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8 六十年来的大陆宪政民主运动|陈子明
野兽按:今天在2013年12月发行的《公共知识分子》杂志第六期上看到,该期登载了陈子明的《六十年来的大陆宪政民主运动》一文,才意识到,不知觉中,陈子明已经逝世六年有余。 1952年1月8日生人的陈子明是北交双鱼太阳摩羯族,他的一生活出高阶双鱼的大爱和高阶摩羯的坚韧不拔。
陈子明(1952年1月8日-2014年10月21日),中国持不同政见者,德国之声《北京观察》栏目特约作者。祖籍浙江海盐,出生于上海,成长于北京。妻子是王之虹。陈子明积极参加了七八十年代的多次民主运动,曾被捕入狱,曾经在北京被监视居住。
2013年12月20日凌晨,其友人王丹在脸书上透露陈子明患癌症晚期,已住院治疗,还面临手术,化疗等前景,吉凶未卜。中国当局于2014年初同意陈子明赴美治病,同年1月18日晚陈子明与其妻王之虹抵达美国波士顿接受治疗。当晚海外民运人士胡平、王军涛等赴机场迎接。 2014年初回北京休养,同年10月21日下午2时50分,因胰腺癌于北京病逝。
1952年1月出生于上海。
1968年在北京八中初中毕业后,前往内蒙古阿巴嘎旗插队六年。
1974年作为工农兵学员,就读于北京化工学院。
1975年8月,因被发现在信件中批评时政而被捕,定性为反革命。
1976年4月2日,学校宣布将其开除学籍及共青团团籍。第二天,陈子明前往天安门广场。 4月4日,他在广场公开念了一张名为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小字报。参加了广场上现场成立的组织"首都人民悼念总理委员会",并担任了"群众谈判代表"。 4月7日,被学校按计划送往永乐店农场"劳动改造",而未被抓捕。
1978年恢复学籍,参与了北京的西单民主墙运动。
1979年,担任北京之春杂志的编辑。
1980年考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在生物物理研究所学习分子生物学专业,同时担任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会主席。
1980年末,中国首次在区县级直接选举人大代表,陈子明与王军涛等人参与竞选人大代表,陈子明、胡平等十余位学生当选北京市海淀区第七届人大代表。
1984年8月,王之虹、于国禄于创办北京自强实业有限公司,同年10月创办北方书刊发行公司。陈子明、王军涛,李生平是该发行公司的董事会成员。
1985年,北方书刊发行公司发起成立了中国行政函授大学、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陈子明任两校联合校务委员会召集人、中国行政函授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行政函授大学共招生5万,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共招生18万,成为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民办函授学校。
1986年8月,成立中国政治与行政科学研究所,李正文应邀担任所长,陈子明、李盛平任副所长。
1987年2月,中国政治与行政科学研究所被关闭后,陈子明与王军涛等人成立了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陈子明任所长,研究所下设经济学部、社会学部、心理学部、政治学部四个研究部门。
1988年3月,研究所的经济部接手经济学周报,何家栋任总编辑,陈子明担任总经理。该报后来影响渐大,与世界经济导报作为中国自由化的代表。
1989年六四事件后,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被封闭,人员被遣散,研究所的资产被官方查抄。陈子明被指为"幕后黑手"而受到通缉。 10月10日,在广东湛江被捕。
1991年,中国政府以"反革命煽动、阴谋颠覆政府罪",判处陈子明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同年获颁国际新闻自由奖。
1992年,在香港《当代月刊》出版《陈子明反思十年改革》,提到王丹在狱中对其他六四事件人物的不实指控:“王丹为近五百人作了几十万字的证言,他对于我所作的三个证言恰恰都是记忆有误的”,“大量事实证明王丹的几个证言都是违心之言”,“关系到有关证人的名节”,“坚决要求与主要证人王丹当面对质……让他自己来洗刷有可能留在历史上的一个重大污点”。
1994年5月,保外就医,出狱后查出患有癌症。
1995年6月,再次被收监。
1996年11月,再次保外就医,被软禁于家中。
1997年1月,被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选为第十一届杰出民主人士。
2002年10月10日,刑满获释,但仍然被警方监控。
2004年5月,与何家栋共同创办了了改造与建设网站。 2005年8月,该网站被当局关闭。
2005年,获得该年度的当代汉语贡献奖。
2013年,获得该年度独立中文笔会自由写作奖
2014年1月1日,与其妻王之虹共同获得首届刘宾雁良知奖。
2014年10月21日下午2时50分,因胰腺癌于北京病逝。享年62岁
著作
《西方文官系统》,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
《职位分类与人事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1986年
《现代政治学导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
《谁是历史的罪人》,1991年
《陈子明反思十年改革》,当代月刊,1992年
《阴阳界:陈子明王之虹狱中书简》,明报出版社,1995年
《荆棘路、独立路:陈子明自述》,秀威资讯,2009年
译着
《波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主编
《世界著名思想家译丛》,工人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现代化与政治发展丛书和译丛》,宁夏人民出版社
公共知识分子:社会运动与青年
作者: 王丹, 王尧汉, 苏嘉豪, 王凌云等
