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我的曲折抗争历程(十一)(第四章第3节上)

   (三)“被入院”容易出院难--残酷的滞留、身心的挣扎、痛苦的思考

    1.和主治医生谈及自杀问题;我个人关于自杀问题的想法看法

    我和主治医生陈医生的谈话,平均两天一次,除了第一次,每次不超过20分钟,有时不到10分钟。

    我因自杀而被判强制入院,自杀问题当然是医生询问的重点。在玛丽医院被问询是否真的想要自杀,我诚实回答是要自杀;后来又被问如果问题没有解决是否还会自杀,我说还会自杀,结果就被强制送到精神病房里来了。因此在和病房的两位医生谈话时,我吸取前面这两次回答的教训,只好违心的说,我不是想自杀,只是想通过在中联办割腕引起媒体对我的事情、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关注,而如果我出院,也保证不会再自杀了,而是会好好生活下去。事实上,我当时很清楚,会大陆会不会自杀,取决于环境而不是我自己。

    这真是很荒唐的事。为什么香港、大陆的精神卫生体制和医疗理念,非要逼人撒谎呢?自杀也应是个人的自由,人应有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

    关于自杀是不是个人的自由,人类已经争议了很久。我在前面第三章的第一节,已经很清楚的阐述了我为什么要自杀。而在我其他文章如《自述》和《个人情况说明》中也都有背景提及。我本不想死,但是理想的破灭、维权的挫折、社会的残酷、生存的艰难,都把我逼向了死亡。我已经承受了太多,从幼时的家庭暴力,到中学的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我常年生活在痛苦之中。好不容易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却还是因谣言和歧视倒在了高考的终点线之前,功亏一篑。此后,整个人焦虑抑郁,濒临崩溃。无奈下我选择上互联网逃避现实,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相对友善如避风港般的朋友圈,又被一群流氓恶棍侮辱和逼走。我住在自己的出租房里想逃避社会,家庭又突生变故,父亲中风,我生活越来越拮据,再拖也拖不起了。于是我鼓足勇气,奋起维权,投身防治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的社会运动,却四处碰壁,遍尝世间冷漠。我尽力抗争了,可力量微弱,总是受屈和吃亏。这样没有尊严的、身心饱受折磨的活着,有多少意义呢?

    我前面提及了自杀的一个原因是为了理想,为了抗争,为了做防治校园暴力领域的殉难者,如布鲁诺、释广德、帕拉赫那样。不过我没有那么光荣伟大,我为防治校园暴力奔走呼号、我的抗争、我的自杀,也是对生活绝望的逃避。

     就像古今中外的许多革命者,是不是完全是因为政治理想而参与革命、为革命牺牲呢?或者说,政治理想又发自于什么?毫无疑问,不只因为使命感正义感这些,有时就是因为把它当作精神寄托罢了。就像有些民族主义者、民主主义者,许多也是中下阶层,他们并不见得真的理解民族利益和民主自由的本质和意义,很多时候只是以民族自豪感和参与政治运动掩饰生活中的失落。以政治理想代替一般的生活追求,是对生活琐碎与不满的下意识逃避。

    我想到《纸牌屋》第三季中的一段剧情。剧中女主角、第一夫人克莱尔去营救因宣扬同性恋权利而被俄罗斯逮捕的美国人科里根。克莱尔劝说科里根,签了认罪协议,但科拒绝签署。克莱尔劝他要懂得妥协,他却说革命者是不能妥协的。看到这,科里根就像一个争取LGBT权利的革命斗士,视死如归,宁愿关在俄罗斯监牢也不放弃政治理念。克莱尔为了进一步劝说,就留下来和科里根长谈。克告诉科,他的丈夫在美国等待着他,难道不愿意回去吗?科才开始吐露心曲:他和他的同性恋丈夫,感情并不和睦。从一开始的情投意合,到后来和许多异性夫妻们一样,生活一地鸡毛,乃至互生嫌隙。于是,科更投身于同性恋权利的宣传,甚至跑到明知有被捕危险的俄罗斯。谈完后,克莱尔睡着了。一觉醒来,科里根用克的围巾上吊自杀。然后,在普京和安德伍德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克莱尔拒绝粉饰俄罗斯的粗暴拘捕,声称科里根是为了信念,不甘屈服才自杀身亡,将科塑造为烈士。这样说道理上自然说的通。但前面那段对话,科里根的个人生活,与他投身政治、冒险赴俄、最终自杀,又有何种关系?

    政治,是宏大的东西。投身其中,可以给人以力量感,哪怕人本身的力量并没有实际改变。全情的投入政治,有时可以忘却生活的艰辛,至少在精神上,成为逃避部分零碎却也重大之烦恼的港湾。而为一个伟大的政治目标而牺牲,也是比普通死亡更有崇高性的死亡方式。对饱经创伤、无法抵御现实各种伤害的人,更是一种感觉上超值的解脱。

    所以,就说到我自己了。我的政治抱负、社运行为缘自何因?政治理想有几分纯洁性?十几年阅读积累的知识与价值观,和生活中遭遇的挫折与创伤,哪个是最重要的社运驱动力?而挫折与创伤这部分具体如何驱动?是因同理心和权利意识觉醒而投身社运,还是为逃避继续受挫而把身心由日常生活转向革命与社运?我在中联办割腕自杀的举动,是为了理想殉难,还是因生活绝望而选择了一个更有价值的方式自我了结?

    说件我自己遇到的事情。在2017年的时候,当时家里很困难,我乘车去了几十公里外的安阳市贷款,联系到了浦发银行一个经理办信用卡。办卡还需要开一个收入证明,我打印好证明,然后和父亲去他工作的医院盖章。医院办公室推给财务科,财务科却说父亲两年没有上班,拒绝盖章。其实,我父亲作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正式工和临时工现实保障差别巨大),始终有权利享受与职称相称的保障和福利,还有正常存储的每月近400元(工资的12%)的公积金。虽2015年中风后没上班,但是都在医院工作快要20年了,以前是医生,后来因发生一段家庭变故而离职(这件事发生在1995-1997年,当时闹得很大,滑县许多人都知道),回来后只好去了后勤。当然职位一降低,变成个“扫地的”,财务上就看不起和借故刁难了。其实恰恰是因为生病没上班,才急需盖章办卡取钱救急,我也能多一点生活费继续维权。还有,听我父亲说,医院在我父亲生病期间,没有发病假工资。而按《劳动法》规定,“前6个月病假工资按80%发放、6个月以上按65%发放(按10-20年工龄标准)”,等于医院在2015-2018年间扣发了我父亲至少5万元工资,即便抵上三年间需缴纳的五险一金约一两万元,也还有三万多没有发。还有关于事业单位病假工资发放的其他规定和政策,与《劳动法》大同小异,都要求单位发给长期病假职工类似比例的工资。但医院却根本不执行,我劝我父亲去医院要这些工资,我父亲说肯定不会给。当然,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和事业单位职工病假工资发放相关规定的行为,在小县城算不上什么奇怪的事,连在职工作人员都欠薪,何况请病假的。但因此从情理上说,医院更有义务盖章帮忙以解燃眉之急,财务科主任只要同意就行,也不会给医院造成什么损失。然而不管我父亲如何恳求,各种说好话,科主任都不给盖章,这就是权力。然后,没有收入证明,信用卡自然没有办成。后来浦发银行的那位经理都说医院不近人情。

