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nok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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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幽黯的角落。Motonokiaratio@gmail.com

四月份閱讀筆記(2)

傾城之戀 \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 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


傾城之戀

因為張愛玲,從此香港和上海有了交集。

再怎麼說張愛玲都嫌多餘,當你知道這只是她二十三四歲時的短篇小說集,於是心中除了驚訝讚嘆,底下還藏著隱隱的妒忌。

之前從沒看過張愛玲,但你當然早就對張愛玲是很熟的,但那是從八卦的角度,瘋狂的找尋她在上海和香港的背影。於是你知道了她的生世,了解她是李鴻章之後,了解她那一對似有若無的父母,了解她原想在左派文壇裡找尋一席之地,但在參觀農村土改後卻對左翼思想充滿了困惑。

但你從來沒看過她的作品。

也說不清什麼原因,也許只是因為她太紅了,少你一個多你一個並沒差別,又或者覺得這小說不過是給女人看的,裡面必定是那些無聊言情,風花雪月。你看你就是這麼彆扭及可笑,於是就往往算了。

直到現在,因為皇冠出版社又倚著作家百年的名義發行了新版,封面燙金且標題是作家筆跡,又因為蝦皮拍賣上有人便宜出清,於是你想,該是看張愛玲的時候了。遲早要看的,你想。

於是窗外大雨傾盆,你看著霧氣從柏油路上蒸騰而出,那行人褲腳衣袖已被雨點打著變了顏色,小狗都穿著藍色雨衣出來踏水,車輛在雨中躲雨,如同躲避上帝,加速開往老天視線不及之地。

這就是你寫下這些文字的開端,不須用任何言語描述文本本身,只寫下環繞四周的各式風景,那就是你幻想與作家身處的同一環境。當然,這一切不過是你覺得,你可不知她在上海靜安區常德路195號常德公寓裡寫作時,周遭是否也傾盆大雨,雨點打在人行道旁的梧桐,她充滿靈感。抑或酷熱的夏季夜晚,月光冷冷又暖暖的斜射至她的寫作台上,她振筆疾書,抬頭思考。又或與胡蘭成一同工作,偶爾相視,一對文壇鴛鴦共同寫下傳世作品。

你突然想到,張愛玲總愛寫月亮。

但一切也無所謂,因為你知道的,「我愛你,關你什麼事,千怪萬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那是《第一爐香》裡,薇龍對喬琪說的,你第一次看到時,不免暗笑這女主角未免有點鴕鳥心態,但你現在懂了,張愛玲怎麼想的,怎麼做的,都與你無關,因為「我愛你,關你什麼事。」

那張愛玲不過是你心中的幻影,你建構出一個作家的理想樣貌,往這人偶身上穿衣加鞋,薰香點睛,扭動木偶身後旋鈕,讓她活動起來。起初動作還滯礙勉強,但沒過多久,木偶動作卻越來越順滑,甚至有了自己的知覺,能與你對話起來。

驚醒,你終明白,幻影始終是幻影。

千萬人心中有千萬個張愛玲。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誰不知道《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呢,都已經淪落到二手書店五十元一本的地步。縱使如此,但他卻從來不想拿起,因為那是他大學時前女友始終放在書架上的,就因為這樣可笑的對抗心態,每當他看到這本書,就視而不見。

直到幾個月前,@Jeger 跟他說,書中有個概念,叫「非如此不可」。於是他想,非如此不可,都不知道幾年過去了,她都不知道在哪過著自己的生活了,他卻還活在他窄小的小房間裡。非如此不可,那是不知從哪來的一點提示,告訴他不該因為那麼狹隘的原因就拒絕這本米蘭昆德拉的成名之作,非如此不可。

非如此不可,人都是這樣的,那點執念是人活著的燃料,能重重地把人往不知方向的地方推,但某方面也可以成為一道沉重的牆,重重的擋在前路,窒礙難行。

非如此不可,他知道那執念不過是沒搓破的一層紙。

於是找個良辰吉時,配上一大杯白開水,開啟不知道哪來的野雞JAZZ MUSIC,準備好一口氣把書看完。

非如此不可,他心意已決。打開第一頁,作者用尼采的「永劫回歸」作為引子。

瞬間,所有文字及哲學概念都變成拆解存在的工具,他開始明白要用什麼方法面對現實。於是在那時光裡,那些壓在他身上的負擔如石塊一一崩解,露出他原本的顏色,肩膀終於能稍稍活動,帶著一點啪啪聲響。他終於感覺到,那是某種終於能將身體活動開來的起點。





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

你想,阿,王鷗行,原來這就是真正的文青。一,他是gay,二,他是亞裔美籍,三,他念英語文學。

以上幾點,構成了文青最必要的種種元素,於是你放棄做一個地道的文青,因為以上幾點你都沒有。

你並沒有對這些人群有不敬之意,畢竟這是個感受只能放在心中,說話要再三考慮的社會,你說出口的必然有其背後的理由。於是你開始找原因,希冀能支持你的想法:這些人在哪都屬於少數族群,要面對其餘大眾的目光,必然有他獨特的感受。這些那些,那些這些。

你想到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那是一個所有中國人必將屬於某個少數族群的社會,所以每個人都有不能開口之事,於是沉默無限疊加,最終落入死亡螺旋,最終,沒有人說話了。

但這是美國,人人都嚮往的國度,總有一點機會讓你在某個時刻能以某種形式讓你自由表現自己。

必須以文字作為發聲的武器。

「此生,你我皆短暫燦爛」就是他的吶喊,對社會溫柔且堅定的反抗。

天啊!

怎麼回事你想了想,發現以上文字太過正面了,一開始你原本想用一種反諷手法來諷刺這本書,但不知怎麼,筆下突然偉光正起來,不符合你心中那種混亂邪惡的慾念。

難道這是心裡的矛盾?因為當你第一次看完這本書,把它重重的放下,心裡想著,就這樣?

你當初到底是怎麼想的?於是開始整理思緒。

你想,不過是死了個男朋友,又死了個外婆,只包裝在亞裔還有gay的表面之下,實在是看不出來哪裡好。

畢竟誰家不死人,活得越久,身邊死的人越多,漸漸的,你認識的死人終會比活人多。

身邊死人越多,人就活得越麻木,最終,那是連說都懶得說的。行禮如儀,偶爾想起,頂多睹物思人,這就是生而為人懷念亡者的三階段,沒有例外,不會有人身邊死幾個人就大作文章的。

死亡成為常態,那已是生活。

作者還是太年輕,你心想。遇過的死人還是太少,你心想。這本書只是個某個有些文采的年輕人首次遇到死亡時的心得報告,你心想。想要已死亡作為主題,還太早了些,你心想,如此而已。

硬要說個出彩之處就是性加上死亡有種腐爛的吸引力,但這用法已在太多地方看到了。


放下書,呆坐。你開始檢討自己,是不是身邊已發生的死亡太多,心態麻木,卻沒能好好把握與他人的相處時光。

你感覺左胸肋骨裡有個位置逐漸融解,於是你開始想起你身邊的那些對你而言重要的已死之人。

於是悲傷無可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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