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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靈活就業/新業態與疫情的學術討論摘錄

11月7日,在華師參加了一個關於“疫情下我國勞動就業的新挑戰與社會保障應對” 的學術研討會,與會的學者的分享中有一些有價值、“有趣”的討論點,剛好整理了下分享出來。這裡指的有趣或有價值,並非真的有助於改善勞動者境況,但卻有助於我們從中窺探/理解政府的方向,以及未來對勞動者社會保障的“改造”。

學者多數是從政策/政府角度出發,presentation中討論的問題/事實/結論都是有立場的,我未必能夠從文字中呈現其各自立場傾向,也僅是根據我個人的理解從中演繹,若要引用確切內容,請自行參照學者本身的論文(也可能是內部數據);若引用本文,請credit本文,不予轉載。

社會保障體系的反思

一、何文炯,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1)社會保障的基本方向應該是全覆蓋,而非廣覆蓋。作為基本人權的一部分,社會保障應以全體社會群體為保障對象,而非僅僅是提高覆蓋率而已。

2)針對養老保險的待遇問題,現行的國民基本養老保險體制存在嚴重的問題,不同處境的公民個體所配對的養老系統不同,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遠高於農民基本養老保險,高薪資收入人群養老待遇遠高於一般民眾。養老保險待遇不僅作為一個基本的再生產保障,亦是承擔社會公平、財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而現行製度在此方面是起反向作用的, 即越有錢養老待遇越高,進一步拉大貧富差距。

3)關於社會保障的管理體制創新,一個重要的反思:過去的企業社會保障責任都強調各類社保繳納比例,但問題是,現實中很多企業都是依照最低工資進行繳納,那麼規定繳納比例有什麼意義?而實際上最為關鍵的,應是坐實企業繳費基數,在比例上給予地方一定的靈活性調整空間,才能真正保障社會體系的穩健。

個人感想:何文炯從社會再分配角度思考養老保障體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視角,因為勞動者再生產領域上分配和支持不均,同樣迫使其陷入更深的財富貧困之中,現實的例子就是很多超齡勞動者投身於物業管理、零售、環衛、安保等低端服務業中,而且這一趨勢正在猛漲。

二、岳經綸,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常務理事

1)現行勞動體制的基本原則:一旦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企業要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為工人提供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保障勞工的合法權益。即社會保障與勞動關係的捆綁。

2)社會保障與勞動關係的捆綁的淵源:一個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遺產,舊的勞動保險轉化為新時代的社會保險;二是1990年代的勞動立法和社保改革主要是為了讓富餘的國有企業職工能順利的退出生產過程,不會形成對國企改革的阻力,而不是旨在為市場轉型過程中成長出來的新工人階級,主要是農民工。

3)換言之,90年代的勞動立法和社保改革是後顧的,而不是前瞻的,農民工被排斥在外,因而其使用範圍是狹窄的。

4)由於社會保障與勞動合同捆綁,即便是國有企業,為了在市場中生存,在聘請員工時也極力繞開勞動關係,傾向於採用靈活用工的形式,或者使用勞務派遣。

5)後,由於國企職工數量不斷減少,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基金面臨財務風險,才迫使社保制度擴面,來納入農民工體制。 2007年的《勞動合同法》對此進行強調,對不簽訂合同的企業進行懲罰。

6)責任與問題:由於勞動者就業安全和權益保障的成本全部由企業承擔,政府沒有主動承擔,勞動關係轉向非勞動關係的逆向選擇趨勢從來並沒有被遏制。從《勞動法》到《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障與勞動關係的捆綁關係並沒有解決,勞動立法缺乏靈活性,沒有為靈活就業人員權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形成了一個現實悖論:一方面是先進的勞動立法和完善的職工社保制度,另一方面是大多數勞動者缺乏有效的保護。

7)後果:少數工人不僅就業安全,而且社保權益有保障,而大部分工人既沒有就業安全(靈活就業為主),也沒有權益保障;而企業增加了成本,也缺乏了應有的用工靈活性。

8)原因:一是只有部分企業可以按照法律為職工提供就業和權益保障,二是地方政府基於經濟發展需要,無意認真執行勞動法律,導致勞動者的社保權益得不到保障。

9)針對靈活/平台就業人群的社會保障,可能的方案討論:a)實施強制性商業保險:平台必須為從業人員購買商業保險,並在保障水平和項目上有最低要求;b)納入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統籌管理;c)建立職業傷害保障制度。

