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產業] 串流媒體讓音樂人獲得多少收入?

Jer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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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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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過去我們付費購買唱片,無論是黑膠唱盤、磁帶(卡帶)、CD、MD(有人記得他嗎?)......等,都讓大眾很直覺知道這是一種真實的「購買」感受。接著進入 MP3 時代,盜版猖獗,Apple 推出 iTunes 後,算是很大程度的「普及」(不是創新)了把實際購買實物的方式轉移成線上虛擬購買,然後儲存在 iPod 中。再接著隨著頻寬與 4G 行動網路的快速普及,應用爆發出現後,串流平台服務就開始出現在你我生活中,成為新的音樂聆聽方式。透過每月繳交一定的月費,可以聽到該平台上的所有音樂作品。那麼,這樣的「月租費」會有多少真正被分配的歌手與創作者身上呢?


原文標題:HOW MUCH DO MUSIC STREAMING SERVICES PAY MUSICIANS IN 2021

原文作者:Ditto Music

原文日期:2020年12月28日

原文連結:https://www.dittomusic.com/blog/how-much-do-music-streaming-services-pay-musicians

[以下是原文編譯內容摘錄]

到底音樂串流服務最終付給音樂人多少版權費用這個問題,一直都是外界好奇且熱烈討論的話題。但具體來說這是個非常複雜的商業模式。本文試著用簡單的方式來說明一位音樂人到底能透過串流服務的版權費用中獲得多少費用。包含時下比較熱門的串流服務平台如:SporifyApple Music...等,並且也從會對收入產生影響的因素一併說明。

幾個著名的音樂串流服務平台,例如:Spotify、Apple Music、Deezer、Tidal 與 Amazon 目前均未曾有過明確的「每次串流費用」的標準提供給音樂人參考。以下可列出幾個主要能影響串流播放版權收益的因素:

- 收聽者的國別與位置
- 收聽者為付費訂閱用戶或是免費收聽者
- 特定藝人的版權費
- 不同區域相對的價格與匯率

因為這些原因的綜合交錯導致要如何預測音樂人的作品被串流平台播放所應獲得的版權收益變得非常複雜。也因此要計算出藝人的作品被播放多少次後就該收益多少費用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過也並非完全看不到任何信息!有一份公開的研究報告(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WwZ5Ve5Ic58H7N4eYgMTtrNpBMeOgrPm26vucRkfgCc/edit#gid=1445623786)利用其收集到的音樂人與第三方網站的素材綜合起來,可以概括的明白在美國的創作者其版權收益的情況。

透過這個資料,本文(請從前面的原文鏈結點擊)也建立了一個「串流媒體計算器」(Music Streaming Royalties Calculator)的工具。先選擇一個串流平台,並輸入預估的串流次數,就可以約略算出可收穫的版權收益。(以美元計價,資料僅能提供預估參考,並非 100% 準確。

原文連結網站上的計算器示意圖

再次強調,由於有太多複雜的因素導致這並非準確的版權收益金額。不過卻可以提供很概觀的印象,讓音樂人們知道自己的作品透過串流具有多少價值。

各個音樂串流平台之間所提供的版權收益當然有高有低,但也別忘了某些平台之所以能分配的收益較低,那是因為該平台可以帶來更多的用戶數量,相對的也代表藝人的作品就會有更廣大的收聽族群。因此對於這類平台來說,所獲得的實際收益並不是主要該考量的因素,更要思考其能帶給藝人作品的曝光度與影響力相對價值。

以下是各個音樂串流平台大致的「每次串流收益」參考:

Napster & Tidal
Apple Music & Google Play Music
Deezer & Spotify
Amazon & Pandora
YouTube

由於這些不算清晰的數字實在對音樂人來說無法弄清楚其價值,因此在這些平台串流播放的價值更不應該透過金錢來衡量,更不該作為收益的主要依賴方式。

如同計算器所能獲取的結果所示,需要非常驚人的被串流數字才有可能賺進大把的鈔票。但也確實有些創作者透過串流平台的播放收益一樣過著非常優渥的生活。

因此,對創作者來說更應該把放在類似 Spotify、Apple Music...等串流平台作為一種更直接可以被用戶聽見的方法。把這當成墊腳石,以此為基礎去創造真正的成功吧!


J的觀點:

串流平台的收益商業模式,就是付費訂閱為主,其間穿插的廣告收益為輔。另外則是透過各種周邊與異業結合的各種串接合作,創造自己的獲益方式。由於這是個面對全球服務但主要以歐美為主的文章,因此在分析上主要只針對歐美消費者習慣使用的串流平台服務。類似台灣愛用的 KKBox、中國大陸強大的騰訊音樂旗下 - 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網易雲音樂......等,以及東南亞各市場其實都有龐大的音樂收聽習慣平台。不過儘管如此,其中的一些觀點其實是一體適用的,音樂創作者們確實已經不是把「創作音樂」後,上架到線上串流平台等著收錢作為一種完整的商業收入主要方式了。更重要的是怎麼吸引更多的粉絲關注,且有辦法把粉絲轉化為消費行為具體支持藝人。疫情時代下,更讓所有從業者與相關行業者都在重新整理腳步,思考該用什麼方式,讓音樂創作能找到生路,繼續為大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創作驚艷的好作品。


其他與串流平台相關的文章:

https://matters.news/@jerome/live-來看看英國的串流媒體收聽變化趨勢(上)

https://matters.news/@jerome/live-來看看英國的串流媒體收聽變化趨勢(下)

https://matters.news/@jerome/live-產業-音樂產業的未來屬於社群媒體-而非串流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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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me連續兩年寫作不間斷,可以稍微自稱是個「文字堆砌人」。曾於多領域任職與創業,帶隊完成金氏世界紀錄項目挑戰。現音樂產業 x 文化活動產業與夢想家共同追逐獨角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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