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格勒来信
彼得格勒来信

19—20世纪阶级斗争历史文献汇编

蔣黨面面觀之四《論黨的領導問題》

作者:郭博宣來源:《新認識》1941年第5期錄入:綾奈

錄入者按:錄完全文,我對這篇文章的直觀感受是「跟現當代黨政八股文半斤八兩」。本文寫於抗戰時期。蔣黨在嚴酷的階級鬥爭形勢下,為了與八路軍爭奪基層群眾,也注重建設和擴大自己的組織隊伍。作者很自信,或者說,當時的國民黨特別自信,文章開篇就宣稱國民黨長期掌握革命領導權。結合末段來看,這句話不僅是對蔣黨的黨員幹部們說的,也是對自己的另一個敵人說的,隱含的意思似乎是要跟他們爭奪革命正統。但僅僅七年後,蔣黨就拿不出這樣的自信了,只能聲嘶力竭地重複「剿匪」的詞句。

李星按:本文作者郭博宣,生平不詳,從他的文章看,是蔣黨的文宣秀才。本文刊於蔣黨影響的刊物《新認識》,對“黨的領導”問題,予以探討。看完全文,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對如何加強蔣黨的向心力,通篇理解為強化組織:上級要善於領導,黨員要加深自我修養,要有鐵的紀律云云。但唯獨不談思想。回過頭看,本文發表於抗戰中期,正是蔣黨對重新壯大的共產主義力量萬分恐懼,系統性推動白色恐怖的時期。當時,蔣黨發表了《中國之命運》的小冊子,與共產主義展開思想鬥爭。但在本文中,“黨”的作用,卻被看作一個嚴密的傳送帶式的東西,用來“領導”政府和社會。這大概反映了蔣黨自身的思想乾癟,除了依靠反共產主義聚攏起一個有產者抱團反革命的階級基礎,它並無其它可以吸引人的東西。

正如錄入者所說,40年代末期,它只會喊“剿匪”了……


『用自己工作中累積的經驗,去決定步驟;並用自己工作中新得的經驗,去改正錯誤。 』本文的價值即在於此。 ——編者

革命的工作,愈向前發展,愈充實和擴大,則擺在黨的面前的新問題與新任務,亦愈繁重。為了解決這些新問題與任務,黨的領導權必須絕對穩固;領導路線必須絕對正確;領導力量必須絕對充實;領導分子必須絕對健全,因此,領導問題,是今日本黨的最重要問題:

一種集體鬥爭及一切活動,不僅需要它集團內的各部分子,各守厥職,各盡所能,來保證勝利成功,而且需要有健全的組織領導,才能決定他的勝利與成功,譬如一個軍隊作戰,固然每個戰鬥成員的健全與否,關係甚大,而參謀本部與指揮官的好壞,關係更大。

中國革命的領導權,幾十年來,始終是由國民黨掌握著。無論別人怎麼樣破壞,怎麼樣爭奪,但事實終歸是事實,這是不能隨便否定的。本黨幾十年領導革命的結果,自然有他光榮的紀錄。燦爛的中華民國是由我們創造的,寶貴的全國統一是由我們奠定的。壯烈的全面抗戰是由我們發動的,無論別人怎麼樣污衊,怎麼樣篡竊,但是歷史終歸是歷史,這也是不能隨便否認的。然而最後的勝利仍要我們來完成,我們以前的領導力量,仍嫌不足,這也是毋庸諱言的,今後應當如何改進,確需要我們全黨上下,虛心研究,以求竟其全功。

關於黨的領導問題,在本刊的三卷三期已有過評論,現在願意把我個人一得之見,寫出來就教於我黨明達。

原則上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擔任黨的領導工作,是義務不是權利,凡擔任領導工作的人,他的責任,比別人總要繁重,因為他不是僅是服一人之務,而是要服若干人之務,他的成敗,不僅系關係各人的成敗,而係關係某一部分人的成敗,換言之,即是關係黨的某一環的成敗。因此,一個領導人的光榮,不在他獲得了一部分的領導權,而尤在他能完成了一部分的領導工作,否則,他的領導權愈大,他對黨的愧懟亦愈大,明白了這個,大家便不至於為了領導權互爭,為了責任問題互推。

