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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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衡社会的女权观察记

《消歧公约》审议NGO吹风会,谁有声谁无声

(编辑过)
由于是次审议来自中港澳民间机构的影子报告数量大大超过往届,多达80份,原定每国10分钟的口头声明时间,对中国扩展至20分钟。支持政府的NGO提出职场性骚扰、就业及少数民族妇女参政等问题,以及中国之外的NGO提出了西藏、新疆、香港、脱北女性、被监禁的女性以及中国海外项目中的妇女权利等议题。

《消歧公约》委员会第85届会5月8日开幕,下午一开始就是非政府组织的口头声明(“吹风会”),即提交了“影子报告”的NGO可在此时向委员会提出他们的关注和希望重点向政府质询的问题。委员会主席欢迎民间组织、特别是妇女组织观看在联合国电视网上的直播(多语种同声传译),这个环节还专门增加了为方面残障人士参与的手语翻译。巧的是,委员会主席安娜·佩莱斯·纳瓦埃斯(Ana Peláez Narváez)2019年加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时,成为了残疾人权利委员会(CRPD)外,第一位加入联合国人权组织机构的残障人士。

委员会主席特意强调保障NGO代表参与审议的安全措施,如不能进行未经授权的录影和记录,如果NGO代表受到威胁和报复,可以向联合国有关机制进行报告,包括向消歧公约秘书处报告。

尽管如此,对公开露面顾虑似乎仍然存在,20分钟发言时间里没有任何来自中港澳本土的独立NGO及其代表,尽管上网公布的80余份影子报告中,来自大陆和香港的独立民间组织的报告有10余份,议题涵盖女性人权捍卫者、性别暴力(如紫丝带妈妈关注的司法机关如何对待抢孩子的问题、农村精神障碍妇女处境和拐卖问题、香港的性别暴力)、家政工、女性性工作者等议题。因此,吹风会上,前10分钟发言的均为若干体制内或支持政府的NGO或学术机构发言,后10分钟则为境外NGO代表发言。


支持政府的“NGO”

前五个发言者来自中国国家家暴危机干预中心、中国妇女问题研究所、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分别代表多家大学、研究机构和妇女团体)、香港天津商业职业妇女协会(代表多家团体)、澳门妇女联合会。

中国大陆的议题上,发言代表们赞扬了中国大陆过去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改进对歧视的定义、拓展人身安全保护令从家庭成员到恋爱关系、保护少数民族妇女权益等的制度建设,同时提出需要进一步澄清职场性骚扰定义、明确雇主对职场性骚扰的责任、允许民间组织作为性骚扰的诉讼主体以保护受害人、加强国家反家暴数据库、保护农村妇女健康权、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参政比例等问题。

香港的代表称“相对其他地区来说,妇女在香港享受了较多的平等”,唯公司董事会及立法会议员等职场上女性比例不足和收入落后于男性,三分之一的公司董事会没有女性成员,立法会议员中女性不到19%,所幸国安法立法和选举制度改革的实施,有望更好促进男女平等;澳门代表则泛泛提及希望提高对妇女的法律保护、参政权和卫生健康保护。


境外NGO代表

后五位境外NGO代表,则主要关注西藏、维吾尔、脱北者、香港的女性权益,以及中国大陆被拘禁的女性、中资企业在境外引起的妇女权益问题。

关注西藏议题的多个组织的代表援引了大量数据,如:有100万6至8岁的西藏儿童不得不离开家长到寄宿学校接受汉文化教育,寄宿学习会遭遇很多的骚扰和性侵;2017-2018年,超过1000名尼姑被驱离她们学习的地方,不得不接受军训,有三位因不断受到骚扰而自杀;2009年以来,有159名西藏人士以自焚反对镇压,其中包括一些女性。这位代表最后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西藏文化的骚扰和歧视,停止歧视性做法。

关注维吾尔女性的NGO代表表示,2017年以来,上百万维吾尔人被关入再教育营,很多女性遭遇酷刑、强奸和虐待,同时,中国政府对新疆地区实施了令人质疑的生育政策,例如过多节育环的使用导致维吾尔出生率急剧下降,其中和田和喀什卡尔两个地区下降了84%。政府还奖励与汉族通婚,促进汉化。

北韩人权中心等几个NGO的代表提出,存在从北韩至中国的大批量、系统性的人口贩运,这些被贩运的北韩妇女一方面遭遇着酷刑、非法拘禁、性暴力等问题,另一方面还要面对可能被中国政府遣送回北朝鲜的可能,她们生育的子女也会面对被迫亲子分离的问题。

关注香港人权的几个境外NGO的代表特别提及了香港在押女政治犯、国安法后女性权益遭遇系统性削弱、2019年反修例运动女性示威者遭遇的性别暴力仍没有得到独立调查等问题。

最后一个发言的代表来自对话基金会,他提出中国在押女性、尤其是因宗教原因被囚女性的处境问题,同时也代表厄瓜多尔的环保议题等组织提出中资企业境外采矿产生的性别影响,由于2分钟时间限制,这一部分未陈述完整。


消歧委员的提问

随后,主席请消除妇女歧视委员会的委员们就以上NGO代表的发言提出进一步的问题。

Natasha Stott Despoja委员也是澳大利亚参议员及反对针对女性暴力的NGO负责人,她表示希望能具体了解中国法律关于性骚扰的定义和现状,以便更广泛地理解和改善职场性骚扰问题;所有国家如何更好保护妇女人权捍卫者的信息。

曾经与中国妇联、学术机构和其他妇女群体多次合作的斯里兰卡籍学者Rangita de Silva de Alwis委员则希望能听到有关专家对中国宪法第48条中关于反歧视、性别平等和对妇女的保护的进一步解释。

委员会主席要求 NGO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应上述问题,或者在和委员会的闭门午餐会上回应。


民间舆论与人权关注者的观察

不少人注意到联合国翻译的问题。除了一些地方卡顿外,有关西藏、香港的一些具体数字,在中文的同声传译翻译错误或被遗漏。例如,在中国大陆学术机构的卢桂代表多个机构发言中提及在西藏受到高等教育的女性达到15%,但传译数字为50%;香港代表提到截至2021年3月,香港上市公司领导层中仅有14%是女性(传译为40%),其余都是男性;传译还没有具体提到“1/3的公司董事会没有女性”这一信息,但增加了“安全状况有所加强”的话语。

有中国大陆的LGBTQ+权利倡导者表示,中国海内外NGO发言中均未提及LBT群体议题(女同性恋、女双性恋及跨性别女性),而这一议题在CEDAW委员给中国政府的问题清单中是被单独列出的一项。他表示,根据CEDAW公约第2、12、13和16条,LBT人权的法律保障、社会生活、医疗及家庭/婚姻权利并没有得到缔约国的有效保障。

一位关注中国大陆政治犯的人权工作者注意对话基金会提到的女性占被羁押人员8%的总体比例,他指,据中国大陆政治犯资料库的数据,目前女性占其中的54.92%。

这次会上,委员会也听取了国家人权机构的意见。但中国没有国家人权机构,香港的平等机会委员会在此前的审议中作为国家人权机构出席过,但此次没有出席,也没有在网上看到书面报告。

接下来还有委员会和民间组织代表之间的闭门午餐会,以及12日的正式审议,所有和公约条款相关的问题,应该都会有所涉及。

(记录:小也)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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