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秋
王立秋

一个没有原创性的人。 In the world of poverty, signlessness is best, in the story of love, tonguelessness is best. From him who has not tasted the secrets, Speaking by way of translation is best. (Jami, Lawa'ih)

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吗?

伊斯兰中的政治与宗教

——一个世界还是两个世界?




莫里斯·阿耶克/文

王立秋/译



多年来,“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这个口号,引发了许多争议和讨论。在本文中,我想考察,这是不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基本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这个想法——从它的措辞和它的内容来看——是新的。


这种看法认为,认为伊斯兰既包括宗教又包括国家这个想法,是现代化进程的产物,它试图把伊斯兰整合到现代世界之中。因此,根据这个立场,这个概念表达了一种新的伊斯兰观,而后者又与伊斯兰主义的意识形态及其发展的历史密切相关。


第二种看法一般来说是伊斯兰主义的圈子提倡的,它坚持,早在伊斯兰初期,这个概念就已经存在了,新鲜的,不过是它的表述方式而已。


根据这个立场,就信仰的内容而言,伊斯兰一直既是宗教,又是国家。我想理解这两种立场之间的争论的起源。这是对伊斯兰的两种不同认识吗?还是说,问题在于,同样的词,对不同的人来说有着不同的意思?


换言之,我们的分歧,是在于伊斯兰的本质呢,还是在于我们对“国家”和“宗教”这两个术语的理解?


那些认为“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是一个现代的概念的人可被分为两个阵营:第一个阵营坚持,伊斯兰只是一个宗教,它没有任何政治的内容。根据这个立场,一切政治的东西,都完全是社会搞出来的,它没有任何宗教的维度。


埃及伊斯兰学者阿里·阿卜杜勒·拉泽克(Ali Abdel Razek)就被认为是这种看法的早期倡导者。他在1925年写了《伊斯兰与政治权力的基础》(“Islam and the foundations of political power”)。但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难捍卫的立场。


一方面,它并不符合我们对伊斯兰历史的认识;另一方面,它也没有对关于“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这个口号的现代性的争论做出任何贡献。相反,它仅仅是忽视或者说无视了伊斯兰的政治维度而已。它把伊斯兰看作一个宗教,把信仰化约为礼仪行动。根据这种看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宗教全然无关。



现代国家:强硬的、专制的、无处不在的


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持第一种看法的人,还有第二个阵营,这个阵营认为“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是一个现代的理论。这个阵营不打算忽视作为一个人们在历史语境中实践的宗教的伊斯兰的政治维度,但他们认为,“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这个想法是一个现代的创新。


这就把我们直接引向关于首先,“国家”意味着什么的争论。国家是一个在其领土上垄断对武力的合法使用的制度。这也包括对权力的垄断,后者,是垄断对武力的合法使用之合法性的首要前提。


我们的国家概念与领土(民族国家)密切相关。所谓领土,即构成一个国家的人生活的地方。通过其法律,国家保持着对武力的合法使用的垄断,并因此而保持着对统治权的垄断。这个垄断,也进一步生产出对司法和立法之管理的垄断,以及对公善与公法之定义的垄断。但是,这个国家概念,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它的根源,是欧洲的绝对主义君主制的时代。


在几乎所有这些地方,现代国家,都不同于它在历史上的前身。在历史上,领土或民族的概念,是外异于国家的。国家治理的,是交由它来统治的,个别的土地区域。


但是,国家实体并不要求任何的司法或立法能力,它一般任由地方社会持续如常。甚至在那些国家采纳法律秩序的地方——比如说,在伊斯兰的沙里亚那里——这个秩序的落实,也是社会的事。毕竟,在之前的时代,国家做的事情,主要还是维持事物的自然状态。比较而言,现代国家看起来是强硬的、专制的、无处不在的。



国家及其历史前身


美国伊斯兰法学者瓦尔·哈拉克(Wael Hallaq)用很大的篇幅讨论过伊斯兰历史上的“国家”问题。哈拉克是现代和全球化的批评者,他反对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的概念,并只用“国家”这个术语来指现代国家。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在提到前现代的国家形式的时候,他说的是“统治系统(ruling systems)”。社会学家阿尔曼多·萨尔瓦托(Almando Salvatore)在他的“伊斯兰社会学”计划中,也做了类似的事情。比如说,他用“政权系统(state systems)”来指现代国家的前身。


