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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免疫力与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野兽按:今早发现微信公号被封号了,理由是:你好,经平台审核,发现此公众号涉嫌发送低俗、性暗示等信息的行为,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4.2条规定, 违规消息“免疫力(immunity)|陈琪莹”已删除处理,请遵守规范,让我们共创健康绿色的运营环境。如有异议,可发起申诉


同时还屏蔽了群发功能

 关于违规导致功能屏蔽的通知

经用户投诉并经平台审核,你的帐号涉及低俗、性暗示或色情信息,

已屏蔽消息群发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自动回复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自定义菜单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模版消息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客服消息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阅读原文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callback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文章被搜索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文章分享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文章公号昵称跳转profile页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从公众号打开网页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文章好看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新增/编辑图文永久素材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被关注功能至2021-01-13,

已屏蔽被搜索功能至2021-01-13,如果再出现违规行为,限制期限会加长或永久封禁。

违反规范:《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4.2条规定

违规内容:

    免疫力(immunity)|陈琪莹

如有异议,请发起申诉


我细细查看了违规文章:免疫力(immunity)|陈琪莹,最大可能是由于这篇文章的配图。一张来源于视觉中国的西方名画。在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微信审查下,心灵自由成了低俗色情,微信究竟是桥梁还是监狱?原文如下。

免疫力(immunity)|陈琪莹

陈琪莹 心灵自由 3天前


You'll Never Walk AloneAndrea Bocelli - You'll Never Walk Alone

作者:陈琪莹

时间:2016年7月29日

會太在意免疫力強弱,也是因為(太)「怕死」,以至於不願意接受死亡(的可能性);那也是一種生命態度上的偏激:千方百計想免疫,就是因為怕死、怕生病。

但,生病,是矯正業力的必須——生病是(在)人(身上發生)的「減法」,在當今處處強調「加法」與「私心∕私慾∕私利」的工商時代更有其必要。

太在意∕強調「免疫力」,是因為你根本不信任自己,你也對自己的生命不(夠)信任、無法信任。

你之所以存在,是因為遠在你投生之前,你就擁有了你的生命目的。存在護持你都還嫌來不急,何來褫奪你?所以,在盡可能的範圍內,存在一定會讓你免疫,除非你的狀況嚴重到「『不免疫』無以『救』你」。

當你以各式各樣的人工手段讓自己免疫,你就干擾、干涉了身體對「免疫」應有、應該的判斷,你在「對自己的『不接受』」裡。但,你不僅包含著「你對自己的『接受』」,也包含著「你對自己的『不接受』」;唯有「接受」、「不接受」同在,你才有真正「接受」的「自由」——正因為你不容許自己生病、死亡,你才要提高∕加強免疫力;但也正因為你不容許生病與死亡,生命就會給出愈多讓你可以充分經驗生病與死亡的機會(雖然不至於讓你真的死亡),讓你不再那麼怕死,因為你練習了那麼多(次)「與死亡的『擦肩而過』」……

愈在乎免疫力強弱,免疫力就愈會脆弱、崩盤給你看!免疫力從來不是外在的置入∕植入與結構,免疫力是你對內在的信任與放手——如同潮起、潮落,免疫力呼應著你內在的節奏、你的真實所需而升降……

補充說明:人體的有機作用是開放的系統,對外在環境開放;免疫系統也是。人的環境也包含著最深、最廣、最遠的宇宙。

細菌、病毒的天命也是護衛著生命,它們接受我們的邀請,在我們的同意下讓我們發病——細菌、病毒配合我們星芒體的啟動,為響應著我們內在最深的需要而合作。若非生命需要,我們不會生病。

在疾病中,症狀永遠會以「較輕微的」取代「較嚴重的」,因為疾病只是為了修正你、保存你,疾病愛著你——當你汲汲營營想要免疫∕免除疾病,你實際上也拒絕了疾病對你的好心與好意。

當我們知道「『生病』從來都是對我們生命的提醒」,知道「疾病也促進了『生命的正確性∕健康性』」,我們就不會執著於「想(努力)以免疫(力)抵抗疾病、抗拒生命」。

事實上,細菌、病毒(菇蕈性)親近著死亡,而在疾病裡以「死亡性」刺激與提醒著人該有的「生命性」——細菌、病毒以疾病的方式讓人藉由親近死亡,而號召自己內在可能的重生。細菌、病毒在我們體內(特別是在胸腔系統,因為我們的胸腔系統非常渴望成為植物界)升起一整片並不成熟的植物界,取代我們自己,讓我們進入一種衰弱與沉睡。生病時的我們(與動物)會親近自然與植物,從外在汲取內在可以模仿的力量,讓自己重新升起自己的反植物界,來克服細菌、病毒形成的植物界——這就是自癒。

