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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瞧那个人… 自由撰稿人/Podcaster/业余音乐人/日本动画/流行音乐/日本独立偶像/心理学/OCD 个人页:https://linkfly.to/karma-capsule

劳动仲裁结案一年后,你问我过得怎么样?

概述:


2020年,我经历了4个月的劳动仲裁案。我被当时任职的公司辞退后,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是我申请劳动仲裁,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钱。整个劳动仲裁的过程颇为曲折,从填写申请材料、搜集证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到仲裁庭开庭,之后拿到裁决书,其实并未结束,因为对方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没办法,只好法院上见。


终于,我还是接受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与对方和解,拿到了打折后的经济补偿金。


2021年9月,我陷入了职场生涯中的某种反复——因为相似的原因被新任职的公司辞退,面对着对经济补偿金似乎没有概念的行政主管,我要再次为了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她交涉......


劳动者还要经历多少回主动维权的经历呢?那两家公司为何会觉得,不够了解职场相关的法律,可以是心安理得的事情?不确定的状态,将长期伴我同行。




今年9月18日,中秋假期正式来临的前一天,作为动漫自媒体编辑的我,上午来到工位,打开电脑,准备对我当天要发布的原创推文进行最后修改排版之时,突然意识到——


今天是“9.18”,我的这篇原创推文是要重点介绍一部日本动画新作,还是不要发出去吧。


通过微博看了下其他动漫媒体当天发布的内容,以及向工位旁的同事确认了一下情况后,我就和另外两位同事沟通好,我的这篇推文,放到另外一天发布,这天就推送其他的。


原本,我以为这天就应该这样度过了,一个如往常那般,并不特别的工作日,下班后,即可迎来3天假期。


10点30分左右,行政主管约我到老板的工作室,对我说——


“站在老板的立场,以及站在你的立场,你不适合继续留在公司担任编辑工作,你的想法和老板要达到的理想效果不符,所以我这边建议你中秋假期之后,就不需要回来上班了。”


也就是说,我主要是因为和老板的理念不合,被公司辞退了。我接受了这样的结果,“假期”变得不止3天了啊。


约谈结束,行政主管递给我几张纸,其中一张是离职申请单,她还建议我,填写的时候,在离职性质那一栏,勾选辞职,而不是辞退。


“到最后还是要搞我一下”,9月18日下班后,我打电话向母亲说明时,发出如此感慨。而我勾选的,是辞退。


下午,我正在电脑前清理着近四个月以来留下的一系列痕迹之时,有位同事得知我离职的消息,要和我微信私聊,她先是表示惊讶,接着我们聊了挺长时间。


私聊过程中,她提到了离职要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我回复——我会这样做的,而且,我向她表示,我之前就比较深入了解过《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她回了一句“你怎么那么厉害?”。


将近下班的时候,我主动向行政主管说明,像我这种情况,在试用期期间(行政主管还记错了我的入职时间,我的入职时间在5月26日,结果她记成了6月底),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认为我与老板理念不合,经过协商,公司辞退我,公司应该要给我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我向她强调这是法律条文上写着的,如果她不信,可以自己去确认,并且还跟她介绍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这两个概念的不同,她最开始说会找律师确认,但不久之后,她不想让老板因为此事而烦心,就答应了我的要求。两天后,我9月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期间,因为没有满半年,故而金额是月工资的一半),都拿到手了。


“你怎么那么厉害?”


“之前的员工都没有这么向我要求的......”


面对这样的话,我没有对她们说的是,一年前,我就经历过一次时间跨度为4个月的劳动仲裁了。


当时,我的前前任老板是这么认为的——“你是了解过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有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这种事情,才开始预谋向我要钱的吧”。


某90后“扁平化管理”创业小公司的肚量和认知。



01

人生中的第一次劳动仲裁


关于一年前的劳动仲裁全过程,我其实在豆瓣,就写过一篇长文,当时的侧重点,是为了向和我面对着类似状况的人,提供一些细节性的参考,包括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怎么写,才不会让心情原本就不大好的工作人员,在看完后变得更加不耐烦,以及仲裁庭开庭时,大概会是哪般景象等等。


一年后就这段经历,再写真实故事的过程中,别有一番新的滋味在心头。


事先说明,我接下来讲述的故事中,会提到一系列与劳动仲裁相关的事实,这些事实,我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已经通过诸如工资银行流水账单、钉钉打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向仲裁庭逐一进行证明。


我是一个时常会将观点和感受直接表达或者表现出来的人,所以在2020年5月底的时候,前前任老板知道我对公司的一些做法及他平日在公司的行为(比如不管男女,在全公司员工面前爆粗口)颇有意见时,就找我约谈。


