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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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Tsai | 蔡凱西 台北人 / 不專業旅人 / 流浪中的學術人 / 研究旅行史與旅行文化的不良歷史學徒/《後綴》假掰文青誌編輯群 在出門旅行、閱讀,與作古的旅記文本中持續穿越 佛系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travelhistorystory 合作邀約:misiaa2001@gmail.com

【釋放一下負能量】頭一回報警處理車禍

(编辑过)
很狼狽,無圖

本來今天要發其他文章,居然遇到腳踏車對撞意外,心情實在是非常不好。

下雨天路燈昏暗,帶著口罩,眼鏡又一直起霧,刻意放慢速度騎車回家,就在新體外面那條單車專用道,每天都這樣騎都沒事,居然第一次遇到騎很快的白目,完全閃避不及就迎面撞上了。

對方是現役台大學生,不好意思阿你撞到的是討厭的台大校友。這麼黑的下雨天,視線那麼差,騎那麼快是要趕著投胎,還是約會?還是在練習單車競速,想當單車界的輸馬克?

單車專用道又不是為你一個人鋪設的,騎車的時候,都不需要注意對向有無來車或來人嗎?撞到了之後雖然頻頻道歉,卻聲稱沒看到我,但我可是在朦朧的鏡片之下,就看到你了耶,沒近視眼力還比我差。

道歉時要露出甜美的笑容,是常識;天候影響行車視線,不管騎兩輪或開四輪,減速慢行,也是常識,連這種常識都不懂的人,憑甚麼騎車?雖然我騎車出事也不是第一次,而且我都不是逞快的那個。以前總是人沒事,車子扶起來還能騎,就不跟對方計較了。但是這次我當著對方的面就打電話報警。

我沒那個美國時間吉對方,報警只是要讓對方體驗一下,在下雨天騎快車,撞出事故,需要付出甚麼代價。話說警察也不是隨叫隨到,筆錄也不是三兩分鐘就能做好,如果有需要送醫的人身損傷(還好是沒有),牽涉的問題更多。

總之兩個當事人就在路邊冒著雨等警察,分局的警員先來確認地點,接著交通隊來查證件,然後是承辦的警員來做筆錄,就這樣,三個小時就沒了。如果當初這個白目,騎車不要那麼快,彼此的龍頭稍微拐一下,發生對撞的機會根本不大,頂多只是輕微擦撞。

因為逞一時之快,占用彼此的時間,你不能即時去投胎,我也被你耽誤到吃晚餐,回家還要清洗撞車倒地之後,全身髒掉的衣服。用正常人的方式騎車,這樣很難?

額頭腫了個大包,車子只有龍頭歪掉,其他身上背的3C,都沒有受損;對方則是小擦傷,但撞完車胎爆掉,剎車也損壞(我懷疑他根本沒修剎車),還指著壞掉的車子,一副他比我可憐。

靠北喔!怪我囉!是我騎太快害你爆胎的嗎?難道我這個因為你逞快,被撞倒的受害者,還得為你的車損負責?當然自己花錢修車消災,不然怎麼長記性?就是要你長記性,我才報警!

希望明天我能順利起床去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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