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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爱国

 一

先讲一个小故事。

现在一般广为流传的说法是,端午节是为了纪念屈原,但是在苏州地区,人们认为端午节是为了纪念一个叫伍员的人。

伍员(音云),字子胥,春秋时期楚国人。他的先祖伍举,是楚国大臣,以直言敢谏而闻名。

到了楚平王时期,伍员的父亲伍奢被拜为太子太傅,负责教导太子建,太子被奸人费无忌陷害获罪,伍奢也被囚禁,其子伍员与伍尚逃亡。

楚平王和费无忌担心伍奢的两个儿子报复,以伍奢的性命为要挟,要求伍员与其兄长伍尚投案自首。

伍员知道是陷阱,劝伍尚不要去,伍尚不听,最后,伍尚就和伍奢一起被楚平王处决。

后来,伍员逃亡至吴国,也就是现在的苏州地区,立志要为父兄报仇,最终果然带着吴国的军队杀到楚国首都郢。

这时楚平王已死,继位的是他的儿子楚昭王。楚昭王不得不逃亡国外,伍子胥抓不到昭王,就掘了楚平王墓,鞭尸三百报仇。

我们都知道“约法三章”的故事,刘邦攻入秦朝都城咸阳后,废除了秦朝的苛法,只保留三条: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意思很简单,无非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直到现在,这种思想也普遍存在于中国人的头脑中。

《春秋公羊传》说:不复仇,非子也。

《礼记·曲礼》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儿子和杀父仇人是你死我亡的关系,只能有一方可以存活;如果是杀兄之仇,路上遇到了直接就上,即便没带趁手兵器也要上;如果是好友被杀,只要和仇人不在同一个国家,就可以不报仇了。

但是,一个人的父亲冤死了,他可以向统治者或国家报仇吗?

如果我们回到当时的场景,以楚平王身份的尊贵,大概不会亲手给伍员的父兄行刑,是楚国官员把伍奢和伍尚押赴刑场,刽子手手起刀落,两人人头落地,围观群众还会品评一番砍人的刀法。

把伍奢和伍尚押赴刑场的官员,亲手行刑的刽子手是伍员的仇人吗?

罪魁祸首当然是楚平王。伍员要报仇似乎应该直接找楚平王,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痛快淋漓。

但是整个楚国都是伍员报仇的阻碍,整个楚国都在追捕他,边境守卫严防死守不准他逃到国外。

对于普通人来说,找国君报仇几乎不可能,除非是超人,但伍员不是超人,要报仇只能灭了楚国。

为了报私仇灭了自己的祖国,是道德的吗?

当时人们对伍员的评价很高。

战国纵横家陈轸说:子胥忠其君,天下皆欲以为臣。孝已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

司马迁则称他是“烈丈夫”。

宋代范仲淹说:胥也应无憾,至哉忠孝门。生能酬楚怨,死可报吴恩。直气海涛在,片心江月存。悠悠当日者,千载祗惭魂。

元代以后,伍员的名声逐渐转为负面。

金代王若虚说伍员勇而无礼,为而不顾,既害了自己国家的国君,又害了其他国家的国君,认为他是真小人。

明代邵宝认为伍员知有亲而不知有国,因为仇视一人而害了整个国家。

实际上消灭自己祖国的事情,不止伍员干过。

汉高祖刘邦灭了自己的祖国秦国,隋文帝杨坚灭了自己的祖国北周,唐高祖李渊灭了自己的祖国隋,这些人在史书中名声都不错,至少没人因为他们灭了自己的祖国而谴责他们。

参考以上,伍员的真正错误实际上是他没能真正把楚国灭掉,毕竟后来楚国又在秦国的帮助下复国了。

古人说,忠君爱国。

忠君和爱国是什么关系?

法王路易十四说过,朕即国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忠君就是爱国。

但是,这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是昏君,反对昏君就是反对国家,就是卖国了吗?

有人认为君主不等于国家。

梁启超说:“今夫国家者,全国人之公产也。朝廷者,一姓之私业也。国家之运祚甚长,而一姓之兴替甚短。国家之面积甚大,而一姓之位置甚微。”

但是这也会产生问题,如果我说我们应该走社会主义道路,你则认为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我们两个人谁是爱国,谁是卖国?

如果国家是全民的,全国这么多人,想法各不相同,对国家的看法肯定有分歧,有时候分歧还很大,如何判定哪种行为是爱国,哪种行为是卖国?

比如,芬兰的曼纳海姆为了避免芬兰被苏联吞并,选择投靠希特勒的德国,现在曼纳海姆被奉为民族英雄。

汪兆铭认为,为了避免亡国投靠日本才是正途,如今他却被认为是卖国贼。

类似的行为,为何得出不同的结论?

谁来判定哪种行为是爱国,哪种行为是卖国?

再讲一件小事。

有人发文考证,外蒙古是蒋介石和苏联达成协议,允许其独立公投的。有网友跟帖称,蒋介石签的协议凭什么代表中国,至少我不同意。

不仅蒋介石不能代表当时的中国人,更无法代表千千万万还未出生的中国人。

那么国家之间签的协议都是废纸了吗?

显然不是。

总要有人或者一群人来代表国家行使主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人就是国家,他们是国家的统治者。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没有问题。

是不是爱国应该由统治者说了算?

在任何一个国家统治者都不可能只有一人,区别是民主国家的统治者多一些,独裁国家的统治者少一些。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相比于外人,房子的主人肯定更爱护自己的房子,同样的,国家的统治者肯定比一般人更爱自己的国家,毕竟他是国家的大股东,在所有股东中,独裁者最爱国。

从语言上来看,“我的书”和“我的国家”是同一种结构。在这里“的”表示领属关系,也就是说“书”是属于“我”的,“我”可以把书送人、卖掉、甚至直接撕了,“我”对“书”有处置权。

同样的,“我的国家”则表示,“我”对“国家”有所有权、有处置权,但是你真的对国家有处置权吗?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你有哪一种?军队归你管吗?

因此,只有国家的统治者(所有者)才真正适合“我的国家”这个词,被统治者当然也可以说“我的国家”,就像猪说“我的屠宰场”一样,那只是你居住的地方。

只有国家的统治者(所有者)才能定义什么是真爱国。

但是,被统治者就不应该关心国家、爱护国家吗?不是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吗?

顾炎武从来没说过“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相反,他对国家兴亡并不很在意。

很多人把“天下”和“国家”搞混了,顾炎武的原话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顾炎武说,爱国是“其君”“其臣”“肉食者”的事情,这三种人实际上就是国家的统治者。

但是,国家崩溃如洪水肆虐,洪水会区别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吗?爱国难道有错吗?

对此,我想提一下贾府的屈原。

鲁迅曾经说,《红楼梦》里的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假使他能做文章,恐怕也会有一篇《离骚》之类。

焦大从小跟宁国公贾演打仗,曾从死人堆里把奄奄一息的主子背出来,没有饭吃,他饿著肚子去偷东西给主子吃,没有水喝,他自己喝马尿,把得来的半碗水给主子喝。虽然劳苦功高,身份依然是奴仆。焦大以奴才的身分,仗着酒醉,痛骂贾府骄奢淫逸,从主子骂到奴才,结果呢——给他塞了一嘴马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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