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ie Li 黎明
Minnie Li 黎明

大學講師,關注性別情慾公義和身份議題,缺乏自律,靈感至上。

《從話語分析看日常困境:「大陸人」所經歷的歧視長什麼樣?》

今日看到HK01的一篇報導(「食肆拒內地客學者批無助防疫 居港內地人理解但惋惜」,見:https://bit.ly/36VuMAz),我是其中一個受訪者。或許是由於我對文本的職業性敏感,最引起我注意的,是這篇報導中的話語是如何被表達和組織起來的。這當中引伸出一些我長久以來的觀察和思考。


對話語的分析,除了受訪者字面的意思,還可以包括話語的組織結構與模式。字面的意思反映的,往往是說話者經過選擇和組織之後想要呈現給外界的信息。那說話者是如何進行選擇和組織的呢?身處社會環境之中,我們都會去感知外界對我們說話的反應,於是會自覺不自覺地調整表達的方式,以使得自己想要傳達的訊息更容易被接納。因此,人們在選擇和組織話語的時候,會呈現出某種規律。這種規律或模式,反映的是說話者所感知到的外部環境與權力規則。這種模式在不同人身上重複,顯示這種對外部的感知不只是個人因素使然。也有的時候,受訪者的話語並非自發組織,而是通過提問者的提問結構與書寫記錄,被動地組織起來。這時候文字所反映還可能是:1)訪問者如何感知外界對該話題的反應;2)訪問者自身對該話題的態度。


那麼這篇報導中的話語組織有怎樣的規律呢?這種規律又是否僅出現於這篇報導呢?


每一個受訪的居港內地背景人士,對食肆拒絕接待普通話人士所表達的意見大致相似,概括來看包含以下元素:(A)表達不同意;(B)表達負面感受(遺憾、不舒服、沮喪等⋯);(C)表示可以理解,因為責任在政府。其中A和B是對店鋪公吿最直接的態度表達,C卻不是,屬於補充的信息。A和B都是在表達某種程度上的不認同與負面感受。C則是在進行以下解釋:A和B都不是在針對和苛責產生歧視行為的香港人,強調能夠理解歧視行為的出現,因為自己和出現歧視行為的人一樣都認為錯在政府。


我們會發現A和B幾乎不會單獨存在,必然會使用「但是」之類的轉折語和C聯繫起來。有的時候,C的篇幅遠超直接與事件相關的A和B。並且,在B這個最直接關乎內心感受的類別,所有使用的詞彙都相當克制,沒有出現像「憤怒」這樣的強烈描述,也沒有抱怨、譴責之類較為強烈的情感表達。這一話語組織規律也不止出現於這篇報導,每當在反送中運動裡出現涉及地域身份偏見/歧視的情況,便可廣泛在支持運動的居港內地背景人士與香港友人的對話中觀察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留意一下)。有時更甚,連A和B都沒有,就直接進入C,或是用C來自我否定A和B的必要性。這說明什麼呢?這說明說話者/書寫者感知到外界願意聆聽其感受的機會很低,並且已預期到外界會作出的負面回應,於是通過話語的組織以及表達的克制,來避免可能出現的反彈,安撫可能產生的牴觸,或消除相關的誤解,以使自身感受能夠最終被聽見(或是為了避免表達最真實的感受)。只是寫這段描述文字已經顯得囉嗦麻煩,就更不難想像在實際生活中時常要去這樣做是怎樣一種超額的精神負擔。


在社會健康研究的領域,有一個著名的理論關於小眾壓力(Minority Stress Theory,來自Ilan H. Meyer),講述的就是一個帶有污名的身份除了有可能引發直接的歧視事件,還意味著有此身份者需要長期消耗大量額外的精力來處理或避免歧視對自身帶來的影響,這當中包括用各種方法低調隱藏,處處小心謹慎以免成為目標,預期遭到拒絕而減少表達,內化這種歧視以致自我譴責⋯⋯正是這些長期而大量的額外消耗,累積起來形成小眾群體才不得不承受的精神壓力與健康風險。這個小眾壓力的概念是相當符合前面所述的受訪者/訪問者如何小心謹慎地組織話語的情景的,並且這絕不是一個只會在訪問過程中發生的情景。


我們可以想像一下,是一個怎樣的外部社會環境,是一個怎樣的權力規則,使得受訪者(可能也包括訪問者)如此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組織話語,為的僅僅是對一個顯然帶有歧視的行為表達自己的感受與不同意?而我們是否想要一個這樣的社會環境呢?這樣的社會環境真的只會影響到我們眼中的「他者」嗎?