10)尋求一種兼顧彈性安全(flexicurity)的保障制度。指的是,把靈活性,特別是公司在僱傭和解僱過程中的彈性,與勞動力的就業和收入保障結合起來的勞動力市場改革,是勞動者能夠獲得福利資格和社會保障,同時提高勞動力市場和整個經濟的活力。

11)改革方向:a)修改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增加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法律的製度彈性和包容性;b)把社會保障與勞動關係脫鉤,為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動權益保障提供法律框架;c)擴寬勞動關係內涵,突破傳統勞動關係對於工作場所、工作時間的規定;d)建立靈活就業人員的行業工會,就勞動權益問題展開集體協商;e)強化平台企業的社會責任;f)整個政府、企業、從業者和其他市場主體在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中的角色;g)創新福利治理。

個人感想:岳經綸的分享有很大的啟發性,尤其是談到,1)社保保障與勞動關係的捆綁問題上,而衍生出來的反向副作用,導致社會保障弱化;面對靈活就業的趨勢,對於未來的法律修改反向,提高“靈活性”的蘊含並非給予企業更多靈活性,而是給予勞動者保障更多的靈活性門檻,而不是拒之門外,非常有思考;2)關於社會保險從歷史上對於農民工的排斥進行溯源,令人恍然大悟。

三、劉軍強,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副院長

1)參保與否:私企中的政治聯繫、企業規模、工會或職代會、社會壓力都與私營企業是否參保正相關;

2)參保比例:政府任職經歷、企業員工數、社會壓力等和私企參保比例呈負相關或者不相關

3)象徵性參保的提出:私企只是像徵性的給部分員工繳納社保,而私企的這種象徵性參保很可能是中國強制社會保險發展遭遇“弱化”的關鍵;其次,私營企業利用象徵性參保,使得表面上達到合規的要求,實際上大打折扣(只給幾個骨幹參保);最後,象徵性參保反映了整個私營部門的參保亂象,按最低工資而不是實際工資繳費、選擇性參保等等。

個人感想:雖然是老研究,而且研究數據是基於中國勞動年鑑的統計,並不全然可信且全面,但指出象徵性參保現象,與我一些個人觀察是相符合的。也可能是這樣的“規則”之下,人社部所宣稱的參保率逐年上漲,甚至2020年報告宣稱的全民醫保參保率達97%也可以理解了。

新業態從業者與社會保障體系

四、席恆,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

1)針對新業態從業者的定義:依托互聯網及其衍射平台,個體及其人力資本與互聯網關聯生產資料(生產商家與用戶、技術生產者與用戶等)結合而獲得生活資料的從業狀態,或者說,在互聯網公共產品平台上從事私人產品生產和服務的人群,包括擁有固定勞動關係的從業者和非固定勞動關係的從業者,後者特指較少受體製或工作時間約束,相對獨立工作,以個體(智力和服務)自由從事某類工作的人群。

2)類型:a)依托互聯網的線上勞動的眾包或分享就業形態,如豬八戒網技能就業、電競選手、網絡主播等;b)依托互聯網的線上+線下結合的新就業形態,如阿里巴巴和拼多多上的淘寶店主、網約司機、58到家的快遞小哥等。 c)為互聯網平台和用戶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就業形態:如區塊鏈技術人員、信息安全測試員、區塊鏈應用操作員等。 ——特徵:依托平台從事勞動。

3)新業態人員面臨的風險:無雇主風險//流動性風險//收入不穩定風險

4)新業態人員面臨的挑戰:養老保險對象確定難題、責任主體確定難題、養老保險模式挑戰:俾斯麥模式和世界銀行1994的三支柱模式?

個人感想:最後三點關於新業態從業人員的挑戰,我認為是很重要的,到底是以僱傭關係還是以國民身份關係確定養老保險對象,而對於養老保障是是雇主責任還是社會責任,這都是沒有被討論的空白,也是未被回應的。

社會保障背後的數據

五、俞文蘭,中國疾控中心職業病研究所研究員、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副主任

1)其提到,針對流水線工人職業安全健康的特點包括,工作負荷重、工作時間長、單調重複勞動、強迫工作體位以及人際隔離。

2)其中流動女工(即農民工中的女性)接觸有害因素比較高,超過50%的女性。粉塵、化學物和噪聲等物理因素仍然是流動女工接觸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大約有35%的流動女工同時接觸兩種以上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3)環衛女職工傷害存在的問題:其中職業傷害率佔比8.01%,傷害人次佔總體比例18.12%,分別為(所遭遇的職業傷害類型及比例):中暑(4.45%)、機動車車禍(4.15%)、跌倒/墜落(2.87%)、非機動車事故(2.37%)、凍傷(1.98%)、動物傷(1.58%)及肌肉骨骼疾病等。

