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小薇,醉驢你可以攻擊我了

Valkyrie (女武神)
·
·
IPFS
·
“小號”可以成為謾罵的理由,“代入”可以成為歧視性少數群體的藉口

我是谁?我是小薇。

这不是我说的,是@DrunkenDonkey 说的。

反正我是谁,是轮不到我自己话事的。

(一)所谓的“十几条证据”

單人無間 - 小薇與 AOC 一體雙面 一文及留言板

第一和第二张截图就词不达意

关于地域:

小薇:“在马来西亚……”

我:“马来西亚……”

这能证明我在马来西亚吗?除非醉驴认为没在马来西亚的人都不会懂得马来西亚的事情。

你得找到我说“我在马来西亚”的截图才可以啊

大家都知道我大部分的留言都是讲美国,所以按照醉驴的逻辑,我应该在美国😄。

还是在我提醒之后@William 兄出来帮他作证,这才算过关的。

关于宗教:

小薇:“……和长老会都待过……”

我:“属于长老会”

在一间教会待过,和成为这间教会的会友,是很不同的。更何况小薇还去过其它不同宗派的教会。

这就是醉驴沾沾自喜的“证据”

(二)“相似”是否等于小号?

地域、信仰相似很正常。都是大学背景,读《游子吟》,有生物系同学的朋友也很正常。爱看电影,看东野圭吾更是正常——更何况小薇的头像就是日剧里的角色。

对重大事件(马航、孟非那个王八蛋)和廖启智了解更是正常。

毕竟涉及的群体都是人数众多

看完电影《沉默》后觉得沉重,也可以成为小号的证据。

真是经典👍

那是人之常情好吗?醉驴看完不觉得沉重,那他不是……?不说了。


(三)类似的正当反应是否等于小号?

一个色狼在地铁里先后非礼两个女生,两个女生都反抗,都向旁人寻求帮助。

结果色狼说:“这两个女生是同一个人装的,哼!”

醉驴就是那个色狼。

被霸凌,被诽谤,坚决反击,寻求帮助,才是正常的!

我宁愿所有人都有一样的回应,都向霸凌者说“不”!

我是受害者,当然要报警,当然将恶人恶行公告出来。

这不就是metoo的本意吗?

我不会任由你来定义我,扭曲我,摧毁我。


(四)醉驴的小号指控是“莫须有”的产物

小薇为我说话,那证明他是我的小号

小薇要求管理员封禁我,那也证明他是我的小号

我和小薇无互动,那证明他是我的小号

如果我和小薇有互动,那是否更能证明他是我的小号呢

怎么说都可以,不是吗?


(五)危险的先例

醉驴提出的那十几个理由,我都已经反驳了。

有遗漏的,看官们提醒我一下,先谢了。

敢问各位市民,如何证明一个用户是另一个用户是小号呢

而那个被指控的用户,又如何自证清白呢

最关键的问题是:

那个被指控的用户真的需要自证清白吗?

说对方是我的小号,无非就是醉驴的借口。如果各位看看小薇诉状里的截图,而她另一篇文章里的截图,你们看到了什么

小薇客气的指出醉驴的错误,并向他询问,换来的是一通谩骂。

那是他俩的第一次对话

醉驴今天开了个危险的先例,指控对方为小号,就可以将自己的攻击性、诽谤性言论洗白。

而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醉驴曾经称BDSM人士是“聚众淫乱”,被我揭发后又改口说自己“代入”什么基本教义派。

讽刺的是,我就是他口中的基本教义派,而我就是揭发他的那个人。

“小号”可以成为谩骂的理由,“代入”可以成为歧视性少数群体的借口

绝了👍

(六)我是小薇吗?

我是!

对,我是小薇!

小薇和我的信仰、立场多有相似,这才是醉驴恼羞成怒的缘由。

他之前立下flag,说不要回复我。小薇撞到他的枪口上,成为collateral damage。

所以我现在要郑重向大家宣布:

我就是小薇!

醉驴,你可以攻击我了。


我是醉驴
我是小薇


CC BY-NC-ND 2.0 授權

喜歡我的作品嗎?別忘了給予支持與讚賞,讓我知道在創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續這份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