補充說明:如果不是頭顱與四肢力量的抵擋,植物界會在我們胸腔中升起,造成我們生病。

腦內啡(endorphin) 啟動了免疫系統:免疫系統被腦內啡編碼;若非腦內啡存在,我們的免疫系統會失靈或癱瘓——我們對生命的感覺與態度決定了腦內啡的啟動力量。

如果我們對生命始終抱怨、不滿,卻又維持著一樣∕一貫的生命模式、不思改變,我們就傾向讓免疫系統紊亂、生病或得到(自體)免疫系統的相關疾病,因為我們抑制了腦內啡的活躍性——自然的腦內啡存在於我們對生命的價值感之中。

補充說明:星芒體讓我們生病,乙太體讓我們康復;腦內啡,就是化學乙太。如果我們在生活上、心態上無法「再生」自己,我們又如何要求乙太體「再生」我們的身體?乙太體服從著星芒體,更服從著自我體。

不要靠任何食品或藥物來提升自己的免疫力:食品從來沒有食物來得有生命力量,而我們得在食物中學習出自己的力量;藥物只用來控制與緩解症狀,藥物提醒著你或欺騙著你,卻不負責治療你;事實上,藥物從來未曾治療∕治好過什麼,否則你無須一再用藥,能讓你的病好起來的從來是你自己——會一再依賴用藥,就是你根本沒有好(起來)∕被治好。

不想生病,就要讓自己有能力在四肢—新陳代謝系統中崩解礦物界,在胸腔—呼吸循環節律系統上反轉植物界,也在頭顱—神經感知系統中人性化/靈性化動物界。

當我們在思想上∕頭部能自由而靈性,在情感上∕胸部能平等而公義,在意志上∕四肢能發現、肯定、並執行出「自己的生命意義與價值」並愛著整個世界∕博愛,我們不用努力免疫,就會自然免疫;這是人的目標,也是人能免疫、健康的終極祕密。

微信,是桥梁还是监狱?


于是决定好好看看这个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一 原则

我们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生态环境,努力打造一个企业、机构与个人用户之间交流和服务的优质平台,给予用户更多的选择和便利,进一步降低沟通和交易成本并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确定以下平台运营的基本原则,不仅作为平台使用者一切权责的基础,更期待您与我们携手共同维护平台运营秩序,规范自律,互融共进。

—— 建立良好的用户体验

• 开发运营含有丰富交流与互动元素的公众号;

• 为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内容多样)和控制;

• 提供具有价值的、持续性的并与该帐号高度相关的内容。

—— 要值得信赖

• 充分尊重用户并理解用户;

•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或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的内容和行为;

• 不发送垃圾信息并不存在过度营销行为,鼓励向用户传送符合需求的真实资讯。

二 相关条款

使用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公众号运营者必须阅读并遵守 《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以及 《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以及腾讯为此制定的专项规则等。本运营规范是在上述协议及规则基础上进行解释和说明,相关内容和举例旨在帮助公众号运营者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协议和规则,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地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运营,而不是修改或变更上述协议及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三 运营规范

公众平台的良好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公众号运营者及广大公众帐号用户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以下运营规范的内容有助于运营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公众平台的运营规则,期望我们一起创建并维护运营者、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赢有利的生态体系。

1 注册规范

1.1 绑定的邮箱地址要求真实存在,通过该邮箱激活帐号。

1.2 填写运营者的手机号码并按要求成功完成验证。

1.3 填写真实可信的身份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单位名称、职务等信息)。

1.4 上传真实有效并清晰可见的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或扫描件。

1.5 上传真实有效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1.6 一个身份证可注册一个公众号,一个手机号码可验证五个公众号。

1.7 注册时可选择成为公众号或企业号,但选择后将不可更改。企业号的运营请参阅《企业号运营规范》

1.8 帐号名称应当与功能介绍的内容相符。

1.9 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色情、暴力等违法违规内容的,将不能注册。

1.10 帐号名称、头像、功能介绍等资料涉及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将不能注册。

1.11 无正当理由,帐号名称与微信公众平台已有的公众号名称或公众号的微信号重复或存在混淆的,可能会无法注册。比如帐号资料与政府机关、官方机构、组织、职业、网站、媒体、赛事名称等产生混淆的,容易造成用户误认或混淆,且无相关资质或授权的; 比如帐号资料涉及以新闻采编为主要运营内容的,或带有较强新闻属性、标识的,或易混淆官方媒体的,且无相关资质或授权的。

无正当理由,使用广义归纳类、普遍且不具有识别性显著性的词汇来命名,可能会无法注册。任何以包括但不限于添加无实质意义的字母、符号等方式作为避开、绕开微信公众平台帐号名称规则的帐号,也可能无法注册;已经注册的,也将视为违反本规范的行为予以处理。

