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犀弄影
灵犀弄影

我很怀念那个时光。你真的让我心动不已。无法回去感受很痛苦,但是我在努力的争取。

自我与它(Das Ich und das Es)第二章



病理学的研究曾使我们的注意力过多集中在被压抑的事物身上。后来我们发现,自我中也的确存在属于潜意识的内容,因此我们希望能对自我有更深入的了解。从前,我们的研究仅仅围绕着意识或潜意识这一标签展开,但最后我们发现潜意识的意义其实有很多种。

其实,我们所有的认识都始终与意识紧密关联。甚至只有当潜意识的内容进入意识后,我们才能对它有所了解,这个过程是怎么成为可能的呢?当我们说“让某个东西成为有意识的”时,这意味着什么呢?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有了一些眉目,我们说过,意识是精神装置的表层,也就是说,将它视为一种功能,归入一个系统,从空间角度看,它是最接近外部世界的一层。 顺便说下,这儿说的空间角度,不单单是指功能意义的,更是解剖学意义上的结构空间。 我们的研究也必须从这个感知外部刺激的表层出发。  

从一开始,意识就是全部感知的集合,这其中即包括来自外界的感受(感官感受),也包括了内部的感受,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感觉和情绪。但它们又是怎么以思维的名义和那些模糊又不确切的内部过程联系起来的呢?精神能量在执行其功能时,在精神装置内部某处发生了移置,这就是思维过程的由来。那它们是向着产生意识的表层进发呢?还是意识会主动到它们那儿去?我们注意到,一旦从空间、地域的角度严谨的探究心理生活现象,就会遭遇许多困难,这就是其中之一。如果这两种可能性都不在考虑范围内,就必然存在第三种可能的途径。

我曾在别处提到过,潜意识观念和前意识观念(思想)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前者依靠我们所不了解的材料发生,而后者(前意识)则另外与字词表象[1]存在联系。我们的第一步尝试,是赋予为这两个系统明确的,与意识无关的标识。所以,“一件事情如何变成意识的”这个问题,更合理的表述应当是“一件事情是如何变成前意识的”。答案就是,通过与相应的字词表象建立联系。

[1]编者注:参见《论潜意识》第二章和《精神分析词汇》关于字词表象和事物表象的辨析

这些字词表象即“记忆痕迹”,它们曾经作为一种知觉,像其他记忆痕迹一样能够成为意识的。在继续讨论其性质前,我们忽然有了一种新的认识:只有曾经一度是意识感受的事物,才能变为意识的。除了内部情绪外,其他事物若想变为意识的,就必须试着将自己转变为外部知觉。这一过程必须借助记忆痕迹才能实现。

这些字词表象就是记忆痕迹(residues of memories):它们一度曾经是知觉,像一切记忆痕迹一样,它们可以再次成为意识的。在我们进一步论述其性质之前,我们开始认识到一个新的发现,即只有那些曾经是意识知觉的东西才能成为有意识的,从内容(情感除外)产生的任何东西,要想成为有意识的,必须努力把自己转变成外部知觉:这只有借助于记忆痕迹才能做到。

我们认为,记忆痕迹存在于多个与知觉—意识(德:W-Bw 英:Pcpt-Cs)系统相毗连的系统中,所以投注在那些记忆痕迹上的能量可以很轻易的从内部延伸到后一系统的元素上。我们很容易想到了幻觉,以及最生动的记忆也能跟幻觉和外部感受区分出来这一事实;但我们很快也发现,在记忆被重新激活后,记忆系统内还保留着对此痕迹的能量投注,当投注能量不仅从记忆痕迹向知觉的元素蔓延,而且完全进入其中,难以与知觉区别开来的幻觉就产生了。

言语(字词)痕迹(verbal residues)主要是来自听觉感受,所以前意识系统就有了一个特别的感官来源。字词表象的视觉部分来自阅读,它是次要的,可以先放在一边。同样可以暂时忽略的还有辅助型的言语运动,它对聋哑人以外作用很小。毕竟,言语只是人们所听到的那些言语的记忆残留。