二、在黨的正確路線之下,決定了行動方針和工作計劃,就應當站在明顯堅定的政治信仰上,運用組織的力量,使它見諸實行。我們的政治信仰是三民主義,必須以三民主義作為領導的最高原則,以黨的組織來決定一切,才是正確的領導方針,才能達到我們預定的最後目標。但有些人,看錯了這一點,以為領導機關只要政治上的領導就可以了,實際的工作,不必由領導機關直接負責,甚至有些人以為用自己的社會地位,學術地位,政治地位,以及私人情感,社會關係,就可以領導一切,達成任務,有時不但藐視了群眾的情緒傾向,甚至蔑視了黨的威信與主義的力量,這完全犯了高慢或幼稚的錯誤。須知領導機關不但有責任決定行動的方針和工作計劃,也有責任領導自己的決定之實現,而且人對人的服從,絕不會勝過對他所信仰的組織的服從,因此,加強組織的領導,使他超過政治領導與私人領導,是絕對正確的領導方針。

三、一個善於領導工作的人,對於所要領導的對象,以及工作性質,地方環境,工作時間,必先分析清楚,然後再在黨的總路線之下,正確的決定自己的行動方針與工作計劃,切不可為自己的情感所衝動,為自己的偏見所蒙蔽,或者為眼前的現狀迷惑,以致看不清事情發生的基本原則,趨勢與前途,而反迷離徜恍,無所適從。

中國的社會環境是複雜的,多樣的,若不細心估計,便不能從變化的現象裡,把握發展的本質,因此,我們應用虛心謹慎,誠懇勤勉的態度,蒐集豐富的材料,接近廣大的群眾,事事考究,時時學習,以求經驗的增加,而免錯誤的複雜。

四、抓住中心力量運用靈活方式,也是作領導工作的重要原則。因為無論人、事、物都有他的中心所在,如能把握住他的中心,一切事情,都容易辦,比如一群人,要一個個去領導,不但太不經濟,而且也頗不容易,只要你把握住他的中心任務,叫他在黨的影響之下,能服從你的領導,則其他的人,自然會個個跟著你走,所謂「擒賊先擒王」,便是這個道理。對於工作,也是如此,如果你找到工作的中心,則事半功倍,成功自易,否則,要拿一樣的力量,去應付各種工作,不是徒勞無功,便是事倍功半,不然就是你要緊的,或次要的工作做得很好,而主要的工作反毫沒成績,這是領導工作時,最要不得的拙笨辦法。

問題的中心是找到了,但領導的方式,必須靈活。對於不同的人、事、地,就得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態度,公式主義、教條主義、抄襲主義,都是要不得的。因此,我們要用自己工作中累積的經驗,去決定步驟;並用自己工作中新得的經驗,去修正錯誤。

有些同志,常常不能把理論原則和實際情況聯繫起來,反而把理論與實際分離,弄成呆板的公式,套在一切不同的工作上面,不但減少了工作效率,有時反會造成工作上的嚴重錯誤。

明白了這些原則,我們現在要討論本黨領導的工作,過去的情形如何?將來的方針應當怎樣?

先就黨對下級和黨員的領導而言

本黨以往的領導工作,只是書面的指示和督促,卻未能從實際上監督推進,使從上而下,逐級的聯貫起來。因此,中央不熟悉各地方的情形,各地方不明白中央的意志,逐致一切工作計劃都無從貫徹。

中央以往對於地方黨部的工作,本來條分縷析,都有明白規定,如:民國十七年有「下層工作綱領」以七項運動為其目標。十九年有「訓政時期黨務工作方案」,以地方自治及四權訓練為工作指標。二十二年有「地方自治指導綱領」,二十三年有「縣黨部推進社會教育,合作事業,保甲運動等六個月工作試行計劃」,二十五年有「調整各省市黨部組織及工作方案」,仍以地方自治為共同努力中心,抗戰以後,復有「非常時期各級黨部工作人員及黨員工作綱要」,以及「非常時期黨員信約」。可是,各級黨部的成績,恐怕沒有一個能夠達到預期的任務。這就是因為上級黨部決定方案的時候,只求立法技術上的完善,或憑一時主觀的設計,卻不顧下級幹部的客觀條件與消化能力。事後也不嚴密考核,按成績定其獎懲,有時僅憑下級黨部的浮濫捏報,「合行准予備案」。以不了了之。實際上各種方案,除了各級黨部的干部和錄事,輾轉謄錄,曉其大略外,別的黨員,恐怕根本沒有看到,這樣形式、空泛、不負責任的領導方式,怎麼會發生領導作用。

在實行黨的任務的時候,領導實行任務的干部,是具有決定成績的作用的,同時對於各級幹部的政治觀點,中心思想,工作能力,工作經驗以及他與民眾的聯繫,與社會的關係,都應當有經常的監督與考查,以求熟悉自己的干部,而推動既定的工作。可是我們黨內,往往有擔任工作十幾年的干部,與上級黨員的負責人,始終沒有見過一面,面孔都不認識,本質如何能夠了解?

