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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文章]比特幣是龐氏騙局嗎?(上)

原文: Why Bitcoin is Not a Ponzi Scheme: Point by Point 作者: Lyn Alden 原文日期: 2021年1 月11日 原文網址: https://www.swanbitcoin.com/why-bitcoin-is-not-a-ponzi-scheme-point-by-point/ (所有版權屬於原作者)

有些人常常質疑比特幣是一個龐氏騙局。他們認為,由於比特幣網絡必須不斷依賴新買家加入,所以最終會因為買家消耗殆盡而崩盤。

因此,本文會通過對比比特幣和具有龐氏特徵的系統,認真查證以上說法是否成立。

簡單來說,比特幣無論是狹義還是廣義上,都不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但是讓我們深入探討為什麼這樣說。


定義龐氏騙局 

在探討比特幣是否屬於龐氏騙局前,我們需要先定義什麼是龐氏騙局。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龐氏騙局是一種投資欺詐,使用從新投資者那裡籌集到的資金支付現有投資者。龐氏騙局組織者通常會承諾投資你的錢並產生高回報,及聲稱風險很小或幾乎沒有風險。但在許多龐氏騙局中,騙徒根本就沒有投資那些錢。相反,他們用它來支付早期的投資者並可能保留一部分給自己。」

由於幾乎沒有合法收入,龐氏騙局需要源源不斷的新資金才能生存。當招攬新投資者變得困難,或者大量現有投資者退出時,這些騙局往往會崩潰。

龐氏騙局以查爾斯·龐氏(Charles Ponzi)的名字命名,他在20世紀20年代以郵票投機計劃欺騙投資者。」

他們進一步列出了要留意的警示信號:

「許多龐氏騙局具有共同特徵。請注意以下警示信號:

  • 高回報,低風險:每項投資都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更高回報的投資通常涉及更高的風險。對於任何“保證”的投資機會都應高度警惕。

  • 過於持續穩定的回報:投資往往隨著時間起起伏伏。應該要懷疑那些不管整體市況如何,都能定期產生正回報的投資。

  • 未註冊的投資:龐氏騙局通常涉及未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州監管機構註冊的投資。註冊很重要,因為它為投資者提供了有關公司的管理、產品、服務和財務狀況的信息。

  • 未經許可的銷售人員:聯邦和州證券法要求投資專業人士和公司必須獲得許可或註冊。大多數龐氏騙局涉及未經許可的個人或未註冊的公司。

  • 秘密、複雜的策略: 避免你不理解或無法獲得完整信息的投資。

  • 文書問題: 帳戶結單錯誤可能意味著資金並未按照承諾進行投資。

  • 收款困難:如果你收不到款項或在提取資金時遇到困難,應該提高警惕。龐氏騙局的推銷者有時會試圖通過“提供更高回報以留住資金” 來阻止參與者提取資金。

我認為以上是很好的資訊來分析比特幣是否屬於龐氏騙局。我們來看看比特幣是否擁有龐氏騙局其中的特點。


比特幣的推出過程 

在我們逐點比較比特幣和上述清單之前,我們可以先回顧一下比特幣是如何推出的。

在2008年8月,一個自稱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創建了 Bitcoin.org。 兩個月後,在2008年10月,中本聰發布了比特幣白皮書。該文件解釋了技術的運作方式,包括解決雙重支付問題的方法。從連結中可以看到,它是以學術研究論文的格式和風格撰寫的,因為它提出了一個重大的技術突破,解決了眾所周知、與數字稀缺相關的的計算機科學挑戰。 它不包含任何財富或回報的承諾。

然後,三個月後的2009年1月,中本聰發布了最初的比特幣軟件。在區塊鏈的自訂創世區塊中,該區塊不包含可用的比特幣,他提供了泰晤士報(The Times of London)一則標題擁有時間戳、關於銀行救助的文章,很可能是為了證明沒有預挖礦(pre-mining),並為項目設定基調。 

在那之後,他花了六天時間完成一切,並挖掘了第一個區塊(區塊1),其中包含了首批50個可使用的比特幣,並在當天(1月9日)發布了比特幣源代碼。到了1月10日,Hal Finney公開發推文表示他也在運行比特幣軟件,而且從一開始,中本聰就通過向Hal發送比特幣來測試系統。 

有趣的是,由於中本聰在兩個月前通過白皮書展示了如何做到這一點。從技術上,有人本可以在中本聰之前利用這新發現的知識來推出另一個版本。 

由於中本聰在理解和深入研究這個項目方面有著巨大的領先優勢,所以這種情況不太可能會發生,但在技術上確實是可能的。他在推出項目的第一個版本之前就放棄了關鍵的技術突破。他在白皮書發表和軟件發布期間,回答了其他幾位密碼學家在電子郵件列表上對他的批評及提出的問題,幾乎就像是一篇學術論文的答辯。如果那些密碼學家少一點懷疑,他們中的一些人可能在技術上足夠能「偷走」這項目。