    走到楼梯口,我忍不住“你妈那个逼”喊叫着骂人,我父亲赶快让我小点声,说我骂了之后医院就会找他(我父亲)的事(也就是找麻烦)。难道我想骂吗?我也在想,自己本来学习优良,一表人才,如果没有那些校园暴力,我会在211或985院校里和同学们一起研究政治、历史和社会,举止温文尔雅,才华横溢,是国家的柱石、时代的希望。可如今的现实却是,我在这跟泼妇骂街一样的说脏话、大喊大叫。而且也不是一次了。短暂的几次回家或去父亲、奶奶住的医院(爷爷已经于2016年去世),跟小时候对我长期殴打虐待、实施家庭暴力的姑姑见面,又多次激烈冲突,在医院大庭广众下打的不可开交,她力气大我打不过,最后我把水果刀都亮出来了。我什么时候变成穷凶极恶的歹徒一般了?2017年初,我在上海,因为父亲暂时接济不上,我差点流落街头,不得不向包括我母亲在内的人借钱……然后一些事现在都感到羞愧不安。我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尊严、礼仪、修养,我全都没有了。还不得不撒谎。这样一个人,还活着做什么?活下去只会重复这些粗鲁和肮脏的言行,一步步堕落下去。我不想堕落,不想变成我看不起、看不惯、受不了的人。可我抑郁症日益严重,没有能力改变自己,那只有死亡才能避免堕落、不让自己再这么没有尊严的活下去。(除了以上的例子,我在《自述》中也提及我遭遇的很多让我为自己行为而痛苦、愧疚的例子,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记述了)

    知名社会学家涂尔干在他的《自杀论》中,根据动机将自杀分为四种:1.利己性自杀;2.利他性自杀;3.失范性自杀;4.宿命性自杀。从定义看,四种自杀动机有些互斥,例如利己和利他性自杀。但我倒是感觉,这四种自杀因素我全都或多或少的具备:我既处于与社会的相对疏离状态,受到歧视欺凌,因此感到孤立和痛苦(符合1);又希望以我的死唤起社会对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问题的关注,成为社会运动的殉难者(符合2);面对丑恶的、颠倒黑白的、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我丧失了生活的信心(符合3);中国没有法治与自由、在专制压迫下弱势群体处于欲喊不得、欲逃无路的绝望境地,我活着的痛苦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符合4)。涂尔干当然不鼓励人们选择自杀,但他的理论清晰的阐明了人选择自杀的各种动机及其在情理上的自恰性。我自杀的理由难道不充分吗?我活下去的意愿,远不抵选择死亡的动力。我自杀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必然选择。

    我无法忍受歧视与欺凌,不愿意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辱吃亏;也不想再有那种厚着脸皮撒谎以免流落街头的行径了。在《自述》中我已经很清楚的讲了自己在家庭和学校遇到的许多次伤害,本文也提及了遭遇的包括网络暴力在内的谩骂威胁,以及维权和呼吁防治校园暴力过程中的各种挫折和打击,在此就不重复了。我抗争断断续续有十年,维权也近两年,结果还是失败告终,我难道不应该选择殉难、以死明志吗?不应该用生命的代价表示为呼吁烦防治校园暴力事业付出了牺牲吗?历史和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摆脱迫害和追求真理而自杀,除了前面提及的释广德等人,还有因同性恋倾向被迫害而自杀的艾伦·图灵、无法承受经历和目击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强奸惨剧而自杀的魏特琳、在文革期间遭受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而选择“自绝于人民”的数十万乃至更多的知识分子及工农大众、希望从极权压迫的痛苦中解脱而自焚的一百多位藏人……淹没在历史中的男女自杀者有千千万万,知名的也不胜枚举。我就是想像他/她们一样,有尊严的、有价值的、壮烈辉煌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至少少受些痛苦,为什么不可以?我适应不了这个残酷的、充满不讲理、暴力、谎言、不公平的社会,想一劳永逸的摆脱,为什么不可以?其他人有什么权利阻止我自杀?有什么权利因为“担心”我自杀,就把我关在精神病房让我没有自由、没有尊严,令我饱经创伤后再受折磨?

    还有,难道我愿意死吗?如果中国有充分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我遭受校园暴力后,学校、教育机构和公安司法机关都能够负责任的、合理合法的处置,保护我的人身安全、惩治校园暴力加害者,让各种欺凌、歧视、殴打、威胁不再发生;对于网络暴力,公安司法机关、通讯运营商、社交网站能够坚决打击,通过社交账号查到实施网络暴力的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惩不贷、并且消除给我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我与他人的纠纷能够积极处置、合理裁决,对于侵犯我利益的人坚决依法惩处(反过来我违法犯罪也一样);社会能够对我这样的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受害者、因家庭冲突频繁且严重的无法在家生活、因外部伤害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导致抑郁症、不能融入社会的人,给予基本的福利保障和适当的补偿……我当然不会自杀。可现实却是,我在八个学校中的六个都遭遇校园暴力,其中在两所学校极为严重,我自己反抗过却因势单力孤而失败,反受更大伤害;我也从班主任到校长再到教育局都求助、上告了,可是遇到各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根本不能阻止校园暴力继续发生。至于网络暴力,现在网上比比皆是,绝大多数报案根本不管,没有警察肯去查造谣诽谤、传播他人隐私的人(例如查IP地址和他的基本信息,并追溯到现实进行处罚),而许多受到网络暴力攻击的人则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至于私力救济,我缺乏权钱和人脉,当然也无法做到。这些年我即便躲在出租屋逃避社会,或者去陌生之地旅游,时不时还会遇到不平事而难以解决(就例如前面提到的在一个答题圈的遭遇)。而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之低、更是世人皆知的事(以及许多人不太知道的申请保障和救助之难)。我连吃饭住宿都成问题,更没办法体面而有尊严的活下去。在本文前面(后面还有)及《自述》中我已经举了自己在恶劣境况下我现在愧疚不已的行为了。在一个黑暗的、不讲理的、恃强凌弱的社会,我自己也免不了沾上脏污,生不如死,还有什么勇气活下去呢?

    说句激烈的话,假如对我实施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的人都能很快被惩罚,该抓的通通抓起来,犯罪的严格按照法律判刑关进监狱,而且能够保护我以后永远不再受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及其他各种伤害和打击报复、不再受任何欺凌,谁找我麻烦就百分百“法办”谁,再给我100万人民币(美元欧元更好,给我更多我也不反对),那我肯定不会自杀了啊。这当然是气话,但是本质的确如此。一方面不给我提供好的生存条件、基本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又不让我为抗争而死,这是怎样违背人性的逻辑?

    可是,香港的精神科医生和法官却以阻止我自杀为由,把我强制判入精神病房;精神病房的医护人员也以担心我自杀为由,把我强制关在精神病房。这不仅是对人自由的剥夺,也是对人天性的扼杀。而在大陆,同样会以一个人可能自杀为由将他/她关押在精神病房,关押几个月、几年,甚至终身。这就是东方式精神卫生体制的保守和陈腐:宁可让人痛苦的活着,也不允许他/她有尊严的死去。相反,在一些西方国家,安乐死已经扩大到许多无法承受心理创伤(而不仅仅是身体上患了绝症)的年轻人:在荷兰,一位遭受性侵犯后患上PTSD(创伤后压力综合征/创伤后应激障碍)的20岁女性被允许安乐死,结束她痛苦的生命;另一位荷兰的29岁姑娘,也因为“患有边缘性人格障碍,伴随着严重的焦虑症、妄想症及强烈的自杀倾向(多次自杀未遂)”,最终被允许安乐死……而荷兰现在又在起草新的法律,准备进一步放宽安乐死的适用范围,允许那些认为生无可恋、再活着没有什么意义的人选择通过安乐死结束生命。除了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瑞士也都允许一定条件下的安乐死(而且是主动性的安乐死)。这才是人本主义的医疗态度和手段。当然,这些案例和提案也伴随着巨大的争议,但最终人们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为修改法律打开窗口,而不是逼迫她们痛苦的活着,更不是把她们强制关在精神病房让她们丧失珍贵的自由与尊严。这就是东西方人文理念的差异、保守主义和进步主义价值观的差异、是服从社会与集体的价值观还是遵从个人意愿的差别、遵循传统扼杀人性还是发扬人道尊重人权的差距。东方文化影响下的这种压制性的、陈腐性的、反个人主义的、保守性的社会风气和精神卫生理念,伤害了多少追求自由、尊严、宁静的生命啊。即便作为东方之珠的香港,个人的意志也被制度的高压与传统的惯例所剥夺,一个人生还是死,本人却不能做主。这些包括警察、医护人员在内的保守而愚昧的国民们,他们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在乎),什么是生不如死;他们不知道,对有些人来说,自由、尊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比生命还重要。

