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弹专家与捣蛋专家(一):导弹专家的人口政策是否合理?
【按:这是在《 圣诞夜读<独生>和<拼装家庭> 》后发的评论,因为比较长,我把两则评论整理补充一下,分别作为两篇单独的文章发布出来。如果您对我的文章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关联本文或我写的其他文章——只要您愿意用事实说话,能够言之成理,而不是拾人牙石地兜售反节育派那些未经事实核查的谎言。不过,为了避免浪费彼此的时间,我建议您在关联或tag我之前,先大致浏览一下我以前的文章(主要集中在# 造假大师易富贤 、# 反节育派和# 生育自由权这3个标签里),省得我翻来覆去重复自己的观点。 】
导弹专家制定的人口政策是否合理,我认为要从两个维度判断。
其一,从制定计生政策时的经济发展程度看,普通的中国家庭能否好好养活那些被不受节制地“ 自由生育”下来的孩子?
很多否定计生政策的人,都是站在现在的社会经济技术发展环境中凝视那个政策,不自觉地把“墙国”如今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地位代入到当时的情境中,却忘记了那时的兲朝经济已濒临崩溃、民不聊生。而那些信奉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父权制家庭,只知道把女人当作繁殖工具,几乎不考虑自己能否好好养活照顾那些被他们不负责任地抛到人世间的孩子。
我来讲两段发生在我老家的真实故事吧。 1970年代初期,文革尚未结束,我老家农村还在搞“大集体”,也就是全体村民共同耕种村里的土地,等农作物收获之后,再按各家各户的人口以及通过劳动积攒的工分(1个工分约等于1毛多钱,最高可达到2-3毛钱。如果那一年丰收了,1个工分的货币价值就要高一些;歉收的话就要低一些,我们生产队工分价值最低的时候都达到过1工分=8分钱)分配农产品。
有一年,红薯还没有完全成熟,我们村一户有4个孩子的人家,就快揭不开锅了,那家的妈妈想到地里刨点红薯给孩子吃。队里的干部觉得红薯还没有长大就刨掉,太可惜,对其他村民也不公平,就不让她刨。一方是几张嗷嗷待哺的嘴巴,另一方要兼顾公平和大集体的利益,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都不肯让步,最后那个妈妈豁出去又哭又骂,跟干部大吵一架,才把红薯刨了。
另一个妈妈就没有那么幸运了。那是一户被下放到我们村的城里人,夫妻俩本来有3个孩子,缺衣少食,就把女儿送了人,只留下两个儿子。但是夫妻两个劳动力都不强,尤其妻子,体弱多病,根本没法干重活,挣的工分无法养活一家4口人。有一年夏天,看着孩子饥饿难耐,那个妈妈就在夜里带孩子到大集体的地里偷玉米吃。当时处于饥饿状态的肯定不止他们一家,大集体的玉米已经被偷了好几回,那天晚上队长带了几个人埋伏在地里抓小偷。母子三人刚掰了几颗玉米,就被发现,两个儿子机灵,赶紧跑掉了,他们的妈妈为了保护孩子,落在后面,就被抓贼的队长带人给乱棍打死了。第二天他们把妈妈悄悄埋掉,不敢声张,对外只说她是得病死的。但是村里人都知道,她是偷玉米被人打死的。他们家不敢找村干部为妈妈伸冤(否则会作为窃贼抓去批斗),村干部也假装不知道自己打死了人。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后来他们家的大儿子就因为这件事以及另外一些事情疯掉了。
到1970年代后期,农村政策开始松动,生产队分给每家每户少量自留地种植蔬菜,村民食不果腹的状况才略有改善。但绝大多数人家也仅能勉强维持温饱,我小的时候,家里没啥吃的,奶奶看我吃不下家里掺了红薯玉米煮的饭,瘦巴巴的可怜,每天用一个黑乎乎的沙罐给我煮一点白米饭,在村里的孩子中间,我已经算比较幸福了。奶奶走亲戚的时候都会带上我,让我还有机会吃上一点肉,沾点油水。我的妈妈就可怜了,每次我们走亲戚都留她在家里看家(村里小偷小摸很多),她一个人在家,经常都是煮一锅清水萝卜或红薯当饭吃,连一点油都舍不得放。
这就是制定计生政策那几年我老家的状况,我相信当时兲朝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都跟这差不多。因为到1980年代中后期,我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我们那边农村家家户户自己养猪,已经能够吃上肉了,经济上虽然仍不宽裕,但大多数人至少可以穿上没有补丁的衣服。而老师却跟我们说,北方一些省份比我们那里还要穷,有些人家一家子只有一条好裤子穿,平常一家人都窝在炕上不出门。
如果觉得这些基于个人体验的描述,无法反映导弹专家制定计生政策时的中国农村社会全貌。我们不妨拿当时的中印两国做一下比较: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在Google上输入国别+GDP即可搜到),1980年印度的GDP为1863亿美元,中国只有1911亿美元,仅比印度多了不到50亿。而当时中国的人口为9.812亿,印度则为6.99亿,算下来人均GDP还不如印度高。
你们觉得,在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下,是应该让大家“自由生育”、然后看着生下来的孩子饿死病死比较好,还是执行计生,让人们少生点孩子但不至于饿死比较好呢?
