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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daye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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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愛總是來了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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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愛,永遠真誠而熾熱。

昨天興致來了,點了杯雞尾酒,跟朋友一起喝。喝到後面覺得不盡興,於是又點了杯,再下樓到便利店買了幾瓶啤酒,喝到凌晨4點,有得沒得聊了許多。全然忘記自己是一個明天還要早起上班的人。不得不感歎酒精發揮作用,微醺上頭的時候真的會讓自己拋掉很多日常限制,那種偶爾的放縱真讓人快樂,即便是短暫的,也足夠了。

微醺上頭的感覺就跟墜入戀愛時有著相似之處,那種腦袋暈暈,心情輕盈,周邊的世界像加了一層柔光濾鏡,以及莫名從心底裡蔓延出來的小亢奮,令人著迷和不捨。

於是,在酒精的催化下,我們聊起了跟愛相關的話題。我們聊喜歡一個人喜歡的是什麼?男女對於愛的思維模式是否就有著天然的性別差異?為什麼當初愛得如此真切的人到最後依然會變心?婚姻究竟帶來的是什麼......就純瞎聊天,想到哪兒講到哪兒。

我的朋友還沒有開啟她的初戀。我談了5段,真正稱得上談戀愛的也就最後2段,或許也是因為後面兩段戀愛時,年紀也更成熟一點。畢竟前面三段都是中學時代莫名其妙地在一起,又迅速地分開,至今回憶起來,完全想不起當初那三段所謂的“戀愛”是種什麼感覺。

我問她,你難道不想談戀愛嗎,為什麼至今都沒有進入一段親密關係呢。

她說:“怎麼會不想呢,人都會渴望擁有一段美好的戀愛吧。也許是因為我有些自卑,也沒有遇到過讓我特別喜歡,非要在一起不可的人。”

“這麼多年來,一個讓你想要在一起的人都沒有嗎?”

她想了想,說:“沒有,有過有感覺的人,但並沒有喜歡到非要在一起不可。”

我蠻驚訝,想了想自己,好像從有喜歡意識起,我的心裡似乎就沒有空過,空指的是哪怕我沒有跟人談戀愛,但我的心裡一定是裝著一個我喜歡或者欣賞的人。

回顧自己過往的戀愛經歷,我就是一個有愛就會表達,有喜歡的人一定會去追求的人。就算會被拒絕,會被傷害,都無所謂,重要的是我想讓對方知道有人在欣賞認可他/她,在我認知裡,我想被人愛著總不是件什麼壞事兒吧,更何況還是被一個這麼優秀的人愛著。(沒錯,做人就是要自信的啦)

22歲時為了愛要死要活,當時經歷後,覺得自己再也不會有這種想法;5年過去,依然為了愛要死要活,朋友們說你這樣真有點“戀愛腦”,她們說的對,我確實蠻“戀愛腦”,但我從來沒覺得“戀愛腦”是件壞事,每一段戀愛我都真誠而熾熱地去對待,儘管結局不圓滿,但最後記住的、留下的都是過往的美好與溫柔,所以下一次戀愛來臨時,依然有勇氣去追尋愛,感受愛,擁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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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在思考,我愛的究竟是對方這個具象的人,還是愛上的是投射在對方身上的自己。或許兩者都有,很難講清。何況人是流動的,愛也是流動的。但,清楚的是,愛上對方時,那顆噗通噗通的心,那一想到,就忍不住上揚的嘴角,這些都是生理的表現,器官是不會撒謊的。

我想,楊千嬅的那首《勇》蠻契合我對戀愛一如既往的態度。全情投入,有過美好,有過傷痛,心會一遍又一遍地碎掉,但,只要一直愛自己,就會慢慢重新長好。

愛,總是這樣,來了又走。所以,當愛再次來臨時,我依然會打開心門,說一句:歡迎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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