    东区医院精神科医生逼人撒谎的行为很可恶。强迫人痛苦的活着而不让人有尊严的死去的社会理念和精神卫生体制,是必须要改变的。

    2.关于联系家人问题的麻烦与拖延;我父亲试图来港过程中的波折;对香港医院严重的官僚主义、繁琐误事的形式主义问题的评析

    我没有想到,关于联系家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竟然成为影响我在精神病房滞留时间延长的最主要因素,将我出院的时间延迟了两周左右。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一点上没有麻烦,我很可能十天左右就能出院,而不是在精神病房被囚禁了23天。而且中间医生还出过一次严重差错,如果不是我及时发觉和纠正,可能我还要待更久才能出院。

    ①关于医生联系我家人问题上医院荒谬的规定及造成的后果

    两位陈医生都告诉我,需要和我家人联系,有了家人对我精神状况的佐证,才能够确定我是否可以出院。关于由家人影响甚至决定住院者能否出院是否合理,我后面还要分析和举例讲述,不过这个问题暂时放到一边,先说医生与我父亲联络的曲折过程。

    我已经说过,在入院第二天,那位男陈医生就已经记下了我父亲的手机号。再后来两天,主治医生女陈医生也记下了我父亲的手机号。但他们并没有与我父亲联系。我告诉女陈医生,说可以把我自己的手机拿来,让她和我父亲通话,但是她不同意,说医生是不能使用住院者的手机联系家人的,这违反医院的规定。我后来又问她,能不能用她自己的手机联系我父亲(我相信大多数香港人的手机卡都能打国际长途),她说这也是不行的。我当时就气的不行,却又不能发作,一生气她就会认为我在发病,更出不了院了。而医院的办公电话又无法打国际长途,这事就耽搁了。从此我的出院进程开始了漫长的拖延。

   我没有想到香港医院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有如此严重,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既然你们想要通过我父亲了解我的日常精神状况(虽然明显没法了解日常状况,我好几年都不和家人住一起),那就应该想方设法联系到我父亲,无论是用我的手机,还是医护人员的手机,或者东区医院任何一部能打国际长途的手机、固定电话。医护人员的和我的手机都在病房放着,用一下非常便捷,但是为什么就是不肯用呢?不符合规定?有明文规定说医生不可以用个人手机或住院者本人手机联系住院者家人吗?如果没有明文规定而只是约定俗成,那为什么不可以变通一下?如果有这样的明文规定,荒谬不荒谬?后来这件事拖延了两周,我就在想,如果是监狱,会不会因为一些技术性问题,就额外将罪犯多羁押两周?我在精神病房没有自由,每天受各种管束,甚至偶尔还受欺凌,还要和各种精神病人呆在一起,估计比在香港坐监狱都痛苦。然后就因为医生不能用个人手机或我的手机给我家人打电话,就让我在形同监狱的环境中多关押两周?这是负责任的、人道的行为吗?说句难听的,让医生和护士与我换换位,他们住在病房被管制,吃饭睡觉整齐划一,每天穿着病号服无所事事、趿着拖鞋来回踱步,看看他们能坚持几天、受不受得了。

    ②我父亲试图来港的波折

    这时,女陈医生又问我父亲能不能来香港,我说我也不确定,需要和父亲再联络一下才能知道。她的意思应该是,如果我父亲能来,就更能说清我的情况,而且如果我可以出院,就由我父亲直接领走,比较安全。其实,如果我父亲很容易来香港,我也非常希望我父亲来接我。

    但现实是,我父亲来香港有很多麻烦。1.他没有港澳通行证,如果办理至少需要几周时间,在县城更麻烦,办加急的也不见得顺利(后来问了果然如此);2.他还要和我姑姑一起照顾我奶奶,我奶奶完全瘫痪在床,且几乎没有任何意识,吃拉睡全都要我父亲和姑姑照顾,家里离不开人;3.我父亲中风未痊愈,行动不便,身体虚弱,且有再次中风或突发其他疾病的风险,不方便千里迢迢来香港。4.家里非常拮据,我父亲来港要花很多钱,他舍不得。

    不过那时我着急出院,虽然知道这些,但还是很希望父亲能够来香港。于是我给冯爱玲女士打电话,告诉她让她联系一下我父亲,而且再来探视我一下,我用她的手机给父亲打电话。

    冯女士联系了我父亲,但是她说我父亲告诉她,公安不让他来。我当时以为因为我在中联办割腕,所以他被稳控了。但是听起来好像又不像,因为没有提及具体有什么维稳措施如警告、拘禁什么的。过了两天,冯爱玲女士来探视我了,我才和父亲直接联系上。这时我才明白,我父亲是觉得香港这个地方非常特别,一般人是来不了的,大陆政府不会同意让他来。我父亲自从96年那次离职事件后,二十几年来与社会脱节,加上后来脑中风,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所以对赴港旅游问题一窍不通。于是我只能慢慢的、大声的(他听力不好)、重复着给他解释,告诉他只要办个港澳通行证就行了,最好能以探病为由办个加急的,让他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询问。然后探视时间到了,也就没办法继续说了。

    前面已经说了探视非常麻烦,所以冯女士只能一周来一两次,其他时候只能用病房的电话联络。我只能通过冯女士做中间人,了解我父亲那边的情况。而我父亲本来听力就不好,冯女士说的又是香港口音的普通话,加上我父亲具体内容表述不清,然后冯女士再传过来,和我父亲想表达的意思就不一样了。这种麻烦没经历过的很难体会,最大问题是容易耽误事。

    经过几次联系,终于大致知道,我父亲那边说需要香港的医院开具一个证明。于是我告诉女陈医生,她说会开一个。过了一两天,她开了一个英文的信函,我也没注意写的是什么,应该就是证明我在这住院之类的。但是这时又有一个问题,就是我父亲不会用智能手机,发的图片传不到他的手机上,这可怎么办?我想了半天,感觉只能把图片发给我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让他们帮我把图片保存,想办法联系到我父亲,然后我父亲再找有微信、QQ的邻居或朋友来接收图片,然后再打印出来交给公安的出入境部门。至于为什么我不自己做这套流程,因为在病房里我平常不被允许用手机,没办法长时间等我父亲找到邻居朋友接收。在通讯自由受限的情况下,就是这么麻烦,还会耽误事。许多政治犯被关进监狱的附带伤害就包括没有通讯自由,与外界联系被切断或严格限制压缩,很多重要事情都被耽搁。

    然后,又是经过再三的恳求,他们才允许我坐在餐厅使用自己的手机半小时,将证明信拍照和发给朋友。这是我第一次被允许较长时间的使用手机,而且还被他们看守着。

    ③首次被允许使用手机上网,联系外界

    这时我已经有一周以上没有使用手机了。打开手机,我立即拿着证明信拍照,再拍一张我手持证明信的照片,期间还被护士说不要拍到其他人。拍完之后,我请求护士能不能把照片发给朋友,让他们转给我父亲(这就有点自我审查、习惯性服从的意味了),他们同意了。于是我打开微信,迅速简短的把自己因呼吁防治校园暴力在中联办割腕自杀、被关到东区医院精神病房的事,告诉为数不多的几个相对熟悉和见过面的人(前面已经说了,我以前求助过那么多人,但是得到回应的、值得信任的,少之又少。而且很少的人中也大都也没有加微信,发邮件则等不及)。这几个人包括南方周末的C记者、湖南异见人士陈女士、纽约时报上海分社的钟记者、一位在香港上学的女权活动人士武女士、河南的一位维权者刘先生……

