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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inavat

Nation is a daily plebisc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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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乌鸦一般黑?Facebook和推特是否专门针对中国删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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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大陆人啊

我也是大陆人啊

我也是大陆人啊

我也是大陆人啊

一年5000万人次入境,可大陆人对香港的理解从没跳出朋友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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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federernadal

但你现在对草案的理解是有事实错误的,由此我觉得你可能也没读过具体条例就发声了吧?但我不会觉得你就此失去了言论自由啊。

但你现在对草案的理解是有事实错误的,由此我觉得你可能也没读过具体条例就发声了吧?但我不会觉得你就此失去了言论自由啊。

但你现在对草案的理解是有事实错误的,由此我觉得你可能也没读过具体条例就发声了吧?但我不会觉得你就此失去了言论自由啊。

但你现在对草案的理解是有事实错误的,由此我觉得你可能也没读过具体条例就发声了吧?但我不会觉得你就此失去了言论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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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federernadal

我觉得你得先去了解法条内容哎,比如第23条新增的2A。其实你本身现在的立场就是反对现有草案的。。。

我觉得你得先去了解法条内容哎,比如第23条新增的2A。其实你本身现在的立场就是反对现有草案的。。。

我觉得你得先去了解法条内容哎,比如第23条新增的2A。其实你本身现在的立场就是反对现有草案的。。。

我觉得你得先去了解法条内容哎,比如第23条新增的2A。其实你本身现在的立场就是反对现有草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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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federernadal

另外,支持言论自由的民主,前提是理性思考——这句话本身就是不支持言论自由哦。理性思考是一个主观的判断,就像我认为各个公共论坛已经有详细的关于逃犯条例的理性思考呈现了,但你却仍然不认可,所以你觉得香港人没有实践理性思考所以就不配发声,这个本身就是一套专制语系。

另外,支持言论自由的民主,前提是理性思考——这句话本身就是不支持言论自由哦。理性思考是一个主观的判断,就像我认为各个公共论坛已经有详细的关于逃犯条例的理性思考呈现了,但你却仍然不认可,所以你觉得香港人没有实践理性思考所以就不配发声,这个本身就是一套专制语系。

另外,支持言论自由的民主,前提是理性思考——这句话本身就是不支持言论自由哦。理性思考是一个主观的判断,就像我认为各个公共论坛已经有详细的关于逃犯条例的理性思考呈现了,但你却仍然不认可,所以你觉得香港人没有实践理性思考所以就不配发声,这个本身就是一套专制语系。

另外,支持言论自由的民主,前提是理性思考——这句话本身就是不支持言论自由哦。理性思考是一个主观的判断,就像我认为各个公共论坛已经有详细的关于逃犯条例的理性思考呈现了,但你却仍然不认可,所以你觉得香港人没有实践理性思考所以就不配发声,这个本身就是一套专制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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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federernadal

我没有看懂第一句话的逻辑啊。法庭一个司法机构为什么要给立法会担责?而且让司法决定确实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立法会的草案是在让行政决定啊。不过,我猜你说的暴力闹事是指6月12号吧?其实香港社会对于反修例的讨论,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等远早于此,第一次游行就早在3月31号,当时就有一万多人了。并且,大律师公会在屡次建议无果后,律师界3000多人6月6号都自己上街游行了,期间的讨论都一直公开透明,多方参与。

但在立法会,反修例的推动一直票够(这本身说明了立法会已经不能代表民意了),所以政府误判了形势,一直无视民间反对,跳过法案委员会直上大会强推,一步步事件升级才到了6月。民间经过了长时间充分讨论,而且走尽了正常手段以后才最终走到暴力冲突的。你觉得香港人不清楚内容为反而反不知道有什么相关证据呢。事实上之前一地两检等政策,也都被人批评说有损香港独立性,但并没有引发这么大范围的抗议。如果为反而反,为什么一地两检没有如此大声势呢?

