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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皇珍談:由社會的角度出發— 談創造性的公眾事件與動員理念

「工作價值」的重新質問,對於勞動體制的突破介入,才使藝術家有成立工會的可能性。不論我們所對「職業」不典型,「工作」不典型,「價值」不典型—這樣一個追尋跟抗博,絕對不是只為藝術家。當有一天你看到一個能容多元價值以及抽象力的社會,你就會意識到我們藝術家為自我社會價值與位置身份的抗博是多麼珍貴。 對我們原來的體制價值進行抗博,藝術具有這樣的創性能量,對於公眾的動員不只是社會運動能做。

本文為國立台灣博物館所舉辦之《城市、博物、新互動-好時光公共藝術節》中,行動藝術家湯皇珍和與談講師黃建宏。討論〈談創造性的公眾事件與動員理念〉


湯皇珍講述藝術家工會之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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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朗讀

1997到2004年我介入爭取原為「立法院預定用地」的「華山特區」成為「國有藝文用地」的「華山藝文特區」,此為藝術界發動的第一個以「藝術」為議題的社會運動。在臺灣,藝術長久被放逐在邊緣位置,「城市中心如何(為何必須)成為全體市民藝術活動的所在」是這個運動的主要議題核心。觀察文化城市,如巴黎,如柏林,「其城市中心是公眾的更是藝術的」在一個文化國家形塑中的重要性,我們訴求:位於臺北幾近東區中心的「華山」,不應淪為商人炒作的土地或是被政府機關佔用,應是一處所有市民可以川流活動的中心節點,進一步更建議文化主管單位善用華山地廣、通捷、對於當代跨界前衛藝術展演深具吸引力的空間優勢,以此為前衛藝術創作基地,累積質量,以此為「橋頭堡」,讓臺灣登上藝術世界地位的一個途徑。

然而文建會在2006年卻將華山發包商人,讓商人以「文創」任務經營管理十五年。華山易「主」後,商人更名為「1914華山文創園區」,文建會以及管理單位一致絕口不提1997的藝術倡議,文創園區從此場租極高,藝術展演銳減,一筆抹除了藝術界1997以來一股由下而上自發的社會運動能量。政府交給商人的文創業務有六項:創意影像、創意演出、創意娛樂、創意市集、創意銷售、創意教育,可謂「用詞含糊目標無極」,只需打出「創意」二字即可入園設場, 經營單位一再號稱華山為「文創世貿」,卻無人告訴公民:臺北市已經有三個世貿,為什麼還要捨藝術基地作文創世貿?再再出現一座座巨大無比的世貿園區就能看見臺灣什麼?

2010年10月31日我經過華山,「華山」正在進行文建會所舉辦的地方文化宴饗, 我們看見販賣食物、特產的帳棚遮住了華山開敞的正面,聽見高分貝的搭建舞台正在進行拍賣式的販售,園裡面鬧烘烘的還有不知道有幾個觀眾弄得清楚是交易什麼、還是表演什麼的「華山起義」?媽媽帶著小孩如此過著的一個下午就是公眾需要的文化生活嗎?如果這是 1997年藝術社群拼命為文化臺灣所爭出的「華山」該擔負的前景,試問分佈全省的文化中心以及舊日活動中心的廟埕該做什麼?商人可不可能摒除商利去設想一個社會的藝術向度?擁有行政職權與預算分配的文化主管機關可不可 能摒除政績的算計察納藝術公民的異議,回歸文建最基礎—藝術文化的國家向度?這裡的命題並無二致,皆關係著臺灣的文化定位問題,能不能成為文化國家的國格問題,也正是「由社會群體角度出發的每一份子(全體)」所攸關。這是「華山藝文特區」的爭取運動作為一個公眾事件的立基點及其理念。

一個社會事件以藝術為議題,一件藝術作品可不可能動員一種社會命題?舉兩個我的作品為例。首先是發生在四個國家(韓國、臺灣、法國、義大利)、橫跨五年(2003~2005 年)的「旅行五/一張風景明信片」。這行動邀請當地參與者跟我進行一趟實際旅行,目的是重拍一張我記憶中的臺灣老照片。弔詭的是: 記憶中的影像(照片)不會出示,代之以「我對這張照片的記憶陳述」,以文字陳述影像,陳述並流轉於不同語言的翻譯與重重轉述當中。出發之前我與意願參與者會先行討論這張我記憶中的老照片,成員齊全後,約定一日旅行,到達選出的海邊,參與者便在模擬人物動作的拍攝瞬間跌入「照片場景」 —我對這張記憶中照片的記憶時空。這一趟虛實互滲的旅行關係了一群人,一群四地的參與者,建構了一場由語言、影像記憶、想像與文化的集體串流,甚至充滿溝通與旅行實踐的歷程。這其中介入了公眾性,文化的擴演,更扣緊 了語言、影像、傳譯、溝通落在社會學面向的藝術命題。當然,這是行動藝術在公眾性介入以及對意識型態集體撞擊的擴張企圖,其動員目的是訴求藝術的。近來, 越來越多的社會運動看見藝術的能量,也紛紛借用藝術手法來行進其社會運動,然其動員目的卻是訴求所屬社會主張的。手法互滲,但本質不同,我認為並不可混為一談。

