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amOver
DreamOver

其实是个不正经的摄影师 豆瓣同名

最黑的夜

前女友分手之后唯一一次联系我,是她加班到深夜,回家路上感到有变态跟踪,让我去接她。我觉得这是一个诅咒,自那以后我总被当做变态。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屋子里一片漆黑,睁眼闭眼没什么区别。我花了点时间,想起来是吃了晚饭以后就睡着了,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现在是梅雨季,但是雨停了,空气中弥漫着湿热和荷尔蒙,后调是我身上的汗臭,冲完澡以后我就出了门。半夜出门闲逛是我常做的事情,只是因为清净。整个城市按了暂停键,游走在时间静止里的感觉很好。唯一的副作用是会被当做变态,毕竟是在半夜,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前女友分手之后唯一一次联系我,是她加班到深夜,回家路上感到有变态跟踪,让我去接她。我觉得这是一个诅咒,自那以后我总被当做变态。有好几次走着走着,前面的女生突然加速跑开了,只留下高跟鞋哒哒哒的回响。在这个城市里,长得好看会被诅咒,分享智慧会被诅咒,拥有财富会被诅咒,好心人自然也会被诅咒。好人被当成坏人,坏人被当成好人,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去年腿伤了以后我就搞了台二手小电驴,它安静且不快,像个笨拙的好人。继续往前开是酒吧街,现在正是散场的时候,很容易被当成捡尸的。我已经是变态了,无所谓多一些污名,只是觉得那里吵闹,就拐进了旁边的小路。这是一条幽暗的小路,不完全是直的,一眼望不到尽头,南方有很多这样的小路,不像北方的路都可以阅兵。远处有一盏路灯,是这条街唯一的路灯,看起来有些力不从心。从光亮的地方转进来,我的瞳孔也有些力不从心,所以我慢慢驶向路灯。在路灯下的阴影里,我看到一支黑色高跟鞋,鞋底是红色的,像一条张开嘴吐着信子的蛇。突然它动了一下,一截脚踝从阴影里探了出来,噢,那里不只是一只鞋,还是一个女人。在这样的夜里,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

我停下车靠近了打探,越靠近就越闻到空气里的酒气,也越能听到我的脉搏声。最后停在了离她两米的光亮处,嗯,确实是一个女人,没死,生命体征稳定,穿黑色小礼服,喝多了,坐在阴影里。

她看了我一眼,说,请问您是来捡尸的吗?

我说不是,捡尸应该去酒吧街,那里方便。

她说,变态。

我说,习惯了。

她说,滚。

我说,哦。

我起身去推小电驴,想了想,回头说,你的脚踝很好看。

她说,滚!

我说,哦。

即便被当做变态,我还是要说,她的脚踝很好看。萍水相逢,这大概率是我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会成为她的诅咒。

正要走的时候,她说,你回来。

我停下车,往回走,依旧蹲在离她两米的地方。如果你经常排队做核酸,就会对两米这个距离很有把握。当时就是这样,我在昏暗潮湿的灯光下,她在深不见底的黑暗里,以树影为界,我们就这么对峙着,好像在玩谁先开口就会输的游戏。

许久,她发出一声呢喃,噢,原来是睡过去了,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

我还是输了,问她,你不害怕吗?

她花了点时间清醒一些,说,有啥可怕的。

起初那些骇人听闻的事情都发生在黑暗里,后来他们把楼造得越来越高,黑暗与光明之间的模糊开始蔓延,这些模糊里又生长出更新鲜的骇人听闻,带着清新的露水和迷人的光晕。现在倒是好了,原本只能在黑暗里的,穿越了广袤的灰色模糊,在光明里横冲直撞。你看,小丑在大白天抢银行,蝙蝠侠只能在夜里行侠正义。时代不同了,越是黑的地方才越安全,你懂么?

我花了点时间去思考,她到底喝了多少才能说出这么多胡话,最后作罢,说,懂了,你是谜语人,蝙蝠侠的死对头。

她笑了起来,又沉默了许久,但这次没有睡着。

她说,你说我的脚踝好看,是你见过最好看的吗?

她还说,你考虑一下,是的话我就跟你走。

我说,不是,我也没想带你走。

她说,你不是捡尸的么?不是你还盯着人家脚踝看这么久。

我说,你全身上下只看得见脚踝。

她想了想,说,此时此刻,这个世界只剩你和我了,你的脚踝皮肤粗糙青筋横生腿毛还带卷,所以我的脚踝是世上最好看的。我们走吧。

我说,哪有尸体主动走的,你这是要坏了规矩。

她不听,起身坐上了我的电驴,灯光穿过她摇摇晃晃的身姿,勾勒出她的轮廓。噢,原来不止脚踝好看。

我上车以后,她就重重压在了我背上,能明显感到背上有两块区域压强大过其他地方。她很难维持住自己的身体,环抱在我的腰上,也没有力气抱住,双手耷拉在我的裆部。很显然,她的手感受到了什么,我的裆部也感受到了什么,总的来说,这样的事情并不常见。