1.12 在微信公众平台批量注册大量相似公众号的行为将会被禁止。

1.13 中文版本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海外版的运营地区必须在大陆以外。

1.14 部分主体类型需进行主体申请真实性验证后,方可完成注册。

1.15 申请后30日未完成注册,公众号申请注册流程可能被终止,终止后注册所使用邮箱信息将被取消申请注册状态,可用于新公众号注册。

1.16 注册主体的微信公众帐号多次违规,或者经第三方举报、通知注册主体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微信公众平台有合理理由相信注册主体存在其他可能严重损害微信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微信公众平台可能会拒绝向该主体提供服务,该主体将无法在微信公众平台注册。

2 认证规范

需遵守《微信公众平台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认证规则。

3 微信公众帐号行为规范

鉴于以下行为均属严重违规,影响用户体验,并可能给其他公众帐号运营者、用户及平台带来损害,任何微信公众帐号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 使用外挂行为

违规内容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违规示例

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规避群发限制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用公众平台的单发功能来实现群发功能,意图规避公众平台对于群发次数的限制等。下面是第三方工具登录页面之一:


3.2 刷粉行为

3.2.1 利用第三方运营平台、外挂软件、系统漏洞对公众号进行刷粉的行为,包括僵尸粉刷粉、漏洞刷粉、外挂软件刷粉等非官方、非正规渠道形式的刷粉。

3.2.2 制作、发布与以上几种刷粉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等内容,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操作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帐号都将被处理。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3 诱导行为

3.3.1 诱导分享

通过外链或公众号消息等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将消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行为。涉及商家营销活动且伴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积分、信息)。

包含以下类型:

• 强制用户分享:分享后才能继续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分享后方可订阅,分享后方可继续看视频/内容。

• 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助力、集赞,可获得抽奖机会。

•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文章禁转发、删文、删粉、封禁相关能力,甚至封号的处理措施。

详细规则及违规示例可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小程序--规则及案例公开模块中查阅。

违规示例


3.3.2 诱导关注

通过外链(包括其他平台以低俗、色情等内容诱导至公众平台)、公众号群发、搜索或二维码等方式,以奖励或其他方式,强制或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号。奖励的方式包括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红包、积分、信息)等。

包含以下类型:

• 强制或暗示用户关注:用户需要关注公众号才能获得好处或进行下一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解密、抽签、影视资源。

• 利诱用户关注:关注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助力、投票、关注可获得红包/抽奖机会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号采取文章禁转发、删文、删粉、封禁相关能力甚至封号的处理措施。

详细规则及违规示例可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小程序—规则及案例公开模块中查阅。

违规示例


3.4 恶意篡改功能行为

违规内容

对公众平台的功能、交互页面或文案等内容进行篡改,影响公众平台的原本功能、用途或意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违规示例

原本显示作者名称(即微信公众帐号名称)的位置篡改文字显示。


3.5 浪费帐号资源行为

完成注册后,应正当使用帐号,不得浪费帐号资源,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连续210日未登录等情形,公众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均可能被终止使用。终止使用后,帐号名称等相关限制将被解除或释放。

3.6 滥用原创声明功能

公众平台鼓励用户就自行创作并发布的作品标识原创,但作品本身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且不得侵犯他人权益、符合平台运营规范。

3.6.1 文章滥用原创声明

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文章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更多可查看《微信公众平台文章原创保护指引》

3.6.1.1 整合引用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大篇幅整合网络信息、公共信息、报刊杂志、他人作品等的内容;

3.6.1.2 公共公开内容:文章主要篇幅诸如为“法律、法规、决议、通知、历法、通用数表、时事新闻等政府机关、媒体、事业单位发布的文件,或其他社会性的公开数据、寻人启事、众筹救助、录取分数线、天气预报”等内容;

3.6.1.3 营销宣传内容:主要目的为推广、宣传和销售的内容,比如广告宣传、商家活动、单位招聘、投票征稿等内容。

3.6.1.4 非独家授权内容:虽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但并未获得独家授权发布的内容;

3.6.1.5 未获得原著权利人独家授权的再创造内容:文章主要篇幅诸如为“对原著进行翻译、注释、演讲或采访稿整理、文字音频视频互转”等内容;

3.6.1.6 无意义内容:无实际意义、无指导性、文字过于宽泛、含糊简单的内容,比如胡诌文字、大段文字堆砌、乱凑字数等;

3.6.1.7 恶意隐藏文字的内容:以特殊代码、排版、页面设置等技术手段恶意规避原创系统检测的内容,比如在源代码里隐藏文字、文字刷白、特殊背景色等;

3.6.1.8 违法违规内容: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不实信息等内容;

3.6.1.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6.2 图片滥用原创声明

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图片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注:图片原创声明功能暂未开放上线)

3.6.2.1 抄袭、整合他人创作的图片,或非独家授权申请原创声明的图片;

3.6.2.2 涉及色情低俗、暴力、不实信息等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腾讯平台规则、用户协议的图片;

3.6.2.3 图片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公共或为公众所周知的内容;

3.6.2.4 图片主要内容为诸如:二维码、基础几何图形、基础色块图、纯文字图、系统常用图、网页或应用截图等的通用内容;