回到藝術作品對公眾意識狀態的衝撞,接著我以2009年四月迄今(座談時間是2010年11月)所推動的「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運動以及「旅行九/遠行的人」

(2010~2011年)作品計畫間相互關係,進一步闡述一件創造性公眾事件的發生。我們見人常問:「你在哪裡工作?」對於已有辨識度的職業:如老師、新聞記者、律師、醫師等,你的回答,你的身分,你的社會位置似乎不會有什麼問題。然而當一個藝術家面對「你在哪裡工作?」的問題,當你回答:「我是藝術家。」這個認真的答案卻讓人惱怒,讓人認為:你完全沒有回答他的問題! 對於非藝術家的「他人」而言,藝術家是一個工作嗎?藝術家是一個職業嗎? 藝術在工作嗎?藝術家可以是一個工作嗎?對應他者投來的眼光,藝術家對於自己的創作工作是怎麼自我認知?是一個職業?是一份專業?是一份志業所以不是職業?藝術家無時無刻不在工作所以不需以工作來界定?有多少藝術家自然而然的回答「我是藝術家」?

政府機制怎麼看待藝術家?被視同第一:無業,第二:沒有在工作,所以沒有「靠行」也沒有「兼職」的藝術家會收到沒有工作必須強制納保的「國民年金保險」。再者,對於「工作」定義的官式界定:工作等於收入。沒有收入就是沒有工作。沒有工作—無業,當然也就沒有職業(工作)保險:沒有職災、退休金等等工作應有的保障。

「工作等於收入」是資本主義以降對於社會價值的主流思潮,資本主義訴求 — 人就要工作,工作為獲取有形的金錢,有了錢才能進行消費,資本家才可藉 此循環累進資本。以資本主義價值觀推進的社會立基在此「工作螺絲釘」理論: 工作→賺錢→消費的循環,賺錢少就代表他的身分地位甚至才智品德的低落。以資本主義價值觀來看待藝術家,是藝術家無法陳述自己是藝術家 —這是一份專業工作的困境,因為創作不必然有收入,我們工作卻不必然有實質的金錢收入。

「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運動,在此出現了一個根本問題,如果沒有藝術創作者、沒有藝術創作這項職業、當然也就沒有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沒有藝術, 沒有藝術創作者,怎麼會有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呢?所以「遠行的人」必須展開它的第九個旅行:出發去尋找藝 術存在不存在,藝術家存在不存在?

「遠行的人」帶著一份問卷出發去尋找藝術。她問:「為什麼你是藝術家?是不是人人都是藝術家?藝術家是一件工作嗎?藝術家在工作嗎?」身為十數年創作無歇的我,藉著這一系列「旅行」的命題,似乎也來到了對藝術意義、對藝術家身份的再度尋訪,像一個回問,像追著一個去尋找藝術的自我背影。我,

一個藝術家,迎向社會,迎向藝術。這時候,社會運動與藝術計畫相互推擴迴授,真正進入我的生命內裡,「藝術家是什麼?藝術存不存在?藝術創作是什麼?」。工會運動的成功也只有在面對了藝術才能解決。「我是藝術家」, 不只是社會學的問題,它還是個人自我意識狀態的問題。一個藝術的千古問題。

「工會」運動對於「工作價值」的重新質問,對於勞動體制的突破介入,才使藝術家有成立工會的可能性。不論我們所對「職業」不典型,「工作」不典型,「價值」不典型—這樣一個追尋跟抗博,絕對不是只為藝術家。當有一天你看到一個能容多元價值以及抽象力的社會,你就會意識到我們藝術家為自我社會價值與位置身份的抗博是多麼珍貴。對我們原來 (舊有)的事物產生新的思考, 對我們原來的體制價值進行抗博,藝術具有這樣的創性能量,對於公眾的動員不只是社會運動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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