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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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女性的“吴亦凡”们,与宽容他们的娱乐圈资本逻辑

吴亦凡及其团队,是通过一次次的策划,以浪漫的的外表掩藏着他违背女性意志发生性关系的内在核心。但他之所以可以完成这样的狩猎,原因并不在于他的这些策划有多完美、他的浪漫表演有多到位,而是因为在资本喜好排序下,只有他的欲望、需求的表达是全面的,而对他进行揭露的女性则早晚都会被贴上“炒作”的标签。

(作者:林克)

7月中旬以来,都美竹揭露吴亦凡的事件成为网络世界最引人注目的舆论话题。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直至“千年一遇”的河南暴雨灾难发生后,才稍稍有所减弱。正当河南受灾地区开始停止降雨时,警方账号“平安北京朝阳”发布了针对此事件的情况通报,算是就目前的处理结果向公众作出了解释。

但通告的发布反而带来了新一轮的争议。细看这则通告,也会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狩猎”无罪,“炒作”可耻?

“平安北京朝阳”的通报分为三个部分——“关于吴某凡与都某竹交往情况”、“关于都某竹等人发布网络信息情况”、“关于犯罪嫌疑人刘某迢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况”。

从这三个部分的小标题可以看出,目前警方在调查中,认定为涉嫌犯罪的只有刘某迢一人。而对于都美竹,通报中特意强调“提高网络知名度”,以此作为她发布博文的动机,更指她与“为牟取利益”的网络写手“共同策划”微博文案。这些语言的表述都似乎在否定都美竹在事件中的受害者身份,明示都美竹是在制造、利用事件来获取利益。而在面对新京报记者的采访时,“朝阳警方”更是直接说都美竹发的博文是“炒作文章”。

至于吴亦凡的行为,如果单看这份通报,就是利用工作特性与都美竹发生了性关系。警方的描述方式似乎在对公众塑造某种印象,即都美竹和吴亦凡发生性关系后,保持了一段时间“和平关系”,以此暗指都美竹虽然是酒后与吴亦凡发生关系的,但这并不属于“强奸罪”里的“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例如灌酒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显然,目前在警方眼里,吴亦凡与都美竹之间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至于都美竹在微博里说的,吴亦凡多次通过灌酒等方式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则被警方置换成了“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而且还只是“仍在调查中”——要知道,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诱奸”的说法。另外,“朝阳警方”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时,则表示“没有收到都美竹或者其他自称是受害者的报案”。

朝阳警方的这则通报,可以被看作是事件的关键节点,因为它已经明确表示了吴亦凡不需要为自己过往的行为负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吴亦凡一方也许早就充分考虑过,如何既能满足自己与广泛的年轻女性发生关系的欲望——借拍MV来“选妃”,又能规避法律对他的惩罚。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对不同女性讲千篇一律的“情话”,可能不是因为言语匮乏,只是为了营造自己与对方处于“恋爱”或者“暧昧”关系的表象,而“例行公事”。但更重要的是,警方愿意相信,并积极地使用这些吴亦凡及其团队早就备好的证据,来证明吴亦凡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纽约时报中文网对吴亦凡事件的报道


“必输”的都美竹,未能到来的“决战”

公众对于吴亦凡“狩猎”女性的愤怒声讨,与警方对于吴亦凡行为轻描淡写的描述、开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种反差说明了一个事实:司法、法律并不是以公正为最终目的,它们的目的只是构建一套秩序,消灭内部矛盾。而女性对父权秩序所提出的挑战,很容易成为需要被消灭的内部矛盾。

都美竹不仅仅挑战了吴亦凡个人的流量和影响力,更是已经在不自觉地挑战父权秩序所塑造的道德体系。由于娱乐圈具备一定的公共性质,身处其中的“精英”们,会比同样处于高位的企业家、政治官员更少神秘性。更重要的是,娱乐圈这种早已资本泛滥的地方,同时还是公众为数不多能进行公共生活的地方。娱乐圈里的明星不仅要为资本赚取利润,还需要营造正面的道德形象,来引导粉丝接受社会的“正能量”。都美竹揭穿了吴亦凡营造出来的“好哥哥”形象,同时更揭穿了一众明星在公众面前的“道德表演”。吴亦凡之前所带动的流量越大,他此刻的形象崩塌对整个父权秩序的道德体系所带来的破坏性就越大。

在这个时候,警方的情况通报所起到的作用,正是为吴亦凡在法律上撇清犯罪的“嫌疑”,并将事件定性为一个女人为了个人利益进行的自我炒作,以及一个骗子伪造身份所进行的金钱诈骗,来消解事件对父权秩序、道德体系的冲击。

都美竹所想象的“决战”——双方通过证据,在法律面前公平地一决胜负——并没有到来。事实上,这只是一场遭遇战:都美竹以为自己握有证据,在法律面前肯定无所畏惧,但最终发现对方所着重的准备,压根就不是什么证据。


娱乐圈畸形发展,社会矛盾累积

警方希望公众相信,事件的起因是都美竹个人“提高知名度”的念头——这当然很容易被理解成一个不好的念头,也就是说,矛盾是都美竹的个人行为引发的。但无论警方用什么方法来消解此类事件的意义,事实上,它们根本就是所谓娱乐圈内部发展的逻辑所导致的。

在过往,每逢有娱乐圈的八卦新闻形成舆论事件,公众总是会产生一种不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资金投入到看似如此荒诞可笑的娱乐圈中,而不是投入到更加实际的科研事业或者实体经济事业呢?

