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默
莫默

字未醉自已醉

“那個人”🕵️我想告訴你

"好久不見”是個用得都快爛掉的詞彙,我實在不願在信的開頭用這樣的句子,以免你覺得我像是在例行公事。可實際的情況是,我們的確非常久沒有見面了。不管我們是台灣人還是外國人,說著什麼語言,我想,也只有這一句普普通通的話能表現我們現在的狀態。


Time真的是很奇妙的東西,它就像自行車下坡,風馳電掣地駛過,不留一絲痕迹。


曾經,你我比賽誰先騎到坡底,總是你贏。因為我總是緊緊地握着剎車,而你,卻截然相反,拚命地踩着踏板。到達之後,你笑着看着我騎下。那時的自己,害怕死亡,羸弱的體質令我曾經幾度失去生命。未想過,死亡距離我們那麼遙遠。我們都還年輕。不是嗎?


還記得,你曾問過我,假如不快樂,那我們為什麼要活着?我緘默不語。那時的我,只是想要健康平安的活下去,無所謂快樂與否。“那個人”,我想,現在的自己,已經可以告訴你答案了:我活着,是要變得快樂。


你還說,我總是習慣對着別人笑,卻從未對自己笑過。你看,現在的我,即使是一個人,也是幸福的。我慶幸自己所擁有的:家人,朋友,還有生命。


我不會像你,得到了那一千萬分之一的生存機會,卻自己放棄它,你失去了自己,我失去了你。


“生命在你手中像一條迸跳的雨,你又想抓住它有嫌腥氣。”愛玲寫道。你說你喜歡她的文字。


某天在一堆輔導書中在看到張愛玲的書在打折出售,我不禁想,如果是你,一定會把這些書都買下來吧,即使愛玲的小說早已熟記於心。


你就是那麼極端,那麼理想化。我想,你就是愛玲筆下的邵之雍吧,什麼都想擁有,卻放棄了最重要的。


你離開我幾個月了,對我來說很久了。那麼偏激的手段,看着鮮血一點一點得從自己身體流出,死神一點一點地壓迫自己的胸膛。那種感覺,在你看來,一定是幸福的吧。


這封信來遲了,永遠也不會到你手掌中。可我還是想寫些什麼,來祭奠我們的曾經,來懷念你的逝去。


anne baby曾說過:有些事情是可以遺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紀念的,有些事情是能夠心甘情願,有些事情一直無能為力。


我想,你就是讓我紀念而又無能為力的那個吧。


如今,我想要以一個消費者的身份告訴你,我很幸福,我學會了對自己笑,我喜歡張愛玲。還有就是,我懷念着你。


願天堂是“那個人”幸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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