约谈的要点,首先,他认为我并没有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作为在职时间更长的编辑,没有起到激活部门其他编辑的作用。然后,根据我对公司做法与他本人存在意见这一点,他觉得,我和他的想法不合。


约谈的最后,我和他共同协商的结果是:我工作到6月30日,就可以从公司离职了。


2019年,才意识到应该要好好学习一些法律常识的我,最开始是通过音频节目了解完中国的宪法,接着,很自然地,我继续去学习《劳动法》。


约谈当天,我再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会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是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的。


6月28日上午,他给了我一份东西,要我签字,我对他说,这份东西里写着是我主动要求辞职,这不符合事实,如果是我和他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我没有签字,并让他自己去查看法律条目。


“你可以自己去网上查法律条文”——2021年9月,我又将这样的话说了一遍。


当天下午,他让我到会议室,在两份文书中签字,一份是写明我工作职位、工作年限、工资和具体经济补偿数额的离职证明,另外一份是由于要“走离职流程”,才签订的劳动合同。


教训1:请及时要求企业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签这份劳动合同时,没有看清楚劳动合同最后标注的日期——2018年5月15日,我实际的入职日期是2018年4月17日。


教训2: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看清楚里面写了什么。


怎么他和她都会记错了我真正的入职时间呢?


签完了这两份文书后,被申请人说要拿回去给人事那边看一看,所以并没有马上再给我一份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的原件。


6月30日上午,他再次约谈我,在5月底已经协商一致的内容,他却以人事那边不通过为由,改口说是因为我“严重违反工作规章制度,劳动态度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所以公司要辞退我,并表示不会支付我经济补偿。


6月份的时候,我想着既然这是在公司任职的最后一个月,心态就松懈起来,于是出现了迟到的现象,不过,第一,虽然我有迟到,但我每天的工作量没有落下来。第二,员工上班迟到,在这家公司也算是常态了。


他就以这点来认定我“严重违反工作规章制度,劳动态度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我那时候稍微思考了一下,表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辞退理由,并表示我要申请劳动仲裁,他说“那你去吧”,还说“你今天上午就可以从公司离职了”。


我当时其实脑子是有点乱的,所以回到自己工位后,我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用手机查询劳动仲裁申请的相关内容,这时候,他就拿出了一式两份的“辞退通知书”,要求我在上面签名确认,我没有像之前签订离职证明时,好好去看里面的内容,再次犯了签订劳动合同时的错误,直接就先签了名,然后我才反应过来要看一看,当中辞退的理由果然是他改口的那些。


我没有要这份“辞退通知书”,也肯定不会认同如此说法,被申请人称反正我已经在上面签名了,不认可也没有用,于是我心情复杂地离开了公司……


教训3:公司要求你签的任何文件,都要认真看清楚,还有,记得留存好证据,以备他日之用。



02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之一:去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处


离开公司后,我站在路边,用手机继续查询着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内容。吃午饭的过程中,我已经开始一边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案例分析,一边在回想自己能够搜集到哪些证据,去证明我并不是所谓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劳动态度差,严重违反工作规章制度”。


吃完饭,我回去了一趟住处,一是想先稍微睡个午觉,二是想马上让部门的一位同事,将之前其统计的部门员工工作成果数据Excel表格都各发一份给我,我当时就是想以此作为主张我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其中一个证据,但这个同事并没有理会我。


我根据网上查询到的信息,直接跑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待我的是一个大叔,当时我精神颇为疲倦,我向这个大叔了解劳动仲裁申请的事情,这个大叔问我就职的公司具体地址是什么。


我打开手机的地图应用,将公司所在的具体地址指给大叔看,大叔看完,确认了公司所在的行政区域后,就让不远处的一位保安将佛山禅城区张槎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告诉我,我对着那张写有一众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表单拍完照后,就赶往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到了目的地,经过询问后,我找到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处。我先去向一位工作人员说明了劳动仲裁的诉求。工作人员说要先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和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并指了指不远处展示有申请书模板以及相关处理流程与申请人准备事项文书的区域,让我去那边先看一看。


于是乎我就坐在这些文书的面前,由于当时比较疲累,为了防止自己看漏或者看错了些什么,我是一边直接用手指隔着玻璃逐字逐字指着,一边进行阅读的。


03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之二:准备证据材料以及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在给申请书模板以及相关处理流程与申请人准备事项文书拍完照片后,我离开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处。


