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爾索
默爾索

成為一個故土的異鄉人。

當我的身體成了原罪

沒有手術需求的跨性別者仍然選擇了手術,而這一切,僅僅是為了在面對性別糾紛的時候,能夠掏出身份證證明自己不是男流氓。

就在婦女節的時候,領導把婦女節專題的任務丟給了我。我司是一個文化公司,每個同事都有自己分管的領域,而女性議題正是我管區的一部分。

我是一名男跨女的跨性別者,同事們都知道。但是考慮到工作的便利,我在職場仍然以男性身份示眾,同事們也大多把我當男生看。

讓一個生理男性來管女性議題,合適嗎?也許不合適,但沒有辦法,因為隨著上一個管理者的離職,這個管區自然也就順延到了我這個新人的頭上,一切都是工作的安排而已。

儘管如此,有關婦女節的安排仍然引起了兩名女同事的不滿。她們認為我是男的,所以我不應該接手婦女節的事務;就算是領導的安排,我也應該試著甩給其他女同事來做,而不是直接答應下來。對於這些指控,我是完全無法理解的。這一切本就是我工作的一部分,我沒有理由甩出去,更沒有理由把它丟給其他同事,給別人增加工作量。後來回想起那兩位女同事平時的一些言行,我似乎感到她們有厭男的情緒在裏面,而且這種情緒僅僅以生理作為區分,不以你的思想和自我認同而產生改變。所以當我接手婦女節專題過後,她們才會有如此大的反應,因為她們認為我的生理性別就是一種原罪,這種原罪讓我沒有資格觸及女性議題相關的事務。

對於這種厭男的情緒,我個人能夠理解,但算不上支持。在父權社會中,生理男性生來就享有特權,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可是特權這個東西並不是我想要的,換言之,對於生理男性來說,在賦予特權的過程中是屬於被動的。例如於我而言,我完全不想要那些特權,甚至寧願沒有特權並以此換取一個正常的身體。既然特權的賦予是被動的,那麽因此將其稱之為一種原罪,讓被動承受的人因此承擔懲罰,我覺得是不合適的。所以相比於是否被動獲取特權,我個人更加看重一個人能否意識到自己的特權、反思自己的特權,以及是否拋棄特權、為非特權階級發聲。

在婦女節事件之後,我問過一名女性友人,問她如何評價男性原罪論。她說,她認為男性原罪論的本質是一種偷懶;男性原罪論本質上就是抹殺了人與人之間個體的區別,僅僅以一個大的群體進行身份劃分,然後以身份為基準去進行批判,進而完全忽略性別議題背後複雜的社會成因和個體差異,也就是一種簡單粗暴、完全不加思考的思想。對於她的說法,我的感受頗深。關於性別議題,我一直認為其真正的敵人應該是父權制,而不應該是男性。男性也不總是父權制的受益者和支持者,甚至不乏受害者。僅僅以生理性別進行區分,確實是過於粗糙了。倘若真的要這樣區分,似乎每個人都會有原罪——順性別者相對於跨性別者是有原罪的,異性戀相對於同性戀是有原罪的,雙性戀則裏外不是人。

往外延伸一下,我不僅不認同男性原罪論,甚至還認為男性也可以參與到性別議題(不限於女性主義)的討論中來,哪怕對方是父權制的支持者。我知道很多女性主義者會反對這件事,因為她們認為男性的想法不重要,並且自己也不想聽男人們屁話。但是在我看來,很多人認可特權並不是因為他們認為特權是正確的,而是他們根本意識不到自己有特權;而討論的目的,就是為了釐清障礙、消除分歧,讓人們意識到問題的根本,也就是父權制極其特權。如果要舉例,這大概就像是老師給學生上課。假如老師認為學生的愚蠢是一種原罪,因而不允許學生參與到課程的討論中來,那老師又是否真的能夠傳播知識?老師又何以得知學生是否真的掌握了知識?與其一開始就拒絕討論,不妨試試看對方是否真的有心瞭解和改變,等確認對方無法改變之後再拒絕也不遲。

另一方面,對於我同事提出的對男性的厭惡與恐懼,我為何能夠理解?在很久以前,我和另外一些女同事討論過有關跨性別者如何去公共廁所的問題。對於生理男性進女廁所,其實相比於反感,她們更多是恐懼。男流氓進女廁所,有錯的是流氓;所以相比於抵制跨性別者,更應該被抵制的應該是流氓才對。但是另一方面,如何區分跨性別者和流氓,我卻沒有頭緒。性別議題是切實存在的,答案也很顯而易見,但怎麼實現卻成了一個大問題。正是這種無休止的性別騷擾,讓一些女性變成了厭男者,甚至波及到跨性別者。我曾在推特上看到過很多術後的男跨女跨性別者,事實上她們很多屬於對性別認同需求比較低的那群人,也就是並沒有強烈的手術需求,但她們仍然去做了手術。她們之所以如此大費周折,也只是為了獲得一張女性的身份證,這樣在遇到性別糾紛的時候(比如上廁所),才可以直接亮出身份證,證明自己並不是流氓。所以我們當下評判一個人是否是流氓,不看他想了什麼、做了什麼,而是看對方有沒有一個合理的性器官,以及對方的身份證和性器官是否一致;一旦你的性器官不對,或者身份證不對,你就是有罪的。這豈不是很荒唐?

可是在一些人心中,即便做了手術也無濟於事。因為她們認為手術只是改變了外在,術後的男跨女跨性別者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女人。可問題在於,什麼才是真正的女人?是以性器官來定義?以性染色體來定義?還是以社會身份來定義?如果真的這樣,那摘除了子宮的女性怎麼辦?兩性器官發育畸形導致性器官和性染色體不一致的患者該怎麼辦?以女性身份生活的偽娘或未手術的男跨女跨性別者該怎麼辦?從這個角度來看,以性別為區分的性別平權思維更像是父權制的一個陷阱。在這個陷阱中,父權制的受害者們被劃分成了一個個小群體,並且這些群體在這個陷阱中不斷內鬥,而父權制則不會受到一丁點的衝擊。甚至在這些小群體的內鬥中,群體中的人們不斷利用近乎暴力的溝通方式把自己的思維強加給別人,也頗有父權的影子在裏面,這等於說屠龍少年還沒出新手村就已經變成了惡龍。我這裏倒也不是說要為男性翻案,而是作為一名跨性別者,對性別生來的敏感讓我不得不重視這個問題。男性原罪論讓我忍不住想到文革——那個唯出生論的時代,一旦你的出生是錯誤的,那你窮極一生都是錯誤的。性別本身就是一個混雜的屬性,想要僅僅依靠性別來區分人群本身就是不合理也不現實的事情,正如前文所說,這更像是一種偷懶。不論是對於什麼性別的人,性別平權的敵人都應該是父權制,而不是某個具體性別的群體。事實上我有時候會認為,我們當下絕大多數的性別衝突,其根源都來自於不合理的性別區分。

就在婦女節專題風波過後,公司的女同事們都得到了半天的婦女節福利假。我羨慕嗎?肯定是羨慕的,但是相比之下,更多還有對自己身體的厭惡。當然,這種厭惡更多來自於性別焦慮,和厭男情緒無關。後來另外一個女同事問我:“你們為什麼不去爭取婦女節假期呢?”我說:“拉倒吧,上廁所的問題都沒解決呢,還想婦女節?到時候真的要被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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