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
何必

把物业公司都轰走

把物业公司都轰走

                                          2005年8月7日

何必

通常绝大多数物业纠纷都是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想换物业不容易……(略。)

随着房地产热潮持续不断的升温,新建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层出不穷,现在还没听说哪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能够让人服帖满意的,故而物业与业主之间发生纠葛矛盾冲突对立的不在少数,有的出现物业与业主拳脚相加大打出手的,有的是把旧物业炒掉聘请新物业公司,但老物业就是赖着不走,形成新老物业同在一个小区里面对面站岗执勤甚至不共戴天的奇观。人们听着越来越离奇的业主与物业纠纷的个案中的状态、招数、起因、过程与结局之际,都在疑惑着:按说,物业的确切身份应该像是一个家庭的管家,可管家怎么就是如此不本分,总是给主人闹出这样那样的麻烦,拿着主人的钱却要给主人脸色看,来不来就撩挑子不干活了,弄得管界里一片狼藉,车辆横七竖八无初可放,垃圾遍地,臭气熏天,还就把主人给打得鼻青脸肿或者体无完肤,这管家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管家就能如此牛气冲天?怎么对管家不满意的资格都不能有?更换个物业怎么就那么难?

现在呢?海子小区的物业倒是给了那么一个掉了个方向的典型案例:物业费收不上来,自己实在无法抗下去了,只能自己打道回府另谋它途了。

到现在,该小区的垃圾满地都是,前一段时间每户居民交了两块钱把垃圾运走了,可现在又堆起来了,这种局面究竟要维持多久谁也说不清楚。小区目前处于彻底的无人值守的状态,业主没有安全感,丢车的事件经常发生。特别是,该小区是自我供暖区域,冬天要由小区的锅炉房自己运作,现在没有物业还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到了冬季供暖时才会更麻烦。

谁也无法得知,该小区的业主到底是谁最先开始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但可以知道的是,只要有了不交物业费却依然可以安然居住在小区当中,那么就会形成示范效应,那些交了物业费的业主就会感到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拒绝交纳物业费,一来二去,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越来越多,交费的人越来越少,形成了这方面非常经典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效应,从众心理会使得大多数人都采取随大流的做法,而仅存的那10%的交纳物业费的业主恐怕也难以为继。

最先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究竟是因为什么,好像现在也很难弄清。而当不交物业费的人群逐渐在扩大时,人们已经不去关心最先破坏规矩的业主在此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给小区全体业主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而最先不交者也乐得业主们前赴后继地跟了上来,彻底冲抵了自己率先对抗责任的合乎情理法的基本事实。

似乎不能说,该小区最先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就是存心破坏小区规矩,甚至可以设想,这样的业主也是在遭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与非常不周全的服务时才采取的如此行径。到后来,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已经在小区里扩张弥漫开来,成为一种集体意识,并在这个居住场所中占据了上风,形成为小区管理方面的主流观点,并对尚且交纳物业费的业主们形成了心理和舆论上的压力,造成了多数人的暴政,尽管多数人的做法未必合法合理,少数人的交费行为无可非议,但在如此情势里,少数人就会被当作是傻子、或故意与大多数人作对的不入流之辈,甚至是变节的叛徒。

但众所周知的是,业主与物业闹到如此地步,也是很让人惋惜的。从道理上说,业主与物业应该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一方面,物业要靠业主挣钱,另一方面,物业服务好,小区的房子也会随之增值,物业差则管理不善甚至到了设备造成损坏,业主的房子无论是想卖还是想出租都会成问题。

有调查显示,北京居民在与物业发生冲突时,60%以上采取的措施就是拒绝交纳物业费,而采取打官司方式的只占4%,这种调查结果显示出很让人悲观的情形:人们更多地还是习惯于使用不那么合法地放弃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的方法,面对自己不满意的局面时,宁愿选择相对消极、保守但却即时见效并很富于操作性的手段去应对,也不去相信什么法律,不愿意承担讼累,不理会什么法治,不信任除了不交钱外还有其它的自我保护途径。

社会就这么演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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