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canLau
DuncanLau

岀生及成長於香港,旅居加拿大25年後回流。兩地生活文化的差異與衝擊,一邊是多元文化,一邊是中西匯集,從一邊看過去另一邊,算是多重國際視野。

拍手之公平不公平,路過說兩句

這是常看到的題目,今次隨便説兩句。

當年我開始在Matters寫作時,也同時加入讚賞公民(Civic Liker),因為我以為是必須的,當時是付一個年費。而且這個年費有部分是用作支持當時一些網媒,如立場新聞,眾新聞和獨立媒體等,是自己認同的,也是付費加入的一大理由。如今綱媒解體,這個初衷的比重已大不如前。

後來第一次續會時,才留意到Matters和LikeCoin是兩個不同的個體,在這裡po文和收到拍手來累積Like coins,並不需要一定先成為讚賞公民,入門最低的門檻的會員稱為一般Liker已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所以第一點要明白,有兩種不同的會員,Civic Liker 和Liker,如果你頭像個綠圈,你便是Civiv Liker。借用@閱讀筆耕的用語,「每個用戶的「掌力」有别」,而且分別極大。

所以,如果你覺得拍手數高,但收到的Like Coin不成比例,最大可能是你收到的拍手多是來自一般Liker。以下的截圖來自自己的戶口,可以看到拍手數和Like Coin數是沒有直接關係。

另外一個關鍵是各人每天的拍手數,你給一百篇文章拍手,跟你給十篇文章拍手,能轉化成Like Coin自然有分别。自己也不懂基制是怎樣計算,但假設你是每月付五美元作為讚賞其他作者,將五美元分十份,和分作一百份,那不是很明顯有分别嗎?以下的截圖也是來自自己的戶口,上星期只為五篇文章拍手,而且也是拍滿五下,但轉化為的Like Coin仍有差異,最高近二十個,最少的只僅有八個,我也無法解釋,可能是某天比較多人同時拍手,配對基金因而分薄了。因此我覺得,拍手應該有節制,有些雖是讚賞公民,但設定自動為每篇文章拍手,結果「含金量」跟一般Liker更不如,可以説是好心做壞事了。

個人對每篇文章都拍手的動作是完全無感,很明顯根本沒有看過文章便拍手,絕不是掌力和幣值多少的問題,而是這種「濫」的做法,是完全沒有半點讚賞或鼓勵的作用,甚至令人感到施捨或憐憫的感覺。正如你去街市走一轉,每一檔主都叫你靚仔靚女,你不會就此便認定自己就是天下第一美男子美女子吧?自己會拍手的,都是看了文章覺得好,有共鳴,有增進知識,才會拍手。太多文章,太少時間,因此數字不太多,但觀乎上面截圖顯示,自己每一次拍滿(5下),作者都有十多個Likes,應該算起到一點作用吧。相反,自己收的拍手,如圖示,試過16個拍手,只換成0.0175個Like!

因此同樣,我也不參與互拍,因為太多的不對等,就如上面的例子,一來一回,相差太大,很難說是公平,就好像我給你五美元,你回贈我五韓圓,怎樣説也不可能是對等吧。我在這裡兩年多,有超過150篇作品,仍沒有一篇有超過一百個拍手,可憐吧?我明白遊戲規則,我曾經寫過我的經驗,我知道網上寫作需要社交連結一下,推廣一下,才會有些進展,但個人一向不好此道,所以已確定以佛系形式處理。可能是物以類聚,好幾個互相追蹤的作者也是類似行為,有些更幾乎天天寫,從沒提半句甚麼拍手Like數的事,自己十分拜服,也說明自己並不孤單,也就夠了。

當年的費用是五美元一個月,也可以付五十美元一年(只憑記憶,如有錯誤煩請指正),再續會時,如果已累積一定的Like Coins,可以用來付年費。現在發展下來,已取消付款的方式,只要「委托」一定數目的Like Coins,便可以成為讚賞公民了。自己去年付了一年年費,還有四個月才到期,他們已轉化為一千Like Coin退回給我,我也已將之「委托」,繼續Civic Liker的身份。突然想到,如果大部分都成為讚賞公民,會不會令情況改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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