3.6.2.5 任何以对实物图像作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摄影、扫描等而产生的电子版本图片作品;

3.6.2.6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6.3 视频作品滥用原创声明

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视频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更多可查看《微信公众平台视频原创保护指引》

3.6.3.1 整合剪辑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剪辑、拼凑、整合他人作品的内容;

3.6.3.2 公共公开内容:如时事新闻、天气预报、法律法规等公开公开性质的内容(不具备版权,法律不予保护);

3.6.3.3 营销宣传内容:主要目的为推广、宣传和销售的内容,比如广告宣传、商家活动等内容;

3.6.3.4 其他平台视频内容:带有其他视频平台logo或水印的内容;

3.6.3.5 非独家授权内容:虽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但并未获得独家授权发布的内容;

3.6.3.6 未获得原著权利人独家授权的再创造内容:视频内容主要诸如为“对原著内容进行配音、翻译、注释、文字音频视频互转”等内容;

3.6.3.7 部分类目(如电影、节目等)下视频本身未获得版权版号的违规内容;

3.6.3.8 恶意对抗的内容:以特殊代码、排版、画面设置等技术手段恶意躲避原创系统检测的内容,比如故意遮挡、干扰正常画面或音频播放等内容;

3.3.6.9 不完整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无画面、音频等内容;

3.3.6.10 违法违规内容:恶意诱导、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不实信息等内容;

3.6.3.11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6.4 漫画内容滥用原创声明

漫画,是通过绘画形式来讲述故事情节或表达观点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故事性、叙事性、逻辑性。如下情形不得声明原创,一经发现将取消漫画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更多可查看《漫画原创声明指引》

3.6.4.1不符合漫画定义的其他图片内容,如摄影作品、活动海报、商品手册、壁纸插画等;

3.6.4.2有侵权可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题、故事大纲、脚本/台词、角色关系、人物形象、服饰造型、场景等创作素材非原创或未获得授权,有侵权可能;

3.6.4.3整合剪辑内容:未经授权不合理引用或剪辑、拼凑、整合他人作品的内容;

3.6.4.4公共公开或通用内容: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决议、通知、时事新闻、天气预报等政府机关、媒体、事业单位发布的文件,或是历法、通用数表、公式、二维码、基础几何图形、基础色块图、纯文字图、系统常用图、网页或应用截图等公共或通用内容;

3.6.4.5营销宣传内容:内容的主要目的为推广、销售和宣传,比如商品传单、活动海报、宣传手册等;

3.6.4.6独家授权内容:虽经原作者授权发布,但并未获得独家授权发布的内容;

3.6.4.7获得原著权利人独家授权的再创造内容:内容主要诸如为“对原著进行篡改、ps、整编等”;

3.6.4.8其他平台的漫画作品:带有其他平台logo或水印的漫画作品;

3.6.4.9法违规内容:色情、低俗、暴力、血腥、谣言、不实信息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腾讯平台规则、用户协议的内容;

3.6.4.10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违反《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或干扰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取消视频原创标识,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公众号予以相应处理。

违规示例(文章原创违规示例)

转载他人文章后申请原创


天气预报类信息申请原创保护


3.7 滥用赞赏功能

赞赏是读者认可原创文章而自愿赠予,用以鼓励的无偿行为。如下情形不得对文章使用赞赏功能,一经发现将取消文章赞赏,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违规作者予以相应处理。处理时未结算资金将退还微信用户。

3.7.1 募捐,或类似资金筹集为目的的文章中使用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筹款、众筹、乞讨,或者带有宗教色彩的募集、募捐等;

3.7.2 使用本功能进行赌博或抽奖的;

3.7.3 使用本功能售卖商品(任何实物或虚拟商品)的;

3.7.4 以提供增值服务利诱用户进行赞赏的;

3.7.5 其他不符合腾讯开发本功能目的的情形。

3.8 违法经营行为

3.8.1 非法分销行为;

3.8.2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的、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的、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的;

3.8.3 以任何形式参与、鼓励、促进或诱导他人排斥正常商业竞争的行为,或为前述行为的传播提供便利的;

3.8.4 其它违法经营行为。

3.9 滥用模板消息接口行为

违规内容

利用模板消息接口,从事以下行为:

3.9.1 发送内容与服务场景不一致(含标题、关键词)的模板消息。

3.9.2 发送广告营销类模板消息。

3.9.3 发送红包、卡券、优惠券、代金券、会员卡类模板消息。

3.9.4 频繁发送相同内容或性质的模版消息,对用户造成骚扰。包括但不限于:频率过高的到期提醒类通知、频率过高的缴费提醒类通知、频率过高的留言提醒类通知、订阅提醒类通知等。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阶梯性模板消息接口封禁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违规示例


3.10 滥用客服消息行为

违规内容

利用客服接口或聊天功能,从事以下行为:

3.10.1向用户发送与请求无关的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请求无关的营销广告、本运营规范“微信公众帐号发送内容规范”中列举的违规内容等。

