薔薇街
這裡就是薔薇街了。
這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啊:每件物品都有著永恆的靈魂——無論是一支鋼筆,還是一盞檯燈,都是這裡的居民。他們每天便在薔薇街的磚路上走來走去,每一個人都友愛而善良。但是,如果他們不慎展示了自己物品的特性,便會立即死去——這麼說也許你還是不明白,但我曾經親眼看見好幾條人命在我面前消失。
我的一個朋友只是哼了個小曲就倒在地上死去了,變回了一支喇叭,而他的靈魂去了哪裡呢?誰也不知道。而我,只是一支從不書寫的鋼筆而已。每一個人都在永生和本性的蹺蹺板上小心翼翼地活著,保持一種微妙的平衡和停滯。所以,我也只是每天坐在薔薇街的街角,一邊磨著玻璃鏡片,一邊同我的鄰居們聊著這裡發生的一切。
讓我們開啟一個輕鬆些的話題:如果你想在這裡生活,你就必須認識一個人。
他是一張紙幣,大家更願意叫他“痞子”。痞子一直活得很好——當然了,他可從來不花錢。哪怕是一分一毫,你絕不會看見他從錢包裡拿出鈔票。誰讓他是紙幣呢?幾乎是在印鈔機賦予他靈魂的時候,他作為一個王八蛋的命運就開始了。因為他從不給錢。
記憶中的他穿著白色的襯衫,黑色的褲子和皮鞋。當他站在那裡不動的時候,總是會把重心壓在右腿上,左腿微微彎曲。無論是他吐出煙圈的姿勢,還是吐出胃裡酒精的樣子,都時尚極了。街上的年輕人都熱衷於模仿。
他威風得像天上的太陽,明晃晃地走在街上,誰也不敢直視他。他出門又回家,彷彿太陽升起又落下,直到他陷入情網。也許像閱讀,也許像旅行——我對戀愛的感覺真是一無所知,因為薔薇街所有的姑娘都在街角的妓院裡。所謂“妓院”更像是商店,區別是:這裡的商品都是有靈魂的,它們變成了姑娘。你若是要買走她們,她們便無疑展現了商品的本性,你就只能看著她們邁上死亡的路,一去不復返。所以,就像死囚臨行前獲得的溫柔一般,一切只是徒勞。
痞子卻千真萬確愛上了那個姑娘,她是一小瓶酒——愛情啊,總是多災多難。痞子對於商品從來都是搶的,因此如果他把這姑娘搶出來的話,無異於要了她的命。那買呢?這可更是個“好主意”,他們正好可以一起死去了。
痞子曾給姑娘寫過一首沒頭腦的詩,原諒我糟糕的記性。當然,我也不能在這裡給你們寫出來,因為我是一支鋼筆。但是,我決沒有說謊。
為愛憂傷的痞子終日躺在椅子裡,不久後便出乎意料地死了。
唔,這就是這個倉促的夢的全部內容。我揣測了老天通過這個夢傳達的信息:
不要想喝酒。
但畢竟是猜測,人,總是缺乏遠見的。不久以後,我又做了一個模糊不清的夢,告訴我酒還是要喝的。
夢裡,我是一陣風。
那是一間破敗的房子,它正坐在泥濘的道路邊唉聲嘆氣,似乎不知要往哪裡去。我走上前細細打量,瓦片已經被風掀去許多,彷彿舊毛衣上被細心的蟲子蛀出的窟窿。牆壁尚且完整,不過有些地方佈滿了經年的傷口,露出了裡面棗紅色的磚塊。門則半開著,或者說是被卡在半開半合的地方再也無法轉動。一切看上去都陳舊而堅實,對於我的到來也無動於衷——帶著好奇吹進屋內的風,也許並不止我一個。
我走進屋內,一張落滿了灰塵的椅子便呈現在我眼前:灰土和椅面間,隱約可以看到些什麼。我俯下身向吹去灰塵,想要一睹究竟。可是,越是細微的動作,就越禁不起分毫的不當:要看的東西和灰塵一同揚起,我定了定神,發現那是一張紙幣。
我好心的把紙幣吹到了路上,一路護送它去往前方最近的小鎮裡——我一廂情願地覺得:
讓它展露頭角,一顯本色是件好事。
我在小鎮的磚路上漫無目的地走著,忽然一個連襯衫釦子都係不好的醉漢不知從哪裡撞了出來,迎著我露出了笑容,發出讓人不舒服的笑聲,顯然是發現了那張紙幣。他得意地撿起紙幣,隨即向街的另一端快步走去。我尾隨其後,來到了小鎮另一端的商店門口。看上去遲鈍的醉漢此時迅速地付錢買下了一瓶酒,滿足地離開了,來到一個垃圾堆般的死胡同里,開始痛飲。嘴角汩汩流下的酒一滴滴地落在硬幣上——就是從醉漢手裡滑落在地上的硬幣上。
在他喝完的時候,我看到牆角有一個廢棄的路標。我走過去想看看上面的文字,卻忘記這裡是一個會讓風停下的死胡同。
不過,如果上面寫著薔薇街會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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