编者: 王军涛
出版社:公共知识分子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2/04
语言:繁体中文
定价:200元
今年六月,全世界很多国家不约而同地发生大规模群众上街游行的事件。为此,六月底的《经济学人》杂志专门以「抗议游行」为本期主题,并配发了一篇评论。这篇评论介绍说,在过去的一周时间里,全球三个洲都发生了抗议示威。在巴西,人们上街反对高额的公交费用;在土耳其,人们对一项建筑工程说不;在印尼,人们拒绝接受燃料价格的上涨;保加利亚人则要杜绝政府的任人唯亲。在欧元区,人们反对的是紧缩财政政策。 《经济学人》的这篇报导如果再推迟两个月发表,一定还会加上台湾的25万白衫军在凯达格兰大道为冤死的士兵讨公道,以及反对政府强拆的「拆政府」行动。
不要说在一个极权制度的国家里,人民行使抵抗权是正义的和必要的政治行为,即使是在已经建立了基本的宪政结构的民主国家里,人民的抵抗权仍然是重要的宪政秩序的一部分。那些对人民的抵抗权行使保持怀疑和担忧态度的人,心中恐怕存在一个极大的误区,那就是以为国家的建设只是国家机器的事情,而忽略了人民的能动性,他们忘记了:人民,正是通过自下而上的行动,包括抵抗权的行使,来参与国家政治建设的。
作者简介
王丹国立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客座助理教授,《公共知识分子》杂志社社长
吴国光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博士,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政治系教授
胡平旅居美国的著名政论家,《北京之春》主编
夏明纽约城市大学政治系教授
陈奎德复旦大学哲学博士.普利斯顿中国学社执行主席
张炜原剑桥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刘永川斯坦福大学社会学博士
谢选骏电视片《河殇》撰稿人
徐斯俭中央研究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张铁志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
罗文嘉《二次党外》杂志发行人
孟浪诗人
张博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博士
夏业良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
曾建元中华大学行政管理系副教授
目录
◎社长的话:
社会运动与民主深化王丹
◎社会运动:香港、澳门、中国
“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纲要
「六三零」的日与夜:一场澳门社运实录苏嘉豪
中国农民土地权利的信念、立法原则和维权方略李谨致
六十年来的大陆宪政民主运动(连载) 陈子明
◎世界观察:
鸟瞰印尼客家及其研究曾建元
再度出走前王尧汉
◎专辑:辛亥百年回顾
酣战春雨(五) 王凌云
中国大陆民主运动六十年(上)
——《民主运动在中国》导论
陈子明
本文旨在讨论民主运动的涵义、中国民主运动的源流以及六十年来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基本脉络。
一、民主运动概述
词典上与本文相关的“运动”定义是:政治、文化、生产等方面有组织、有目的而声势较大的群众性活动。民主运动是政治方面的群众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政治运动。
“运动群众”与“群众运动”
群众性活动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掌权者鼓动乃至强迫实施的集体性活动,一种是由民众自己动员、组织起来的集体性活动。我们把前者称为“运动群众”,后者称为“群众运动”。
强迫实施人口迁徙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强迫农民和市民吃大锅饭的“公共食堂运动”,从民营资本家口袋里压榨出“抗美援朝”战争经费的“五反运动”,把上千万民众打成专政对象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都是“运动群众”的例子。毛泽东时代的绝大部分“运动”,都属于“运动群众”。邓小平时代想要开展“反自由化运动”,但是群众不买账,开出高价也搜罗不到几篇批判文章,这就说明“运动群众”已经不大行得通了。
王海光最近撰文揭示的1950年贵州各地的“反征粮”“民变”,(注1)高王凌笔下“大跃进”时期全国许多地方农民的“瞒产私分”等“反行为”, (注2)文革高潮时期临时工与合同工的组织“全国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争取同工同酬,争取享有与正式工人平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斗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运动”。但这些运动还算不上是政治运动。
“群众运动”可以分为社会运动和政治运动。前者以改变已有的社会价值趋向、特定的利益分配格局以及僵化的社会生活习俗为目标,后者则以改变政体即强制性的价值分配系统的模式和程序为目标。或者说,前者涉及谁多分一点,谁退让一点;后者涉及由谁来分配,怎样分配。
在民主政体建立之前,许多社会运动都带有政治运动的意味,或者最终会转化为政治运动。例如十九世纪的英国,工人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转化为宪章运动;又如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波兰,工人争取经济权利的斗争转化为“团结工会”运动。在民主政体建立之后,大部分社会运动并不需要对政体作出大的变动,在现有的政治框架下就可以取得成果。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的一系列“新社会运动”——争取男女平等的女权运动、反对种族歧视的民权运动、环保运动、同性恋权利运动等。
以民主为目标的政治运动