其二,要判断计生政策是否合理,还要比较计生前后中国女性和儿童的人权状况。
在女性被多子多福重女轻男观念逼迫着“自由生育”的前计生时代,当母亲们生下父权制家庭不想要的女婴时,那些活生生的孩子有时会被直接扔到马桶或水盆里溺死,稍微“仁慈”一点的家庭,会把这些女婴抛弃或卖掉。 (参考《泯灭人性,清朝时期「女婴被溺杀」现象到底多严重? 》及华人百科《 溺婴》词条)
这样的做法在一些地区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前后,其中最臭名昭著的福建莆田的“长乐子”:1970年代和1980年代,大批来自福清、闽侯、长乐和云贵川等地区的女婴或被家人抛弃,或被“媒婆”骗走,然后被贩运到莆田,被人像卖豆腐白菜一样卖给人家当童养媳。 (参考《 调查称福建莆田有数万名童养媳多数从云贵拐卖》)
你们觉得,将这些女婴溺死或者卖作童养媳,跟计生强制堕胎相比,哪一个更无人性?
说到计生强制堕胎,那就不能不说包括兲朝在内的东亚国家,有无数女性在多子多福、重男轻女观念下,被夫家逼迫、诱惑着强制怀孕,沦为繁殖工具。这方面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哥大毕业的精英女性李靓蕾,5年内连生3个孩子,直到生出儿子才罢。而广东一名女性为躲避丈夫家暴生下8个孩子(参考《 广东36岁女子给前夫生8个娃:怀孕了才不敢打》),则是另一个极端的案例。你们认为,这些“自由生育”的女性,她们真的能掌控自己的子宫吗?她们真的能够不受夫家胁迫,自由(且负责任)地决定是否生孩子、生多少孩子吗?
如果她们无法掌控自己的子宫,那么计划生育是否比“自由生育”更能保障她们在生育方面少受夫家控制,能够更好地保障她们少生不生孩子的权利呢?别忘了少生不生孩子的权利也属于生育权。
当然,我不否认计划生育在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粗暴的一面,确实有不少侵犯人权的现象。但不可否认的是,计划生育也在有意无意中保护了女性和儿童(尤其是女童)的人权。
实行计划生育之后,中国接受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例逐年攀升,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受惠于独生子女政策以及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 1964年,中国小学女生在全体在校小学生中的比例仅为35%,但实行计生后,这个数字到1981年就达到了44%。 1965年,中国女大学生在所有在校大学生中的比例仅为26.88%;到199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长大上大学后的2010年,在校女大学生的比例已超过一半达到50.86%。 (参考《 女性:中国教育发展的更大受益者》)
例如我这样在刚刚实行计生政策那几年出生的农村独生女,能够接受高等教育就是因为没有兄弟姐妹跟我竞争家里有限的资源。上初中时,我的学习成绩在同班同学里只能算中上,比我学习成绩更好的同学,至少还有两三个,但他们最后都因为家里子女比较多,父母无法在经济上支持他们追求学业,而早早出社会求职谋生。只有我和另外一位同学有机会上大学,我们两家的经济状况在当地都不是最好,只能算一般,而我们俩都是家里的独生女,我相信这不是巧合。
导弹专家制定的人口政策是否合理,我这种身在中国、受惠于这项政策的女性,比一些身在国外、无法切身体验中国最近几十年历史发展、抱着一种“何不食肉糜”态度看待这个政策的局外人,或许更有发言权。
最近几年,中国年轻人不愿多生孩子,一些反节育派砖家把这归罪于计生宣传的洗脑。或许,更接近事实的原因是:计生带来的少子化给予女性更多的机会走入职场,大大提升了她们的经济地位,同时又使得独生子女(尤其是独生女)能够获得家人的更多关爱,有机会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在事实上更好地保障了这些群体的人权。而这一批年轻人有很多就是计生政策的受益者,他们对这项政策抱以支持态度,并不意外。
曾经在豆瓣网上看到一位年轻女性说:计划生育是共匪执政几十年来唯一做对的事情。
她说出了很多普通人的心声,那是被海内外反节育派媒体集体忽略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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