面對直接針對性的歧視行為,作為一個受影響的個人,本應有充分的理由和權利去表達自己的感受。且這種感受,只要不是用仇恨的方式表達,無論強烈還是溫和,都理應得到尊重接納,並不需要以「證明自己對歧視者有充分的同理、對歷史政治社會背景有足夠的認知、對社會整體未來有積極期望和貢獻」為前提。然而事實是,一個居港內地人士如果希望自己的不公遭遇被聽見而不遭到誤解、否定甚至攻擊,需要首先在歷史知識、政治觀察和社會理論水平上都達到遠超平均的程度,然後在自我情感觀照上達到慈悲為懷、近乎無我的境界,他/她才有資格把這件事講出來。哪怕是這樣,在放下了自己、謹慎組織了盡可能溫和的話語之後,仍然會被解讀成是在「苛責」、「怪罪」香港人,在用「道德高地」吹毛求疵,在不識大體不為大局。對此他/她仍然需要將自己的感受放在一邊,以最大的耐心和善意去諒解去消化。


如此高難度的智力、情商與價值理念的三重挑戰,卻是一些居港內地人士的日常,尤其是那些支持抗爭運動的人——因為他們對香港的同理使得他們更不忍苛責,也更不想被誤解,但這不意味著感受就會消失,也不意味著可以欺騙自己沒有看見。就這個群體對歧視表達的不滿,有些朋友急於用「你應該理解香港人」、「要怪就怪政府」、「這不是提這種事的適當時機」、「你知不知道香港人都經歷了什麼」、「誰叫你的同胞普遍素質那麼低」、「只要你沒有做錯事就不用太在意」來作出回應。或許這半年多來的激盪令人們一時忘記了,公義的可能性在於有人看見傷害並認同這是一種不公,無論是個人層面的不公還是制度層面的不公。歧視對人最大的消耗與傷害,往往不只在於歧視的事件本身,更是在於歧視的「難以言說」與他人的「拒絕看見」。並且,社會進一步要求你只可以「開闊的心胸」淡然接受這一切,這些超乎常人的標準卻不被同時應用於他人的身上。說到這裡,其實這樣的經歷並非僅限於居港「大陸人」,性暴力受害者、LGBT群體、少數族裔⋯⋯甚至是每一個為存在於香港社會的不公義而痛心疾首的人都應對此深有體會吧。然而是什麼讓本質相似的經歷無法產生共鳴與同理,無法減少受壓迫者內部的壓迫以讓更多人免於這種苦難呢?


這讓我想起一位友人有趣而又尷尬的經歷。她有時會和一群本地友人活躍在較為前線的位置。有一晚,警察大肆抓捕,他們逃入其中一人家中暫避。這個家庭屬於拜年短訊中常說的「一團黃氣」,父母熱情地招待前來避難的「手足」,並和他們徹夜暢談。言談間父母二人都講了許多針對大陸人的歧視言論,在場的本地「手足」們也熱烈應和,無人想起圍坐一起的她正是一個「大陸人」。她猶豫了很久,擔心提醒對方的話會破壞這和睦的氛圍,但又實在難以忽略這種歧視言論給她帶來的異樣感受。終於,她鼓起勇氣小心翼翼地提醒大家,自己就是一個「大陸人」。


聽罷大家愣了一愣,隨即熱情地握起她的手說:「我們不是在說你,你已經成為香港人了!」


「可我並不覺得自己已經“成為”香港人了,」她怯怯地說,「我還不是永久居民,也不覺得自己和大陸人需要劃清界線。」


「不,你和大陸人不一樣,你已經成為香港人了,因為你有了良知。」


她啞然失笑,「如果我沒有冒著巨大的風險一起走在前線,或者沒能有幸與他們結識,或者移居的不是香港,就會被視為沒有良知的人嗎?我真的是在來了香港之後,支持了這場運動之後,才開始有了良知嗎?」她默默思忖著,卻再也說不出話來。面對一個顯然出於善意又深深埋藏著偏見歧視的讚美,竟出自與她並肩作戰的友人——她在香港最親的人——實在需要超乎常人的智慧與境界去消化,更何況去回應。而她告訴我,這是她常會陷入的困境。


如果說良知的作用就是時常善意地提醒一下我們,自己是否無意間傷害了他人——就好像《木偶奇遇記》裡那隻名叫Jiminy的蟋蟀,仙女讓他負責扮演小木偶Pinocchio的良心(conscience),時常提醒他不要走偏——那麼,像我們這樣的「大陸人」,恐怕並不是因為有了良知而成為了香港人,而是因為特殊的身份背景與經歷,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刻,我們扮演了「香港」這個共同體的良知,在共同體內一同堅持、守望,提醒腳下的陷阱,也在其失足的時候與之一同經歷掙扎,並執著地呼喚著對民主平等的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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