在政治运动的范畴内,既有争取民主的运动,也有反民主的运动。后者的例子有德国的纳粹运动。在希特勒上台以前,纳粹运动是一种在野的群众运动,但它的目标是实行法西斯主义的独裁专制。波普曾经把法西斯主义政党通过选举取得执政地位称为“民主的悖论”。因此,群众运动天然合理论是错误的。
列宁曾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注3)从列宁的话中我们想引出两个意思。首先,是关于理论与运动的关系。没有民主的思想、民主的理论,就不会有民主的运动。中国的民主运动,是兴起于民主学说引进中国之后。显然,太平天国不是民主运动,义和团也不是民主运动。
其次,是关于革命与民主的关系。尽管民主运动有时也会呈现为革命的方式,譬如法国大革命,俄国二月革命,晚近苏东国家的“天鹅绒革命”、“橙色革命”,以及中国的辛亥革命;但中国20世纪的大多数“革命运动”与民主运动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根本不是一回事,诸如所谓“新民主革命运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运动”。李慎之指出,“一二九一代”的中国青年曾有不少人把“革命”认作民主的朋友,却没想到他们是冤家对头。 “革命运动”的熊熊烈火,来自对自由民主价值观的焚烧(包括自我焚烧)。李慎之说:“我们那一代人花了一生时间呼喊'民主与革命',革命倒是席卷中国大地,而何谓'民主',我们这代人终其一生也未弄清其内涵。”(注4)显然,中国民主运动的挫折,与民主理论的欠缺(包括对民主与革命关系的误解)有着直接的关系。
我们所说的民主运动,是在民主思想指引下以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为目标的国民运动。这里包含三层意思:第一,是民主思想指引下的运动,不是其他思想所导致的运动。反满运动、排外运动、非基(督教)运动,都曾经是很有声势的群众运动,但不是民主运动。第二,是以建立和完善民主制度为目标的政治运动,不是以争取特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为目标的社会运动。要求建立工会的政治性罢工是民主运动,要求增加工资的经济性罢工就不是民主运动。第三,是有群众基础的、有一定规模的活动,不是孤立的、个人的、偶然性的行为。它可以是只有一部分国民参加的运动,如清末民初的绅权运动;也可以是全民或多数市民参与的运动,如八九民主运动。
我们把世界上的民主运动分为两类:前一类的目标是建立民主政体,因此可以称为民主化运动;后一类的目标是完善民主制度,因此可以称为民主改良运动。美国1960年代的“民权运动”,就属于民主改良运动。而中国的民主运动,至今还没有超出民主化运动的阶段。
中国的民主化运动(以下一般简称为民主运动),又可以分为前后两截。前面的半个多世纪是在专制体制下的民主运动;后面的六十年是在极权体制下的民主运动。从世界范围来看,极权体制下的民主运动比专制体制下的民主运动要更加困难,因为极权体制是专制体制登峰造极之作,它对民主运动的镇压要比其前辈更加严密和残酷。
民主运动的样式包括:广泛的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群众性的游行、集会、示威、罢工活动,结社与组党,竞选活动,以及在特殊条件下的起义和革命。按照西塔尼•塔罗的说法,民主运动是一种“以潜在的社会网络和使人产生共鸣的集体行动框架为基础,能发展出对强大对手保持持续挑战力的斗争政治事件”。 “斗争性集体行动形式之所以不同于市场关系、游说或代议制政治,就在于它们使普通民众与对立者、社会精英或当局发生对抗。它们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它们挑战掌权者,制造团结,在特定的人群、条件和民族文化背景下具有重大意义。”这种运动“包含根据经验得出的四个特性:集体挑战、共同目标、社会团结和持续互动。”(注5)
中国民主运动的源流
中国民主思想与民主运动的先行者梁启超说:“(康)有为当中日战役后,纠集青年学子数千人上书言时事,所谓'公车上书'者是也。中国之有'群众的政治运动'实自此始。”(注6)从“公车上书”到中华民国宪法颁布,我们把这五十多年的中国民主运动分为四个台阶:绅权运动,国民运动,人权运动,宪政运动。
中国民主运动刚刚起步时,是以新旧绅士为参与的主体。用梁启超的话来说:“今之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兴民权斯固然矣,然民权非可以旦夕而成也。……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注7)绅权运动的根本目的,是以时人心目中的绅权自治和参政为手段,达到国家现代化即“富国强兵”的目的,而其在政制上的具体目标,则经历了由变法到立宪的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变法维新派希望在保存王权的情况下,容纳主张变法的绅士阶层参政,形成一种王权与绅权的共治。第二阶段肇始于日俄战争,君主立宪的日本战胜了沙皇专制的俄国,《东方杂志》欢呼道:“大哉日俄之战,岂非天意示其趋向而启中国宪政之萌芽乎?”(注8)梁启超在《立宪法议》中说:“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他在民国建立前后的言论一再表明,君主立宪也好,民主立宪也罢,关键是要在中国实行立宪政体。
绅权运动尝试了民主运动的各种方式,从最传统的公车上书,到最激烈的武装起义。在早期阶段,运动的方式主要是宣传、教育、启蒙性质的,例如办报纸,开学堂,组织学会等;在后期阶段,运动的方式转向政治参与,直接向政府施压,带有更多的制度建设的意味。可以说,绅权运动开启了此后一个世纪中国民主运动几乎所有的样式。由于反满民族主义者与立宪民主主义者的协同动作,推翻了满清统治,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于民国初年难以避免的政坛乱象,袁世凯等保守派企图向君主专制政体开倒车,袁世凯死后则进入了军阀擅权时期。
