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生活l 工作证乌龙事件(2)之我只能找立委帮忙

Z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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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的时间点挺尴尬的,因为是发生在周五的下午,所以我必须痛苦地度过两天的周末,才有办法继续处理这件事情。

周一早上,我再度打给承办人员。他依旧用一种高傲不屑的口吻说:「不行就是不行。」

我问他:「那我有申诉的管道吗?」他高傲的口吻依旧:「你要找谁申诉?」最后我真的被承办人员的态度给激怒了。不啰嗦,挂掉电话,立马疯狂找立委求助。

但我其实对于找立委协助这回事也并非有把握。身为一名外籍人士,即便我有乖乖缴税,却没有投票权,在「选票至上」的政治环境,我不敢奢求立委会帮我处理这件事。我只能乱枪打鸟,打了不少电话给不同的立委办公室,期待有一位立委是能帮忙自己的。但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后来朋友帮我引荐了一位立委办公室的律师,律师也很快跟我联系上。

律师在首次联络后的隔天就给了我回应。他打算邀请相关部门针对外籍人士是否能够在大学执行心理师工作,开协调会。我觉得蛮愚蠢的,毕竟我拿了台湾政府发给的专门技术人员证书,大学也是法定的合法的执业登记机构,却还要劳师动众来开会,协调一件本来就是符合法规的事情。可是,我也只能乖乖配合。

后来,我再度把「外国人从事就业法」仔细阅读,还把法规沿革历史给仔细查阅。我才惊奇发现,就在107年,劳动部本身就已经修改法规,把医事机构中的「医疗单位」改成「合法执业登记机构」;并且在修法说明中提及:「考量实务上存在非医疗机构聘雇外国人从事医疗保健工作需求,如:驻校心理师」,因此才把「医疗单位」整并成「合法执业登记机构」。言下之意就是,只要是法定的合法执业登记机构,不管它是不是「医疗机构」,我还是能够在那个单位从事心理师工作的。

更令人发指的是,我翻阅工作证审核的「审查手册」。最新的手册版本,竟然是这条法规修改前制定的!四年,劳动部自己的法规都不知道修改了多少,却没有把很关键,承办人员需要详读参阅的手册给更新!我觉得实在有够夸张!

也不啰嗦,直接把资料呈交给律师。毕竟修改内容都这么写了,如果还要配合开协调会,实在有够浪费时间。后来律师帮我跟劳动部沟通后,只需要再补件,我的工作证应该就会通过了。

但一切也都来不及,毕竟我跟雇主已经说好,他们可以先找备取。可是至少证明承办人员所说的「我在大学从事咨商工作是不合法」是错误的说法。

但我还是觉得如果劳动部审查手册不修改,承办人员永远搞不清楚状况,那未来我,或是其他外籍人士需要申请工作证的时候,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为了同一个问题,还要再找立委协助处理,实在很浪费政治资源。于是,我也请求立委协助监督劳动部修改审查手册的内容。

事情比我想像中还要迅速落幕,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

周末的煎熬

事情发生的隔天,是周六。被劳动部承办人员冲康的我,经历了一个夜晚就稍微调整好了心情。殊不知,我看到网路资料提到,外籍人士离职日当天即是居留证结束日,必须要在当天更新居留证,否则超过一天就是违法居留,必须立即离境。

我慌到一个不行。我在周五根本来不及更新居留证,加上我原先的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也还没发给我,我也拿不出文件来更新居留证。焦虑感爆表的我也劳烦到旧单位的人事室同仁、主管、同事,来帮忙我。但偏偏卡在周末时段,公家机构全都休息,大家也都无能为力。

那两天周末,我过得非常煎熬,也没心情理会其他事情。就算当天恰好朋友带我去行天宫拜拜,还抽到上上签,也都还是无法安抚我的焦虑。我只能不断翻查法规,确认我是否违法,或是否有其他让我能继续待在台湾的方式。

周六晚上还吞下我人生中的第一颗安眠药,因为我知道再不靠药物的帮忙,我一定会大失眠。只要处在清醒的状态,我势必要不断面对我的焦虑。

周一当天早上,我就立即打了电话给移民署,确认了居留证不会有问题后,我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还好有惊无险。没想到一个看似稀松平常的离职,却造成那么多的麻烦。

完稿于2022.07.07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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