从那个时候开始,到这次劳动仲裁案件结束为止,我坐车,我去餐馆吃饭,我在路上走着,或者我在洗澡的过程中,都会用手机上网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例分析,我所了解学习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在国内的声音内容平台上,不仅有上述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声读本(有些还是结合案例来对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解析说明的),而且还有专门的案例分析法律小课程,这些声音内容都让我更加便捷去了解到需要的法律知识。


当时还要去思考,在我所准备的证据材料和主张面前,公司会如何应对,其手上能够提供的,与本次劳动仲裁案件相关的证据大概会有哪些,针对这些证据,我要如何再拿出证据去应对。


理想情况下,申请人在写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时候,如果遇到不懂的地方,是可以去询问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但我在这里必须要说的是,我去了办事处也有数回了,大部分时候,办事处都有挺多人在那里,或是在填写申请书,或是在询问填写过程中不清楚的地方,或是正在接受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或是在等候区内坐着。


我还曾经见到过,有人表示自己现在要回到海南,不方便经常过来佛山,要是在佛山找地方住下来的话,他及其共同申请劳动仲裁的工友们没有那么多钱……


这里再说一件准备证据材料期间发生的事情,我需要打印公司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然后就按照准备事项上写明的,去相应的机构办理业务,结果我被告知,公司的工商注册地是在深圳,实际经营地才在佛山,需要我直接到深圳的有关部门去办理。


隔天我跑到深圳去了,走出客运站,我去到对面的一家由一位腿脚很不方便的老大爷开的小餐馆里,点了一份玉米猪肉饺子,吃完后,我对老大爷说,要不要我把盘子端到您那里,大爷说不用,就放到桌上就行。


离开小餐馆,我在向目的地步行的途中,突然下了一场雨势很大的雷阵雨,幸好自己带了雨伞,书包内的证据材料也没有被淋湿,不过我找错地方了……


经过那边的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我终于还是乘坐公交车,来到了真正的目的地,但是,因为疫情的影响,那里并不接受现场办理,需要网上进行办理,我去看了玻璃门上张贴的告示,竟然没有一项是符合我办理诉求的,于是就只能够打电话给佛山那边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处,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既然在深圳这边办理不了,那只能直接到网上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的相关资料了。


结果就是,深圳这一趟,我白来了,我和母亲说这件事的时候,母亲说:“你就当去深圳逛一下,跑一趟运动运动吧。”


04

仲裁申请获得受理,正式立案


我是在7月6日将仲裁申请书与证据材料提交出去的。我还要找被申请人(也就是公司方),要求其将劳动合同原件、离职证明原件与“辞退通知书”原件悉数寄过来,但被申请人并没有将离职证明寄给我,并称只认劳动合同和“辞退通知书”。


7月13日,案件获得受理,正式立案。


7月27日收到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书以及其证据材料,还有一份录音文件。他,在5月底的那次约谈,偷偷进行了录音。


而我,到了今年9月18日这天,行政主管与我的几乎所有谈话,我也在其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了录音,我想得更多是,为了自我保护。


被申请人在答辩书上主张的内容,简单说还是“申请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态度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为了证明被申请人不只是通过口头或者在工作群上指出员工的迟到问题,被申请人所准备的证据材料中,竟然有两份,我在任职期间完全没有见过的文书:


一份是并没有注明日期的“公司规章制度”,另外一份则是“全体员工会议纲要”,“全体员工会议纲要”一共有两份。要说全体员工会议的话,确实是存在的,比如说每年的年终会议,但是这些会议的主要内容基本上都是讲讲行业现况,公司现况,公司发展的目标这些。


但是“会议纲要”上写明了被申请人于会议上,主要讲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问题……


被申请人为了突出我上班迟到的严重性,还提供了监控的截图等证据,这个就算被申请人不提供出来,我也会照实说出来。


那个时长为11分钟左右的录音文件,我在5月底与被申请人进行的会谈,持续时间是挺长的,而且整个会谈的氛围良好,没有发生任何口角,被申请人当然也并没有就我所谓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进行说明或者警告,被申请人居然就只截取了会谈当中的其中11分钟,来作为证据。


有意思的事情是,录音文件一打开的话,是能够看到字幕的,也不知道这字幕是谁打上去的,其中竟然出现了被申请人原话和字幕不一样的情况,针对我在微信朋友圈中并没有指名道姓的情绪宣泄行为,前前任老板的原话是“我想每个人都是需要情绪宣泄的”(说的是粤语),而在字幕中则变成了“我想这种情绪宣泄是不对的”......