我没有看懂第一句话的逻辑啊。法庭一个司法机构为什么要给立法会担责?而且让司法决定确实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立法会的草案是在让行政决定啊。不过,我猜你说的暴力闹事是指6月12号吧?其实香港社会对于反修例的讨论,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等远早于此,第一次游行就早在3月31号,当时就有一万多人了。并且,大律师公会在屡次建议无果后,律师界3000多人6月6号都自己上街游行了,期间的讨论都一直公开透明,多方参与。

但在立法会,反修例的推动一直票够(这本身说明了立法会已经不能代表民意了),所以政府误判了形势,一直无视民间反对,跳过法案委员会直上大会强推,一步步事件升级才到了6月。民间经过了长时间充分讨论,而且走尽了正常手段以后才最终走到暴力冲突的。你觉得香港人不清楚内容为反而反不知道有什么相关证据呢。事实上之前一地两检等政策,也都被人批评说有损香港独立性,但并没有引发这么大范围的抗议。如果为反而反,为什么一地两检没有如此大声势呢?

我没有看懂第一句话的逻辑啊。法庭一个司法机构为什么要给立法会担责?而且让司法决定确实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立法会的草案是在让行政决定啊。不过,我猜你说的暴力闹事是指6月12号吧?其实香港社会对于反修例的讨论,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等远早于此,第一次游行就早在3月31号,当时就有一万多人了。并且,大律师公会在屡次建议无果后,律师界3000多人6月6号都自己上街游行了,期间的讨论都一直公开透明,多方参与。

但在立法会,反修例的推动一直票够(这本身说明了立法会已经不能代表民意了),所以政府误判了形势,一直无视民间反对,跳过法案委员会直上大会强推,一步步事件升级才到了6月。民间经过了长时间充分讨论,而且走尽了正常手段以后才最终走到暴力冲突的。你觉得香港人不清楚内容为反而反不知道有什么相关证据呢。事实上之前一地两检等政策,也都被人批评说有损香港独立性,但并没有引发这么大范围的抗议。如果为反而反,为什么一地两检没有如此大声势呢?

我没有看懂第一句话的逻辑啊。法庭一个司法机构为什么要给立法会担责?而且让司法决定确实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立法会的草案是在让行政决定啊。不过,我猜你说的暴力闹事是指6月12号吧?其实香港社会对于反修例的讨论,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等远早于此,第一次游行就早在3月31号,当时就有一万多人了。并且,大律师公会在屡次建议无果后,律师界3000多人6月6号都自己上街游行了,期间的讨论都一直公开透明,多方参与。

但在立法会,反修例的推动一直票够(这本身说明了立法会已经不能代表民意了),所以政府误判了形势,一直无视民间反对,跳过法案委员会直上大会强推,一步步事件升级才到了6月。民间经过了长时间充分讨论,而且走尽了正常手段以后才最终走到暴力冲突的。你觉得香港人不清楚内容为反而反不知道有什么相关证据呢。事实上之前一地两检等政策,也都被人批评说有损香港独立性,但并没有引发这么大范围的抗议。如果为反而反,为什么一地两检没有如此大声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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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k01.com/政情/337833/逃犯條例-大律師公會-懶人包-24條問答拆解條例修訂內容 这里面有关于修例的科普。我认为,修例的问题在于,草案从实质上将最终决定权给予了毫无独立性的特首,法庭只有程序审查权,而之前发生的铜锣湾事件,和大陆的鸿毛药酒跨省抓人等事件,使公众丧失了对大陆司法的信任,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条例会使得大陆可以不受约束的从香港提人。而7年以上才引渡,双重犯罪原则等不足以打消公众疑虑,因为编造其他罪名等在政治犯中相对比较常见。大律师公会试图提出增加法庭裁决权,并且加入人权审核等,都被忽视了。

