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 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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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與親友相擁拍肩鼓勵

香港「羊村繪本案」為 1997 年以來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案件。5 名被告被判囚 1 年 9 個月,同於本周一(10 月 10 日)刑滿獲釋。《法庭線》整理案件由起訴、定罪至刑滿一年多來的重點。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早前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方梓皓步出塘福懲教所時,與親友相擁、互相拍肩鼓勵。黎雯齡、楊逸意及伍巧怡則在親友的傘陣護送下,一同離開羅湖懲教所。

本案為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官於判刑時裁定煽動罪合憲;又指《刑事罪行條例》定義的煽動意圖,沒有訂明「煽動暴力」是必要元素。法官又指,為了維護國家安全,限制言論、出版自由「實屬必要」。

文字報道: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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