只要回顾内地娱乐圈的发展历程,就可看出端倪。娱乐圈发展的关键节点,都是处于经济生产过剩,需要工人下岗、企业去产能的时期,在这个时候,投入到实体经济的资本所能得到的利润率极低,因此社会上产生了大量的过剩资本,这些过剩资本需要千方百计地寻找能够获得利润的地方。因此,娱乐圈的发展,本身所依靠的就是过剩资本的体量大小,换句话说,是依靠经济内部矛盾的发展程度。

同样也可以反过来说,娱乐圈的发展,是在帮助过剩资本的消化,也就是让生产过剩的问题不至于发展到激化社会矛盾的地步,但同时也是在更深的层次积累着矛盾。当警方把都美竹定性为炒作,试图以此来消解事件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时,实际上是维系着娱乐圈过剩资本的畸形发展,是在加剧矛盾。

2012年之后,华谊兄弟、华策影视等先后登陆A股市场,标志着大陆娱乐资本正式崛起。到了2014年,在吴亦凡等人回国发展后,娱乐圈已经被认为是进入到资本化发展的时代。这就是为什么像吴亦凡这样的“流量明星”虽然没有什么好的作品,但依然能够获得这么多的关注——娱乐圈的资本投入与利润回报之间的时间要尽量缩短。这个时代的过剩资本所能允许的资本周转时间,已经不能再让它投入的产业以精雕细琢的态度来运作了。


被利用的女性欲望,与不甘被利用的女性

“流量明星”演艺水平相比过去明显下降,新的明星又层出不穷,但是急于获利的过剩资本不可能依靠新明星来获取它所需要的利润量,粉丝文化、饭圈文化因此应运发展起来,它们既满足了过剩资本的需求,同时更创造了公众稀缺已久的、可以投射出自身欲望的公共生活。

吴亦凡在流量上的成功,其实就是过剩资本通过吴亦凡,寻找到了大量认同他的外貌、人设的消费者。而对吴亦凡来说,粉丝对他的付出——而不是演艺水平——形成了他可以大量占有社会财富的基础。流量明星虽然是公众欲望的投射,但这种投射本身就是通过资本集合而成的,在这一过程中,粉丝作为人的欲望多样性被资本抽象化,最后只呈现为付出的大量金钱与外人难以理解的热爱,只有作为欲望投射对象的流量明星能表现出自己一定的主体性。

像吴亦凡,作为一个顶级的流量明星,他同时还是众多粉丝的欲望的抽象集合体,当他与女粉丝发生性关系的新闻传出之后,甚至还可以引来“睡粉是绝对的亲民之举”这样的赞许。很多人还会说:“吴亦凡还需要依靠欺骗,才能和这个女生发生关系吗?”娱乐圈的过剩资本既需要不断扩大粉丝群体,又要想办法让单个粉丝为明星持续不断、越来越多地付出,这个过程也在诱惑、暗示着吴亦凡这样的资本代言人:他可以用“回应粉丝对他的爱”的名义,广泛地对女性进行狩猎。

2016年,马薇薇曾在综艺节目上称吴亦凡“睡粉”是“活菩萨”行为

但问题在于粉丝始终是真实的人,而不是被资本抽象后的单一表达。吴亦凡广泛地与女粉丝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是纯粹的欲望结合。从都美竹的自述中可以看出,吴亦凡及其团队,是通过一次次的策划,以浪漫的的外表掩藏着他违背女性意志发生性关系的内在核心。但他之所以可以完成这样的狩猎,原因并不在于他的这些策划有多完美、他的浪漫表演有多到位,而是因为在资本喜好排序下,只有他的欲望、需求的表达是全面的,而对他进行揭露的女性则早晚都会被贴上“炒作”的标签。

吴亦凡这种利用自身地位、名气广泛与资源远少于自己的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娱乐圈并不少见,男明星乃至影视公司男老板强迫女明星、女粉丝发生性关系的消息,从来就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新闻类型之一。对社会财富、女性的大量占有,这本身就是父权社会最为人所熟知的欲望,而娱乐圈资本化的程度越高,“吴亦凡”们所狩猎的物化对象就越多。但都美竹这一仗,正是在向这样的父权系统宣告:女性已经不会继续忍受充当父权制度下的潜在占有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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