3)過勞死的問題: “我國職業人群的慢性疲勞問題十分突出,疲勞感和倦怠感是職業人群常見的表現。我國60%以上的職業人群存在'過勞死'風險,每年過勞死人數達60萬人,已成為過勞死第一大國。”

個人感想:俞文蘭作為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副主任,真的是提供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數據,一個從未被公開的數據——過勞死。這個問題一直都沒有被公開討論,在現有的政府文件或新聞報導中都沒有任何數據可以參考、或公佈。這也側面看出,中國的高工時是多麼可怕,而政府也對此非常含糊其辭。

六、 劉林平,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教授

1)中國現有家政服務人員超過3000萬,2017年家政行業的總收入2090億元,相比2014年增長82%。

2)量化統計“社會化照料服務需求”結論:a)城鎮家庭“一老一小”社會化照料需求龐大,至少有一種照料需求(或老年人或兒童)平均佔比12.6%,以兒童照料需求佔比為多(7.07%)。 b)社會化照料需求的龐大是因為家庭內部照料資源相對短缺,而不同照料類型的短缺願意不同。老年人照料方面,源於基礎性人力不足(人員結構);兒童方面,為功能性人力資源不足(工作時間等)。 c)不同需求的家庭收入分佈不同:有老年人照料需求的家庭收入偏低,約70%為低和中低收入階層;兒童照料需求家庭收入較高,約50%為中高和高收入階層。 d)巨大需求意味著照料市場蘊藏巨大發展潛力,一是就業、二是產值。

3)政策意義:a)引導行業勞動力轉移,牢牢抓住照料經濟帶來的就業福利。照料服務業,是挖掘第二次人口紅利、優化經濟結構的重要契機。可開發中老年人裡資源、促進再就業具有重要意義,推動失業和下崗女工再就業。 b)推廣家政服務進準扶貧,做好勞動力轉移扶貧工作;c)發展平台經濟,優化雇主與服務人員的匹配效率;d)持續發展社區養老托幼服務,充分發揮社區公共職能。

個人感觸:劉的研究視角是從城鎮家庭出發,背後的潛台詞其實講出了兩個東西,一是,僅有城鎮中產存有的照料需求是被看見的,而來自農村的勞動者,是否也有照料需求並不被考慮,他她們被納入這個體系,在於ta們承擔care provider照料者的角色。那麼工人家庭的照料需求誰來提供?第二個點,照料(care)作為一個社會需求,在其眼中應是一個市場化的產業,是具有巨大潛力和估值的勞動力市場,便於國家用來消化老齡、低技能人口,進一步二次“收割”人口紅利。可是,這裡值得問的問題是,照料作為勞動力再生產的關鍵部分,國家或者資本的角色在哪裡?

重磅級:中國當下勞動關係實踐的思考

七、謝樹興, 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2019年1月離任

1)現階段我國勞動關係實踐面臨的“風險”:a)中美經貿科技領域的戰爭會波及勞動領域的穩定性;b)新冠肺炎對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產生巨大打擊,引發系統性失業,使當下勞動關係更加脆弱;c)在廣東存在意識形態鬥爭向勞資領域延伸,2018年發生在深圳坪山的jiashi事件是一個重要信號;d)勞動領域存在外部勢力的煽動、挑撥,引起的集體行動風險;e)新業態的迅猛發展,讓子彈飛,對現有勞動體制帶來挑戰;f)就業結構的趨向短期化,對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性會帶來影響。

2)勞動關係存在的問題:a)國家經濟發展有差異性,需要改革,但是現行用工製度強調整體性、統一性,全國一盤棋;b)現行經濟活動是多元復雜的,但是我們的勞動基準是統一的,是鋼板一塊;c)高標準的勞動標準,與勞動執法的柔性的權衡,會影響經濟的招商引資;d) “工資天天漲,月月漲” ,已經成為一種思維定勢,現在企業面臨內外變化和困境,這怎麼辦? e)我們一再強調勞動力的靈活性,但是如何維護勞動力市場的穩定性? f)勞動關係與公共服務的需求與供給;g)怎麼看到互聯網經濟和零工經濟的用工問題;互聯網經濟下勞動用工的多元化不可逆轉、不可避免,政府對這個新生事物已經開始明朗—從談龍色變到審慎觀望、沉默是金到主動助力發展。

