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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可能是华人世界的唯一曙光

王志安戳破民进党及其追随者民主自由的假面具

(编辑过)
西方国家的脱口秀,并那么多你们想像中的禁忌

前中国央视调查记者王志安最近在整个华人网路社群爆红。因为他以一位中国观光客的身分进入台湾后参加了台湾非常有名的网路脱口秀节目《贺珑夜夜秀》并在其间模仿了民进党不分区立委提名人排名第十六位的身障人士陈俊翰律师参加民进党选前造势活动的样子。王志安认为民进党没有把陈律师排入安全名单,有利用身障之名拉票煽情的嫌疑。节目播出后,引起台湾绿营内部的轩然大波。民进党从国家机器,政党机器到侧翼名嘴,党媒乃至支持者,甚至不少跪舔民进党的中国人上下一心全面出征王志安,《贺珑夜夜秀》的相关工作人员甚至任何与王志安相关的人士。并将任何不愿意彻底否定王志安的人打成中国大外宣,间谍等。贺珑夜夜秀遭到空前压力,被绿营支持者出征的赞助商不得不纷纷撤资。王志安也因此被取消入境许可, 管制五年不得入境,成为罕见的同时被中共和台湾管制出入境的人士。一些民进党的支持者和侧翼更是曝光了王志安在日本的住所,电话,公司相关信息,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日常运作,引发了安全疑虑。王志安因为性格相当固执,对此前的诸多争议言论几乎从未道歉认错,但此次甚至不得不道歉,当然话题性十足。

此事一出,不少人看出了民进党及其部分支持者与中共及其小粉红高度同质化的本质,这恰恰是笔者一直在强调的观点。

笔者此前对王志安并不算熟悉,只知道他是一位流亡日本的记者,偶然间看到过一些他的观点,有一些有些道理,也有不少情绪性的表达,让笔者不敢苟同。但是不管他的观点有多少争议,他的人品到底如何,在民主社会都应该做到不以人废言,不去扯与观点完全不相关的东西。以私德,甚至是不相关的诽谤来斗臭一些人完全是中共的做法。

如果就事论事,要厘清是非,必须讲清楚两大争议点。其一,王志安在脱口秀节目模仿身障人士是否违反普世价值或者触碰任一民主国家的底线?其二,王志安被管制入境是否只是法治的体现而没有任何民进党选择执法,挟私报复的可能?

王志安在脱口秀节目模仿身障人士并不违反普世价值或者触碰西方民主国家的底线

此次事件很多攻击王志安的人言之凿凿地称,王志安在脱口秀节目模仿身障人士并不是他的言论自由,反而恰恰是任何民主国家都无法容忍的红线,台湾当然包括在内。所以绿营并不是针对他,而是关怀弱势,声张正义。并呛反驳的人是不懂民主,不懂言论自由。

尽管这些人讲得有板有眼,但却让长期观看美国脱口秀的笔者目瞪口呆。因为这些人完全不了解西方民主国家,可能仅仅是偶尔看到了一些新闻讲近些年西方的政治正确,就想当然地编造出了一个幻想的底线,以显示这是世界准则,并不是自己特殊。

但实际上,西方的政治正确虽然很多,但其实也分场合。在比较正式和严肃的场合如果模仿身障人士可能会引起争议,但是在一些特殊场合却未必。让很多人失望的是,如果是在美国,脱口秀的舞台基本可以讲是百无禁忌的,从种族歧视到色情毒品再到调侃身障人士,很多台湾人无法接受的话题其实都是脱口秀的常客。这恰恰也是脱口秀文化的特别之处,多数人不会对脱口秀讲求政治正确。当然这些百无禁忌的领域并不只有脱口秀,还有嘻哈音乐等。

以模仿身障者为例,美国知名的脱口秀演员DAVE CHAPPELLE就曾在他的脱口秀节目中模仿过坐轮椅的身障人士,并引来观众哄堂大笑。以在很多场合都是绝对禁忌的种族歧视话题为例,不少脱口秀却能以此为话题大开玩笑,并讽刺政治正确。比如Bill Dawes曾表演过请黑人来骂黑人尼哥的节目。相关的例子很多,相信真正了解脱口秀的人对此并不陌生。

如果套用西方国家的标准,王志安在一个脱口秀节目上模仿身障人士,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脱口秀的精髓本身就是讽刺,幽默,逗人发笑。不管讲什么,好笑就是脱口秀的唯一标准。

嘲讽身障人士也不见得是台湾社会的红线

厘清了国际标准,很多人可能会有不少人辩称这就算在欧美没关系,在台湾就是红线,台湾有特殊的情况。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那么如果有记忆的人可能应该记得。 2018年韩国瑜选高雄市长时带起韩流,引发万人空巷,也聚集了一些不太理性的支持者。当时绿营支持者就把韩国瑜的支持者叫做「喜韩儿」,以嘲讽韩国瑜的支持者是得了唐氏症的智力低下的人群。因为在台湾,唐氏症患者也被称为「喜憨儿」。