当中国的绅权运动蓬勃开展之际,世界的民主化潮流已经从绅权民主转向大众民主。十九世纪后半期,欧美国家的选举权从富人逐渐扩展到全体成年男子,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这个潮流随即影响到中国。以五四运动为标志,青年运动、妇女运动、工人运动、农民运动渐次展开。梁启超在《欧游心影录》中检讨说:从前有两派爱国人士,各走了一条错路。甲派(指梁自己的一派)想靠国中固有的势力,在较有秩序的现状之下,渐行改革。谁想这主意完全错了,结局不过被人利用,何尝看见什么改革来。乙派(指孙中山一派)要打破固有的势力,拿什么来打呢?却是拿和他同性质的势力,说是打军阀,打军阀的还不是个军阀吗?说是排官僚,排官僚的人还不是个官僚吗?两派有个共同谬见,都是受了旧社会思想的锢蔽,像杜工部诗说的:“二三豪杰为时出,整顿乾坤济时了。”哪里知道民主主义的国家,彻头彻尾都是靠大多数国民,不是靠几个豪杰。 (注9)梁启超指出:“政治轨道是要把政治建设在国民意识之上。想引他上轨道,除了市民的群众运动外没有别条路。”(注10) “政治运动者,国民中一部分,为保存国家及发展国家起见,怀抱一种理想,对于政治现象或全体或局部的感觉不满足,乃用公开的形式,联合多数人继续协同动作,从事于宣传与实行,以求贯彻政治改革或政治革命之公共目的,所采之一种手段也。”(注11)
可惜的是,梁启超倡导的国民运动,很快就被由共产国际输入的国民革命运动所取代。受最新世界潮流的影响,五四以后的梁启超、孙中山都向往直接民主,而对代议制民主采取否定态度。这就导致中国更年轻的一代(无论是国民党人还是共产党人)倒向列宁所号称的“新式民主”——“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苏维埃政权比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要民主百万倍。”(注12)这种“新式民主”实际上是“新式专制”,斯大林实行计划经济和克格勃专政后,更沦为“极权专制”。
虽然《青年杂志》创刊号发表的陈独秀《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把“人权说”列为“近世文明之特征”之一,但是在五四时期,“人权”并没有与“德赛二先生”获得同样的声誉。时人把民主与科学视为争“国权”的利器,而把争“人权”视为第二位阶的目标。国民党实行“党在国上”的“训政”之后,践踏人权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正如胡适所说:“无论什么人,只须贴'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没有人权的保障。身体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割,都不是'非法行为'了。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无论什么学校,外国人办的只须贴上'文化侵略'字样,中国人办的只须贴上'学阀''反动势力'等等字样,也就都可以封禁没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注13)胡适、梁实秋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发表文章抨击“训政”、“党治”,罗隆基提出了三十五条“目前所必争的人权”。 (注14)这些文章先是发表在《新月》月刊上,后来编为《人权论集》出版。罗隆基当时就预言,“目前留心国事的人,大概把视线都集中在”“自相残杀的内战”;“百年后读史者,翻到民国十八年这几页史的时候”,“一定重视”“胡适其人”推动人权运动“这样一段故事。”(注15)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可以认为是人权运动的一个小高潮。 1932年12月18日,上海《申报》刊出了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黎照寰、林语堂等人以筹备委员会名义发表的《发起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声明同盟的目的:(1)为国内政治犯之释放与非法的拘禁,酷刑及杀戮之废除而奋斗;(2)予国内政治犯以法律及其他之援助,并调查监狱状况,刊布关于政府压迫民权之事实,以唤起社会之公意;(3)协助为结社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诸民权努力之一切奋斗。 12月29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上海华安大厦召开成立大会。临时执行委员会由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四人组成。宋庆龄任主席,蔡元培任副主席,杨杏佛任总干事,林语堂任宣传主任。次年1月17日,上海分会成立,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伊罗生、邹韬奋、陈彬和、胡愈之、鲁迅九人任执行委员。 1月31日,北平分会成立,胡适、成舍我、陈博生、徐旭生、许德珩、任叔永、蒋梦麟、李济之、马幼渔九人为执行委员,胡适任分会会长。该同盟是一个统一战线组织,参与者既有国民党开明人士如蔡元培,又有自由派知识分子如胡适、林语堂,还有第三党的杨杏佛,以及中共地下党员及同情分子宋庆龄、胡愈之、鲁迅等人。由于内部的政治分歧导致胡适被开除,更由于外部的压迫(总干事杨杏佛被暗杀),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在半年后即告解体。
根据孙中山一手制定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建设之程序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 (注16)因此,国民党内的一些派系如孙科的“太子派”,在“九一八事变”后,即要求速开党禁,结束训政,筹备宪政。 “七七事变”后,国家处于危难之际,国民政府放开了一些政治空间,国社党、青年党、第三党、民主政团同盟等陆续登上政治舞台,这些国共两党之外的“第三势力”成为推动宪政运动的主要力量。黄炎培、张君劢、左舜生、梁漱溟、章伯钧等人领导的民主政团同盟在其政治纲领中提出了“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这个口号被1946年1月的政治协商会议一致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所采纳,成为宪政运动达到顶点的标志。