3)零工經濟中的勞動關係和用工問題,需要回應的問題:a)對零工經濟和互聯網經濟的發展態勢,需要做出一個權威、系統性的判斷,到底是主流還是毛毛雨?才能提出合適的監管方案。 b)釐清平台和從業者的關係。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務關係?經濟上的關係?這一點很重要。我個人的看法就是,不能增加平台的負擔,要讓它能夠健康發展。 c)新業態可否倒逼勞動就業製度的改革?特別是勞動基準和定額的修正和調整,比如最低工時、工資、休息休假、三保辦法、權益維護等等;d)能不能學習西方國家的做法,成立行業工會,但決定不能照搬;e)需要進一步理清,平台發生糾紛發生的時候, 應如何處理?以勞動關係?還是以民事關係?現在平台一旦發生糾紛,勞動者都喜歡往勞動關係上“扯”,來“賺”。

4)構建粵港澳和諧勞動關係協同治理機制的思考—國家的戰略決策,也是改革開放的綱領,必須要有特殊人才吸引和保護製度。應該在現有的三地法律機制下,搞好機制創新這個實驗,最大限度弱化體制的剛性、加強機制的彈性和柔性。建議:a)融合三地所長,完善解決勞資糾紛的機制;b)加快建立大灣區勞動用工與糾紛調處的聯動機制,主要解決管轄劃分、跨境取證、文書互認、裁決、生效等機制;c)加快探索大灣區勞動用工品牌機制(?);d)加快建設大灣區勞動關係公共服務平台;e)建設大灣區勞動用工與糾紛聯合調處平台。

5)關於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問題(2019年中央10號文號召全國開展中國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試驗)廣東實驗:行業勞動工時標準(花都)//行業集體協商(東風汽車行業建立集體協商制度)//打造勞動關係的公共服務產品,研究建立勞動關係和諧指標體系,做了一些實驗

6)和諧勞動關係未來的實際工作存在的八個問題。 a)如何把握“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的具體內涵和外延;b)怎麼打造中國特色工會發展道理和並創造新的維權方式特色? c)怎麼促進勞動力市場靈活性和安全性? d)在構建中特勞動關係中,怎麼發揮優秀中國文化的作用,就是我們的和諧文化,協商協調;e)社會組織參與構建中特勞動關係,有沒有邊界、邊界是什麼? f)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係關係與其他國家勞動關係有什麼區別;g)地區基層黨組織如何發揮作用? h)新業態和大灣區會找到中特勞動關係建設的切入點嗎?

個人感想:謝樹興作為人社廳的高層的“肺腑之言”,可以說非常誠懇,關鍵點“料”很多,自行體會,可以感受政府層次是如何考慮問題的,以及作為勞動者未來的日子,可能並不好過。

疫情與失業問題

八、諶新民,華南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中國勞動關係研究會副會長

1)疫情下的就業問題突出:國家統計局數據,第二季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達到5.7%,特別是大學生失業率高達13.7% 。第三季度稍有好轉,但是形勢維持。

2)“十四五”期間仍然要重點關注就業問題,尤其是大量農民工和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問題。

個人感受:嗯,失業。

九、 鮑春雷,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中國勞動學會副秘書長

1)影響:大量農民工滯留鄉里,市場停滯企業需求下降,防疫物資緊缺;疫情后期,開始擔心失去工作、收入斷檔。

2)數據(6月份針對4萬農民工調查):a)春節後農民工外出務工時間延後,比往年平均延遲兩個月左右。 b)失業和暫不工作人數上升,沒有工作和暫不工作比例(16%)比春節前(7.7%)增加一倍多。 c)工作時間和工資水平較往年出現不同程度下降,疫情后周平均工時為48.5h,相比2019年49.1h下降0.6h。月平均收入從2019年平均4516.52元下降到當前4290.83元,降幅為5%。 d)外出就業農民工近三成在疫情期間曾失去工作,1/4的人仍擔心失業,僅35.4%的工人完全不擔心失業。 e)外出後又返鄉農民工近三成(27.1%)仍然找到工作,9.1%暫時退出勞動力市場,再次外出就業意願不明朗。 f)四成半農民工一個月找不到工作會選擇返鄉,七成以上人員儲蓄僅夠維持6個月生活。

個人感受:個人覺得現實可能更為嚴重。

其他的學術報告有點無聊,也有些完全數據不可信,就不再次一一引用了。該學術會議議程,參見: https://mp.weixin.qq.com/s/lhi0ysIt1qjdbWVV_ZXy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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