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ee 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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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在德国汉堡的coffee cat, 以前给杂志写稿, 现在自由撰稿人 三个爱好:看书, 写小说, 美食 也在做一个公号, 叫“妙馔” 期盼在这个平台, 认识几个同道中人

德国生活/篇三:我的幽灵邻居诺曼先生

老楼,老人,老故事

文章来自公号“妙馔”

 “汉堡Winterhude区有很多一百多岁老楼,我前一个寓所,在一个洁白的老楼里。邻人神秘如幽灵,住了一年,才得以在街上的咖啡店遇见。他上前问我,可是他的邻居,在阳台上曾见过我。和老先生聊了几句,一个故事诞生了。”

我的邻居诺曼先生

文丨coffee cat

(一)

一个沉静的夜里,我正酣畅地看一本书,被身边人忽然打断。

  “听,”女友晴停下手里的填字游戏,凝视着我:“咳嗽声,隔壁传来的,听见么?”我迷惑道:“没啊。”须臾,她敲敲我的腿,指着对面的客厅墙,示意我听。我只好从沙发上翻身坐起,屏住呼吸侧耳细听,对她一笑:“没动静啊。”她对我的听觉表示不可思议,喃喃道:“在你来之前,我时常在晚上听到这咳嗽声,断续而缓慢,像是个男人 。” 

我两个月前从德国其他城市搬来汉堡,和晴同住,这是第二次我们谈论起一墙之隔的这户邻人。

搬来的头一日,阳台上闲聊时,我随口问到邻居的情况,她神秘轻语:“别说我了,只住了半年,上一家Alex和这户也素未谋面,他可是住了两年呵。”我吐吐舌,打量了下左边的阳台,小而空,只有一把深蓝色的旧伞撑在角落里,有几处褪成了暗灰,在这轻风薄日里,有种荒凉感。当下我虽有些诧异, 但想到国内的都市,也皆是邻里间老死不相往来的,这也许不算奇例,所以很快就丢过一边,不去多想。 

 一日,门铃大作。开门,外面站了个身着制服的快递人员,怀里一只大纸箱,抱歉地问我,可否替邻居收一下包裹。我住四楼顶层,欧洲老公寓的楼层很高,我见他气息未定,额头汗迹斑斑,就一点头。签名时瞟见箱子上印有一行小字,写着“第二次投送”。想起我和晴的对话,我指指一旁,问得有点愚蠢:“您确认这儿有人住么?”他挤个眼笑了:“您应该比我更清楚,不是么?” 

等晴晚上归家,我抱起包裹,笑着说:“现在是揭开谜底的时刻啦。”站到邻室门前,吸了一口气,揿了门铃。未有动静,只得返回。而后再试一次,仍无人应门。 

那晚,我们照例在客厅看书,除了屋外的淅淅雨声,四壁内一片悄然。汉堡是个雨城,夜里常来几滴冷雨,但这平常的声音似乎也可以归为寂静。但那一刻,我和她同时听见了一壁之隔,那低沉的咳嗽声。我们目光一对,同时一怔,瞬间我不安起来,手心有点儿发冷,竖耳屏息,再也没听到任何声响。

雨住了,把那神秘的咳嗽声带走了。

第二天,在家工作的我,竟莫名的心神不宁,坚持等到她回家,再去送包裹。让她把着门,我怀抱箱子,几步之遥,像是去完成一个神秘而刺激的使命。门一开,可会闪出一个怪物将我拖入黑暗?我心悸又好奇。两记门铃后,正要放弃,只听里头有了动静,先好似人语,接着是含混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盯住门,心别别地跳,揣想着即将要看到何等一张脸。

门“咯吱”开了,一个秃顶老头儿站在跟前,披着淡绿色的旧浴袍,瘦伶伶缩着腰。与之同时,一片浓郁的气味也直扑而来,像放出了一只囚禁很久的猎狗。那是一种混杂的味道──不常洗澡的人体味,药味,旧家具味,不见阳光的灰尘味,杂糅在一起,很是难耐。

