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但没必要去学」,究竟是尊重,还是恐同?

鴻雁東南西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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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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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尊重,但没必要去学」的论点成立的话,那么,学生有福了,社会科当中有好几个单元可以直接删掉--我尊重女性,但不用去了解女性;我尊重原住民,但不用去了解原住民……如果是这样,那「尊重」二字说穿了就只是包藏歧视的起手式而已。

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昨天我所追踪的某个脸书粉丝专页大概是为了响应这个节日,分享了〈 家长有权利让孩子「无知」吗? ──从美国佛州通过「不准说同志」法案谈起〉这一篇文章。

作者在文中批判美国佛罗里达州议会通过《家长教育权利法》--该法规定不得在公立学校从幼稚园至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讲授「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也不得以「不适合学生年龄或发展的方式」在三年级以上的课堂讲授相关内容--名义上是保护儿童,实际上是让儿童陷于无知,阻止儿童认识自己、认识世界的多样性。

留言区中,有一位应该是家长的网友留言:

我不反对同性恋,他们跟我们没有不同,就把他们当是一种族群的人种,为什么需要大家去了解他们为什么需要大家去认同他们。做自己就像一般人一样就好了,不认同推广,也不需要让孩子去了解,该教的是让孩子学会尊重人才是重要, 如是有性别障碍或是同性恋的孩子就用选科方式让想学的孩子去学,一般孩子根本没必要去学。

先不论他把异性恋的孩子视为「一般孩子」,同性恋的孩子为「特殊孩子」的二分法,隐含正常/不正常的歧见;他所主张的「尊重,但没必要去学」,并且用选科的方式区隔两个学生族群,不仅让人联想到十九世纪的美国种族隔离政策的著名口号「隔离,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而且在逻辑上也是不通的。

如果「尊重,但没必要去学」的论点成立的话,那么--学生有福了,社会科当中有好几个单元可以直接删掉,或是用选科的方式让想学的人去选修。

例如两性平等,我们可以说:女性跟我们男性没什么不同,不过男同学没有必要了解女性过去在父权体制之下受的压迫,没有必要了解如何落实两性平等……反正,只要懂得尊重就好。女同学想了解的话,就自己去选该科来念吧。

更进一步,连健康教育也省事多了,因为我们可以说:大家只要知道尊重异性就好,男同学不用去了解女性的生理构造,女同学也不用去认识男性的生理构造。同样的论调,还可以套用在原住民和新住民身上……

只要尊重,其余免谈? !

我们一定不会认为上述论调合理吧?那是因为我们认为男性、女性都是正常的、自然的,学生当然必须去学习相关知识。然而,为什么会有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不用去学「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不就是打从心底认为LGBT是不正常、不自然的,所以正常的孩子没有必要去接触吗?

既然打从心底认为它们是不正常的,那么「尊重」二字说穿了就只是包藏歧视的起手式而已。再说,孩子如果对「性倾向」及「性别认同」没有充分了解,日后忽然接触到同性恋,他所流露出的异样眼光,应该不能算是尊重吧。

其实,作者在文章中已清楚说明教育应该正视LGBT的理由,不过这名网友显然连点都没有点进去看,因为他并完全没有针对作者提出的论点予以反驳,也没有说明自己提出的「尊重,但没必要去学」的理由。

照我以前在网路上笔战的魄力与耐力,一定会当场戳破他。然而,年纪越大,我越觉得,想说服一个人,光是逞一时口舌之快,针锋相对到火气上来,根本无法理性沟通,反而深化敌对意识。面对恐同者,尤其如此--

恐惧是本能,假如我天生惧高,站在危崖上已经吓得惊声尖叫了。这时,若有人还在一旁对我破口大骂或是出言讥讽,非但无法缓解我的恐惧,更会激化我的厌恶感。

于是,设身处地,我也不再多说,在感谢他拨冗和我交换意见后,就此打住。我不敢说他听懂多少,可是至少,他不会更加排斥「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议题--这是目前我所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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