半身没穿衣服,下半身穿着一件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紧身花色裤子。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一些想要彻底删除的片段,这大概就是他最想删除的,现在又被我提起来,我感到很抱歉。

这是阶级存在的另一种基础——有一些人,会更加倒霉一些,像是被命运诅咒了一样,糗事不断,他们只能用遗忘去救助自己。另一些人,为虎作伥,下意识地迎合了命运的诡计,将这个倒霉蛋推到更深的地方。


某次课间的时候,另一个欢脱的男生一边大笑一边跑进教室,对着全班人朗诵,“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大家这才看到教室外的空地上,最胖的那个男生(也是霸凌的主力)骑跨在曹的背上,而曹四肢撑地,低着头苦涩地笑。

我不记得自己有没有附和起哄了。或许有,或许没有。


善良和温柔属于文明的,高楼林立的城市,属于拥有良好家境的孩子,属于安逸的明亮的环境,属于电视剧,不属于我们;我们还要提防着最让人羞耻的指控:“你对他这么好,是不是喜欢他?”所以我们只能恶狠狠地对待这个世界,对待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

我们从父母那里继承了暴躁、寡言、粗粝,这是乡村生活的质感,是这个世界的底色。男孩们没有浪漫幻想,女孩们的浪漫幻想来源于包裹了恶劣糖精的工业制品,在能够读到文学以前,我们的灵魂就已经被磨蚀和掏空。

荒野不能提供任何想象,作物在四季里循环生长,小城没有任何历史的纵深,时间只存在于当下的空白中。人是单向的,向外,向外,向这个世界鼓吹的美好幸福生活前进,而过去的自己,就这样被留在了机耕路的泥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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