但是,我认为其实没有必要非觉得修例有问题。大陆和香港来自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和生存空间。香港人反对的,大陆人觉得没有问题很正常。能够理解并尊重香港人的民意表达就已经非常好了。

https://www.hk01.com/政情/337833/逃犯條例-大律師公會-懶人包-24條問答拆解條例修訂內容 这里面有关于修例的科普。我认为,修例的问题在于,草案从实质上将最终决定权给予了毫无独立性的特首,法庭只有程序审查权,而之前发生的铜锣湾事件,和大陆的鸿毛药酒跨省抓人等事件,使公众丧失了对大陆司法的信任,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条例会使得大陆可以不受约束的从香港提人。而7年以上才引渡,双重犯罪原则等不足以打消公众疑虑,因为编造其他罪名等在政治犯中相对比较常见。大律师公会试图提出增加法庭裁决权,并且加入人权审核等,都被忽视了。

但是,我认为其实没有必要非觉得修例有问题。大陆和香港来自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和生存空间。香港人反对的,大陆人觉得没有问题很正常。能够理解并尊重香港人的民意表达就已经非常好了。

https://www.hk01.com/政情/337833/逃犯條例-大律師公會-懶人包-24條問答拆解條例修訂內容 这里面有关于修例的科普。我认为,修例的问题在于,草案从实质上将最终决定权给予了毫无独立性的特首,法庭只有程序审查权,而之前发生的铜锣湾事件,和大陆的鸿毛药酒跨省抓人等事件,使公众丧失了对大陆司法的信任,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条例会使得大陆可以不受约束的从香港提人。而7年以上才引渡,双重犯罪原则等不足以打消公众疑虑,因为编造其他罪名等在政治犯中相对比较常见。大律师公会试图提出增加法庭裁决权,并且加入人权审核等,都被忽视了。

但是,我认为其实没有必要非觉得修例有问题。大陆和香港来自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和生存空间。香港人反对的,大陆人觉得没有问题很正常。能够理解并尊重香港人的民意表达就已经非常好了。

https://www.hk01.com/政情/337833/逃犯條例-大律師公會-懶人包-24條問答拆解條例修訂內容 这里面有关于修例的科普。我认为,修例的问题在于,草案从实质上将最终决定权给予了毫无独立性的特首,法庭只有程序审查权,而之前发生的铜锣湾事件,和大陆的鸿毛药酒跨省抓人等事件,使公众丧失了对大陆司法的信任,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条例会使得大陆可以不受约束的从香港提人。而7年以上才引渡,双重犯罪原则等不足以打消公众疑虑,因为编造其他罪名等在政治犯中相对比较常见。大律师公会试图提出增加法庭裁决权,并且加入人权审核等,都被忽视了。

但是,我认为其实没有必要非觉得修例有问题。大陆和香港来自不一样的文化背景和生存空间。香港人反对的,大陆人觉得没有问题很正常。能够理解并尊重香港人的民意表达就已经非常好了。

一年5000万人次入境,可大陆人对香港的理解从没跳出朋友圈——从反送中说开去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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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集团副总经理何家霖的相关记载出自方志信老师的正视国族史观:香港昔日奇迹,是“背靠祖国”,还是“背靠大英”? 原文的引用链接编辑的时候丢失了,非常抱歉

华润集团副总经理何家霖的相关记载出自方志信老师的正视国族史观:香港昔日奇迹,是“背靠祖国”,还是“背靠大英”? 原文的引用链接编辑的时候丢失了,非常抱歉

华润集团副总经理何家霖的相关记载出自方志信老师的正视国族史观:香港昔日奇迹,是“背靠祖国”,还是“背靠大英”? 原文的引用链接编辑的时候丢失了,非常抱歉

华润集团副总经理何家霖的相关记载出自方志信老师的正视国族史观:香港昔日奇迹,是“背靠祖国”,还是“背靠大英”? 原文的引用链接编辑的时候丢失了,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