她按了按那里,幸灾乐祸地说,还说不是来捡尸的。

我说,是是是,也没想到你这么配合。

她咬了我一口,快走吧,再不走尸变了。

我们就这样离开了那条街唯一的路灯。

自始至终,她的手都没有离开那里,像是挟持了那里作为人质。你很难说那是一种挟持,又很难说不是,因为这种挟持看起来有我努力的一部分。她完全可以拿开,也可以一把握住,但她没有,就这么一直耷拉着,那玩意也就一直这么鼓囊着。两个不受控制的肢体触碰到了一起,连接着两个陌生的灵魂。她要挟持我的鸡儿做什么,我并不知道,在这个夜里,我遇到了很多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处在一个自锁的迷局里。

她看起来不过八九十斤,却像头猪一样压在我身上,经过崎岖颠簸时,我都要担心小电驴是否会散架。我合理怀疑她刚刚喝的不是酒,而是某种重金属。所幸这破车还达不到更激烈的行驶状态,就这么慢悠悠地开着,也就比风快一点。

开出去半条街我才想起来一件事,我们要去哪儿,可见我确实有些紧张。

你要去哪里?

-啊,去没有灯的地方。

郊区吗?

-你的小电驴能开多久?

到天亮应该没问题。

-那我们去山上。

她打了八个酒嗝之后,迎风唱起了歌。唱了几句我才意识到是伍佰的歌。伍佰的歌的确有这样的魔力,只要换个人唱,就是一首全新的歌,又格外好听。这和我不一样,我唱所有人的歌都是一首全新的歌,但格外难听。所以我闭上了嘴,只是稍稍加快了车速,让晚风为她伴奏,让路灯为她闪烁,让城市的轮廓流动起来,为她人潮涌动。我感受到背上的重量感随着旋律在起伏,如此一来,她不再是一头猪,而是一棵随风摇曳的椰子树。我就这样驮着一棵唱歌的树,一声不吭,驶向了夜的最深处。

-夜是那么黑,看不清悲喜界限

-任谁都好累,青春只剩一滴眼泪

-我变成了谁,不自由为爱放逐灵魂

-心死就不伤悲…


在歌声里,我们路过吵架的情侣,吵的和电影里一样撕心裂肺,这也许正是年轻的人们所追求的。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又抱在了一起,彼此都哭了起来,雨好像从未停过,哭湿了一整条街。

在歌声里,我们路过街角的流浪汉,安详地睡在纸板上。我以前经常在夜里遇到一个在旧货摊找报纸练字的流浪汉,后来有人把他拍上了抖音,火了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我有点想念他在路灯下练字的样子,眉宇间怜悯淡然,宛如夜间的神明。

在歌声里,我们穿过一个不长也不短的隧道,足够让我回忆起那年在南方的小镇,我也曾穿过类似的隧道,也曾载着一位女子骑着电瓶车,也曾回想起《堕落天使》里穿越隧道的那些台词——我知道这条路不是很远,我知道不久我就会下车,可是这一分钟,我觉得好暖。后来看《天堂电影院》,听到“生活不是电影”的时候,眼泪自己流了下来。我身上总是有一些东西,不太愿意听我的指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我慢慢开着,三个时空的隧道就慢慢重叠在我身上,一个在电影里,一个我以为在电影里,还有一个此时的我,已经不会因为做了和电影里一样的事就爱上对方了,即使,现在很像聊斋里的故事。

《堕落天使》

最终,我们穿越所有人的梦,来到了山顶旁的一个平台。

那是寺院边上的一片石台,此时只能看到一些经幢的轮廓。我们摸黑爬上了石台,上面还有些许水洼,倒映着斑驳的银河。我们找到一小片干燥处坐下,感受石台的阴凉。远处的城市此时像个发光的蜘蛛网,掠食者在中心的高楼里蛰伏,天亮以后,以人类的恐惧为食。

她把高跟鞋脱了,放在一边,像是一个文物。

我总觉得高跟鞋是一种凶器,我说。鞋底的红色像是被害者的血液流了下来,散发出血腥,当然,也可能是她脚臭。

那它杀了谁呢,她问。

它在谋杀地球,但从未成功。你每走一步,都是一次刺杀未遂,像西西弗斯一样快乐。照理说,是地心引力在完成这一切,所以分不清这是谋杀还是自杀,它们处在一个自锁的迷局里。

你也挺会胡扯的,她说,顺势躺了下来,闭上眼睛。

我也躺了下去,但是太黑了,砸在了她脑门上。

啊,她叫的的很小声。我连忙抬起身子,但是一双手抱住了我的脑袋。

对,不要动,就躺在这儿,盖住我的眼睛。

于是我慢慢枕在了她的额头上。

夜里就该是这样黑的,她说,现在的夜里到处都有灯,照的比白天还亮。我讨厌闭上眼睛的时候,灯的残影还留在我的脑海里,就像是永远关不掉的灯。越亮的东西,残影留的越久。在这之中,太阳最为可怕。要是太阳足够亮,我睡一晚上,眼里还是有它的残影。我已经活的太久了,脑子里有太多残影。它们一直留在那里,比我出生还久,我的余生都不够等他们消散。

