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水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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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方、许可馨与艾米布罗姆奎斯特说起

立了这个题目,则先从这三位是何许人也说起,或许有人已经相当了解了,不过为严谨所需,还是加以介绍。

方方,是自从相当一段时间以前就在网络上广为传播的一个名字了,其人、其事当然不需我来介绍。

许可馨,何人也?她本人信息我当然不会加以“人肉”,不过这是一位留学生,且对中国大有意见,在公众媒体上用词相当激烈,这是的确的了。

艾米布罗姆奎斯特,可能就需要我具体地介绍一下了,这是一位现居中国的瑞典友人,不久前在Twitter上曾发文称赞了中国对抗瘟疫的措施并谴责、讽刺了瑞典本国政府。

人物大致如此,该谈正文了。


这三人在中国媒体的“风评”可谓大相径庭,对方方女士的争议始终在持续,特别是在她的《武汉日记》在美国出版后,她本人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尽管这种指责大多数停留在“造成不良影响”、“不顾集体利益”等等的官话中,而少见有人质疑日记的真实性、现实性。对许可馨,则是清一色的骂声一片,不单单试图对她的家人“人肉”(事实上这种明显侵犯隐私权的网络暴力已经不单单针对许本人,还无故将好几个与许非亲非故的官员当作了接锅人),也全面性地攻击了试图为她辩解(用反对者的话说,“洗白”)的各方小媒体。而至于艾米布罗姆奎斯特,则是非常神奇地,同时也在意料之中地登上了各方头条,被赞誉为难得,他的推文也被四方转发,将要走遍中国的大街小巷了。

如果单独看待这三人,她们的处境是很正常的,并且是在很大程度上符合民众预料的,对于政府的处理措施,大家或多或少会有所预料。

然而,如果能够,或者说敢于将这几人放在一起对比,那么问题将会显现出它很可笑的一面,这个问题我暂且不写明,先来分析。


艾米布罗姆奎斯特,她算是说真话的人吗?事实上我认为是算的,在这件事上我甚至认为她不只是说真话的人,更可以说是英雄式的人物,她所讲的话、指出的问题都是切实存在的、客观上需要被“骂一骂”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她在这个问题上做了相当正确的选择。

方方,她算是说真话的人吗,当然也算的,即使是反对、讽刺她的人,也决不能讲《武汉日记》是造谣生事的,她所说的也是真实可见的,这些问题也是需要说出来才可以改进的。

然而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从民族主义的思想来说话,这两位都是可以成为“卖国贼”的人物,因为她们的话都是对自己的国家造成了负面影响,暴露了自己国家亟待解决的问题的,甚至艾米本人,还是会被称为“叛国投敌”的典型例子。现在让我们做一个大胆的猜想,如果艾米是一位中国人,那么她会被怎样评论呢?她的标签大概将是:身在瑞典、反对并讽刺本国、用大篇幅文字亲外等等。

很多人已经看到上文所述的可笑之处了,没错,我们太关注于民族主义了。这种“关注”甚至逐渐转变为一种群体化的、带有野蛮性质的言或行,甚至使人忽视了行为本身是否存在价值。

我看到Twitter上的民众意见,无论是艾米还是方方,他们都被认为是光荣者了,因为他们始终在指出真的问题,无论她是亲瑞典也好,亲中国也罢,很少有人指责他们说:“你没顾及‘国家利益’!”这是很值得称赞的,不管怎样,我们要顾忌的始终不应该是“政治正确”。

中国的“正确”是很有趣,它要求你认同一种价值观,进而才能“正确”,这之前我曾和朋友讨论,得到一个同样很有趣的结论:

几千年以来中国有近千位皇帝,近百个大小王朝,他们无不试图宣传“忠义”、“爱国”一类的价值观,然而这种价值观往往都是和王朝政权本身彻底的绑定在一起的,在唐爱唐,在宋爱宋,在明爱明,在清爱清,所有王朝都试图证明自己是唯一应该被“爱”的中国,然而任何一个政权的消失都不是中国的结束。

这就是“政治正确”,拿政治是否正确来评判人、事是绝对愚蠢的,因为政治最多可以成为一个政权的工具,它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判断是非、定人存亡的依据。

爱国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

当有人告诉你中俄达成了国家友好的石油协议的时候,想想为什么你不得不在石油价格低于牛奶的时候高价买油开车

当有人告诉你我们的盟国俄罗斯在克里米亚用兵的时候,想想根据苏联解体协议来看,这是不是明目张胆的“列强侵略”

然后再想想,貌似光荣、掩盖“家丑”的政治正确的意义,真的那样“伟光正”吗?

最后附赠一句话: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今有人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无视之,其不善者而笑之”

这不是我的原创,而是一位网友在某份“强国”新闻推送下的友好评论。


刘水巳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于中国 辽宁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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