中共作为在野党,也曾经是宪政运动的参与者。 1945年9月,毛泽东在重庆对外国记者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通平等无记名的选举所产生,并向选举它们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将保证国家的独立、团结、统一及与各民主强国的合作。”(注17)不论说者是否出于真心,在当时确实颇得人气。但是,中共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员,它不能不服从斯大林的指挥棒,当苏联与西方国家进入冷战之后,中共随即从“和平民主新阶段”转向全面内战。宪政运动促成了《中华民国宪法》的诞生,却没有迎来中国的宪政民主。不仅中共不承认这部宪法,国民党撤退到台湾后,也长期实行戒严状态。
1949年以后,中国民主运动分化为大陆民主运动与台湾民主运动两支,本文仅涉及大陆民主运动这一支。在过去的六十年里,大陆民主运动经历了四次高潮:五一九运动,四五运动,北京之春运动,八九民主运动,下面将分节加以介绍。本文最后一节,拟对“六四”之后的大陆民主运动,做一个简略的梳理。
(未完待续)
作者注:
1.王海光:《民变与“匪乱”:以中共接管贵州暨西南时的征粮为例》,载《领导者》,总第28期。
2.高王凌:《“大跃进”时期的农民行为》,载《当代中国研究》,2006年第2期。
3.列宁:《怎么办? 》,载《列宁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311页。
4.李慎之:《革命压倒民主》,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77097。
5.西塔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3-6页。
6.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载《饮冰室合集》,8,专集之三十四,60页。
7.梁启超:《论湖南应办之事》,载《饮冰室合集》,1,文集之三,41、43页。
8.《以立宪为万事根本》,《东方杂志》第二年,第12期“社说”,转引自韦庆远等着《清末宪政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100页。
9.载《饮冰室合集》,7,专集之二十三,22-23页。
10.《对于北京国民裁兵运动大会的感想》,载《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六,22-23页。
11.《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载《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六,12-13页。
12.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载《列宁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606页。
13.胡适:《人权与约法》,载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5,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525页。
14.罗隆基:《论人权》,载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540-556页。
15.罗隆基:《告压迫言论自由者》,谢泳编:《罗隆基: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79页。
16.载《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126页。
17.《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载《毛泽东文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27页。
中国大陆民主运动六十年(下)
——《民主运动在中国》导论
陈子明
(续上期)
两个“六四事件”比较
1989年6月4日,发生了两件震惊世界的大事:中国军队的坦克、装甲车在北京大街上镇压参加民主运动的群众;波兰民众用自己手中的选票把团结工会的领导人送入了议会和政府。这两件事一反一正,共同促成了柏林墙的倒塌、华沙条约组织的解体和苏维埃帝国的崩溃。
两个“六四事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中国的八九民运失败了,波兰的民主运动却大获全胜呢?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在我看来,至少有以下一些原因。
经过斯大林死后三次改革浪潮的洗礼,1989年“苏东波”的目标是清晰的,这就是用普世价值观(“新思维”)取代“无产阶级专政”价值观,用议会民主政体取代一党垄断政体,中国的情况则不同。苏联东欧国家的前两次改革是修正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性质的,而中国由毛泽东主导的前两次改革(五十年代的“整风运动”和“大跃进运动”,六十年代的文革运动)则反其道而行之,是用更加专制独裁的毛泽东模式来取代斯大林模式。与苏联东欧国家改革方向一致的“五一九”运动,其时间是短暂的,社会基础是薄弱的,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因此,从四五运动到八九民运的中国民间改革浪潮,从其深度和广度来说,只相当于东德、波兰和匈牙利在五十年代的水平。同样是发生在1989年的民主运动,中国“反官倒”的运动目标,与“苏东波”的目标,存在着一个“代差”。
在整个八十年代,波兰团结工会都是一个有组织的政治反对派,在其背后还有一个更加有势力的组织——天主教会。国际社会通过各种渠道给予团结工会强有力的支持和援助。波兰政权究其本源来说,是一个由苏联红军引入和支撑的傀儡政权,因此反对运动可以依托民族主义的“软实力”。 (同一时期的台湾民主运动,也有“省籍矛盾”的社会背景。)这些条件,都是八十年代的中国大陆民主运动所不具备的。 1985年的学生运动,曾有意识地打出“反日”牌,但在当时并不具有广泛的社会动员力。