這是本黨以往領導工作上,很明顯、很粗淺的第一個缺點。

一個黨員,應當視黨的休戚為本身的休戚,視黨的成敗為本身的成敗。這是天真地義的真理,但是要養成這樣正確的觀念,最要緊的要提高黨員的組織意識,叫他視黨部如家庭,視同志如手足,生命貢獻於黨,生活溶合於黨,自然什麼時候,也不會與黨脫節。但是,要做到這一點,也必須黨的領導人,視黨員如家人,愛護他,體諒他,用其所長,補其所短,解其困躓;計其福利,大家才能水乳交融,膠漆相結。

可惜,我們的黨,以往只有私人的相互維繫,只有派別的分歧領導,上上下下相互敷衍,相互利用,而組織的意識反消蝕得無影無踪。

這是本黨以往領導工作上第二個缺點。

領導工作的最大作用,是要大家,意志統一,力量集中,朝著一個共同的目標邁進,然而要達到這個目的,必須有一種力量,能夠抵制和克服一般人:易散慢,易動搖,不堅忍,不團結,不一致的最壞習氣。

惟有鐵的紀律,是戰勝這種壞習氣的銳利武器!

因為所謂紀律,就是黨員服從黨,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領袖。而且是自覺、自願、自動的服從。

可惜,我們以往因為領導無方,以致廢弛了紀律;因為紀律鬆懈,而致削弱了領導力量。

這是本黨以往領導工作上第三個缺點。

今後的建設方面,我覺得只要我們能夠根據前面所提出的幾個原則和幾個缺點,努力改進,則消極的建設,可以得到相當效果。關於積極的建設,則應注意下列各點:

一、加強黨的組織:正確的領導路線。還須在組織上保證他的實現,正如一個軍隊,如果他組織散漫,不論他有如何賢明的領導官長,恐怕也要在散漫中,消弱了他的領導力量,尤其中國這樣的散漫社會,養成了大家的散漫習氣,假若不先從組織上入手,強化了黨員的組織意識,領導工作,實在不容易進行。比如黨員移轉報到,這是一個黨員應當履行而且極容易履行的手續,然而因為大家沒有重視組織的觀念,行止儘管變動,卻從來不去注意這個問題,大家都成了沒有組織的游離黨員,領導工作,何從實施。自然我們也不能忽略領導與組織,有相互連帶作用,但我認為組織應先於領導。

二、嚴格訓練負領導責任的干部,在領導工作中,負領導責任的干部人選,是決定成敗的重要因素。我們的黨,有光榮的革命歷史,有偉大的領導原則,有英明的最高領袖,然而我們的領導工作,偏做得沒有成績,這期間中下級領導幹部不得其人,恐怕是最重要的原因。本來一個人,不能天生就是領袖人才,也不能天生來就是尾巴壞子,必須你有超人的道德和能力,有指導人的熱情與精神,人家才會景仰你,服從你,自己也才願意以服務的態度,助人的性質,去領導人。然而良善的道德,堅強的能力與偉大的熱情的抱負,一方面須要自己修養,同時也須要黨的培養,我們的黨,以往忽略了這些,今後務必注意起來。

此外注意黨員的成分,加強黨員的教育,都是黨的領導工作上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假使「黨員入黨以後,信仰主義與實行主義的情形如何?服務精神和工作成績如何?經驗能力有無長進?對於革命有無貢獻?既沒有認真調查,又沒有嚴格考核……要求黨員熱心工作,負責向上,如何可能?」(總裁語)老實說,如今日的若干黨員,入黨後連三民主義沒有看過一遍,黨也不設法指導教育,自然他對黨沒有認識,不願意接受黨的領導。黨員的本身如此,在社會上如何會發生酵素作用,擴大黨的影響?黨的領導工作,又如何能以推動?