3.10.2在用户无咨询和服务请求时,多次或频繁向用户发送消息,对用户造成骚扰。

3.10.3 以任何形式强制、利诱、胁迫、煽动、诱导用户产生互动,持续发送消息骚扰用户。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阶梯性客服接口封禁、聊天功能封禁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违规示例


3.11 多级分销经营行为

违规内容

通过微信公众帐号实施多级分销欺诈行为,发布分销信息诱导用户进行关注、分享或直接参与。此模式多数包装为新型商业模式、创新金融产品、互助扶贫、国家帮扶计划等,本质在于利用关系链发展人员,形成多级上下线关系,按照下线人数或者销售业绩计算盈利,与传销行为类似,一定程度上具有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特征。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违规示例

1)通过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依据下线人数、销售业绩等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以金融互助、贫困帮扶、代理权限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下级人员。


3)下线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才能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


3.12 欺诈、网赚、可疑服务及不诚信行为

违规内容

3.12.1 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涉嫌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信息(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涉嫌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信息或涉嫌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信息。

3.12.2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骗取他人钱财或诱使他人关注、分享相关信息的行为。

3.12.3 以自动化程序冒充真实用户、虚构用户信息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有偿或无偿提供好友介绍、约会撮合、聚会召集等可疑服务。

违规示例


3.12.4 自行或协助他人以拟人程序、利诱其他用户参与、委托刷单平台等任何方式,实施非真实的点击、阅读、点赞、评价、刷单等操作,虚构、伪造、隐瞒包括但不限于阅读量、关注用户量、转发量、下载量、投诉量等各种数据信息、破坏产品原本流程和生态等的行为。

违规示例1


违规示例2


违规示例3


3.12.5 通过微信公众帐号或引导至外链等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吸纳、获取用户资金,并承诺或通过设置一定的规则向用户返还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购物返现、预付充值返利、或具有红包功能的资金代收代付、结算分清等,或腾讯认为存在或可能存在资金款项安全风险的行为。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涉嫌存在此类行为的帐号,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帐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3.13 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

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是指涉嫌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违反微信公众平台协议及运营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3.13.1 注册大量帐号开展违规行为

违规内容

批量或逐步注册大量公众号,同时或分批实施发布色情、欺诈信息内容等违规行为。

处理措施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按现有规则进行处理,如涉及色情、欺诈的,将永久封号处理。

若发现如果存在同一团伙、同一类型信息或存在其他相同或类似因素的帐号关联关系,且涉嫌存在养号、注册备用帐号等行为或倾向的,将对关联帐号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拒绝再向上述违规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3.13.2 买卖、借用、盗用、伪造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或微信认证

违规内容

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买卖、借用、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注册或微信认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身份信息、买卖身份信息、有偿代为扫码协助身份验证流程等。

注册或微信认证时使用了他人(非真正主体身份)的证件或身份信息通过身份验证。

处理措施

对于使用虚假身份的帐号,平台将视情况对该等帐号采取要求重新验证身份等处理。

对于专门提供此类服务的帐号进行永久封号处理,并拒绝再向相关违规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被借用的主体身份如出现欺诈、色情等恶意违规行为的,将拒绝再向其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同一主体下的其他微信公众帐号如果进行违法行为的,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运营的帐号在平台的信用度。

3.13.3 多次违规

违规内容

长期发送不实信息类、低俗类、标题党类文章,经过多次删文警告、限制能力处理后,仍继续违规的。

处理措施

对多次提醒、警告教育后,仍再有类似情形的,将对帐号永久封禁处理。

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长期发送不实信息类、低俗的帐号示例



3.13.4 规避平台运营审核的行为

违规内容

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内容审核,使用反复多链接跳转替换发表相同垃圾内容等行为。

处理措施

对于违规文章进行删文处理,对帐号视情况进行能力封禁等处理。

3.13.5 其他行为

其他恶意违规及对抗行为,例如故意寻找漏洞与平台对抗的行为等。

3.14 有偿投票行为

有偿投票行为是指强制或吸引用户以有偿的方式进行投票或影响投票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线上支付,可直接或间接获得奖品、积分、兑换券、折扣券等实物或虚拟物品,或者直接或间接先行购买礼品、票券等实物或虚拟物品后才能获得投票资格或不同可投票数。

处理措施

警告整改后,如未按要求整改,或后续仍直接或间接再有类似行为的,将对帐号永久封禁处理。

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违规示例



3.15 滥用付费功能

付费功能是平台向公众号用户提供的一项可为其公众号所发布的原创内容设置收费的功能。如下情形不得对文章使用付费功能,一经发现将取消付费功能。同时根据违规情况对其违规帐号予以相应处理。

3.15.1 付费内容与前言或试读内容严重不符;

3.15.2 使用非原创或未经授权等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设置付费;

3.15.3 用付费功能进行募捐,或类似资金筹集为意图/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公益筹款、众筹、乞讨,或者带有宗教色彩的募集、募捐等;

