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不要再有下一个水俣」集体诉讼,大阪地方法院判赔

張郁婕(Chang, Yu-Chieh)
·
·
IPFS
·
大阪地方法院27 号判定,日本中央须赔偿128 名不符合现行《水俣病被害者救济特别措置法》赔偿对象的水俣病受害者,成为首例。

大阪地方法院27 号判定,日本中央须赔偿128 名居住在近畿地区、不符合现行《水俣病被害者救济特别措置法》赔偿对象的原告,成为首例。目前相关诉讼在东京、新泻、熊本地方法院同步进行中,其他地方法院是否会做出类似判决,备受瞩目。

窒素公司与水俣病

日本窒素公司1932 年在熊本县水俣市设厂,专门生产氯乙烯、醋酸乙烯、乙醛等化工原料。这些化工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水银(aka 汞)作为催化剂,窒素水俣工厂为了节省成本,将未经妥善处理的含汞废水直接排入水俣湾,这些含汞废水和水中生物作用后形成有机汞化物,进入生态链。自1950 年代起,先后传出鱼类大量暴毙,食用这些鱼类的猫咪、牲畜等行动诡异,接着也有居民陆续出现四肢麻痹、运动失调、言语功能障碍等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

当地虽然早就发现异状,但水俣保健所迟至1956 年才正式对外发表这项「怪病」。熊本大学研究团队在1959 年便指出水俣病的原因和有机汞有关,暗指问题的源头就是窒素公司恶意排放含汞废水,但却苦于找出窒素排放的含汞废水怎么会变成有机汞化物的决定性证据,迟至1968 年5 月窒素水俣工厂才暂停制造乙醛,同年9 月日本政府才将水俣病认定为公害病,中间浪费了近20 年的时间。

受害者求偿之路

另一方面,日本政府虽然将水俣病列为公害病,但受限于严格的认定标准,有不少受害者并无法申请到赔偿。日本全国截至目前只有2,998 名患者取得官方认定,截至2022 年11 月的数据,只有357 人仍在世。

日本最高法院在2004 年要求放宽认定基准,日本中央因而在2009 年推出《水俣病被害者救济特别措置法》,只要同时符合:(1)在窒素水俣工厂排放甲基汞废水的水俣湾周边1 年以上,且(2)在窒素暂定排放废水的隔年1969 年11 月前出生,并出现相关症状,即可申请210 万日圆的补助金。

然而,补助金申请资格有「居住地」与「出生日期」的限制,有些民众因为不符合居住范围及年龄限制,而被退件。此外,也有民众符合申请资格,但却来不及在新制上路3 年内提出申请,而没有取得补助金。当时一共有4 万8,012 人申请,最终只有3 万8,320 人成功领到补助金,意即有9,692 人申请失败。

第二次「不要再有下一个水俣」集体诉讼

因此,在《水俣病被害者救济特别措置法》上路之后,散落在日本各地、没有办法(或来不及)申请到补助金的受害者们,向目前居住地的地方法院(熊本、新泻、东京、大阪)发起集体诉讼,要求日本中央(、熊本县)及窒素公司赔偿,称为第二次「No More Minamata(ノーモア・ミナマタ/不要再有下一个水俣)」诉讼。

「不要再有下一个水俣」集体诉讼争点有二:

(1)窒素排放的含汞废水及其衍伸出来的甲基汞是不是只有污染水俣湾水域,还是连整个不知火海域的水产都受害? (日本政府主张,距离排放地点越远,污染就越少,不知火海域的渔获体内的甲基汞没有累积到会发病的程度,所以拒绝居住地距离水俣湾较远的受害民众申请补助)

(2)自从日本政府官方认定水俣病已过半世纪,早已超过民事侵权行为衍伸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20 年有效期间。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这起诉讼是否仍可向政府及窒素公司求偿?

这次大阪地方政府认定中央该赔受害者,如果同类型诉讼东京、新泻和熊本地方法院分别做出不同判决结果,就可能要上诉二审,甚至三审,由最高法院给出答案。


喜欢「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时事まとめ翻译」的话,欢迎单笔赞助,让小站可以走得更长远。

本文首发于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时事まとめ翻译

由此收藏本文Writing NFT

作者保留所有权利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logbook icon
張郁婕(Chang, Yu-Chieh)現為國際新聞編譯,寫新聞編譯也寫評論。有一個日本新聞編譯平台叫【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網站:https://changyuchieh.com/ 🔍社群帳號請搜尋: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電子報:https://changyuchieh.xyz/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

Marriage For All Japan「讓所有人都能結婚」:日本婚姻平權系列訴訟東京1次二審判違憲

日本戰後最大規模人權侵害!最高法院判舊《優生保護法》強制絕育已違憲

長崎縣大村市意外發了日本第一張「夫(未届)」住民票,開創日本同婚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