我说:“这个包裹是您的,昨天您可能不在家,就放在我这儿了。”老头儿面有歉色,指了指耳朵,低声咕哝道:“我没有听见,抱歉让您送过来。”他说话出奇的慢,颇有些费力,顿了会又说:“我生病了,一直在家的。”哈腰欠身,连谢了两遍。我微笑祝他早日康复,回身入屋。关门时,听见他又喃喃道了声谢。 

和他说话间,看见进门处的墙上,装了几个黑色的箱盒,不知为何物,在我家是电阀保险盒的位置。盒下有挂钩,几把长柄伞伶伶吊着,在那淡黄色的旧灯光里。 

 “这房子有年头了么?”我问晴。她答1896年造的。德国人素来享有一丝不苟的口碑,对待栖身之事更是严肃,房屋基础好加上每隔几年的定期保养,便看不出年岁来。我对晴说:“这老爷子可能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门口墙上的箱盒,就像是欧洲老电影里的东西。” 

自从那天和老头儿打了照面,我便留心起隔壁的动静来。入冬后,一天天的冷起来,晚上那咳嗽声日渐加剧,低沉的传来,像一个冻坏了的、想要进来取暖的人,用他疲乏的老拳头,一记又一记,沉闷地敲着墙。

很快下了雪,从楼道盘旋上来,台阶尽是狼藉的鞋印和小碎石粒,家家门口的垫子上都是污迹子。只有我的邻居门前,纤尘不染。夜里,有时在阳台上向他的屋里探头一张,黑洞洞的,不见一点灯火,像是住了个幽灵!

(二)

又是一日,还是上次的快递员敲开了我的门,同样的请求。关上门我就懊悔了,完全可以让他放在老头儿门口,可已签了名,只得再做一次好事。

当晚,三遍门铃后,老头出现在门内,依旧呵着腰,缩在他的旧浴袍里,迟慢的抬起手臂,做了个去屋里的邀请,不胜抱歉的边道谢边请我入内一坐。我心里犹豫不前,腿却迈了进去。 

他的家比我想象中像样不少,除了那滞重的气味外,一眼望去,也并无让人感到不适的脏乱,只是家具和摆设陈旧不已,皆为几十前年的风貌。

他缓缓领路到客厅,我在沙发上坐下,黄绿格子的沙发,旁边一个小圆桌,同色的桌布椅套,粗布料子,花鸟草虫印在布上,因为旧,颜色褪去了大半,成为一片昏浊。客厅一隅,堆着几个拆开的纸箱,有的放满了药品,有的堆着衣物围巾。老头儿将刚收到的包裹送至角落,转身在对面的单人沙发落坐。 

灯虽点着,在它自己发出的那朦朦的淡黄色的光里,像是早已睡了。我如同在梦里走入了一张老相片,对面坐着一个神秘佝偻的老人。

 “真是抱歉,总打扰您。我这向耳朵不好,以前可从来没麻烦过邻舍。”他一道谢,就习惯性的欠身,这在骄满的现代西方人里,是一种旧派的微微谦卑。

我笑道:“常听见您夜里咳嗽,您得瞧瞧医生去。”他像是没听见,垂着眼皮兀自说下去:“唉这天太冷了,老房子的暖气也不好,您看我这窗户,一点儿也不严实,一到晚上就透风。”我问他在这儿住了多久,一连两遍,他端凝注视我的嘴唇,像在读唇语,半响才慢声说:“哦,很久了,几乎记不得是哪一年过来的。”

他的手在一旁的圆桌上,摸摸索索的探到了一幅眼镜,吹了吹灰,驾到了鼻子上,深陷于眼眶里的一对蓝眼珠,便如释重负般,漾起了笑意。知道他听力不佳,避免让他尴尬,我决心不再问话。

