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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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 but True

周議會|不會因說話坐牢便擁有了自由?

新嘗試:想試試每周把未能寫成文章的想法講出來,收集大家意見。歡迎留言指教。敬請互相尊重,理性討論。罵髒話請注意押韻。
PS 圖片與內文無關,只係覺得影得幾靚,用來做cover


最近在某作家FB的討論串和網友討論自論自由。網友認為只要「講說話後生命不受威脅」就等於擁有言論自由。

我請教他,掉了飯碗、社死,算不算生命受威脅呢?

從他的回應看來,他認為只要不會因言論坐牢和死亡都是自由的象徵。因為每個社會,出社會的人都知道這些「隱規則」。

前一陣子香港發生了梁文禮事件。一位商台DJ被朋友出賣,截圖並公開私人信息,信息顯示他私底下批評某些歌手唱功。觸動高層神經,即時解僱。

網友對事件的反應歸納成幾種:

1. 因為私下言論遭解僱要不得。

2. DJ在節目上讚賞,私下批評,雙面人,「份人」好可怕。

3. 受批評者的公司與商台生意來往頻繁,DJ得罪老細,活該。

幾乎同一時期,商台另一對DJ組合暨管理層公開在演唱會,取笑另一位同事的性取向。DJ組合道欺了事,不了了之。

事件觸及性別議題,受害者覺得不能接受,因該DJ組合取笑受害者的性取向、性徵等長達十幾年。社會大眾乃至於公司從未因此而作出任何回應。

上星期最火熱的新聞莫過於國泰空服員在飛機上,因語言問題,致大陸乘客感受到「不公平」。乘客公開「受辱」過程後,涉事空服員遭即時解僱。

國泰事件背後議題可拉到公司隨意解僱。國泰公會作為全港議價能力最強的職員公會之一,今次幾乎零行動、零回應。看來一向微薄的公會力量終於完全消失。


回過頭來,我希望討論的是:講出話的人不會受生命威脅所以這個社會擁有言論自由?

《我推的孩子》第六話引爆日本議論幾年前《雙層公寓》木村花因網絡霸凌而自殺。這又算不算因言論而威脅生命?而到底怎樣的言論自由才算言論自由?由誰約束,又或只能靠自律?

先說說個人立場。我認為香港最近因言論而屢之導致失業解僱的情況,其實一直都有發生,只是沒有人理會,大家對身邊人的不幸視若無睹。畢竟沒有人會在職場尋求正義,往往抱着:「做得唔開心唔好做」、「東家唔打打西家」。

要麼大家覺得這種事情普遍尋常,要麼大家認為即使同類事件發生在自己身上也無所謂。

可是,如果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在別人身上,你目睹了而不出手相助,總有一天會輪到自己。因為你默許了不公平、不公義的事情在你身邊發生。又回過頭來,小薯如我們又有甚麼能力阻止?出錯手,連自己都掉了飯碗,又何必?

好想聽聽大家的想法。因為個人言論而掉了飯碗是成熟社會人士的覺悟,抑或是應該糾正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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