3.15.4 用付费功能进行赌博或抽奖;

3.15.5 用付费功能进行本功能之目的以外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售卖商品(任何实物或虚拟商品)、邀请用户参与其他线下线上商业活动等;

3.15.6 以提供与付费内容无关联性的其他活动利诱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声明或暗示付费后即可获得特殊权限等;

3.15.7 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的行政许可或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违规发布的信息内容设置付费,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法定资质,对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咨询内容设置付费。

3.16 不当影响微信搜索及展示行为

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或利用搜索引擎技术规则等,对公众号、相关信息内容在微信搜索内的自然排名或结果展示等产生提高、降低、干扰或其他非正常影响的效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3.16.1 关键词堆砌:文章标题或正文大量使用重复的关键词、短句。

3.16.2 风险链接跳转:文章正文无有效内容或主要内容缺失,需要用户进行额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点击“阅读原文”、扫码等)才能查看且跳转的落地页存在欺诈、垃圾营销风险。

3.16.3 隐藏文字:文章中设置正常显示下难以被用户阅读、但易被搜索引擎抓取的内容

处理措施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此公众号的所有文章内容进行阶梯性的结果禁搜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3.17 虚拟支付行为

违规内容

开发者在iOS系统上提供的虚拟商品,不能展现任何有购买、支付的功能、页面、按钮,即使实际上它们都不可使用;也不得引导至外部网站或APP来实现支付功能。

处理措施

限期3天整改,到期未完成整改的公众号将进行相关功能限制等处理。

违规示例

违规示例1:付费购买虚拟商品


违规示例2: 付费解锁优质服务


违规示例3:关闭iOS端虚拟支付功能后,虚拟商品页面仍然保留货架价格标签展示、购买/付费/订阅/充值等功能或按钮。


3.18 违规使用话题标签能力

违规内容

3.18.1 添加包含但不限于色情低俗、违法犯罪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文字作为文章标签。

3.18.2 添加的标签与文章本身无任何关联,且标签内容会对用户产生煽动、误导等不良影响。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阶梯性话题标签能力封禁,甚至封号处理措施。

3.19 提供未经安全验证的开发者程序下载服务行为

违规内容

3.19.1 提供或协助提供“绕过第三方应用商店审核或在未取得监管许可的应用商店上的开发者程序”的下载服务;

3.19.2 强制、诱导或暗示用户下载“绕过第三方应用商店审核或在未取得监管许可的应用商店上的开发者程序”;

3.19.3 为前述行为的传播、下载提供便利的。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按现有规则进行处理,如涉及色情、欺诈的,将永久封号处理;

对多次提醒、警告教育后,仍再有类似情形的,也将对帐号永久封禁处理;

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规行为的,还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4 公众号发送内容规范

公众号的发送内容需要遵守《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发送内容如涉及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4.1 侵权、侵犯隐私权及原创争议类内容

4.1.1 主体侵权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及商标专用权。

擅自使用他人名称、头像,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

部分主体类型需进行主体申请真实性验证后,方可完成注册。

4.1.2 内容侵权

4.1.2.1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原创文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1.2.2 未经授权发送他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4.1.2.3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4.1.2.4 未经授权发送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

4.1.2.5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品牌商标信息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通过帐号或利用相关帐号功能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推广、售卖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为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推广、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协助或便利条件,如引流至销售假冒、盗版商品的第三方商城、第三方平台或其他外部网页等进行交易的行为。

• 使用和品牌方、版权方相同或相似的装潢、标识、商标,或通过自身资质的宣传,使用户误以为其为品牌方、版权方及其授权方的行为。

• 去除、隐藏、伪造品牌或版权作品的商标、标识等,或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治理发布、传播假冒盗版商品信息或推广、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假冒商品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商标的商品;盗版商品是指未经版权方许可复制的图书、音像、美术作品和软件等。

4.1.3原创性存在争议

微信公众平台尊重并鼓励创作,经平台审核若内容独创性存在争议,且内容当事人对争议行为无法达成一致时,平台将邀请微信“洗稿投诉合议小组”进行合议。与“洗稿”相关的更多内容,可查看《微信公众平台“洗稿”投诉合议规则》

如下行为可能存在内容独创性争议:

通过同义词更换、语序转换、段落变换、增删非关键词语等手法生产文章,导致与他人作品主题、观点、大纲、素材、逻辑、结构、表达、描述高度相似的内容。

处罚规则

侵权行为一经发现或原创争议行为一经确认,将对违规公众帐号采取替换内容/阻碍正常展示、清除内容、功能封禁、甚至注销等形式的处理。

违规示例

主体侵权类:冒充官方游戏帐号

4.2 色俗内容

4.2.1 散布淫秽、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

4.2.2 发布有色情意味的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漫画等内容。

4.2.3 以投稿/爆料等形式描述约炮经历、性交体验、偷情、涉隐私部位偷拍等伤风败俗的话题内容。

4.2.4 以低俗的配图引诱用户阅读文章、关注微信公众号。包含性撩拨、性挑逗画面;疑似女性性高潮/性虐场面;偷拍的沐浴/更衣/如厕/亲热等私密画面;女性故意露出敏感部位 (纯裸露的胸、生殖器官)以及敏感部位未打码的真人写真/艺术摄影等。