05

正式开庭与终局裁决


我是在8月13日上午9时正式开庭的,仲裁庭就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事处里面,由于我的这次劳动仲裁案件影响力并没有那么大,所以是一位仲裁员,与一位书记员的配置。我是独自一人去参加仲裁庭的,而被申请人这边则带了一位员工过来作为证人,我与这位员工的关系还是挺好的,但开庭后证人还是如我所预料的那样,说谎了。


开庭期间,我戴着口罩,在比较紧张焦虑的情况下,我说话语速会变得比较快,加之我也是那种要是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就会一连串表达比较多内容的人,所以在庭上,书记员偶尔会听不清我说的内容,并直接指出我说话太快或太多,毕竟书记员是要记录双方当事人和证人在庭上所主张的内容。


我基本上都是根据之前提供的证据材料来进行主张,被申请人与其证人说出的那些不符合事实的内容,轮到我主张的时候,我首先会指出来,并要求被申请人与其证人提供证据(反正我知道对方提供不出来)。


庭审大概进行了两个小时,最后,仲裁员询问我要不要先与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我当然是不愿意走调解这步解决问题的,我还等着被申请人提供我要求的证据呢。


我在离开仲裁庭之前,书记员对我说,这次的庭审结束后,直接会通过电话告知我结果,不需要再次进行庭审了。


约莫又过了一个星期后,相关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我还以为出结果了,工作人员还是先劝我与被申请人进行调解,我还是坚决表示不愿意,工作人员说这样搞下去,有可能会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不好的影响,我表示不在意……



06

拿到仲裁裁决书,但并未结束


8月27日,持续了将近两个月的劳动仲裁案,终于有了结果,此次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也就是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裁决结果就有了法律效力。被申请人为主动提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表示同意,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申请人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从被申请人那里离职。故被申请人需要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300元。


等到9月中旬左右,我看对方并没有要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意思,于是在9月18日,我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国庆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我接了一通电话,声音的来源,是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员打来的——前前任老板不服,就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调解员对我说,现在看看双方还有没有和解的余地,反正涉及的金额并不是很多,能不开庭就不要开庭了,要是开庭的话,时间大概会在11月。


仲裁裁决书出来后,心情变得比较轻松的我,顿时再次感到压力。不过,我的态度依旧是,开庭就开庭吧,我不愿意接受和解。但,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坚定不移。


后来,又有另外一位调解员打电话给我,两回。第一回,最开始,我仍表示不和解,经过她的一番讲述,我心态出现了松动与不确知,于是就跟调解员说,可以和解,但金额不能少于7500元-8000元。


调解员说,会再跟对方谈谈。等她第二回打电话时,我得知,对方觉得我提出的和解金额还是“过分了”,就不考虑和解,直接选择开庭。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前,我收到对方的撤销仲裁结果申请书,里面主张的还是那几套,并认为仲裁庭裁决时适用法律错误。我花了挺长的时间,去一句一句仔细看里面的内容,并思考怎么应对。


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中止,虽然我听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说,正常情况下,仲裁庭裁决的流程是不会有问题的,如果我确实也没有出现问题,比如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一般对方的撤裁申请是会被驳回的,但我还是放心不下,尤其是,对方还请了律师,我这边,一直以来,都是独自一人直接应对。


11月3日,我通过线上的方式,参与庭审。


结果,整个过程并没有我想得那么漫长,因为在正式开庭前,工作人员问了一句这几个月来我已经听过好几回的话——要不要和解?


我选择了,好。对方跟律师简单聊了一下后,也说好。


谈好了和解的经济补偿金额后,对方还想插嘴说仲裁庭超裁,工作人员直接回应,好啦,你们都要和解了,就不要讲这些!


我和对方都签了和解协议书,两三天后,我收到了打折后的经济补偿金,6800元。还有,在对方公司天眼查主页的法律诉讼部分,留下了此次劳动仲裁法院执行的记录。


07

劳动仲裁结案一年后,你问我过得怎么样?


你要是问我,一年前的劳动仲裁是不是有宣泄私愤的成分?老实讲,有。是不是真心想向有需要的人分享我的劳动仲裁经历?是的,尤其当我想起劳动仲裁办事处里,那些为如何填好申请书而苦恼的中年人,那些和我一样,三番两次地询问工作人员的青年男女,以及那些甚至组团来申请劳动仲裁的外来务工人员时......


关于之后的路要怎么走,我目前也是不确知的状态,反正看到比较好的,比较适合我的招聘消息,我都试着投简历过去。不过有一点,倒是比较肯定的,那就是,像我前公司及前前公司这种自媒体小公司,我是不会再去了,但大厂就很好吗?我想到了最近在公众号上看到的一篇有关大厂竞业协议的长文......


疫情期间为劳动仲裁来回奔走的青年人,这是一个可以拍成电影的题材,我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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