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借之
李借之

暂居地:波士顿;社科、数学、文学

无从解释

这是一次思维雕刻实验,我个人很喜欢。希望读完的人可以有别样的体验。 ——写在前面

图片来自威廉透纳

第一次举办葬礼的时候,你才四十四岁。三十三岁的时候,一个女人告诉你,举办过葬礼,一个人的人生才算圆满。你在家里看着大家送来的挽联,觉得这些鬼话狗屁不通。那个女人曾经还说过很多东西,多半都是真的,可惜关键的话是假的。你也记不清楚你是如何认识她的,只记得在你四十四岁的葬礼上,她穿着一身海军蓝的旗袍,手里拿着一支天空蓝的钢笔,嘴上涂着散发着忧郁气息的口红,往残破的棺材里吐了一口痰。那一口痰正好落在你的肚脐上,有些烫,里面还有很多泡泡。根据规定,你不可以睁开眼,但你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反抗精神。你看到了她上扬的嘴角和依然美丽的眸子。直觉告诉你你曾经认识她,这就是为什么“依然”这个词会出现在这里。但你却丝毫回忆不起她的身份,只是知道在你四十四岁的葬礼上,有一个穿旗袍的女人到了现场。透过旗袍,你发现她的胸部有点向上翘,让人想到荒野上对着夜空昂首嚎叫的狼王。你隐隐觉得,这个人不会有好下场的,就像自己一样。

四十四岁的你躺在棺材里,希望可以一直这样睡下去。你经常醒来便觉得精疲力尽,接着咬紧牙关过完一天,然后再次沉入梦乡。你总觉得自己的精力在赢得着床前的赛跑后便消耗殆尽了,所以这一生理应苟延残喘,活得像一头刚被阉了的粉毛大肥猪。实际情况和你以为的有所出入。你受人尊敬,有性吸引力,银行账户里有不少来路不明的钱。不少人觉得你可以被归入伟人的行列。在他们看来,你除了还需要交税之外,其他任何地方都是不平凡的。不过你清楚,那些人根本不了解你,因为他们参加了你的葬礼。所有在你葬礼上出现的人,都不了解你;所有没参加葬礼的人,都没听说过你。不论怎样,从此以后你在他们的心中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死人,死得像一颗张牙舞爪的枯树枝子。四十四岁后,你不再与社会发生关系,也正是因此,你将变得无比寂寞。当然你早已经习惯了寂寞。着床的胜利意味着你注定孑然一身,从此你的世界门可罗雀,世界中的你百无聊赖。

这场葬礼来势汹汹,势不可当。四十四岁的你躺在残破而坚硬的木棺里,听着棺外鼎沸的人声,觉得这个世界亏欠了自己很多,尤其是当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人站在你旁边,拿他那双还不如瞎掉的眼睛盯着你的生殖器的时候。虽然你不认识这个人,但你觉得他是想趁别人不注意,偷偷把手伸进你的裤子里,像采蘑菇一样把那东西摘走,拿回家泡酒给他爸爸喝。他的爸爸可能有风湿性关节炎,喝完后不久就死了,死因是葬礼上摘取生殖器的时候失血过多。当然,没有人告诉你这是真的还是假的。这个人还有可能是你大学的同学,你和他的女朋友在毕业典礼的前夜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精疲力尽,仿佛刚刚赢得了一场亿万人的长跑。那个时候你才二十二岁,尚未和这个世界发生关系。睡了他女朋友之后,你突然意识到在人生的前二十二年,身边事物的味道居然越发具体了,你眼中的现实慢慢变成一个个隐喻。我们一般称此过程为成长。那时你所不知道的是,后二十二年,你会和世界不停发生关系,你被玩的七窍流血,却非要说七种血放在一起有彩虹的颜色。你将发现一个个隐喻又重新回归到了现实,这就是所谓的衰老。而不管你衰老到什么地步,总有人站在你的身边,企图摘走你胯下的东西泡酒喝。如果有一天你在上小便的时候偶然闻到一股酒精味,你就知道,你让人得手了。

二十二岁的时候,你预料到你的葬礼会在二十二年后举办。它将变成你人生中最耀眼的丰功伟绩。每当你想到大家穿着黑衣服,举着黑伞,戴着黑帽子,喝着黑啤酒,纹着黑眼圈,读着黑塞,坐在黑教堂里像墨鱼那样喷出黑色的泪水时,你的心就难免一阵激动。你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来这个教堂,就像你不知道为什么你的葬礼会在四十四岁举办。不过,这一切从计划好的那一天开始,就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止它。葬礼当天,你发现事实并不如你想象的那样。大家穿着蓝衣服,举着蓝伞,戴着蓝帽子,喝着蓝莓汁,画着蓝眼影,读着蓝波,坐在蓝色教堂里流下了海水味道的眼泪。你想从棺材里猛的跳出来,大声喊:“你们全都他妈的搞错了!”可惜,你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反抗精神。你反抗了这种冲动,静静地躺在蓝色的破棺材里,像一块被打磨得死气沉沉的硫酸铜晶体。这件事告诉人们,空有反抗精神,除了交税以外,将一事无成。