一阵寂然,我正欲起身告辞,他却开口了:“汉堡这地方不好,天空总是灰的,特别是冬天,雨又多,叫人身上的骨头没有一块不酸的。您可知道有个地方叫弗莱堡?那儿可是最美的。”

我曾在弗莱堡因转火车而逗留过几个小时,匆匆一瞥,没什么印象了,就笑著摇头。老头儿似乎一点不关心我的回应,自顾惘惘地望着墙角的书架,半天不再吭声,忘了家里还坐着个陌生人。我的目光也落到了书架上 —— 书不多,一本本摆得很齐整。他走过去,抽了一本,送到我的眼睛下面:“这本送给您看看罢,我写的,不过那是很久前的事儿了。”

瞧见我吃惊的样子,他突然愉快起来,笑容使眉眼更深地落进了皱纹的温柔乡里,背过去咳了几下。

我带上书告辞,老头儿送至门口,短短的一截路,伴随着他含混的呢喃。 但告别的那句,他提了提嗓子说:“弗莱堡是我的家,您可以去看看,很美,真的。” 

回来后,我泡了一壶茶,坐下颇有兴致的打开拜读。翻开,却是用俄语写的。书桢内侧左上角,是一张很小的黑白照,一个年轻的西方女子站在桥上,身着旧式衣裙,长卷发落花般散开,含着矜持的微笑,撑着一把长柄伞,人淡如菊。这是他心爱的女人?一个字不懂,合上前看见了作者名: Alexandra Neumann。隐约记起包裹上写的好像是另一个名字,姓氏倒是一致。而且,Alexandra 在德国是个女名。想了一会不得要领,我合上书,把疑惑也关在里面,将它塞进书架的最下一层。 

雪又落了几日,一幢幢百岁老楼像是一个个重降人间的婴儿,被裹在雪白的绒毯里,银色圣诞快到了。在寒冷的夜里走路,临街的窗台纷纷挂起了彩灯,星星点点斑斓璀璨,暖透了心。我也去阳台上摆了一只缠有灯带的麋鹿,随一随节日气氛,一按开关,室外就跳出了一只光彩流离的小鹿。

回屋前,看见邻户的那把伞,在夜空下 (顶楼,露天阳台) 被雪严严盖住,像只巨大的白鸟,无声张着翅膀,却只是徒劳,想飞又动弹不得。平常日子倒罢了,在这万家灯火临近圣诞的夜晚,显得颇有些清冷。

忽然想起,已有多日没听见这位老先生的声响了,生出了几分担心 —— 曾听说有寡居老人,在公寓里寂然作古,无人获知。我盼望那位快递员再次来扰,可有机会去瞧瞧是否安好。

可门铃,终究没有响过。

(三)

二十三号,平安夜前夕,我正要出门,听到邻室有锁门声。我心头一跳,连忙去外一瞧,竟是个瘦高的中年郎,衣着普通,手里捏着一把钥匙。

 “您是?”我狐疑打量着,几乎拿他当小偷。

他竟也发问:“您知道诺曼先生去哪了么?大过节的,连一张纸条都不留,就没了踪影,真是拿他没法子。”

我方才恍然 —— 原来是他儿子。男子提了提手里的袋子说:“我来看看他,带了我太太做的烤鹅,看来要自己享用了。”

我耸耸肩,开玩笑说:“作家嘛,总有点儿乖张。”男子瞧着我微笑道:“看来他还是老样子,总以为自己是作家。”

他垂首望向地板,走神一般自语道:“有时候一个人活在自己的谎言里,会快乐些。”见我兀自呆着,继续说:“不过看来是好事,诺曼先生开始和人走动了。”我剪断他的话:“和他其实并无交往,不过是给他送过邮包,小坐了一回,交谈也是片言只语。”