许久,我没有说话,只是把她的手放在我的眼睛上。也许感受到了我眼角的湿润,她也没有说话,摸了摸我的脑袋。

还好我是长头发,不然头发全扎你脸上了,我说。

-有必要的话,我可以一根一根拔掉,这事我很在行。你的头发也不多,天亮正好拔完,后面就是寺院,你可以直接出家。晨钟响起的时候,世上就多了一个和尚。

我的残影也不少,没法出家。

-是啊,我听到了,他们在你脑子里开party。

这也能听到?

-在最黑的夜里就能听到。你还说我是聊斋里跑出来的。聊斋里的女妖最喜欢半夜出来吸人精魄,你不怕么。

你看我哪里像有精魄的样子,吸我怕不是要食物中毒,白白折了几年道行。而且你也不像女妖,妆都花了,眼神里全是疏离,一点也不媚人,妖精要是像你这样很难完成kpi的,到时候别的妖修炼500年成了仙,你到人类灭绝都还在饿肚子。现在不像以前了,人的精魄都不太行,精子也不太行,你们这行早晚要内卷起来。

-你还挺会关心女妖的。说罢,就拔了我一根头发。

啊,我也叫的很小声。

-你的身上有旧书店的味道,还有墨水放久了的臭味。都是很遥远的味道,和城市里的人不一样,他们闻起来只有嫉妒和目的。所以我和你走。

你身上只有酒味。我没有想捡尸,现在也说不清了。

-进行到这里你是不是应该给我脱衣服了。

石板太硬了,我懒得动,躺会。

-我知道,你是善良的,也是懦弱的。你身上太多寄生虫了,你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那些肥嘟嘟的虫子。虫子这种东西喜欢活在阴影里,人们执着于眼前的虚妄,早就忘记了自己背后的影子,所以它们活的分外自在。但是在最黑的黑暗里,你是没有影子的,那些虫子就会四散而逃。少了这些寄生虫,你才是你自己。

-我在你背上的时候,听到了你的心跳。你的心跳起来有善良的节律,尽管很微弱,像是心颤的杂音,但我还是听到了。你要知道,在巨大的虫鸣里分辨善良有多么困难,所以我让你驶向最黑的夜,让夏夜的晚风驱散了虫鸣。

-我不光听到了你的心跳,我的手还摸到了。你裤裆那玩意儿的跳动和心脏的声音有微微的滞后,这种滞后,产生了距离,构筑了空间。在最黑的夜里,你什么都看不到,依然可以产生空间感,所以根本不用害怕。

噢,我明白了,你是驱虫的。

啊,我又少了一根头发。

我问她,我哪里来的这些虫子。

-从古至今,我们一直都有寄生虫。人们发现,有些人身上有同一种寄生虫,我们就开始用虫子的名称来称呼那些人。现在人越来越多,信息越来越多,为了效率,我们开始只认寄生虫,而不去管他到底是什么人了。久而久之,各种各样的寄生虫取代了人,只有拥有同样的虫子才能彼此交流。人们忙碌于寻找不同的虫子来代表自己。最终我们成了这些虫子的寄生虫,我们为他们提供养料,它们主宰我们的意识,思考成了这个时代的奢侈品。在那个城市里,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只有流浪的人不在乎。

只有流浪的人不在乎。

这句话回荡在我脑海里,像是一道符咒,刺破层层幻象。

远方的天空亮了起来,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被蓝色的迷雾笼罩。

就要天亮了,我说。

是啊,最黑的夜要结束了。

她把我的脑袋轻轻放下石台,翻身骑在了我身上,用高跟鞋的细跟抵住我的喉咙,背对着远方的光亮,像是一个精疲力竭的英雄。

我告诉你,她说,我害怕见到太阳,我害怕阳光照到我身上的样子。太阳出来了,我只能以一个正常人的样子活着了。

正常人可太可怕了。她止不住地颤抖着。

噢,原来你是吸血鬼。

啊,我又少了一根头发。

远方的天空冒出了橙色,驱散蓝色的迷雾。

太阳出来的一刹那,她俯身吻了过来,排山倒海,遮天蔽日。

我们紧锁在一起,成就彼此最后的黑暗。

“我要成为你一辈子的残影”

说完,她哇的一声全吐在我嘴里。


——


起身的时候,她已经骑着我的小电驴逃走了,带走了我的三根头发。

我一点也不担心,因为小电驴没电了。

此时,寺院传来阵阵钟声,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夺目的金光。

隐约可以看到,敲钟的老者,眉宇间怜悯淡然,宛若夜间的神明。


(完)


拍于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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