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就是那個光

借用文字觀察思考、探索生活中,也許理所當然的無聊煩惱。 習以為常的,很多事沒有懷疑過,怎麼說怎麼做,如何定義,又是誰曾經說過。 重新認識,用幾句老中二,希望啟發你,或是誰來啟發我。

續-在人生的低谷遇見妳 I 與故事的距離

這一篇是上一篇《伸展運動》發布以後,延伸出來的幾個想法,可以當作三個獨立的想法,或者是都在回應一個問題,「自己與故事的距離。」

舊文搬運...

這一篇是上一篇《伸展運動》發布以後,延伸出來的幾個想法,可以當作三個獨立的想法,或者看作都在回應一個問題「自己與故事的距離。」

一.吸引你的那個為什麼

每次都是寫完才在困擾,到底要用什麼姿勢推坑才好,寫的是這種完結很久、沒有配合時事、又很日常、冷門的小品作品,偏偏我就愛這款。 挖到這種只有自己知道,而且也不是那種容易大熱,看上去普通普通的類型,就會對作品懷有一種特別的眼光,因為這份喜歡不是因為任何別的原因,單純被作品給吸引。

上面是我分享文章時附加的貼文內容,但是貼完之後就牽動起我一個想法,時常我們都是因為看到別人的推薦,才會知曉某一些作品的存在,除非是個人「宅」在特定領域,否則鑑賞的品味都是被調教得跟大眾一樣。

「別人說好看那就應該好看吧?」

把大眾的喜好當作指標也是無可厚非的事,畢竟現在有這麼多劇要追、有這麼多遊戲要破、有這麼多書要讀,更應該篩選出cp值高的作品,正因如此就更不應該用「所有人都在談論」,當作選擇的標準(除非你追劇只是為了當作談資)。

這邊我先提出兩種標準:

看別人推薦什麼:

りしれ供さ小!

不,聽我解釋,前面說不應該用大眾的喜好當作指標,指的是多少人按讚、多少五星評價、票房多少這些,這能說明確實很多人知道這部作品,卻無法說明作品提供的內容是不是符合你的需求。

這邊說的別人推薦,指的是找到你所信任的品味指標,也就是該領域的網紅,這也是大多數人的做法吧,不過我覺得紅不紅不是重點,而是要信任那個人的品味,不合胃口的作品,解析再好讀了也沒感覺。

有趣的點

這才是這部分的重點所在,不是說別人的推薦沒用,而是任何推薦都無法取代作品本身,就算用了各種評價、形容詞、或是各種名作類比,這都比不上一小段精彩的內容,大多數的評價都是抽象化的形容,聽了評論一長串的溢美之詞,會得出「喔,這部好像很厲害」,但是卻沒有具體的預期,讓人想像出將會呈現的內容,這也是我之前寫過「評論的可看性」一文的論點。

相反的,因為一段精華而入坑,最少最少你會希望看到那段精華的完整呈現,也會預期整部作品有著類似的風格,而且正因為是直接被作品吸引,那種感動才更強烈,像我說的「會對作品懷有一種特別的眼光。」

二.在畫格內道盡一切

這段本來放在上一篇最後,與作品本身無關,乾脆丟到這篇來。

在上次的魂環有提到,我認為漫畫不同於其他媒介的優點,這在伸展運動中被很好的發揮出來。

在藝術哲學中,將鑑賞作品的途徑切分為形式與意圖,形式是作品的表達方式,可能是用中文講、用英文講、用圖畫說明、用文字建構,是所有讓讀者接受到作品的媒介,而意圖則是作者藉由作品傳達的訊息,是愛情嗎?還是陪伴?

我認為形式與意圖是一種相輔相成,並沒有哪邊比較重要,只不過不同的媒介會凸顯出不同的重點。

說故事的各種主流媒介(形式),從小說、漫畫、動畫、電影、遊戲,一路下來表現的媒介越來越豐富,小說只有文字,頂多加上少量的插圖,再來圖畫量開始多了,然後圖畫會動了,還加入了聲音,甚至觸覺,最後讀者成了主角,能在最近的距離觀賞故事描述的世界。

小說與遊戲分別是兩個端點,小說單一文字的表現,除了少數的特例,大部分很難做出什麼花樣,遊戲能玩的花樣多了,有時候傳達的訊息反而不是最主要的,至於漫畫剛好包含兩邊的特點,文字與圖像能夠分別處理具體與隱晦的內容,卻又不會有太多的訊息分散注意,因此,好的創作者更能把握作品的呈現,特別在中短篇故事中,能緊密安排的作品會更顯完整。

最主要是在細微巧思的安排,各種作品都會有那種作者埋藏的訊息,但大多數像是電影媒介,一般觀眾不太有能力捕捉一閃而過的線索,比較需要看別人的解析來發現,這樣就少了非常大的樂趣,但是在漫畫上,能夠快速翻閱方便尋找,這大概是我讀漫畫最大的樂趣所在吧。

這部分的想法比較算是我自己的偏好,我想有能力的創作者,不管什麼媒介都能創作出雋永的名作,只是看讀者自己在哪種媒介上更能取得樂趣。

三.第四道牆的厚度

「故事不是用來講道理的」

我是很晚才領悟到這個關鍵,這讓我認清自己沒有寫故事的能耐(不,從來就沒有寫過好嗎),看故事需要的是同情共感而不是同理,我沒有嚴格認證過,不過我想這是很多具有道德瑕疵的角色,也能備受觀眾喜愛的原因,像是瓦昆的小丑、洛基,多數人不會認同他們的行為,卻有可能跟著故事而走入腳色內心,但是另一方面,過於強烈的情感,也同時會是推開旁觀者的斥力。

亞當斯密 的道德情操論中,曾經進行過深入的探討,說明「同情」如何是美德中的重要基礎,其中作為旁觀者的重點,是要與當事人的情感完全一致。

在當事人的原始情緒(original passions)同旁觀者表示同情的情緒完全一致(perfectly concord with)時,它在後者看來必然是正確(just)而又合宜(proper)的,並且符合它們的客觀對象;相反,當後者設身處地發現前者的原始情緒並不符合自己的感受時,那麼這些情緒在他看來必然是不正確而又不合宜的,並且同激起這些情緒的原因不相適應(unsuitable)。」(Smith,1989:12)

但是我們無從得知他人的真實感受,只能憑藉想像力,試著揣測對方的情感,另一方面也有賴當事人如何「合宜」的控制情緒、讓他人同情,經由節制、約束後的情緒才能令人同情,不經約束、一昧地發神經,大多數人都會趨之避吉。

回到作品本身,該如何「合宜」的讓觀眾感受情緒,就是作者的任務了,在大多數商業誌上,為了保留連載資格,漫畫家必須不斷在每一話中丟出爆點,如果是周更更是沒有停歇空間,這樣確實讓情緒不斷保持亢奮,但這樣也讓讀者無法與腳色情緒一致,而會在第四道牆外獲得抽離的認知。

在《伸展運動》裡,表面的日常與伸展教學,很好的抽離主線沉重的情感,也因此在極為隱晦的呈現下,因為看不清楚,更需要用想像填補那些看不到的劇情,反而能夠更好的讓讀者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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