男子低头沉思,溜溜转动着那把钥匙,开口道:“关于这位先生,说来话长。我是他一个朋友,可能是唯一的朋友吧。因为牵记他,他也出于信任,给了我一把钥匙。”他抬头盯着我的眼睛:“您若有兴趣,我可以跟您说说他。”我毫不迟疑道:“好,街角有个咖啡厅,去那儿。” 

我们拣了个角落座位。招待送来他的白葡萄酒和我的咖啡后,男子讲了一个故事。  

“这位老先生是弗莱堡人,我初次见他,是五年前在一个疗养院里,他被一个医生送来。当时他的境况不妙,记忆混乱,失眠,有严重的抑郁症,我是他的护工。他很自闭,这样的病人在疗养院里不算罕见,但他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 精神虽很糜弱,但整日手不释卷。 日子久了,他开始和我说话,基于信任,把他的往事一点一点告诉了我。” 

“十五岁那年,他母亲病故了,父亲很快再婚,后母是俄罗斯人,给这个家庭带来了一个十三岁的女孩。这个细弱女孩有白瓷般的纤巧,也有薄瓷的脆弱,从小患有哮喘病。诺曼先生自小爱看书,痴恋文学,这个女孩和他兴趣相投,两人十分融洽,相伴成长。可是有一天,他发现他对女孩的感情,不由自主的拐到了另一条路上,他已爱上了她,深深的。抱歉我用‘爱’这个词,您大概要不屑了 —— 十八岁,哪里懂爱呢?可他是那样一个无一丁点不良嗜好,正派又敏感的少年,有的情感一旦于心里悄然扎了根,就坚如磐石,再也休想拔走了。”

“如果他只是单恋,可能就没有那一场如歌似泣的故事,他顶多是体验一下少年期的失恋苦涩罢了,可那女孩也对他萌生出别样的情感。之后两人相约考入了同所大学,主修戏剧文学,和两个同学合租了一个大公寓。”

“我们的诺曼先生,是有点儿文采的,他酷爱写小说,但由于生性执拗,不懂变通,这也许影响了他的文字 —— 透出一股子过于偏执的味道,投稿四处碰壁,他自己也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却压根不理会当时的社会环境,坚守他的心灵阵地,笔杆子丝毫不肯转弯让步。作品也偶有发表,都是在一些三流刊物上,并没有获得主流社会的赏识。那个俄罗斯女孩,颇有文学灵气,是天生的一杆好笔,她用母语写作,第一次尝试写的以俄罗斯移民家庭为背景的中长篇小说,当年如此题材正好是个缺口,马上被书商看中,大力出版了。”

 “消息传来,诺曼先生为她高兴得发了狂,雨夜里,两人在长街短巷里穿来穿去、走个没停,走到了天亮,而不是在酒吧里狂欢到天明,这可能是文艺青年的独特庆祝方式吧。” 

男子停下来,喝了一口酒。我则听得入迷,咖啡一口未动。他语气和缓、一脸安详的沉醉在别人的故事里,轻晃着透明的酒杯,晶莹的液体在我们头顶的灯光下,安静的泛着柔和的气泡,似乎正把偷听来的一段旧事,用气泡的语言,述说着。

咖啡厅里旁无他人,我等他继续开口。 

“女孩越写越顺,他全力辅佐,那两年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把自己未酬的大志,整个儿的放在了他心爱的恋人身上。女孩是当时最有潜力的青年作家之一,是诺曼先生心中的女神,他拿出大部分时间在图书馆帮她一起采集资料,鼓励她多创作。”

“但好景不长,如同世间的其他人事,当时爱好文艺的大学生喜欢成立社团,谈诗说文,诺曼先生不屑去,女孩则是社团的活跃分子,她结识了一个浪漫的现代派诗人,两人很快暗地里相互倾心。诺曼先生的矜持木讷,拙于交际 —— 以前她喜爱过的地方,逐渐都成了她的困扰。她担心他的个性,将成为她成功路上的绊脚石;同时也开始担忧起现实,虽非血亲,但这毕竟有违常态,也是秘密的,连父母都没察觉。这不合伦理的恋爱,要是一旦曝了光,很有可能对她的创作生涯不利。”