    其中C记者我最熟,前面提到我和他有过十几次邮件往来,他还和我见过面,在咖啡馆请过我一次,有一次当面谈话。本来曾经有一次契机,他要报道我的事情,但是我犹豫了一下错过了。后来我再三恳求他报道我的事情,他却又不愿意了,机失则不再来,我丧失了被南周报道的唯一机会。他的拒绝也是我不得不来香港的一个动因。现在我第一个想到他,就把情况大致告诉他,他就说“你太不冷静了(我走投无路了怎么冷静?)”,我问他能不能转告一下我父亲,把我发的证明信图片转给父亲,他问我为什么不找家里的亲戚,我心想我家亲戚都是老家农村的,早就不怎么来往了(除了我祖父去世时,还有我父亲中风期间短暂来过,也并不是情愿),据我父亲说有些亲戚还和我家有矛盾、各种嫉妒(虽然我家现在都一贫如洗了,但以前全家都是事业单位的,反正这些亲戚的心态就是“恨人有笑人无”)。我当然没办法说那么多,只能说联系不到,希望C记者帮帮忙。他说这不行,他做不了,还是让我自己联系家人。估计是因为看我说在中联办门口割腕,他担心自己牵连上政治麻烦吧。然后我发现他迅速把我拉黑了。习近平时代,舆论管制急速收紧,新闻界人人自危,生恐和公民运动、政治抗争问题沾边(虽然我当时并没反政府,自杀时还带着国旗,是和平请愿),他这样做也是能够理解的。

    然后我又发给了陈女士,并且希望她帮我联系媒体,把情况公开在互联网上。陈女士又让我补充了一些具体情况,当即就同意替我把信息发到推特上。然后我才想到搞一个群组,把几个人拉到群里。那位刘先生告诉我,他很快就会给我父亲打电话。后来他还问了很多,但是时间有限,我没办法一一回应。而另两位的回应就非常谨慎了。当然,我也能够理解(除了理解,别的以后再说吧)。此外,我还用短信把信息发给了另一位社运人士,同样请求他联系我父亲。然后时间就到了。如果我写一份然后复制粘贴就会省很多时间,但是当时着急忙慌,脑子乱成一团,就一个个的回复,浪费了很多时间,然后转眼就半个小时了,护士要把手机收走,我只能关机,把手机交给护士。至于接收到我信息的人究竟发不发、是否联系我父亲、能不能引起媒体关注,我就完全控制不了,只能听天由命了。

    然后又进入了漫长的等待。我给冯女士打电话,让她联系我父亲,她给我父亲发了短信,但是没有回复。我后来从我父亲那里才知道,当时他正在托人打听情况,试图让其他人来香港救我出去。

    期间,我还接到我高考报名学校王老师的电话(正巧在我用手机时打来),说我父亲联系不上我,问我在哪。我只说了在香港医院,希望老师转告我父亲。这位王老师几年间在我报名考试方面帮了不少忙,我何尝不想争口气呢,但却没办法正常考学。有时候我的确会给别人带来一些麻烦,虽然从根本上说这些麻烦是其他人带给我,我又传导给其他人的。

    对我来说,每多呆一天都是煎熬。我无法及时了解外部的信息,只能默默等待。

    冯女士又一次看望我的时候,她给护士提出把我的手机拿出来,让我用自己的手机和父亲联系,护士同意了(我自己早就提出过,护士不同意。如果他们早点同意多方便)。我给父亲打电话,父亲说办通行证需要很长时间,办加急的需要去省里批准(这就是小县城的麻烦),所以一时半会来不了。我就非常慌张,希望他早点来,他让我不要着急,安安心心在病房该吃吃该喝喝(在这种环境,我怎么能安心的了?)。然后我问他有没有接到其他人打的电话通知,他说接到了。我又催他尽快来,他说正在找人想办法。然后我就告别挂断了电话。我父亲还告诉我不要关机。我每次只有冯女士来探视时或护士特许才能用手机,平均一星期才一两次,剩余时间反正不许用,不关机就没电了。他完全不了解情况,我解释半天他也不明白。这不止我父亲,许多人都没住过封闭病房或者呆过监狱,根本不了解也不理解被关押者处境多么糟糕、有多少不便。

    我拿着手机又联系上次联系的人,陈女士说已经把我的材料转给了媒体“香港01”的一个记者(后来她告诉我这个记者姓杨),其他的消息就没有了。而那位刘先生则说,已经联系上了我父亲,但是我父亲希望公安机关来把我从香港接回去,他自己不敢来(还是前面说的见识原因)。他们还在群组里讨论我父亲有没有被稳控的问题。其他几个人也没什么回复,我也不好意思继续追问。时间很快到了(冯女士每次探视都是4:30分左右来,所以只有半小时联络时间),我只好把手机交给护士。然后冯女士和我告别后离开。

    从这几位为数不多联系到的人那里,我大致感觉到应该没人关注我的事情。虽然陈女士已经将信息发出去了,但并没什么反响。而我父亲明显一时半会也来不了,我还要继续煎熬、在病房里耽误。

    拖了两天,我在又一次见到女陈医生时,再次提出用手机联系父亲的问题,她依然拒绝。精神病房无法发火抗议的环境,也让我没办法进一步说什么做什么。而医生则并不在乎拖延多久,她们按照传统惯例行事,只想免除自己的责任,即避免我出院后自杀,而不考虑我呆在病房没有自由的痛苦。

    又过了两天,我父亲打来电话,说很可能来不了了,因为我奶奶在家病重,家里很难离开人;而他自己身体也不好,来香港太远,还是希望我去深圳。他希望我自己告诉医生我思维很清楚,完全可以出院。但是问题是医生必须听我父亲亲口说,我说没有用(而医生又拒绝用便捷的方式联系我父亲)。此前,我还让我父亲联系一下我母亲,看她能不能来(我母亲是高中教师,收入还算可以,还曾经出过国(旅游),也不像我父亲对大多数信息时代的事完全不懂,智能手机之类她当然会用。我出院和父亲见面后,知道了情况。当时父亲给我母亲打了电话,说我在香港,她能不能来香港把我救出去。然后我母亲就对我父亲说“你不是骗我的吧?”,拒绝来香港。不过这倒在预料之中,我父母之间的关系、我母亲和我的关系一直都非常不好。只是当时实在没办法,才想尝试一下,结果又多了一次三方(我、父亲、母亲)都糟心的情况。

    这时,事情已经拖了一个星期。在这一周内,医生并没再问我太多事情,每一两天就是例行公事的把我叫到办公室问几句“感觉怎么样”的话。根据这些情况,以及两位陈医生对我说“你暂时还不能出院,现在只是需要和你父亲了解情况”之类的话,说明对我的询问和观察也已经基本结束了。也就是说,如果医生一开始就和我父亲通话,我就能提前一星期出院(其实也就是出狱)。但是现实并不是这样,相反还在拖。

    ④用了一周时间等待社工,为此多在病房被监禁一周

    医生通过护士告诉我,打国际长途联系父亲,需要找社工。但是现在精神科唯一的社工王姑娘去休假了(东区医院精神科只有这一个社工,也真是……),所以要等社工休假回来才能开始着手联系我父亲。然后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是社工王姑娘办公室的电话。我试着打了,第三次还是更多次之后才打通,是一位男士接的电话,说王姑娘不在,要等到下周二。

