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如果归咎于原罪的话,应该很多都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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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聊聊原罪这个话题。原罪这个词呢,最早出现于基督教的教义之中,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
原罪包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傲慢。
原罪是基督教最重要的教义之一。基督教神学伦理学中的重要概念。根据圣经“创世纪”的记载,亚当夏娃受到蛇的诱惑,违背了上帝的禁令,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因而犯了罪。根据基督教神学论证,亚当和夏娃是人类始祖,因而这一罪过便传给亚当夏娃的后代,成为人类一切罪恶和灾难的根源,故称原罪。因此,引伸出人生而有罪,人性本恶,人生就是赎罪的过程。
那么,根据以上的含义,最近我在做一个思考,既然原罪是人从诞生开始就有的,那么贫穷,愚蠢...算不算原罪呢?
我想,贫穷也算是的,因为我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原生家庭,那么原生家庭如果是贫穷出身的,身为后代的孩子暂时没有办法改变这一切,这个,当然也算是原罪了。
至于愚蠢呢,这几天和别人讨论了一下这个话题,有人说是的,有人说不是。我却觉得是也可以,不是也可以,至于理由,是的原因和上面贫穷的原因类似,都是没办法选择的,智商就在那了,基本改变不了什么。不是的原因呢,所谓勤能补拙,勤劳总归可以弥补一些先天天赋不足的,也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严格来说,它的确不算。
也在想原罪和孟子讲人性本恶的说法,是不是可以互通的,因为根据字典的解释,原罪的确包括了人种种不好的一面,人性本恶说的是,人一开始是邪恶的,不过经过后天的指导也能慢慢变成善良。所以严格来说,东西方文化是有想通之处的。
一些很不成熟的思考,希望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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