雉鸡的滋味
他常到研究室来嘘寒问暖,约大家一起去喝茶聊天,偶尔也找大家到pub喝个小酒。
住在学校北方小镇的他,开车到学校得花3-40分钟,有时也会骑车,骑车得花1个多小时。如果开车,他7点出门,如果骑车,6点多就得出门。夏天5点天亮,早起出门不成问题,冬天又湿又冷,8点还是天色黯淡,早起出门非常痛苦。
学校的第一堂课没这么早,他提早出门是希望避开上班上课尖峰的车潮,也希望有更宽裕的时间备课。
不过,更早之前,他不是这么早的。自从他喜欢上某位研究生后,为了陪她吃早餐,于是刻意更早出门。
有一次,开车到学校的乡间小路上,他不慎撞到一只突然从草丛里窜出来的小动物。下车查看,原来是只母雉鸡,伤势太重已奄奄一息。
雉鸡本就是当地常见的猎物,也是餐桌上常见的野味。他想,与其丢到野外,不如带走。
到了学校,他把雉鸡送给那位研究生。
她收到这份礼物时,大吃一惊,想起小时看过母亲杀鸡放血拔毛的惊恐过程,而手上这只可怜的雉鸡已无须宰杀放血,就等着拔毛后烹煮成佳肴。
她在宿舍的共用厨房中,学母亲用滚烫的热水烫过已无气息的雉鸡,再仔细拔除羽毛及细毛。母雉鸡的毛色深褐低调,不似公雉鸡般光彩夺目,但,一旦死去,毛色如何再也不重要。
她不擅厨艺,也从未处理过整只鸡。拔完毛的雉鸡比一般市场卖的全鸡瘦小,而厨房中的刀具不够锐利,好好的一只鸡被她剁得支离破碎,骨肉分离。她把这些鸡块全丢到深锅里,加上洋葱、大蒜、番茄、西洋芹、红萝卜、马铃薯等慢慢地炖煮。
那锅炖鸡,她带了些给他,也分了些给同楼室友,剩下的,她吃了几餐。野生雉鸡肉质坚韧,加上没有放血,谈不上美味,更何况几经复热,食之无味。
他们的恋情,在她离开时画下句点。
他说他可以随她回国与她相守,找份教职,维持生活不成问题。她说他虽愿意放弃现有的一切,但她却无法承诺他们的未来。
时隔多年再次联络,他终究还是娶了黑头发黄皮肤的女子为妻。
她想起与他共进早餐的冷冽冬日,窗上的水雾总是太浓,无法看清窗外的景物,而那雉鸡的滋味,却是两人永远难解的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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