    这也就是说,我需要如坐针毡的在病房多呆一周,多在病房踱步七八天,除了偶尔看报纸无事可做的多失去自由将近300小时。而这些本可以免去,假如社工没有休假而是正常工作的话。这和医生因为医院的“规定”而拒绝直接联系我家人导致延误我出院进程同样严重、糟糕,造成的后果前面已经提及,就不重复了。医院和医护人员不知道人在精神病房被关押和在监狱并没多少差别吗?因为你们的官僚主义、休假调整,就让一个被强制关押在精神病房的人白白多关押两周,如果是拘留所或者监狱这样平白无故多把人关押两周,需要赔偿当事人多少损失?相关责任人会受到怎样的惩办?关于中国大陆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收治、任意拘留的新闻和研究有很多,揭示了中国大陆精神病院肆意侵犯他人自由的情况之普遍和严重。但香港呢?虽然相对来说程序比较严格,但是也可以因为各种乱七八糟的原因让住院者强制延期关押于病房,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任意拘留的标准同样远比监狱宽松,随便把人多关几天一点责任不用负(当然,在由“观察不超过7天”到“延长观察不超过21天”的转换中,让我在一张新通知书上签了字。但是延长观察的标准是什么?有没有告知我或者家人(假如能联系上家人的话)?此外,我也没办法拒签。怎么抗拒?不签就能放我出去了吗?)。

    还有,为什么东区医院整个精神科只有一位社工?精神科仅仅在K4病房就有至少15位护士和护工,而整个精神科的社工只有一个?或者其他社工不负责给香港之外的住院者家属打电话?其他科室的社工不可以借调吗?又是为了程序,就可以置住院者利益于不顾?一位护工告诉我,“香港这里原来是英国的,比较重视程序,什么都按制度”。但制度难道不是为人服务的吗?这种僵化官僚的管理,和大陆政府部门尤其公检法机构的各种拖延、敷衍、不负责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作风有什么区别?

    于是我每天白天就在病房里来回走,走一通就是一小时,坐床上歇会继续走。踱步时拖鞋棱把我的脚磨得更严重了,但是已经感觉不到多疼了(不仅心理麻木,肉体也麻木了)。只有这么来回走动,才能排解没有自由的焦虑。这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又被人为的加长了一周。丧失自由带来的痛苦,前面已经提到过一些。但其实,对精神状况的破坏、身体变得更虚弱、心理上的打击和挫伤,主要是在出院之后显现的。我会在本文中详细描述。

    这期间还度过了端午节。端午节加周末的三天假期期间,医生都放假了,只有护士和护工在值班(似乎护理人员人数也减少了?不确定,反正感觉很冷清),住院者都被关在病房。医生在病房外休息休假,而我则需要没有自由的在病房里等待医生吃饱喝足玩好之后回病房上班,决定我何时出院。当然,病房伙食里多了一份粽子,估计价值二港币吧。

   此外,我还看见几个护士笑嘻嘻的哄着一个看起来不太清醒的住院者吃很大的几只粽子(应该是供给给护理人员的,明显与住院者吃的不同),善意的想是在给病人过端午节,是一种人道关怀。不过也可以诠释成“在哄傻子玩”。至少这件事上,这些护士主观上应该没有恶意,但客观上并没有把病人当成需要平等尊重的人对待,从他们平日对待病人的许多言行包括表情笑意之类,都能看出一二。

    等到端午节过去了,社工终于来了。这时离医院通知我安排社工与我父亲通话,已经过了一周左右。

    3.打电话与探视--隔离中的缝隙、脆弱时的依托

    在病房期间,除了偶尔能看报纸和电视,以及吃饭,只有两件事还能转移注意力,成为脆弱无助状态下的依托,就是向外打电话、和探视者谈话。当然,这两件事性质一样,也可以说是一回事。

    前面已经说了,打电话是很麻烦的事。一个问题是有时间限制,一次只能打十分钟;另一个麻烦是打电话的人多,电话只有一部,我正在打电话,后面的病人就不停的催,他们多数也没什么礼貌;反过来,我也得慢慢等其他人打完电话。站在旁边等,有时候得站一个小时;离开去踱步,回来其他人又占了电话……总之,打电话很麻烦,和求护士办事、白天想安静休息等病房里其他各种事一样麻烦、困难。

    麻烦归麻烦,电话总得打。我见缝插针,半趴在桌子上,一只手支着桌子,一只手拿话筒,和外界通话。

    “外界”对我来说并没几个人。我半数以上的电话,都是打给冯爱玲女士。整个被关押期间,我给她打了至少三十次电话,有时候一天打好几次,虽然往往每次只通话几分钟。诉说被关押而没有自由的痛苦、请求她找人找媒体和想办法救我出院等各种可能实现或不着边际的想法、讨论我回大陆后各种可能的命运、联系我父亲、催促她来探视我……越是无助、脆弱和孤独,话就越多,内心越焦虑和急躁,同理心也被消噬的越严重--难以顾及冯女士工作的忙碌与她个人生活的自由。她每天工作都很忙:打电话时经常听到她在相对嘈杂的室外;她有时也告诉我,她要工作、要陪家人,很忙。但是在病房中无依无靠的绝望感压倒了同理心,我总是不断的给她打电话,还催促她来看望我。

    她也是探视我次数最多的(其实只有两个人探望过我,另一位是林祖明先生),她那么大年龄,每次来医院都需要换乘地铁(或公交),必然会在路途上--无论是从办公地去地铁站还是从地铁站到医院病房--奔波劳累(回程同样辛苦)。她还要专门腾出时间,把事情早些做完或交给他人,才能来医院探视。我从没说“你不来也没事,少跑几趟吧”,反而催她快点来、多来几趟。现在想来很是愧疚。她一般4点半来,只能谈30分钟(但是她在路上来回就要用两三个小时)。她来了之后,我就问她能不能联系媒体、找其他社运人士帮助我,还谈到害怕回大陆遇到维稳、不测……以及许多事情。我还托她带进来一盒牙膏和牙刷,避免长时间不刷牙口臭,影响和医护对话时医护尤其医生的印象,进而影响出院。结果冯女士第一次带进来的牙膏没过一周就丢了,护工也说没办法。后来我让冯女士又拿了一副。

    后来护士允许我用自己手机给父亲打电话,我就趁探视时间和父亲联系,再挤出片刻时间向外发邮件、微信、短信。如果没有冯女士探视,我就很难有机会给父亲打电话。总之冯女士的这些通话、探视谈话,让我有了几分安全感;为我与父亲通话、与外人通信架起了桥梁;最重要是成为我在香港这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中唯一的“熟人”(虽然被关押前我和她也只认识了不到十天)、最大的依靠,不至于叫天天不应的完全孤独无依。她前前后后对我的帮助很多,以后有机会再报答吧,没有机会那就非常遗憾,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打给职工盟和林祖明先生的电话频次也是比较高的,虽然远低于打给冯女士。我打给职工盟时,有时是一位不知姓名的女士、有时是一位姓洪的先生接的电话。那位女士似乎是普通职员,不负责具体事情,只传话给洪先生和林祖明先生。那位洪先生接到电话后,大致听了一下我讲的情况,告诉我林先生休假了(我真倒霉,那位社工王姑娘也在休假,不巧都让我赶上了。或者香港人休假本来就频繁),要我等他回来。而职工盟和其他人都不方便提供林先生的手机号码(我此前记的那个找不到了),我只能干等着。过了几天林先生才返回香港。但他却不在职工盟总部办公,而是在另外一处。于是,我只好打给职工盟总部,再让接电话的职工盟职员传话给他,直到他来探视我后给了我他办公地点的电话号码。

    林先生前两次探视我时,我主要和他谈了三个问题,一是媒体能不能介入报道;二是能不能滞留香港或者去第三国申请难民,而不是被遣返回大陆;三是我被遣返回大陆的话,如果中共政府因为我在中联办割腕的事件对我采取一些不利措施,我该怎么应对。

    林先生告诉我,他已经联系过一些媒体如南华早报、明报,但是对方说不能只听我一面之词,我的事情发生在大陆,不方便调查其他当事人,所以没办法报道。这真是很讽刺。因为我就是没办法和那些学生和老师对话,才希望用媒体的影响力和调查能力挖掘真相,有了媒体才能促成调查和对话。而现在媒体反而说因为我一面之词没办法报道,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当然,香港媒体的确很难因为我这么个无名之辈,而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在大陆大动干戈的调查访问。虽然对我个人来说,我的遭遇毁灭了我一生;但是对于其他媒体而言,我的事只是每天香港和大陆发生千千万万事件中的一件,并不认为有重大的报道价值(虽然我相信如果他们有耐心和我当面详谈,会明白其中价值的)。林先生还问我为什么要自杀而不等着他的消息,我心想即便等一个月,不也是这样吗?我在大陆已经奔波了近两年,耗尽精力和物质,不得不这样选择。关于我自杀的原因,前前后后我说了很多,在此就不详述了。我对林先生也没说太多,就是说等不及了,希望以自杀引发关注。

