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手记|上水清洁工疑遭砖击毙案怎样报道两青少年面对的17 天审讯?

法庭線 The 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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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香港2019 年反修例运动期间,一名七旬清洁男工在上水冲突中,疑遭硬物击中昏迷,翌日死亡。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归咎示威者暴力抗争。警方拘捕多人,翌年控告其中两名青少年谋杀、有意图伤人及暴动3 罪;最终陪审团裁定仅暴动罪成。案件上周五(12 日)判刑并审结。 《法庭线》记者全程跟进,透过手记侧写这场17 天的审讯。
看翁静晶的《危险人物》、云海的《案件闹鬼》长大,闻谋杀、误杀,脑海就会浮现「Hello Kitty 藏尸案」、「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廿八座大王」等关键字及情节。当上法庭记者后,不时从行家听闻,谋杀案审讯偶有惊奇事,故暗暗抱着「猎奇」心态,「期待」跟进谋杀案审讯时,与其他案件会有何不同。结果,第一宗跟进的谋杀案,没有上述惊骇情节,也没有寒意乍现。超出预想的,反而是每次退庭都有至少三分之一排的旁听者,站起向被告栏挥手声援,至陪审团裁定误杀无罪,家属含泪对律师鞠躬,庭外有人互相拍肩。这宗案件,就是上周五(12 日)正式审结的「上水掟砖误杀案」。

案发在2019 年11 月13 日,当日有人发起「晨曦行动」,上水北区大会堂外有示威者以砖头等设路障发动「三罢」,另一批政见不同者执砖清理,双方起争执、互掟砖头。原本在清砖的一方,70 岁的清洁工罗长清疑遭硬物击中昏迷,送院翌日不治;另一男亦受袭受伤。

两名案发时年仅15、16 岁的少年刘子龙、陈彦廷,同年12 月被捕,2020 年4 月被控谋杀罗长清、袭击伤者X 及参与暴动,共3 项控罪,令本案成为反修例运动中,首宗示威者被控谋杀的案件,以及首宗有陪审团参与审理的暴动案。

两被告还押中度18 岁生日

两名「00 后」被告,自2020 年4 月起还押,其时16 及17 岁;开审前,他们已在惩教所过了两个寒暑,18 岁的生日也在围墙内度过。

在17 天审讯期间,我特别留意两人神情——他们的人生至今有十分一时间在惩教所内,亦面对一条人命的谋杀罪,余生能否得自由,可能在短短17 天内敲定。他们如何面对?

首次在被告栏内看到二人,是6 月15 日的高院7 庭。当天抽出5 女2 男陪审团,案件正式开审。两人身穿黑色西装,内衬白裇衫,头发梳得整齐,在惩教人员引领下,颇精神地步入庭内,在靠近陪审团的被告栏坐下。

审讯时端坐、少表露情绪闻改控眯笑眼

从庭上资料得知,二人是小学同学,偶会到对方家中玩耍。陈彦廷在录影会面中,提及过他和刘子龙案发时在场,但后来因该片段不会用来举证刘,故相关段落在播给陪审团前已删去。二人在庭上虽甚少交流,但辩方律师称仍旧老友。

审讯中,二人少有表露情绪,就像平湖一样。稍为年长的首被告刘子龙,一直坐得毕直,像课室内坐在首排、乖乖听课的学生。较年幼的次被告陈彦廷,播片时会靠前盯向萤幕,双手紧握,看似紧张。他也会不时瞥向旁听席,似是寻找亲友;退庭时偶会用手掌心拍拍下巴、活动肩膊松动筋骨。

每次退庭,至少有三分之一排的旁听人士,站起向两人挥手示意,有人会高叫「撑住呀」,但二人只是望向旁听席,没有如其他案件的被告般作手势或点头等回应。

直至审讯第7 日、控方案情完结,法官杜丽冰宣布因证据不足,下令由谋杀改误杀,方第一次见到二人眯起笑眼。

陈母作供后箭步离庭证人室饮泣

刘子龙没传召任何证人。陈彦廷则有胞兄及母亲先后出庭作供。当时心里假设,当亲人说得激动时,陈大概会受影响,如果流眼泪、有肢体语言或动作,就需要加入报道。

但都没有发生。

特别记得,在审讯第8 日陈母出庭作供。她是单亲妈妈,靠做清洁工养大两子。当陈母每次提及警员一度不准儿子服药,而出现手震、脚震、眼神惊慌等病征时,都语带哽咽、抖大气,数度取出纸巾拭泪。

当控方不断提出质疑,陈母数次情绪激动,一次更带嘶哑说,「我唔系话一个学历好高慨女人,我系好细微好细微慨一个清洁呀姨,我都唔知点解会变成咁样今时今日坐喺到」。

抄下陈母控诉的同时,即望向陈彦廷,却不见他神态变化。作供后,陈母箭步离庭,与儿子没望彼此。当时我想,她这么着紧儿子,为何在庭内没望一眼?抱着疑问走到庭外,即见陈母已然独坐7 庭旁的证人室,用纸巾擦脸不住饮泣。