在推出後的首年,一組廣泛被認為屬於中本聰的設備一直是比特幣的大型挖礦者。挖礦是為了繼續驗證網絡上的交易,當時比特幣還沒有報價。隨著時間的推移,及隨著挖礦在整個網絡中更加分散,中本聰逐漸減少了他的挖礦量。據信,有將近100萬個比特幣是屬於中本聰在比特幣早期時通過挖礦獲得的,他從未從它們的初始地址轉移過。他可以隨時將這數十億美元的利潤兌現,但到目前為止,已經過去了十多年,他都沒有這樣做。目前還不知道他是否仍然活着,但除了一些早期用於測試交易的比特幣之外,他的大部分比特幣至今都沒有動過。 

不久之後,他將網站域名的所有權轉讓給了其他人。從那時起,比特幣便一直在沒有中本聰參與的情況之下,在不斷輪換的開發社區中自我持續。

比特幣是開源的,並在全世界範圍內分佈。區塊鏈是公開、透明、可驗證、可審計和可分析的。公司可以對整個區塊鏈進行分析,並查看比特幣在不同地址中是否正在移動或保持靜止。一個開源的完整節點可以在基本家用電腦上運行,它可以審計比特幣的整個貨幣供應量和其他指標。 

得知上述的資訊後,我們可以將比特幣與作為龐氏騙局的警示信號進行比較。


投資回報:並不保證

中本聰從未承諾任何投資回報,更不用說高投資回報或穩定的投資回報。事實上,比特幣在其存在的前十年,一直被視為極度高波動性的投機買賣。在最初的一年半,比特幣沒有可報的價格,其後它的價格非常不穩定。

中本聰的線上文章依然存在,他幾乎從未提及財務上的獲利。他主要闡述技術層面、自由、現代銀行體系的問題等等。中本聰的寫作風格更像是一名程式設計師,偶爾像一名經濟學家,從不像一名推銷員。

要找到他討論比特幣潛在價值的例子,我們必須深入搜索。當他談到比特幣的潛在價值或價格時,他以非常務實的方式來分類它,討論它是否會通脹或通縮,並承認這個項目最終的結果存在大量變數。

在尋找中本聰有關比特幣價值或價格的引述時,我找到了以下內容:

「新比特幣產出意味著貨幣供應量會按計劃增加,但這並不一定會導致通脹。如果貨幣供應量以與使用人數增加的增速相同,價格就會保持穩定。如果供應量增加的速度不及需求,就會出現通縮,而貨幣的早期持有者將會看到其價值的上升。」

「為了以防萬一,還是買一些吧。如果足夠多的人有同樣的想法,這就會成為自我實現的預言。一旦比特幣起步,如果你能像投幣進自動販賣機一樣輕鬆地支付幾分錢給一個網站,那麼就會有很多應用場景。」

「從這個意義上說,比特幣更像是一種貴金屬。不同於改變供應以保持價值不變,比特幣的供應是預先確定的,而價值則在變動。隨著使用者數量增加,每個幣的價值也會增加。它具有正向反饋的潛力;隨著使用者增加,價值上升,不斷增長的價值將吸引更多用戶。」

「也許它可以如你所建議的那樣,通過人們預見其作為交換媒介的潛在用途,而獲得一個初始的循環價值。(我肯定會想擁有一些)也許是收藏家,或者任何隨機的原因都可能引發它的價值。我認為關於貨幣的傳統要求是在假定世界上有許多競爭的稀缺物體的基礎上制定的,一個具有內在價值自動啟動機制的物體肯定會戰勝那些沒有內在價值的物體。但如果世界上沒有具有內在價值的物體可以用作貨幣,只有稀缺但沒有內在價值的物體,我認為人們仍然會接受某種東西。(我在這裡使用稀缺這個詞只是指有限的潛在供應)。」

「對預期價值會上升的東西而言,一個理性的市場價格已經反映了預期未來價值增長的現值。在你的腦海中,你會做一個概率估計,平衡它繼續增值的可能性。」

「我確信在20年內,要麼比特幣的交易量非常大,要麼根本沒有交易量。」

「比特幣沒有股息或潛在的未來股息,因此不像股票。它更像是一種收藏品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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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本聰的語錄

對於一個龐氏騙局來說,承諾異常高或持續的投資回報通常是一個常見的警示信號,而中本聰最初的比特幣並不存在這種情況。

隨著時間的推移,比特幣投資者常常預測非常高的價格(到目前為止,這些預測都是正確的)。然而,從一開始的項目本身就不具備這些特點。


開源:與保密性相對的概念

大多數龐氏騙局都依賴於保密。如果投資者了解到他們所擁有的投資實際上是一個龐氏騙局,他們會立即試圖取回自己的資金。這種保密性阻止了市場對該投資進行適當定價,直到秘密被發現。