但我们决不应为了简化需要而忘记了视觉记忆痕迹—那些与言语不同之事物的重要性,或否认仅通过激活视觉记忆痕迹,就能让思维过程变为意识的事实,这也是许 多人所钟爱的做法。 根据沃伦东克(J.Varendonck)的观察,对梦和前意识的幻想的研究能让我们了解到视觉思维的特征。 人们留意到,在视觉思维过程中,就能进入意识的往往仅有具体的思维素材,而对思维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某一独特的思维主题下各成分的关系却无法加以视觉性的表达。 所以,视觉或图像思维只是一种十分不完整的意识化方式,它比字词(言语)思维更接近于潜意识过程,而且无论是从个体还是种系起源的角度,都比后者有着更为悠久的历史。

我们言归正传。如果这就是使本身是潜意识的事物借以成为前意识的方式,那么“被压抑的内容怎样才能成为(前)意识的”这一问题,就可以这样回答:通过分析的工作,提供前意识来作为中间联系。因而意识就可以留在原位;同时,潜意识也无须“上升”成为意识。

鉴于外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而内部知觉和自我的关系则需要特别的研究一番,我们不禁要怀疑,把整个意识都归于一个知觉—意识系统的外表,究竟是否是有道理的。

内部知觉包含精神装置中各式各样的心理过程的感觉,其中自然也包含来自最深层次的感受。我们对它们知之甚少,至今所了解的不过是那些关于快乐—不快序列的东西。它们比外边感受更重要、更基本,即便是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也能产生。在另外的地方,我曾介绍过它们更广泛的经济意义及其后设心理学根据。这些内部感受和外部知觉一样是多层次的,有着多个不同的来源,并且有不同乃至相互矛盾的性质。

快乐属性的感受并不具备任何内驱力的特点,而不快的感受则提供了最强烈的驱力,它要求改变,要求释放,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将不快解释为投注能量增加、而把快乐视为能量投注降低的原因。如果我们把那些以快乐或不快的形式成为意识的东西描述为一种在心理事件过程中量与质都不确定的元素,那么问题就变成了“这些元素究竟是当场就变成意识,还是必须先被传导入知觉系统中”。

第二种观点得到了临床经验的支持。它表明,这一不确定的元素表现的就像被压抑的冲动(repressedimpulse)。它可以在不被自我注意的情况下产生一种强制性的驱力。只有自我对这种强制做出抵抗,阻止它释放时,这一不确定的元素才能快速变成不快的意识。与身体欲求产生的紧迫感一样,身体痛苦也可以是潜意识的—它是介 于外部感受和内部感受之间的东西,就算其源于外部世界,也会表现的如同内部感受。这一事实再次表明,感觉和情感只有到达知觉系统才能成为意识,如果这条传导路径被掐断,那即便在兴奋刺激过程中出现了相一致的“不确定成分”,它们也不能成为知觉。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就用这种不完全正确的方式来探讨所谓的“潜意识情感”,并和同样不完全正确的潜意识观念类比。实际的区别在于,必须要有一种事先形成的联系,才能让潜意识的观念成为意识的,而对可以直接转换的情感来说则不需要。

这样,字词表象所起的作用就完全清楚了,靠着它们的中介,内部思维过程才变成了知觉,这么看来,那个“一切知识都源于外部感受”的原理就是确凿无疑的了。当思维过程受到大量的能量投注时,它的确会像实际的东西那样被感知,好像它们确实来自外界,是真实存在的。

在澄清完外部知觉、内部知觉与知觉—意识这一表层系统的关系后,我们便可继续拓展关于对自我结构概念的研究了,我们发现必须要先从自我的感知系统,即自我的核心出发,其次,自我中包含了依赖记忆痕迹的前意识;最后,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自我也存在着潜意识的部分。

现在我不得不说,如果我们遵循一位作家的思路,将会得到相当大的收获。虽然他由于个人原因,一直强调自己的作为和纯粹、严谨的科学无关。 我说的这个人就是乔治.格罗代克 (GeorgGroddeck),他一直坚持,我们生活中所谓的自我行为其实大多数都是被动的。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依仗某些未知的、不受控制的力量“活着”。虽然他的说法未能把其他观点彻底排除在外,但我们还是毫不犹豫的采纳了它,并且不遗余力的在科学体系中为它争取一席之地。我建议认真考虑格罗代克的观点,把从知觉系统出发、最初属于前意识的那部分,称为自我;而把从回忆这一实体继续延伸,表现的好像潜意识的另一部分内容,按照格罗代克的用语称为“它”。