4.2.5 文内以低俗类的动图或引导图,诱导用户点击进而跳转至另一篇图文页或关注某个公众号。

处罚规则

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公众号,将对其名称、头像、功能介绍、图文消息等违规点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限制其群发、关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使用。

详细规则及违规示例可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小程序—规则及案例公开模块中查阅。

违规示例


4.3 暴恐血腥内容

4.3.1 散播人或动物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等受伤情形的真实画面。

4.3.2. 出现描绘暴力或虐待儿童等内容。

4.3.3 出现吸食毒品、自虐自残等令人不安的暴力画面内容。

4.3.4 无资质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枪支武器。

4.3.5 出现以鼓励非法或鲁莽使用方式等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的内容。

4.3.6 出现事故现场、自杀现场、实验解剖等引起感观不适的血腥内容。

处罚规则:

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公众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4 赌博类内容

违规内容

发布组织聚众赌博、出售赌博器具、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博彩活动等。

处罚规则

违法博彩类帐号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或注销处理。

文章进行删除处理。

违规示例

主体侵权类:


4.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违规内容

发送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发送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微信消息发送服务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

4.6 涉黑类内容

违规内容

发送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

4.7 非法物品类内容

违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处罚规则

一经发现进行永久封号。

4.8 过度营销类内容

4.8.1使用夸大的描述推销丰胸、减肥、增高、壮阳、性保健等保健品;或在推销产品过程中使用让人观感不适的配图。

4.8.2文章提出针对病症、两性关系、治疗脱发、命理咨询等方面的问题,进而推销产品或提供服务,主要目的为引导用户添加联系方式。

4.8.3文章主要是推广股票的投资方法/课程或直接推荐股票,用稳赚/预计涨幅/标榜历史盈利案例或运用该方法能选出优质股票等加以描述,并留下相关联系方式。

4.8.4文章以编故事的形式推销某种食用类/养生产品,利用二维码引导添加微信号、了解、购买。

4.8.5提供风水咨询服务或兜售风水饰品/镇物,并罗列案例说明用户在接受服务或购买后受益;或以宗教场所翻新/受损名义,或宣扬宗教内容/宗教类节日,并提供受捐的支付信息。

4.8.6文章主要描述PUA撩妹、撩汉等相关话题,且引导用户关注公众号/加个人微信号/加群。

4.8.7推销的产品明显低于官方价格;或非品牌官方发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精仿、复刻、价格极低的知名品牌。

4.8.8公众号中不得含有任何自行嵌入或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用户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

处罚规则

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公众号,将对其名称、头像、功能介绍、图文消息等违规点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限制其帐号群发、关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帐号使用。

违规示例


4.9 不实信息类内容

4.9.1编造名人、明星、专家得绝症、去世或一些非常容易查证有违事实的内容。

4.9.2过度解读或发布虚假的法律法规,政策内容。

4.9.3编造、故意传播涉及食品安全、健康养生等日常生活、科学知识方面的不实消息。

4.9.4发布其他类不实信息:经政府、媒体、法院等官方或权威机构认定,并公开说明属于不实信息的。

处罚规则

针对造谣类帐号,将采取删文、能力封禁、甚至封号的处罚措施。

对于造谣的源头帐号,将根据谣言的恶意程度、传播度、历史违规,给予短封、甚至永封的处罚。

对于传播谣言的帐号,视谣言的负面影响,给予连带处罚。

违规示例



4.10 骚扰类内容

对用户造成骚扰的内容。

4.11 煽动、夸大、误导类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4.11.1标题含有危害人身安全、惊悚、极端内容;或使用侮辱、脏话词汇,引人不适。

4.11.2标题以浮夸的描述,从而煽动人群要/不要去做某行为。

处罚规则

对违规情节较轻的公众号,将对其名称、头像、功能介绍、图文消息等违规点进行处理;情节较重的,将限制其帐号群发、关注、分享、搜索等功能,或直接限制帐号使用。

违规示例


4.1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3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其他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相关规则的内容。

4.14 转载内容

就你所转载的其他公众号的原创声明内容,如转载来源因侵权或违规被清除,公众平台有权在通知你后,屏蔽你所转载的内容。更多请查看《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功能使用条款》

4.15 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1)经市场监督管理等机关部门认定,发布内容涉嫌存在违反《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2)其他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

5 数据使用规范

5.1 获取或使用用户数据

5.1.1 未经用户明确同意,并向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用户数据。

5.1.2 要求用户共享个人信息(手机号、出生日期等)才可使用其功能,或收集用户密码或者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住址等)。

