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鶴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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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仁藏布】給時間以生命


(太初庚子七月廿二;藏歷鐵鼠七月廿二;希吉來歷一四四二正月廿一)

昨日經介紹結識了段鵬兄,社會建築師。言談間提及一言,「給時間以生命」,而非「給生命以時間」。所謂「給生命以時間」,便是簡單地追求長壽了。千年的王八、萬年的龜,好死不如賴活著。而「給時間以生命」,人生態度就不再相同。在有限的長度中,挖出不一般的深度。縱使過得平平淡淡,也要能在細微之處見驚奇。

這段時日,我也過得挺驚奇,可惜正與上段之驚奇相反。許漫玉案、鄭擁軍案、張建國—黃剛、王桂雲—李妮娜案、海口農商行案、戴百紅案……忙碌得讓我快忘記自己仍然是一名在校學生了。但如此抽離,又有何收穫呢?實在是寥寥無幾。

首先,我必須平衡好工作與生活。工作是永遠無法做完的,之所以願意「給工作以時間」,那必然是因為工作能夠幫助我「給時間以生命」;否則不再多言、到點下班即可。

其次,我必須充分養精蓄銳。要有規律的日常作息,要有健康的飲食習慣,要有固定的身體鍛煉,要有健康強壯的體魄,要能參與團體的比賽。我始終艷羨於那種大大咧咧、不計後果的氣概。

再次,我必須考慮博士申請事宜。長期目標是與人合作、養活自己。短期目標是確定項目、拿到學位。整個人生,矢志不渝地自我發掘、持續成長。在文獻積累和經驗積累方面,更加合理且高效;為此,也得多掌握好幾門語言。

最後,我必須安排好每日的寫作時間,盡量言之有物,對人有所啟迪。

(庚子乙酉乙卯。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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