    关于避免遣返和申请难民问题,林先生说没什么可能性。我说如果回去会有很大危险,因为我毕竟在中联办割腕(虽然并没喊反共反政府或其他政治性口号),遗书中还提到冀中星(遗书内容被中联办人员拍下),还参加了六四晚会和纪念李旺阳的晚会(虽然林先生此前就特意告诫我不要触及这两件事,我还是去了。除了本身很想参与纪念,我又有多少想借此得到政治避难的条件呢?毫无疑问,我的行为不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所以担心至少地方政府会对我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关进黑监狱和精神病院,或者直接以寻衅滋事罪拘留、判刑。所以能不被遣返当然最好。我还提到了一位叫谈雅然的大陆女孩,她作为被领养子女,其居港权存在争议,被法院判定为非法滞港,但在新闻报道后得到许多香港民众同情,获得了居留权。我告诉林先生这件事,说希望能够和她一样得到港人同情和支持。不过现在我觉得这想法很幼稚可笑,我跟谈雅然情况差别太大,在香港人眼中的形象也必然大相径庭。以我的政治观点和行为,许多港人对我不会有好感。出院后这几个月,我对香港民间排外(其实主要就是“排陆”)情绪又多了些了解,发现港人对大陆人的反感程度之严重,远超我以前相对保守的估计。而香港人对大陆人权的关注也在日渐消减,越发呈现“自扫港城雪、不管大陆霜”的状况。即便对大陆维权人士,许多港人也不赞同给予多少支持,认为大陆人自己的事不应该影响到香港,而应该在大陆解决。(当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条例”抗议活动中大多数港人的表现,尤其其中一些极端分子在线下和互联网上的言行,让我彻底明白了主流港人对大陆人的态度。当然,也有一些对大陆友好的港人,但显然是少数)

     那么我回到大陆又该怎么办?林先生说,我的事情没多大影响,除我之外也有许多大陆人到香港来维权,很多也没什么事。如果万一被捕,那只能聘请维权律师进行辩护(其实涉及政治的,聘请维权律师也基本没什么用(最多能向狱外传个话),709之后连维权律师自己都被迫认罪了)。我说如果被关在正规监狱还好办,如果被关在黑监狱或者精神病院又怎么办?林先生怎么回答我记不清了,大概是说了些宽慰我的话。我告诉他,我希望在大陆能够得到一些人的帮助照应,这样会更好一些,无论是公益方面还是别的领域的人都可以。他说会考虑这个问题。我也给他说了几个我算是有所了解的大陆社运或异见人士的名字,但他不认识没办法联系,说会考虑找其他的人。然后他也做了一些嘱托。

    虽然现在我用文字回忆那段对话时条理清晰,但其实当时我都比较紧张,说话又乱效率还低,和被关进病房前那种思路清晰,对事情表述完整的状况完全不同。至于我和林先生的其他通话、谈话,会融入后面其他事情的记述中。

    另一个联系比较频繁的对象是张超雄办公室。我给几个个人和媒体打电话,没有得到什么回应,本来不抱希望也不想再打电话了。但后来我看到记电话号码的纸上还有张超雄办公室电话没打,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打了电话。

    一位男士接了电话,他告诉我他姓郭(后来才知道他是工党主席郭永健)。我把我的情况跟他说了一下,并告诉他我前些天曾经往他们办公室发过个人材料的邮件,详细情况都在邮件中。然后我就请求他是否能够帮助我出院,以及关注我的维权和呼吁等事情。我还告诉他,支联会的冯爱玲女士了解我的情况。他回复我说,他会看看我的相关材料。而且他认识冯女士,他会在问过冯女士之后回复我。我表达了感谢,结束通话。

    但我和郭先生只通话过这一次。因为病房的电话只能打出不能打进,而郭先生也不常在张议员办公室,后来几次都是其他人接的。其中有一次我打电话,接电话的男士说郭先生恰巧离开,他去追没追上。再往后的至少5次通话,都是一位姓梁的女士接的。她告诉我,郭先生是工党的主席,平时工作很忙。我听到郭先生是工党主席时,很出乎意料,非常高兴。落难时候更希望抱大腿,人性就是这么的讽刺。我把前面告诉郭先生的话以及想补充的话又讲给梁女士,希望她转告郭先生。不过因为在病房里那种状态,加上每次打电话有时间限制和他人催促,我说起话来就又是比较乱,而且怕梁女士没有记住,就重复好几次,每次打电话说的大同小异。结果一些重要的话没说到,说过的连续重复,讲的杂乱无章。我自己也知道这样挺不好的,她也说我重复的太频繁了,后来我就减少打电话了。这再一次证明,人处于危机和慌乱情况下,思维和表达能力都变差甚至表达不清语无伦次,对他人的依赖性大大增加,脸面啥的也都不顾了。

    我也打给了苹果日报。我看到病房报纸上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就打了过去。我告诉接电话的女士,我在中联办割腕自杀,被关到精神病房。然后这个女士就打断我,告诉我自杀不是正确表达诉求的方式,如果再说自杀医院肯定不会让我出院,还让我不要再说了。我只好挂了电话。期间,我为了避免被护理人员听见是打给媒体,还压低声音说话,就这一位和我关系还不错的护工还过来看了看(可能我压低声音拿着报纸打电话动作有些鬼祟吧,但是大张旗鼓更不行了)。如果是关系差的护理人员,估计更不允许我打给媒体了吧。

    打给明报和朱凯迪议员办公室的情况,在前面已有提及,在此不重复。他/她们当然有权拒绝帮助。

    至于我一直想见的梁国雄先生,虽然应该已收到了冯爱玲女士转给他的信息,但可能他太忙,接收的信息太多,尤其在打官司(剥夺立法会议员资格后向法院申诉,当时病房的电视中的新闻节目也报道了此事),或者别的原因,因此没有空来看我,也没有其他形式的回复。直到我出院也没能和他见上面,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见到他了。

    由于我在香港并没什么朋友,加上在病房绝大多数时候不允许用手机上网,没机会去查媒体和机构的联系方式,我也就只打了这些电话。此外,我还趁为数不多的探视时,给十几个人发了求助的电子邮件(绝大多数是大陆的),大致讲了我割腕和被关在精神病房的情况,还附上了在病房特许拍照时(就是给我父亲发证明时)拍的照片。因为只有每次半小时探视,我没办法挑出发给谁,只能随机点一些联系人发过去。然而直到我出院(以及到现在),也并没有一个人回应邮件。有些人怕担责任,有些人对我不了解,总之不愿意惹上麻烦(然后我自己更麻烦了)。虽然此前我就连续求助失败,但这次在中联办割腕后发求助没有回应,恐怕也有我被关在精神病房的污名化的影响。另外,如果是其他政治犯或因一些更传统的因素(如司法冤狱、强拆)做出激烈的行为,可能就会声援了。而我是因为呼吁防治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这些别人误认为“不严重”(虽然事实上非常严重)或者是“新兴问题”(其实校园暴力自工业化时代以来就已经很普遍了;网络暴力尤其社交媒体上的威胁与诽谤,也至少有了20多年历史,最近几年更是越发猖獗、急剧恶化),缺乏对其严重性的了解,也是这些人没有回应的原因吧。