5.1.3 向公众号粉丝(该帐号关注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显示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

5.1.4 将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微信公众平台授权的用途。

5.1.5 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或利用用户微信号、名称、QQ、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信息从事与公众号所公示身份无关的行为。

5.1.6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不得通过本服务收集、存储、抓取、获得或要求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或其服务平台的信息内容、用户数据等腾讯认为属于敏感信息范畴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帐号、微信密码、QQ号码、QQ密码、用户关系链、好友列表数据、银行账号和密码等),也不得将所合法获得的前述数据自行或提供给其用户、客户用于创建、补充或维护自身关系链。

5.2 地理位置数据使用

5.2.1 在采集、传送或使用地理位置数据之前未通知并获得用户同意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5.2.2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车辆、飞机或其他设备的自动控制或自主控制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5.2.3 使用基于地理位置的API用于调度、车队管理或应急服务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5.2.4 地理位置数据只能用于公众帐号提供的直接相关功能或服务,或者有授权的广告。

5.3 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使用

5.3.1 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不得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进行如下行为:

5.3.1.1 复制、读取、采用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

5.3.1.2 擅自编辑、整理、编排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后在任何微信公众平台源页面以外的渠道进行展示;

5.3.1.3 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特殊标识、特殊代码等任何形式的识别方法,自行或协助第三人对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或内容产生流量、阅读量引导、转移、劫持等不利影响;

5.3.1.4 其他非法获取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的行为。

5.3.2 经腾讯书面许可后,对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和内容的分享、转发等行为,还应符合以下规范:

5.3.2.1 对抓取、统计、获得的相关搜索热词、命中率、分类、搜索量、点击率、阅读量等相关数据,未经腾讯提前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数据以任何方式公示、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人;

5.3.2.2 不得对微信公众平台源网页进行任何形式的任何改动,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帐号首页(profile页面)链接,微信广告系统链接等入口,也不得对微信公众平台源页面的展示进行任何形式的遮挡、插入、弹窗等妨碍;

5.3.2.3 应当采取安全、有效、严密的措施,防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被第三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等任何形式进行非法获取;

5.3.2.4 不得把相关数据内容用于腾讯书面许可范围之外的目的,进行任何形式的销售和商业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提供或允许第三方为任何方式的使用。

5.3.3 公众号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的行为,还应遵守腾讯为此制定的其他规范和标准。

6 支付规范

6.1 在微信公众平台使用支付功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不得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或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协助。

6.2 使用微信公众平台过程中,如需使用、接入支付功能的,为维护交易安全,建议优先选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禁止、阻碍、妨碍或影响微信用户自主选择使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便利或协助。

6.3 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等腾讯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的,需遵守 《微信支付服务协议》和 《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等服务协议和平台规则。

7 内测规范

7.1 我们新的功能与接口都将以内测的形式发布出来,欢迎公众号的运营者申请内测。

7.2 我们有权根据产品运营需要制定并修改针对内测名额的限定以及内测接口的使用规则。

8 商标与商业外观

8.1 公众号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腾讯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

8.2 非商标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8.3 使用他人商标、版权等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需要在帐号申请时如实说明,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书或授权证明。

8.4 非腾讯官方帐号,禁止在帐号名称、输出内容中出现与腾讯已有知识产权内容相同(如‘腾讯’、‘微信’、‘Tencent'、‘WeChat’ 、‘QQ’等)、相近似(例如,腾迅、tencet、wecha等)的字样,或者容易与目前已有腾讯产品设计主题、外观等相混淆的内容。

8.5 任何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是该帐号运营者,或者误导和暗示腾讯公司以任何形式表示认可其质量、服务或与其存在合作关系,而并非腾讯公司运营的公众帐号将会被拒绝。

9 阶梯式处罚机制与举报机制

9.1 微信公众平台已启用用户举报处理机制,我们会根据用户的举报,视违规程度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使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公众号可能被终止使用,该等终止使用后注册所使用邮箱、身份证、微信号等信息将被取消注册状态并被冻结,将不能用于新公众号注册。

9.2 对于涉嫌多次或经常编造、发布、转发、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或者涉嫌无正当理由频繁针对同一个或同一类型主体的合法权益进行不实或夸大的攻击或侵害的,或者已存在多项微信公众平台处理记录的公众号,微信公众平台有权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关注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短期或永久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

四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公众号用户及运营者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腾讯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腾讯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五 免责声明

公众号用户及运营者明确了解并同意:

关于公众号服务腾讯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售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等。你对公众号的使用行为必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公众号用户及运营者明确了解并同意,本运营规范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以及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打造绿色、健康、优质平台的更高目标而制定的,微信公众平台秉承该理念进行运营、管理和惩处规范,腾讯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合理努力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做出判断,但是并不保证其判断完全与司法机构、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为此产生的后果公众号用户及运营者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六 动态文档

本运营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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