你不是基督徒,但是你希望你的葬礼可以在教堂举办。大学毕业的那天晚上,你来到了学校附近最大的教堂,把你的想法告诉了神父。神父拍拍你的肩膀,说他认为青年人不应该老是想着葬礼。世界上有很多美丽的事情值得去花时间瞎琢磨。只要足够努力,人们就会有好下场。神父说完便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嘴张的很大,活像一个垃圾桶。你站在教堂门口,觉得这个世界肯定出了什么问题。如果没有问题的话,那个神父也不会把我扔进他嘴里的易拉罐吐出来。至于二十二岁时记忆中的教堂是什么颜色的,你毫无印象,只是记得它有一个很高很尖的顶,那上面站了七个天使,看面相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还把你的想法告诉了一个好看的姑娘。她长得高高的,但也有可能矮矮的;是南方人,但也可能是北方人;她深深爱着你,但也可能只想把你扔进酒坛,再撒上一把枸杞,扔进去一根人参。她说她一定会参加你的葬礼,而且会用最沉痛的语气沉默。这句话你没听懂,不过另外一句话听懂了,她说她那天绝对不会穿蓝色的旗袍。

葬礼那天,神职人员都被赶出了教堂,取而代之的是满堂的千奇百怪的人。他们拿着蓝色的刀叉,看着棺材里面的你,开始祷告。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哭丧队终于来了。他们穿着蓝色的招魂幡,随手撒着碎纸片。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碎纸都是用大学时的试卷撕成的。哭丧队的哭声很大,你在这美妙的声音里,逐渐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你又回到了大学毕业的那个下午。那天你们穿着深蓝色的衣服,站在蛋黄色的阳光里,笑成了一个个垃圾桶。你抱着那个亦高亦矮的女孩子,在教堂的尖顶上面拍下不久就会被遗忘的照片。由于没法确定她是高是矮,所以她在照片里是虚的,你仿佛在抱着一根人参。与此同时,你闻到了一股强烈的酒气。你问怀里的姑娘:“你爱我吗?”她回答道:“不爱。”于是你又问:“为什么?”她说:“因为你笑起来像个扳手。”

三十三岁的时候,你参加了毕业时怀里姑娘的婚礼,是她邀请你去的。在婚礼上,她就坐在你的旁边,左手握着你的右手,问你究竟是否爱过她。你摇摇头,把一根钢笔塞进了她的胸罩里。她的胸罩是橙色的,身边的人穿着橙色衣服,举着橙色伞,戴着橙色帽子,喝着橙子汁,读着发条橙,坐在橙色的教堂里流下橙色的口水。你告诉她,结婚照里的她不如婚纱里的好看,这着实让她沾沾自喜了一会儿。接着就是橙色的哭丧队闯了进来。她惊恐万分,高声嚎叫,阻止着那些发疯一帮嚎哭的人。你看着她癫狂的样子,想到了大学时看到的那些反堕胎宣传画。那一刻你突然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如果举办一场你的葬礼,那她必须在场,最好还可以和你躺在一个棺材里。

哭丧队的嗓子都喊哑了,四十四岁的你躺在棺材里面偷笑,笑那一群令人作呕的臭傻逼。他们虽然出不了声,但还是在竭尽全力地摇晃,直到东倒西歪不省人事。十一岁的时候,你第一次在父亲的葬礼上见到了这样的哭丧队。他们穿着三K党那样雪白的衣服,聒噪的哭声让整座教堂摇摇欲坠。那时的你对这个世界没什么概念,生活于你也尚无动机。你身边的人穿着白衣服,举着白伞,戴着白帽子,喝着老白干,裤子往外渗出白色液体,读着麦克白,坐在清真寺里流下牛奶那样的泪水。你看着身边的父亲,感觉他是世界上最值得哭泣的人。他冲你笑笑,说:“等你长大,不要忘记给我泡酒喝呀。”

十一岁的时候,你身着一身白衣,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告诉了埋葬你父亲的神父。他笑着说,你的葬礼会在三十三年后举办。那是你一生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你将以此为傲。于是你便开始了三十三年的奔跑。二十二岁的时候,亦高亦矮的姑娘成为了你的母亲。你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样的事,因为完全没有行为主体。可惜那时候你还小,你能做的只是疯狂奔跑,以忘掉过去并赶上自己四十四岁的葬礼。那个时候,你的人生便会像一个圆满的句号那样,被仍在一个随随便便的句子后面,丧志了作为标点的最后尊严。

四十四岁时,你坐在教堂的第一排,看到了安静躺在棺材里的自己。那一刻,你突然觉得整个人生都是一场拙劣的模仿,而模仿对象还没有出生。你奔跑了那么多年,就为在腐烂之前看到棺材里的自己;而见到自己后,你却追悔莫及。你觉得棺材里的躯体丑得像一滩风干的牛粪,唯有稍微凹陷下去的肚脐还像是那么回事儿。大学毕业的那个晚上,亦高亦矮的女人赤身露体得躺在你身边,用晶莹剔透的手指指着你的肚脐,说:“你的腰部以上是个激进派,腰部以下就变成保守派了。”听罢,你脱下了蓝色的衣服,朝着她无暇的肚脐里吐了一口酝酿了好久的浓痰,然后默默离开了自己的葬礼。走出教堂的那一刻,你觉得葬礼就是一场轰轰烈烈浩浩荡荡的无事生非。葬礼的主角仿佛在向世界讨一个毫无意义的解释,而所有的解释权,最终都只归作者所有。是呀,这一切的无事生非,都应该怎么解释呢?


2019.5.14

李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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