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听說妳在鬼岛当作家? 》73 够了!别再欺骗消费者了!
前阵子和编辑聊天,聊到了小说界的行销与作品这块,颠覆了以往我对于行销的看法。
我不晓得这项理论是否只局限于「轻小说或出版业界」,又或是「限定台湾区域」,但我觉得还是有一些值得分享的要点给大家。
绝大多数人,包括我,一开始都认为只要行销得够用力,作品一定就可以大卖,但事实上,不管广告打得多大,最终还是要回归作品本身的价值。
假设一本书能卖一千五百本,那么行销也许可以让他卖到一千七百、一千八百本,但要突破两千本,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也就是说,作品本身就有一个价,行销只能助长到一定范围。
但如果广告打过头,但作品的质没有上来,那对于消费者而言,踩雷的机率就高了,踩久了,自然会失去对该出版社或作家的信心。
例如这家公司推出新产品,标榜有多好喝,就连阿拉伯土豪都特别包机来买,身为消费者的你有可能就想说买来尝鲜看看,但喝了一口,觉得难喝死了。
下一次,当这家又出新产品,同样也是广告打很大,据说外星人好喝到不惜侵略地球也要抢到(这啥诡异的例子?),但已经踩过一次雷的你,会有点怕怕的,想说不如再试一次好了,但很遗憾又再次爆炸。
那么,之后不管这家再怎么打广告,被炸过几次的消费者会入坑的机率就大打折扣,大概这种感觉是类似的吧。
当然,每个人对于产品的主观感又不一样,这边讨论的方式比较笼统一点,相信能得到商业出版机会的作品都是有所长处的,有出版社愿意出资去买版权,就是有人判断有赚钱的可能。
拉回来,同样的手法久了之后,消费者对于该出版社或作者失去了信心,大打广告短期固然奏效,但大家都知道,小说这种产品,是走长线的,没有成功把产品推到正确的读者群面前之前,就因读者失去信心而触及不到,不就本末倒置了吗?
但当然,如果完全放牛吃草,在这种资讯爆炸的时代也不可能,因为极有可能人家读者都没发现这本书出版了……然后就淹没在茫茫书海之中。
行销这玩意儿不做不行,做过头也不妥,所以应该重点放在作品本身,尽可能提高作品的质量,并且适宜地推广,作品的触及率虽然重要,但是否能推到正确的受众面前,也许才是最正确与高明的行销手法吧?
好的作品,才能更有机会透过口耳相传的方式推广,而事实证明,打再大的广告,也绝对比不上身边的亲友一句真心推荐。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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