波兰团结工会得到了知识分子的全力支持,在1989年的时候,工人阶级与知识阶层已经拧成了一股绳,成为反对力量的两大社会支柱。而中国工人阶级“反官倒”、“反腐败”的要求,与知识阶层(包括大学生)“争民主”、“争自由(新闻自由、结社自由)”的要求,还没有完全合拍,以致在5月下旬的关键时刻,首都北京的产业工人没有显示自己的力量。在九十年代末,颇有一些下岗工人对我表示,非常后悔自己没有更加积极地投身八九民运,如果工人阶级在当时发出了声音,显示了力量,就不会出现后来几千万产业工人被“消灭”的局面。
邓小平在“六九”讲话中说:“最有利的是,我们有一大批老同志健在……他们是支持对暴乱采取坚决行动的。”(注14)1989年的时候,苏联东欧国家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人都已经不在了,1923年出生的雅鲁泽尔斯基最多算是第二代,1931年出生的戈尔巴乔夫则是第三代。由于“代际”的差别,雅鲁泽尔斯基、戈尔巴乔夫的治国理念与1904年出生的邓小平的专政意识已经有了不小的距离。即使同属于第一代领导人,如果不是邓小平当家,也不一定会调动几十万正规军来镇压民众。邓小平在上述讲话中说,“老同志”中也有“一些同志一时还不理解”(注15),指的就是徐向前、聂荣臻、张爱萍、叶飞等一些反对调军队进城镇压民众的老红军。连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军人都做不出来的事,邓小平能做出来,这正是毛泽东欣赏他的原因。毛曾赞扬邓“开了一个钢铁公司”(注16),在邓小平主持镇压五一九民主运动之后,毛泽东就敕封他为中共这家“钢铁公司”的“副帅”了,毛本人则自称“正帅”。 (注17)所谓开“钢铁公司”,就是无法无天,无畏“上书”(注18),能够心狠手辣地动用一切暴力手段来实施专政。除了毛和邓,即便像刘少奇、彭德怀、叶剑英这些中共第一代领导人,都是没有资格当“钢铁公司”老板的。邓小平这个人掌握军权,其实就是“六四”惨案的首要原因。
苏联东欧国家在八十年代都已经基本完成了城市化,军队的官兵大部分是城市居民的子弟兵,向自己的父母家人邻居开枪,是很难下手的,在“苏东波”的过程中,正是一些奉命镇压的军警倒戈,导致了专制政权的顷刻颠覆。中国则不然,毛泽东延误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整整20年,而且导致了严重的城乡割裂和对立。一支以农民子弟为主体的军队,接受了穷凶极恶的独裁者的命令,用坦克镇压了中国近代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市民运动,这就是八九民运的历史宿命。
六、“六四”之后的民主运动
“六四”以后的民主运动,与前述民主运动有一个显着的区别,就是脱离了与中共党内路线斗争和派系斗争的纠结,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政治运动。这首先是一个优点,使它能够旗帜鲜明地提出类似于“苏东波”的目标——结束一党专政,建立宪政民主;但同时也是一个缺点,使它无法运用具有合法性的运动资源,影响到社会动员的广度。
从秘密结社到宪章运动
本文把“六四”以后的中国大陆民主运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89年至1992年,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分散的地下反抗运动。第二个阶段是从1993年至2002年,这个阶段的特征是公开的政治反对派运动。第三个阶段是从2003年至2009年,这个阶段的特征是从维权运动到宪章运动,运动的规模不断扩大。
“六四”以后出现了大镇压、大搜捕、大审判、大逃亡,即使是在这样严峻的政治形势下,全国到处都出现了秘密结社与地下反抗运动。九十年代前期我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得知在政治犯难友中有几位要求为“六四”平反而被判刑的地下刊物创办人:韩罡,28岁,《起跑线》主编,1989年7月被捕,判刑12年;陈宴彬,29岁,《铁流》主编,1990年9月被捕,判刑15年;张亚菲,28岁,《铁流》编辑,1990年9月被捕,判刑11年;尚子文,35岁,《钟声》编辑,1991年4月被捕,判刑6年;孙立勇,33岁,《钟声》主编,1991年5月被捕,判刑7年。
1991年,湖北公民张敏鹏等人秘密组建中国共和党,以“推翻专制,再创共和”为其奋斗纲领,不久便遭到当局的镇压,张敏鹏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同年,北京语言学院教师胡石根和王国齐等人成立了中国自由民主党。胡石根同时还参加了康玉春等人成立的“中华进步同盟”组织。 1991年12月,胡石根和刘京生、高玉祥等人又成立“中国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胡石根起草了《中国自由民主党政治纲领》、《中国自由民主党组织章程》和其它多份自由民主党、自由工会的宣传材料。 1992年4、5月间,胡石根、刘京生等准备在“六四”周年纪念期间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散发、投寄传单,并准备用航模直升机在天安门广场上空散发抗议“六四”屠杀的传单。 1992年5月27日,胡石根被抓,中国自由民主党的其他成员随后相继被捕。胡石根被判刑20年,康玉春17年,刘京生15年,王国齐11年,陈卫、陆志刚、张纯珠、王天成、安宁5年,还有许多人被判刑和拘留审查。
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政治气候有所缓和,民主运动再次浮出水面,公开亮相。 1993年11月,周国强、秦永敏、宋书元、杨周、刘念春、陈旅、李海、钱玉民、沙裕光等人签署并公布《和平宪章》(草案),要求平反“六四”,开放“党禁”。 1994年笔者第一次“保外就医”期间,撰写了《一九九五年的中国政治反对派》一文,指出:“由持不同政见者向政治反对派提升,已然是一种活生生的现实”,“反对派要有自己的独特立场、态度和做法,绝不把自己混同于执政党内的任何一个派系”。然而,“理性、负责任的反对派在知识界、广大民众和执政党内部都有坚定的支持者和广泛的同盟军。反对派要以自己的睿智和信心来鼓舞、团结各界人士参加争取民主转型的宏大事业。”“反对派在1990年可以做以下五个方面的事情:政治对话、时政批评、立法倡议、历史撰述和筹备参选。”