这一观点是否能给当前的论述带来什么助益、加深我们的理解,让我们拭目以待。以我们现在的观点,个体就是心理意义上的“它”,不为人知、属于潜意识。从知觉系统发展起来,并将其作为核心的自我位于“它“的表层。如果我们坚持要将这番假设形象化,就可以补充说,自我并不包含整个”它”,但只能采取这种运作才能使知觉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它“的外表.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像受精卵分化出来的的外胚层[2]。自我和它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在最末端与它融为一体。

[2]随便说句 市面上中文版对这一句的翻译全部是错的,有兴趣读者可进一步参阅“胚胎发育”相关词条,高中生物也对此有相关介绍

同样与“它“难以区分的,还有被压抑的事物,简直可以说就是“它“的一部分。被压抑的事物由于压抑施加的那个阻力,只能与自我分开,但可以通过“它“与自我交流。我们很快就发现,先前基于病理学研究所做的一切区分,其实都和我们唯一能了解的精神装置的表层有关。我们可以画一张草图来形容这层关系,但这张图只是为了表述方便,不应被过度解读。我们或许还可以补充说,自我戴着一顶“听觉的帽子”,正如我们从大脑解剖学中所知道的,这帽子仅盖住了一边,可以说戴歪了。


显而易见,自我就是“它“的表层—通过知觉—意识系统的中介与外部世界发生联系并受其影响而改变的那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表层继续分化的结果。再者、自我寻求把外部世界的影响施加于“它”及其目的,并力求用现实原则来取代在“它”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快乐原则。知觉之于自我的作用,就如欲望之于“它”的作用。自我所代表的理 性与常识,并与“它”所代表的激情对应。这也与我们所熟悉的日常分类方式相符,那种区分在一般情况下或在“理想”情况下才成立。

自我在功能上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对一个人的能动性的掌控上。自我和“它”的关系,就像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他要有力量来控制马。区别在于,骑手尝试用自己的力量来控制马匹,而自我则要借力才能做到。这个类比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如果骑手不想丢下他的马,就只能选择“引导“马去他想去的地方,同时,自我也会将”它”的愿望付诸实践,表现的好像是自己的愿意一样。

除了受前意识知觉系统的影响外,还有一个因素促使自我形成,并从’它“中分化出来.一个人的身体,尤其是外表部分,可以同时产生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身体可以向其他对象那样被看到,但在触摸时却能产生两种感觉,其中一种与内部知觉相同。一个人的身体何以能从感知世界中脱颖而出,在心理生理学中已经有过充分的探讨。痛苦似乎也在这个过程中起着作用。人在身患病痛时,会对自己的器官产生新的认识,这或许就是我们对自己的身体形成概念的典型方法。

自我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不仅是一个实体存在的表层,更是这个表层的投射。如果非要做一种解剖学类比的话,很容易联想到的是解剖学家们所谓的大脑皮层上的小人,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是一个倒立在大脑皮层上的小人,脚跟朝天,脸朝后,左侧是它的言语中枢。

我们已经反复讨论过自我与意识的关系,但这里还有一些重要的事实需要被澄清。我们已经习惯了从社会和道德价值标准去审视所有的一切,对于那些低级的、带有情欲色彩的东西在潜意识中活动则并不感到惊讶。另外,我们还期望发现,任一心理功能在价值体系中的位阶越高,就越容易安全的通往意识。但精神分析的经验让我们颇感失望。一方面,有证据表明,某些细致和复杂的智力工作,即便要求进行审慎的思考,也可以在前意识中完成而无需进入意识。这样的例子是无可置喙的,例如它们可以在睡眠中完成,如某人在睡醒以后,解开了一道数学难题,而是得到了解决某个问题的方法,而就在前一天,他还在绞尽脑汁的苦苦思索。

但是,还有另一种现象,一个更奇怪的现象。我们在分析过程中,发现某些患者身上的自我批评和良心的功能—即那些高阶精神活动,也是潜意识的,并且作为潜意识的一部分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在分析中维持潜意识状态的阻抗绝不是唯一的孤例。虽然我们一贯坚持批判性的看待问题,但这个新发现却无视这点,强迫我们去认识一种“潜意识的罪疚感”。这让我们更加迷茫,并且带来新的谜题,特别是我们发现,这种“潜意识的罪疚感”在众多神经症形成过程中扮演了决定性的经济作用,并给痊愈之路设置了最为强大的阻碍。如果我们想要回归自己的价值体系,就不得不承认:在自我中不仅最低级的东西可以是潜意识的、最高级的东西同样也可以。这似乎向我们提供了先前那句断言的证明:即意识的自我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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