乡民百科中,还有如下极端的描述:

不过有一群韩的死忠支持者,不论韩的是非对错以及无所作为一律支持,且这些人大多是中老年、教育程度较低的社会底层人士,常常因一些没有常识的言行举止或与时代脱节而闹出不少笑话,又经常在网路上恶意造谣、出征持不同意见的人,现实中也常见他们做出霸占公共设施、大声喧哗等缺乏公德心影响他人的行为,甚至对他人出言挑衅、恐吓,完全无法理性沟通,水准比以往任何政治人物的支持者都还糟糕,令人相当反感,因此外界取了一个绰号,音似喜憨儿的「喜韩儿」来表达该群人无脑支持韩。

讽刺政治人物在台湾不新鲜,也无人会在意。可为什么要牵涉到唐氏症患者呢?按照如今绿营及其支持者辩护的逻辑,这该不该令人愤怒?这是不是不尊重唐氏症患者?当然是。可是当年韩国瑜声量巨大的时候,这个词在网路上随处可见。当时不少网路节目,亲绿网红都做不少影片模仿韩国瑜的支持者并嘲笑他们,比如蔡阿嘎。但是当时这样的行为从来没有引起很大的谴责声浪,反而大家都觉得好笑,称赞。更不要讲如今府院党,侧翼党媒乃至海外支持者的疯狂谴责声浪了。韩国瑜在2021年中被罢免下台,暂时淡出政治圈。此后蓝营立委吴斯怀坐轮椅也被绿营政治人物和侧翼嘲讽在卖口香糖,做梗图,也没引起谴责声浪。这才多久,难道台湾人的红线就突然画出了一条,叫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模仿身障人士了?更何况,很多人也认同王志安主要还是在讥讽民进党煽情,并不是真的对身障群体有多大恨意。

既然这既不是国际标准,也不是所谓的台湾标准,当然就只剩下民进党标准了。 「绿能你不能,双标党不意外。」因为王志安在节目中表达欣赏柯文哲,痛批蓝绿的倾向。骂国民党是刚好,但你怎么敢骂民进党?你们怎么敢说民进党不代表台湾人?谁给你的胆子?

王志安被民进党政府管制五年不得入境真的只是依法处理吗?

除了不尊重身障人士之外,另一个巨大的争议点是王志安因为以观光签证入台却上了网路节目,因此被民进党政府的移民署裁定违反《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管制入境台湾五年。

根据移民署网站的资料,中国游客以观光客身分入境确实有诸般限制。王志安有可能涉嫌违反第七,八点,非法工作,接受媒体邀请,上电视广播节目。

但是这里仍然有争议。贺珑夜夜秀只是一个娱乐公司萨泰尔娱乐开办的娱乐节目,娱乐公司是否可以被认作媒体?同时,贺珑夜夜秀只是在网路平台播出的娱乐节目,严格来讲并不属于电视或广播,是NCC都暂时管不到的地方。因此,讲王志安违反第八条也有很大争议。另外,王志安在自己的影片中明确表示不收车马费,因此你也很难认定他是在工作。

当然,王志安并不只是上了这一个娱乐节目。他在去年十月份来台时上过绿媒政论节目《年代向钱看》。但耐人寻味的是,这明明是三个月之前的事。如果移民署当时就认为他违法,为什么没有处理而是让他再次来台,在上了贺珑夜夜秀且批评了民进党后在一天之内就以火箭般的速度处理完毕?原因很可能是他在年代是在批评国民党要完蛋,批评中共妖魔化民进党,属于对民进党有利的内容,没必要理会。不然,你很难解释这么多巧合和矛盾之处。

民进党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此次2024总统大选期间,民进党透过台北市信民两岸研究协会邀请了一批海外华文自媒体(都是中国异议人士)来台观选,提供落地食宿招待,而这些人几乎都支持民进党和赖清德。据笔者所知,协会理事长黄先生并不为这些来台观选的自媒体人提供签证服务。但是这些人到了台湾后,也狂上绿媒,为什么没有一个有事呢?比如狂舔民进党的公子沉

有一些不懂台湾法规的人以为针对王志安的规定只是约束中国人的,但事实上类似的法规也一样约束所有非中华民国国民的外国籍人士。任何外籍人士,都不得从事与许可停留矛盾的活动。另外外籍人士除非申请工作许可以工作理由入台,否则上节目领车马费都是违反台湾法律的。

根据《 入出国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条:

外国人在我国停留、居留期间,不得从事与许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动。但合法居留者,其请愿及合法集会游行,不在此限。

除观光、探亲、社会访问、商务、参展、考察、国际交流等无须申请许可之活动外,以免签证方式入境者倘拟从事依国内其他机关法令须经许可之活动,仍须取得许可;倘拟从事传教弘法等须经资格审查之活动,请事先向中华民国驻外馆处申请适当之来台签证。