陈母睡着时儿子出门「知慨话就唔会畀佢出门」

脑中闪过她适才的供词。

陈母说,陈彦廷被捕当日,她正和朋友外出,突然收到警方电话,说儿子涉及伤人案,「叫我尽快返屋企」。

她乘的士赶回家,门外警员说「好小事,唔使担心」。门一开,就见两个儿子和警员坐在梳化,而陈彦廷的眼神惊慌。

庭上的陈母,打扮似是寻常主妇,身型稍胖,穿松身衣物、盘起松散发髻,骤眼看来是那种在街市手执一袋二袋菜肉鱼的师奶。说话时声大大、略有普通话口音,感觉如她所说,是个很普通的阿姨。但市井之中,又见谦卑,总是唤警察做「警察先生」;情绪激动后,又会频频道歉,「唔系有心大声」。

盘问时,主控周凯灵一来便说,「唔系要冒犯你,想问你慨教育程度系?」陈母答,「国内慨中三」。周问她职业,陈母答清洁,洗碗、拖地、洗厕所都做。期间陈母激动提及,陈去哪里、和谁一起,「渠都会同我讲」。周即质疑,「但渠案发当日,朝早4 点就出咗门口」。陈母再激动指,「我瞓咗,知慨话就唔会畀佢出门!」

大概在她眼中,儿子一直乖巧有交带,陪同两子赴警署,也一心「以为好小事」,结果现在儿子坐在高院被告栏内接受审讯……我好像开始有点明白,她说「我都唔知点解会变成咁样今时今日坐喺到」的意思。

后来法官判刑时,特别提到,两被告来自单亲家庭,家人或未有时间好好管教而酌情减刑。

闻误杀、意图伤人无罪陈双眼泛红

唯一能清晰看到被告情绪,是裁决当日。陪审团从法官、书记处了解宣判程序后,便在7 月12 日早上10 时半退庭商议。记者只能从庭外守候。当时行家估计,这宗案件瞩目,说不定要商议几日,但出乎意料,7 个小时后便有结果。

甫开庭,在被告栏坐着的陈彦廷眉头深锁,不时闭起双目深呼吸,再次双手紧握,待陪审团步入庭内后,坐得毕直。在书记逐一问控罪达成何等比例裁决、有何决定时,陈前后移动坐姿,看来坐立不安,得悉误杀和有意图而伤人罪均不成立时,即泛红双眼啜泣。

这是记者第一次看见他在庭上哭。

我在笔记上写,「1729 播完录音,1730 开庭」,一行7 人陪审团列队步入法庭。当时气氛尚算轻松,有些轻语的谈话声,大概有不少人以为会押后明早宣判。直至书记问,陪审团是否已有决定,首席陪审员表示「是」后,气氛瞬即凝结。

那个过程约数分钟,但经历起来很漫长。书记按控罪及被告次序,逐一问,「就首被告的误杀罪,是否有决定(reach a verdict)?」首席陪审员答是。

「是否一致?」
「是。」
「罪名成立抑或不成立?」
「不成立。」

庭内即有人抽了一口气。

至伤人罪再重复上述。书记问,「是否一致?」首席指,「不是。」

庭内有人发出咽口水声音。书记问,「是否大比数?」「是。」「几比几?」「6 比1 」、「5 比2 」。众人屏息静气。 「罪成抑或不罪成?」「不成立。」又有人吁了一口气,陈亦即泛红双眼啜泣。

不知当刻他是否想着,至少他不是「负了一条人命」。最终两人判囚5 年半,离家已两年的少年终有归期。

保留疑点以「疑」起题

这宗谋杀案没惊骇情节,却甚为瞩目。有传媒以「飞砖杀人」、「上水掷砖击毙清洁工」起首起题,不过审讯时播放的片段,未有清晰显示死者是遭砖击中,聆讯过程中,只有控方曾于陪审团不在场的案件管理中,向法官提及死者是遭砖击中,并曾将两块现场的砖头,交给陪审员让他们感受重量。

为反映疑点,《法庭线》的报道以「上水清洁工疑遭掟砖谋杀案」为首起题,其后因应审讯进展再改为「上水清洁工疑遭掟砖误杀案」、「上水清洁工疑遭砖击毙案」。

控方并没人证、物证,能够指出两被告就是持砖掟死死者的人,而是依赖「共同犯罪原则」入罪;这点是否成立当然需留待法庭裁决。惟传媒报道可影响社会与公众对被告的印象,应慎选用字,保留和反映现实中的疑点。

另一方面,长达17 天审讯,读者一般不会每日阅读,《法庭线》弃用「续审」,而是在每篇报道注明第几日审讯,让读者能快速掌握审讯去到哪个阶段,爬梳报道时也能更容易掌握每日审讯有哪些证人、重点供词。

案件编号:HCCC 322/2020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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