    虽然总体上联络的效率很低、大多数没有起到作用,但是那少部分起到作用的,对我产生的积极影响还是很大的。我也想到许多政治犯被关押在看守所或监狱时,也会一样孤独和无助。虽然他们比我坚强太多,但长期处在封闭的、基本没有反抗余地的环境中,也都很渴望来自外界的帮助,至少是声援和鼓励。只有借助外力,他们才有可资抗争的力量和空间;有外部及时声援和呼应,他们的抗争也才有更多的现实意义。对他们来说,每一次探视、每一通电话、每一波声援,都弥足珍贵。这会让他们感到自己没有与世隔绝,在精神上不再那么无助,成为坚持下去的动力。即便他们在监狱无法联系外界,如果狱外的人们为他呼喊、声援,在客观上也会让他们的牺牲有了价值。

   (此外,我在支付宝的蚂蚁借呗上有欠款(一期1000多元,共计还有3000多元,当然我如果当时在中联办成功自杀死了,只能我父亲代还了(事实上平时每次还款也是父亲打给我钱,我死之后和之前还款来源一样,只不过我死了支付宝方面会联系我父亲,让他还款。但我总不能因为这3000块钱不自杀、放弃自己的抗争吧,而且我父亲会还钱给支付宝的)。而我此前从未逾期过(这个我和支付宝官方那里都有记录,此前(2018年5月及之前的每月)每次都是在还款日前还款,但因由沪赴港及在港花费太高累积了这么多),为保持良好信用,我希望父亲寄钱让我还款,但他却不放心,要等我出院才给我钱。于是我还专门让冯女士查了香港支付宝客服联系方式,我用病房电话打给香港的Alipay服务热线,告诉她们我不是恶意逾期,希望她们记下来我的大陆支付宝账号并对我的来电做记录。她们让我打大陆的,我说我在病房没办法打;她们又让我借别人手机,我心想我自己手机平常都不让用,借医护人员的更不行了。即便后来在冯女士请求下,也只能有给家人打电话和求助的那一点时间,无法等待支付宝客服慢慢沟通回应。然后和香港的Alipay沟通也很是麻烦,需要等待客服问询其他人,而我这边又有其他住院者也要打电话,然后经过好几次通话、换了好几个客服,才有一位做了记录。当时我还很在乎这个信用记录。不过后来几个月的落魄,让我也顾不得征信这些问题了。后面我还会提到相关的事情)

    4.终于等到社工;关于医院联系家人、申请医疗费用减免中的一些事

    过了端午节,社工王姑娘终于来了。

    王姑娘30多岁,普通话很好。她首先询问了我入院的情况,我就把大致经过告诉了她。我说我原本以为在中联办自杀可以得到媒体的关注,让我达到维权的目的。她告诉我,媒体不会关注,警察只会把你(我)送到这里(精神病房)。谈话中,她拿出了一个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的表格,告诉我如果无力缴纳住院费用,就需要申请这个医疗减免。我当时还以为需要把这个手续办完才能出院,心里又凉了半截(后来才知道,只需要我填了表格交上去就可以了,不需要等减免手续批准)。我的确无力缴纳住院费用。冯女士说我住在医院估计一天花去好几百港币住院费,一位护工也说如果在私立医院,一天可能要数百甚至上千港币。我被关在精神病房,又受罪又消耗香港纳税人的钱,简直是“双输”。不过庆幸的是,不至于像大陆许多精神病院,因为家人不支付住院费,干脆不许住院者出院(虽然这只是会导致住院费用累积更多。因此这个逻辑也很复杂很讽刺,相关案例、评析可以查到)。

    此后王姑娘才谈到联系我父亲、让医生和我父亲通话的问题。她告诉我,需要申请长途电话(具体怎么申请她没说),申请完毕才能让医生和我父亲通话。我问她这个申请需要多久,她说可能需要几天。然后我把已写给医生的我父亲的手机号码又写了一遍交给她。我也向她提及回大陆可能遭遇政治迫害,能否帮我联系政党和国际机构申请政治避难的问题(后来才想到她只是医院社工,不是政治和社运社工),她说她只负责关于医疗费用减免和联系我父亲的事情,其他的她无能为力。

    她把我的一些档案材料拿出来,上面贴着西区警署的联系方式,我才想起出院也会是西区警署接我出去(这一点似乎被医生忽略了,医生说担心我自己出院可能发生意外)。她问我在香港还有没有别的联系人,我告诉她我和支联会的冯爱玲女士及职工盟有联络,然后把冯女士的电话号码写给了她。然后我道谢回病房。

    此后,我从护士拿要了我的手机给父亲打了电话,告诉他要时刻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医生会找他问话。我告诉他,对医生问的问题实话实说就行了。通话期间,护士就在旁边,也只给我五分钟通话时间。

    但等了一段时间,医生还是没有打电话联系我父亲,关于办理免除个人住院费用的手续也没有处理。于是我给张超雄办公室打了个电话,希望工党的郭永健主席给社工打电话讲一下我作为维权者的情况,给医院打个招呼,促使医院早日联系我父亲,方便我早日出院。接电话的是梁女士,她答应会转告。

    然后,是当天下午还是第二天上午,社工王姑娘就和我见面了。她问我是不是认识工党的主席郭永健,我说认识。她告诉我郭先生给医院打了电话,医生马上就会跟我父亲联系,她也让我立即填报申请住院费用减免的表格。很明显郭先生的电话起了作用。包括后来我不至于继续长期滞留医院,也可能和郭先生、林祖明先生打了电话关照、告诉他们我的情况有关。否则不知道还要多关多少天。我想,看来哪里都需要找关系、求“贵人”,香港也不例外。有影响力、有头有脸的人,和普通人说话就是不一样。我追求平等博爱、争取公平正义,在现实里却还是需要利用某些特殊关系(虽然我和郭先生算不上认识,更不熟,仅仅通过一次电话。他也是看在冯爱玲女士面子上帮我,而且是合理合法的帮助我,没有任何违反法律和制度的言行。同样,冯女士、林先生都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帮助我的,也没有任何违反法律和制度的言行)才能脱困,真是讽刺。(当然,医院也可以冠冕堂皇的说,“我们不是看在谁的面子上,什么时间给我父亲打电话、何时出院,都是正常安排。”反正究竟是怎样的,他们自己心里有数)

    前面我提到有医院人员在病房护士陪同下来病房征求意见。那已经是在社工给我父亲打电话之后、我出院前一周左右了。我当时就提出为什么社工这么晚回来,医生又不直接联系父亲,影响我早日出院。那位护士(也是不知道名字)就跟我说,整个精神科只有这一个社工,而且她和我(第二次)见面之后下午就帮助医生联系我父亲,已经很快了。我心想,那还不是因为工党的主席给你们医院打电话,你们医护和社工才重视的,否则不知又要拖到什么时候。

    然后在她的指导下,我开始填申请减免医疗费用的表格。首先需要填住址,以及与谁一起居住。我告诉王姑娘,我好几年都独自居住,来之前在上海市住了一个月,此前三年(除赴京沪等地维权和呼吁外)则常住在河南新乡市的出租房里(而那位女陈医生在这一点上(即我是否与家人常住和现居住地)还没社工问的详细,如此马虎不知道如何有准确诊断结果)。她就说那我填一个人居住就行了,地址也填成了位于河南新乡市牧野区的旅馆。填到现在的收入,我写上我父亲每月给我的钱,不包含房费每月平均1000多元。至于现在个人财产,我说,现金只有在医院保存的这几百港币和人民币,两张银行卡里估计都是只剩几十块钱了(的确只剩这么点了,我在之前和后文都讲述了我的具体经济情况)。王姑娘说那就这么填吧。我指着表格写的需要提供银行流水证明之类的说明问她,是不是需要把银行卡拿到银行刷一下开个证明?她说不需要,既然现在不方便,直接填就行了。我不知道香港其他人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是否也是这样不需查实就可以随意填写。这对我的确是一种方便,但是我觉得这种只凭个人诚信填写资料的规定很容易让人钻空子(后来我在网上看到,有人爆料一些来自大陆的新移民的确利用香港这个漏洞,在填报各种信息时弄虚作假,引起港人反感)。其他还有一些内容记不太清了,也没什么特别需要说的。最后要简单写一下申请理由,我就写我是大陆维权人士,不得已自杀维权,没有钱支付医疗费(虽然是被强迫消耗医疗资源的),只能申请减免医疗费用。填完之后我道谢回病房了。