即使这些自媒体人拿到了所在国护照,以免签政策入境台湾,他们上电视节目领车马费仍然是违法的。因为这已经属于提供劳务以获得薪资或酬劳的活动,而不属于商务活动。因为按照台湾法律的「商务活动」定义,

以获取市场利润为目的所进行和营运之合法商业活动;但不包括在缔约国領域就业及提供勞务以获得薪资或酬勞之活动;

就业服务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雇主聘雇外国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雇未经许可

其罚则也很重:

违反第四十四条或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五万元以上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锾。五年内再违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百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违反第四十四条或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者,除依前项规定处罚其行为人外,对该法人或自然人亦科处前项之罚锾或罚金。

这些人来台观选不可能真的申请工作许可,因为根本都拿不出相关的证明。这些人大概率也是利用观光或者台湾提供给所在国的免签政策入境。参加者之一雪梨奶爸就觉得相关执法行为依据不够清楚,为什么他们和王志安一样上节目,只有王志安违法?

如果雪梨奶爸真的申请了工作许可,也就不会有此疑问。由此可见这些华文自媒体人多半已经触法,至少也该严肃追查,但目前为止民进党政府没有动作,他们也没有任何后果。

过去的经验

有趣的是,此问题并不是第一次产生。早在马政府时代,拿着美国护照免签入境台湾的海外异议人士曹长青就曾多次绿媒《正晶限时批》。也曾有被检举他上节目违法打工疑云,当时的主持人彭文正直接呛回去,最后马政府没对曹采取任何行动,曹长青仍然嚣张地上节目痛斥国民党迫害言论自由。深绿出身的彭文正也证实在国民党执政时期,他主持节目从来没被政府关切恐吓过,但民进党上台后,此类事件却层出不穷。

民进党上台后,曹长青继续不申请工作许可来台上节目,也被民进党的劳动部关切调查。最后,在言论自由的压力下,民进党根本不顾曹长青事实上多次违法的事实,还给曹长青补发劳动许可,对前事既往不咎。

既然在言论自由的高度下,虽有未申请工作许可上节目的事实,针对当时还在节目痛骂国民党的曹长青,国民党选择不执法,民进党选择忽略之前的违法事实补发工作许可。结果来说都算是皆大欢喜。但是王志安面临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就选择性执法,视前例不顾?

退一步讲,就算现在民进党政府突然醒悟了要严格执法,为什么只办王志安,不办那些所谓的自媒体人?

如果说这还不是明目张胆地选择性执法,什么才是选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国家不会是法治国家,因为在法治国家,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王志安被府院党,侧翼党媒乃至海外支持者出征,管制入境不是因为他违反了普世价值,也不是他违反了特殊的台湾底线,更不是因为他违反了台湾的法律。就是因为他在节目上嘲讽了民进党。民进党已经从当年的威权反抗者,变成了和中共高度类似,听不得批评的利益既得者了。所以当年真正有理想的民进党创党大佬,如施明德,如许国泰,如吕秀莲都和民进党渐行渐远。而民进党之所以没有完全变成中共那样的极权政党,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而是因为在宪法的保障下,在选举制度的保护下,他们有所顾忌,他们做不到。可见,制度远比人性来得可靠。

结语

在写此文之前笔者看完了王志安去台湾采访的绝大部分影片。实事求是,王志安录制的台湾相关影片虽然有很多看法非常肤浅表面,也显示他对台湾政治的演变历史并不了解。但是,他的影片对台湾大部分都是褒扬和溢美。他一直称赞台湾是民主自由的社会,这点比大陆要好。他去台北市政府吃饭,也感动了很多不了解台湾的中国人,让他们知道原来民主国家的市政府民众可以随便进出,还可以去吃和市长一样的饭菜。看他影片下的留言,很多人都在赞美台湾,称王志安拍摄的台湾让他们很羡慕,台湾很自由,台湾人很礼貌,政治人物也很亲民。这本来是很好的宣扬台湾形象的影片,很多未有机会到过台湾的中国人曾因为看他的影片而对台湾产生好感。

可以这一切都被民进党毁了,这个民选独裁政府,丝毫不顾体面,发动一场中共式大斗争,先让侧翼党媒冲锋,煽动支持者出征,最后亲自出场用行政机器对付自己不喜欢的人王志安以及不受控制的节目贺珑夜夜秀,大大损害了台湾的民主形象。很多海外华人渐渐认为台湾的民主也不过如此,民进党和共产党,小粉红和塔绿班不过一丘之貉。

虽然绿营支持者在厚厚的同温层中,认为他们代表台湾的主流民意,把一切不和他们一起出征王志安和贺珑夜夜秀的所有人都打成中共大外宣,比如曾经和王志安有过互动的百灵果。某种程度是帮了民进党倒忙。因为贺珑也好,百灵果也好,底色都是深绿的,结果就这样被迫逼到了民进党的对立面。即使他们最后迫于压力道歉,但对民进党的评价恐怕要大打折扣。其实从某个角度来看,另外此次事件似乎也让很多台湾的年轻人看清楚了民进党的真面目,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未来台湾的的浴火重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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