“她深深了解他,担忧他得知她的移情后,看不开,做出傻事,就和诗人悄悄恋爱着,直到诺曼先生撞见他们在公园的树影里拥抱。可怜的诺曼先生,他的心被她在脚底碾得粉碎,他们大吵一场,女孩摔门而去,衣衫单薄的去山里狂走,那是个暮秋,她只有一件绒衫,山上气温低,她激动难平,又患有哮喘,可年轻人被混乱的激烈的情感冲晕了头,哪管那么多呢。在寒冷里她感到了不适,喷雾器却不在。等有人发现她昏倒在树下,送去急救,已回天无术了。

“这么匆忙,这么简单,一个极有天赋的年轻女孩,诺曼先生的此生至爱,就这样魂归离恨天了。” 

听到这儿,凉意一寸寸爬上了背脊。

男子停下,喝了一大口酒,似乎也缓一下。 

“之后,诺曼先生休了学,找了一个廉价的单人公寓闷头写作。他把女孩的死归罪于己,精神出了问题,时好时坏,发作时狂躁得摔东西跺墙,邻居几次报警。他再卖力写,也无一家出版社愿意和他打交道。三十二岁的他,寂然离开了弗莱堡,来了这里,草草结了婚,想用世俗的平淡生活去填塞心里的黑洞。可惜不奏效,五年后婚姻垮了,妻子带走了女儿。”

“写作上无出头之日,他用全部积蓄开了一家旧书店,生意清淡,勉强糊口。他那个女儿虽没受过父爱,对他却仍有情意,时常会寄点日用品给他,这也是他人生里,唯一的一点情感安慰吧。” 

“五年前,他被送到疗养院时,思维有点紊乱,终日捧着那女孩写的书,一遍遍看,有时喃喃自语,像和书中人聊天。他也得意的对我说过,那是他年轻时写的。我知道他的故事后去咨询了医生,才明白这是臆想症的一种 —— 他在某些时候把自己当作了那女孩,又或许,他从未让那女孩的灵魂离开过他。” 

故事到这儿,算是完了。我长长出了口气,慢慢问道:“女孩叫Alexandra,对么?”男子很惊讶。我微笑说:“他送了一本给我,可惜是俄语。”男子随即冲我一眨眼道:“我家已有好几本了,咱们这位老先生的记性可有点儿坏,不是吗?但我爱看他送书时那愉快的样子。” 

咖啡馆里的人渐渐多了。此时的天,正卡在白与黑的相交地带,混沌不明。淡青的冷酷的天色,把街灯冲得惨淡不已。

暮色里,我和男子握手道别。 

立在穿梭往来的人群,我竭力让自己从故事里回神,望着街景默想:“这人世的悲欢与突变,岂是我等凡人能解的呢。”

(四)

这年的最尾一天,一张明星片躺在我的邮箱里。正面是落日余晖下的一座金色哥特式教堂,傍水依山,是个夏日的温暖景象,右下角印着城市名“弗莱堡”,翻到反面,写有几行话:

“如我所言,这是最美的地方。祝您安好,您的邻居诺曼先生。” 

两座城,相隔不过数小时的车程,拿在手里,这张卡竟像是从天涯海角寄来的,有种难以言说的感动。我红了双眼,开始相信他的话,那儿一定是美的,因为有他此生的至爱。他一辈子的欢喜与哀愁,都浓烈的在那里定了格。

几周后的一晚,我在客厅里看书。寂静中,那咳嗽声又穿墙而来了,短短的几下,像是一只拳头顽皮地叩着墙,发来一个信号:隔壁的这位小姐,我回来啦。 

我轻轻一笑,心里喃喃道:“欢迎回家,亲爱的诺曼先生。” 


小说出处:公号“妙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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