    5.医生与我家人通话;对以住院者家人描述来判断住院者有无精神疾病/病情程度的不合理与危险的评析

    医生与我父亲、姑姑通了电话。通话开始和结束时,社工王姑娘都告知我了,因此可以推断大约通话了一个小时,也是医生与我父亲及姑姑唯一的一次通话。据我父亲后来所说,女陈医生问了一些我的精神状况,以及校园暴力的情况。我父亲大致说的是:1.关于我的精神状况,我父亲说我的思维很清晰脑子很清醒,希望我早日出院;2.关于校园暴力,我父亲说那些事已经过去了,都是比较小的孩子之间的冲突,(一部分)事情也得到了解决。医生问我父亲,据他(王庆民)所说,曾经因受校园暴力而站到别人桌子上(闹腾),被人拍下照片传播,有没有看见照片?我父亲说没有看到。3.关于我父亲是否来港问题,我父亲说家里有病人,我的港澳通行证到期了,让医生允许我自己回去。至于我姑姑说了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前面提到,大多数时候我跟她关系非常糟糕,所以我也没法问(问了她也不一定给我说实话),我父亲也没告知我。总之,东区医院医生与我家人的通话,仅此一次、仅此约一小时。

    那么根据家人的证言来评判我的精神状况是否合理呢?如果只是作为一种参考,当然可以。但是如果把它当成判断我精神是否正常、患有何种疾病及严重程度的决定因素,那就大错特错了。

    就我个人来说,我自从2007年上初中,就极少回家(大多数时候在出租房住,少数时候住校),也很少和父亲见面(见面都是在他工作单位--县中医院,而不是家里)。只有在2015-2016年,因为我父亲突发脑溢血,中风后无法行动,我才不得不在我父亲住院的医院和他们待在一起过一段时间,也才见到好几年不见的姑姑,且冲突不断。我父亲能够行走后,我就又很少回去了。也就是说,在 2007-2018年这11年时间内,我很少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们不是很了解我的情况(而且我父亲不会用智能手机,也没办法微信QQ之类视频交流,只能用电话和短信)。此外,我和父亲、姑姑还有明显的价值观差异,对校园暴力、网络暴力及对我造成的伤害程度有很不同的看法,我与我姑姑还有激烈的矛盾冲突。这都导致他们无法准确证实我的精神状况如何、所说的情况是否为真。

    以我父亲关于校园暴力事件的回答为例,我遭受校园暴力时,他都不在场,也只对一部分事情知情,对有些事并不知道或只了解个大概。例如我的照片被人散播的问题,他们大多数都是背后传播,且我被孤立和排挤,绝大多数时候看不到他们朋友圈,我主要通过欺凌者对我的拍照举动和歧视行为推断,以及听个别好心同学的转述,我自己只偶然看到过相关图片,是在2012年初在网吧电脑上登陆QQ和微博后看到的,其他网络上对我的威胁、关于我的侮辱诽谤言论(例如“早就想打他”、“精神病患者也能上学啊”之类),我也只亲眼看过一部分。而当时我已离开学校,认为事情可能就过去了。我更知道法律程序非常艰难,而且越是怕他们传播他们更会传播,所以也就没有保存和起诉(当然后来我追悔莫及,没想到恶劣影响持续数年、恶毒诽谤传播到新的学校)。而我父亲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平常也不和我住在一起,他怎么能看到相关照片和言论?至于是否真的有相关照片,许多同学和老师都清楚,尤其2011年底在河南师大附中高二13班那件事闹的很大。当时我因连续遭受校园暴力等原因愤懑至极,晚自习时站在一个与我有纠纷的学生的桌子上大吵大闹,班内30多个参加当晚晚自习的学生都在围观,有的人就拍照,连外班的都围在窗户和门口围观,也有人对着我拍照或录像,至于看到过相关照片的,经拍摄者的朋友圈传播,估计有成千上万人。所以我说的难道可能是假的或者幻觉吗?(当然,这些复杂而具体的情况,医生是无法从与我累计也就两三个小时的谈话中了解到的)

    关于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的严重性,我个人遭遇巨大创伤,尤其歧视、孤立、威胁等冷暴力,最终无法正常学习、多次休学退学、高考失败、前途毁灭。我父亲虽然对此有所了解(只要有时间和机会,我都在给父亲讲),为我转学付出很多,也曾经为此去过学校很多次和老师沟通(尤其2008年,去过至少几十次),但他总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换个学校就没事了,对于网络暴力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破坏力大的特征也不了解(他自己不会用智能手机也不会用电脑),要我从心理上克服、向前看,并不能体会我精神上受到的巨大创伤、名誉上的严重破坏及造成的长久现实影响。

    我父亲对我遭遇的校园暴力问题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是众多校园暴力受害者家长的普遍心态。校园暴力问题之所以得不到重视、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家长的轻视、不在意关系很大。我父亲还算比较重视,多次去学校交涉的,还有许多家长连管都不管。更有甚者,本身就是经常虐待子女的家庭暴力施暴者,更不会关心孩子是否受校园暴力伤害了。此外,在未成年人中也流行被欺负不应该找家长和老师的风气,如果不自行解决或不吭声,而是依靠家长和老师,就会受到歧视、排挤、孤立和更多欺凌。这就导致受欺负也不敢跟家长说。

    而家长的这些反应(或者没有反应、不知晓)恰恰也就是校园暴力加害者敢于欺凌的原因:被欺凌者没有家长撑腰保护。而被欺凌后无法得到家长保护,更受欺凌,然后恶性循环,以致于长年累月生活在流氓校霸的拳头和运动鞋之下,甚至在厕所被群殴,还有的被性侵(鸡奸),受尽侮辱无人相救。还有些欺凌者会把这些欺凌过程拍下来,以供娱乐取笑、威胁受害者,而这些视频、照片很难被家长(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加害者家长)看到。我亲眼见过其中一些情形,也看过互联网上许多他人叙述和新闻报道的案例(之所以被披露,大多是欺凌者拍摄欺凌视频,然后“不小心”公之于众)。因此,通过学生家长了解孩子是否遭遇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遭遇校园暴力的程度,显然在大多数时候是不准确、不完整的。而精神科医生通过我家人了解我遭遇校园暴力的情况,以研判我精神状况,显然也是容易误判误诊的。

    (关于我的个人经历,尤其经受的校园暴力伤害的具体情节,都在我另一篇文章《一个“特殊”学生的自述》中有非常详细的描述,在此就不展开讲述了。看到之后我相信会判断出我所说的是否为真。而且我愿意与当事人对质,如果警方、学校、通讯运营商、相关网络平台愿意配合调查更好。而且我在《自述》末尾附上了涉事人名单。而关于上段所述校园暴力问题的分析及案例举例,我在《关于校园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也有具体分析,相关案例和新闻也可以在网上查到,在此也不详述了。之所以不详述,是因为如果具体展开讲,会占非常大的篇幅,并使本文及现在这部分叙述偏离我想表达的重点)

    不止我个人如此,许多仅仅根据家人证言而判为精神病并强制收治的行为,都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家人毕竟不是本人,不是24小时生活在一起,甚至长期分居不同地点,不可能充分完全的了解一个人本人的精神状况和言辞真伪。而且医生和这些被收治者家人沟通时间非常短暂,很多也就几个小时甚至更短,怎么可能清楚完整的了解一个人的精神状况呢?法院判案都需要旷日持久,而医生诊断就凭这几句证言?当然如果结合了被收治者在病房的表现,那就会好一些。但是事实上,许多医生仅仅只靠被收治者家人的证言就长期关押,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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