1995年,公开化的民主运动形成了一个高潮。 2月,包遵信、王若水、陈子明、徐文立、刘晓波、陈小平、周舵、吴学灿、闵琦、沙裕光、廖亦武、金橙等人向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递交《反腐败建议书》和《废除收容审查保障人身自由》两封公开信;刘念春、黄翔、王丹、王东海、陈龙德等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废除劳动教养的建议》。 5月,许良英、楼适夷、杨宪益、周辅成、吴祖光、林牧、丁子霖、蒋培坤、江棋生等人发表《迎接“联合国宽容年”,呼唤实现国内宽容》呼吁书;王之虹、王丹、包遵信、刘念春、刘晓波、陈小平、江棋生等人发起并公布《汲取血的教训、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丁子霖、张先玲、李雪文、周淑庄、徐珏等“天安门母亲”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组成专门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对整个事件进行独立、公正的调查”,“向全国人民公布调查结果,包括公布'六四'事件中的死者名单、死者人数”,“责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向死者亲属作出个案交代”三项要求。当局于“六四”六周年前后拘捕王丹、刘晓波、刘念春等人,将陈子明重新收监,压制了这一波政治对话。
1997年2月,邓小平去世。从江泽民访美到克林顿访华,中国大陆出现了一个政治“小阳春”,民主运动再度活跃。 1998年6月20日,秦永敏在武汉成立《中国人权观察》。 6月25日,浙江王有才、王东海、林辉三人向当地政府部门递交了《关于成立中国民主党的申请》并公布了《中国民主党成立宣言》。随后,秦永敏、谢万军等多个省份的反对派人士也递交了成立中国民主党的申请。 11月9日,徐文立等在北京召开会议,宣布建立北京、天津中国民主党党部,徐文立任党的委员会主席,查建国、高洪明任副主席,何德普任监委会主席。会议向全国通电于2001年召开中国民主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局于年底采取了镇压措施,将徐文立判刑13年,秦永敏12年,王有才11年。但是,这并没有能够阻挡民主党组党运动的发展。到1999年底,全国有28个省市设立了民主党党部,拥有1000多名党员。当局也继续进行打压,在全国先后逮捕了300多名党员,判刑30多人。
“九八组党运动”集结了北京之春和八九民运两次民主运动的参与者。前者包括徐文立、任畹町、秦永敏、何德普、查建国、高洪明、王泽臣、肖利军、王文江、岳天祥、姚福信、萧云良、朱虞夫等人;后者包括王有才、王东海、刘世遵、刘贤斌、吴义龙、谢万军、祝正明、唐元隽、佘万宝等人。但这一运动的弱点在于,由于当局的围堵打压,以及运动目标与大多数民众的切身利益有较大距离,运动范围基本上被限制在民主运动“老战士”的圈子内。
进入新世纪之后,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而当局的管制措施又一时没有跟上,互联网成为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一个重要工具。比四五运动、北京之春运动、八九民运当事人更年轻的一代人登上了民主运动的舞台,在互联网领域中引领着时代潮流,其佼佼者如余世存、余杰、王怡、赵晖(“莫之许”)、李永刚、范亚峰等,还有一些人则始终以“网名”示人。关注重心逐渐从政治方面的人权保障转向维护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 2003年,出现了“新民权运动”或“维权运动”这样的运动命名。在维权运动中,维权律师群体的作用凸现了出来。早在1994年,笔者就在《中国的民主:从说到做》一文中指出:“由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反特权、反腐败将会为他们提供'选择性'的诱因,对他们个别地发生作用,使他们的个人动机与创造公共财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律师界与国内外新闻界的紧密配合下,一个民间监督网络将会逐渐形成,一代新型政治人物将会从中破茧而出。”张思之、莫少平、浦志强、高智晟、李柏光、李和平、许志永、朱久虎、滕彪、郑恩宠、张星水、江天勇等人就是维权律师群体中的翘楚。
2008 年12月,由刘晓波、张祖桦等人发起的“零八宪章运动”,显示了大陆民主运动新高潮的到来。这一事件的最大意义,并不是《零八宪章》归纳了中国宪政民主运动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主张——这些理念和主张,在过去十几年的一系列联署声明与宣言中,已经有过充分的展示;而是实名连署者的人数之多与层面之广——既有体制外的狭义“民运人士”,也有体制内的“两头真”离休干部、院长教授、文艺名流,既有知识分子和白领阶层,也有全国各地的底层人士。民主运动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动员与社会参与,才能对现行体制造成实质性的冲击,从而推动体制转型。
民主运动与民主化进程
民主运动是民主化进程的动力,但不是唯一的动力。民主运动是民主化进程容易观察到的表象,是冰山浮出水面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冰山的全部。
学者们已经研究过民主化转型的各种影响因素:包括一般的社会发展(人口规模、经济增长、教育普及程度等),包括社会的结构性变化(城乡结构、所有制结构、阶级和阶层结构等的变化),也包括政治文化的演变(主流意识形态的变迁、统治集团自信心的动摇、民众对于未来的预期等)。民主运动是社会变迁与制度转型的催化剂。我们已经看到,四五运动、 北京之春运动、八九民运对于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总体性社会的瓦解、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社会的复苏——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我们也会看到,未来民主运动在中国的民主化转型中将要发挥的关键性作用。