例如,伯尼·馬多夫(Bernie Madoff)騙局中的投資者認為自己擁有各種資產。實際上,早期投資者的資金流出只是從新投資者的資金流入中支付回來,而不是來自實際投資所賺取的利潤。他們賬單上列出的投資都是假的,對於這些客戶中的任何一個人來說,幾乎不可能驗證它們的真偽。

然而,比特幣則遵循完全相反的原則。作為一個分佈式的開源軟體,它需要多數共識才能進行更改,每一行代碼都是公開的,沒有中央機構可以更改它。比特幣的一個重要原則是驗證而不是信任。任何人可以免費下載並在普通個人電腦上運行完整節點的軟體,可以審核整個區塊鏈和整個貨幣供應量。它不依賴於任何網站、重要數據中心或公司結構。

因此,比特幣不存在「文件問題」或「難以收款」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列出龐氏騙局的警示信號。比特幣的整個目的就是不依賴於任何第三方;它是不可變且可自我驗證的。比特幣只能使用與特定地址相關聯的私鑰來進行轉移,如果您使用私鑰移動您的比特幣,沒有人可以阻止您這樣做。

當然,周邊生態系統中存在一些不良行為者。依賴他人保存他們的私鑰(而不是自己保存)的人有時會因為不良保管人而丟失他們的比特幣,但這並不是因為核心比特幣軟體出現故障。第三方交易所可能存在欺詐或被黑客攻擊。釣魚詐騙或其他欺詐行為可能會欺騙人們透露他們的私鑰或帳戶信息。但這些都與比特幣本身無關,使用比特幣的人必須確保他們了解該系統的運作方式,以避免在生態系統中上當受騙。


沒有預先挖掘 

正如前面提到的,中本聰是在軟體公開後才挖掘了屬於他的比特幣,期間任何人都可以挖掘屬於自己的比特幣。中本聰並沒有為自己在獲得比特幣方面提供任何獨特的優勢,也沒有比其他人更快或更有效率地獲取比特幣,他必須消耗計算能力和電力來獲取比特幣,這在早期維持網絡運行至關重要。同樣,白皮書的發布也早於比特幣本身,如果目標主要是個人獲利,這種做法是相當不尋常或冒險。 

與比特幣這種異常開放和公平的推出方式相比,許多後來的加密貨幣並沒有遵循同樣的原則。具體而言,許多後來的代幣在項目公開之前就已經有了大量的預先挖掘,這意味著開發者在項目公開之前就給自己和投資者代幣。 

以太坊的開發者在以太幣面向廣大公眾之前就將7200萬個代幣發行給了自己和投資者,這超過了以太坊當前的代幣供應量(2021年1月)的一半。它是一個眾籌的項目。

Ripple Labs預先挖掘了1000億XRP代幣,其中大部分由Ripple Labs擁有,在保持著大部分代幣的同時,逐漸將其餘部分出售給公眾。目前(2021年1月)正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出售未註冊的證券。 

除了這兩個項目之外,還有無數其他的小型代幣也進行了預先挖掘並出售給公眾。

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為預先挖掘提出合利的理由,儘管有些人對這一做法持有非常批評的態度。就像一家初創公司向其創始人和早期投資者提供股權一樣,一個新的協議可以向其創始人和早期投資者提供代幣,而眾籌融資是一種被廣泛接受的做法。我將把這個辯論留給其他人。很少有人會反對,如果項目成功,早期開發者可以得到報酬,而資金對於早期開發也是有幫助的。只要完全透明,就取決於市場認為什麼是合理的。 

然而,當辯護自己不是龐氏騙局時,比特幣遠遠超越了大多數其他數字資產。中本聰提前數月用白皮書向世界展示了如何做到這一點,然後在第一天發行可用的比特幣時以開源方式推出了該項目,而且沒有預先挖掘。 

創始人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沒有比其他早期採用者更具挖掘優勢,這是一種最“乾淨”的做法。中本聰必須像其他人一樣用他的計算機挖掘第一批比特幣,然後除了將其中一些早期批次的比特幣用於早期測試之外,從未花費過它們。這種方法提高了成為基於經濟或哲學原則的流行事件的機會,而不僅僅是追求財富。

與多年來的許多其他區塊鏈不同,比特幣的發展是有機的,由一系列輪流的重要利益相關者和自願用戶捐款推動,而不是通過預先挖掘或預先資助的資金池。 

另一方面,把大部分初始代幣發放給自己和初始投資者,然後讓後來的投資者從零開始挖掘或購買代幣,會打開更多的批評和懷疑。無論它實際上是怎樣,看起來都像是一個龐氏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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