那些认为“伊斯兰既是国家又是宗教”是一个现代概念的人也相信,“国家”这个术语本身就是现代的。他们认为,在伊斯兰的传统政治思想中,没有和“国家”对应的东西。


而那些认为“伊斯兰既是国家又是宗教”这个想法,是伊斯兰原来就有的的人,则不把“国家”这个术语放到历史的语境中去看。他们使用的是广(的确,几近于膨胀的)义的“国家”概念,这意味着,对他们来说,“国家”这个术语甚至可以用来指早期伊斯兰的哈里发制度。他们认为一切权力的运作都构成“国家”,无论不同的统治形式之间存在怎样的历史差异。


对他们来说,公元七世纪早期的麦地那宪章,和路易十四的绝对主义国家或现代的法兰西共和国一样,都是国家。换言之,他们在处理经典文本的时候,使用的是当代的术语,同时又不思考这些术语的历史特性。


语义膨胀如斯的“国家”,是成问题的,因为,它把根本上不同的,现代和前现代的国家概念强行关联。这种对不同概念的混合可见于,比如说,埃及穆兄会前领导人默罕默德·马赫迪·阿克夫(Mohammed Mahdi Akef)的声明,他说,甚至马来西亚的穆斯林也可以成为埃及的统治者。


在这么说的时候,阿克夫实际上是按一种前现代的概念视域来思考的,在那里,“国家”还没有和领土、民族和人民划等号。这是传统伊斯兰统治系统的视域,它不是按领土来定义的。


说到底,伊斯兰的领土涵盖了一切穆斯林领导人统治的、应用沙里亚的国家。而伊斯兰的“人民”,即乌玛,则包括所有穆斯林,无论他们的祖先是谁、起源于何处——尽管这个概念在严格等级化的系统框架内(这个等级化的系统使穆斯林成为乌玛的成员,却把像哥普特人那样祖先一直在埃及生活的群体排除了出去)构想的,但奥斯曼人和马穆鲁克人还是使用了这个前现代的概念。这个概念,其实是现代国家的反题。



现代国家的诸种权力


那么,用扎根于伊斯兰研究的进路,通过从历史上伊斯兰统治的各种形式着手,来研究现代国家是否可能呢?


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意识到现代国家和之前的统治系统之间的实质上的不同。只有这样,这样的研究才能在学术地诠释文献的基础上发生。


那些坚持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的人甚至都不承认,现代国家和先前时代的各种统治形式之间存在概念上的差异。


如今,持此看法的政党,完全、彻底地属于现代国家的世界。它们以自己的政策为目标,力图统治国家,用国家及其干涉与控制人民生活的权威、权力和能力(现代国家在这点上远胜于过去其他任何类型的国家),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简而言之,“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国家”这一表述的确是现代的产物,它表达了一种对伊斯兰的新的诠释:它是在现代世界的语境中诠释伊斯兰的。认为伊斯兰政教合一的想法,是以当前形式的国家为参照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伊斯兰在其悠久的历史中未曾展示过它的政治力量,这也不是说,过去从未有过有宗教成分的统治形式。


而另一方面,那些捍卫这个想法的伊斯兰起源(即坚持这个想法是伊斯兰原来就有的)的人依赖的,是“国家”这个术语的广义的定义,他们选择无视现代国家及其前身之间的根本差异,的确,现代国家及其前身甚至是明确地相互冲突的。


如果我们要认真地讨论伊斯兰是不是既是国家又是宗教,那么,我们就必须从这个问题开始:在使用“宗教”和“国家”这些术语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在意指什么?


只有通过弄清楚参照术语的语义范围,我们才能避免误解。毕竟,就算我们认为我们都在谈论同一件事,我们也可能在说完全不同的现象。



译自Morris Ayek, “Politics and religion in Islam—one world or two?”, Aingeal Flanagan英译,原载Qantara.de, 见https://en.qantara.de/content/discourse-and-our-terms-of-reference-politics-and-religion-in-islam-one-world-or-two?nopaging=1。译文仅供学习交流,转载需标明相关信息和出处,请勿作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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