民主制度的建立是一种全社会的公共财。奥尔森说:“大团体或者说潜在团体根本没有生产公共财的诱因,……唯有个别而'选择性'的诱因才能激发潜在团体中的理性个人为团体目标而努力。”(注19)为建立民主制度而奋斗的民主运动参加者需要类似一些宗教中的圣徒那样的品格:为了拯救众生,他们基于信仰而愿意戴荆棘冠、钉十字架、上火刑柱,但他们并不要求别人也这样做,不要求别人与自己一样付出代价,也不要求他们回报自己的付出,甚至对别人的不理解、别人的敌对也以德报怨。
一个致力于中国民主化的公民,既可以选择投身民主运动,也可以选择从事推进民主化的平凡工作。作为一名学者,翻译一部研究各国民主的理论著作;作为一名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进行公民教育;作为一名律师,代理一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作为一名记者,如实介绍外国的选举真相……这些分散的、零星的活动不一定构成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却是实实在在地为民主化事业添砖加瓦。
谈到民主运动,往往就会与失败、挫折、牺牲联系在一起。然而梁启超早就说过:“国民运动的价值,在政治本身是可限量的,在国民教育上是无可限量的。一个政治问题的运动,虽有成败之可言,从政治教育的意味看来,无成败之可言。凡国民政治运动总是成功——虽失败也算成功,为什么呢,因为靠他才能养成做共和国民资格,成固然养资格,败也是养资格。资格养成,什么事干不了,所以国民运动只有成功,没有失败。”(注20)国人必须不断总结民主运动的经验教训,才能“养成做共和国民资格”,才能把挫折变为成功,才能最终转败为胜。
何家栋说:人们常常把传统与成功联系在一起,然而不经历一次次失败,在失败中坚持,从失败中学习,就不可能形成最伟大和深厚的传统。在西方社会,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政党都曾经历了数十年到上百年的政治失败和挫折,才从在野党、反对党转化为在朝党、执政党。不经历长期的在野,就不会有政治上的成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说“失败是成功之母”。 1949年之后的中国,在“鸣放”运动、“文革”运动和“北京之春”运动中,曾经涌现过一批又一批争取民主的仁人志士,但是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言说,他们的追求,在大众媒体中、在多数人记忆中现在已经湮灭。如果每一次失败都意味着死亡,甚至是毁尸灭迹,失败者就会成为历史的孤魂野鬼。我们必须记住失败者的事迹,坚守失败者的信念,保存失败者的胤嗣,吸取失败者的教训,这既是一种道义责任,也是中国民主事业从失败走向胜利的前提条件。 (注21)
笔者曾指出:推动中国民主化的力量是多元的,包括三股主要的力量。其一是体制外的狭义“民运”力量,其二是体制内外的“维权”力量,其三是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狭义“民运”力量有明确和公开的政治诉求:以宪政民主体制取代极权专政体制。 “维权”力量以人权、群体利益和个人权益为直接诉求。如果“维权”取得一个个的具体成果,实际上就是在逐步瓦解共产党的一元化统治方式。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只有一些隐晦的政治表达,有些人甚至是在“韬光养晦”,但他们以各种方式默默地为民主化作出贡献,并为民主化的突破积蓄各种资源。因此,这三股力量都是广义的“民运”力量。 (注22)推动中国民主化需要大家分工合作、多元配合、齐头并进。要进一步开展民主启蒙和公民教育;要恢复历史真相,发掘民主传统;要系统剖析、批判现行体制和政策;要争取和维护各项人权与公民权利;要设计新的国家发展战略、政纲与宪政架构;要在适当的时候启动竞选、修宪、组党,实现中国民主化的突破。 (注23)
(未完待续)
作者注:
(14)《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02页。
(15)同上。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三卷,(下),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1146页。
(1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八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版,196页。
(18)刘少奇曾对毛泽东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见高晓岩对刘源、何家栋访谈录,载1998年11月20日《南方周末》。
(19)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版,58页。
(20)《外交与内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七,45-47页。
(21)何家栋:《在失败中坚持,从失败中学习》,陈子华编着:《浴火重生》的序言,香港:明镜出版社,2004年版。
(22)陈子明:《推动民主化的多元力量》,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icle/sf/200702/20070211150931.shtml。
(23)陈子明:《海内外华人齐努力》,载张伟国编:《薪尽火传——当代中国民主先行者传略》,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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