就黨對於政治的領導而言

我們是實行三民主義的國家,「我們的政府是由黨產生出來的,黨是政府的一個靈魂,政府完全要黨來指導,要黨員來擁護扶助,才能實行我們黨的政綱,發揮我們黨的效力!」(總裁語)所以,黨治時期,由黨來領導政府,是應當的,合理的。但我們要認清的事:(一)黨領導政府的目的為何? (二)黨領導政府的方式應當怎樣?

就目的來講,我們的黨所以命令政府,指揮政府,是要政府發生效力,實行黨的主義和政策;並不是說我們的黨拿到了政權,我們的黨員就應該得到很大的或相當的權利,就應該做官,就應該在政治上無條件的享有特殊地位。但是我們也不能因為是黨員,就不應做官,如果我們的黨員,有政治經驗,有政治抱負,為了推行黨治的順利,政治上有了機會,應當盡先任用黨員。然而過去黨員和政府的人,都犯了認識不清的錯誤,在黨員來講,他認為現在是黨治,是國民黨的政權,凡是國民黨的官員,都應當掌握政權;但政府中的人又認為:總理說過,以黨治國,是以黨義治國,不是以黨員治國,黨員應當以服務為目的,不應當以奪取為目的,「衙門重地,黨員不得擅入!」連黨員中,以往也有這思想,我認為這都是沒有認清黨治的意義和目的。過去黨部與政府的摩擦衝突,也是這種思想在從中作祟。

就方式來講,「必須使政府黨部完全打成一片。這就是說,將黨的力量,容納於地方上各種固有的政治和社會機構之中,而政府依據法令來運用此等機構而發揮其力量」。 (總裁語)黨部不應當隨便乾涉政府的工作,政府也不應當任意排斥黨員於各種事業之外;但是過去的黨政關係,正是犯了這種錯誤,黨部的同志認為既「以黨專政」,則一切政治措施,都應當聽從黨部的指導,設若政府一切自作自為,黨務工作即毫無內容可言:相反的,政府人員,則以為黨部的工作僅是協助政府對民眾作有效的宣傳,若妄談政治,便是牽制政府。

歸納起來,黨部想用直接指導的方式,去領導政府;政府則用表面敷衍,實際拒絕的態度,去應付黨部。在這樣明爭暗鬥的情形之下,黨政關係,便成了極不協調的病態現象。這種錯誤的原因,在黨部方面,是民國十五六年前,共產黨在黨內所遺留的左傾幼稚陰謀,沒有澄清,在政府方面,是幾十年來封建勢力在政治上所留的官僚餘孽沒有洗盡。

幸而我們的黨,自從總裁提出改進黨務與調整黨政關係辦法以後,黨政關係,已經有了正確的分界,以後只要各級黨政機關,切實遵照去做,黨政關係,當能妥善調整。

就黨對於民眾的領導而言

領導民眾和領導黨員及政府,其間迥然不同,因為本黨的黨員和黨治下的政府,對於黨的路線和決議有服從的義務和一致執行的責任。在黨內工作時,關於黨的任務和策略,只要向每個同志解釋清楚就夠了,領導政府也是一樣,只要政府的官吏,明白了黨治的意思和自己的職權,對於黨的決議和主張,即應當很忠實的執行,至於帶有封建氣味的官僚,那卻又另當別論。惟有領導民眾工作,其對像是:社會的、政治的、文化的……水平各不相同的千百萬廣大群眾,因此領導的方法,要復雜得多,曲折得多,變幻得多。

領導民眾的工作,雖然比較困難,但總裁卻指示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原則,他說:

「對於就業於公私各機關與生產集體,民眾團體的黨員,分別組成黨團而運用之,並得舉行黨團會議,使各個黨員秉承黨部的決定和指導,對各項法令的推行,與一切社會生產公共事業的促進,率先努力,以為表率,從工作上取得真正領導地位,同時用種種方法影響其他份子,使同趨積極。」

的確,如能以自己的道德,學問以及工作成績,吸引起了群眾的信仰,再把革命理論印入了群眾心中,其力量是偉大的,因此,在群眾中獲得精神上和政治上的信任,是領導群眾工作的重要技術,也是總裁對我們指示上的主要意義。為了達成這種任務,我們的領導方法應當是:

一、領導人必須深入到各種環境和人民中去,考察各種實際情形和民眾的情緒與傾向。假如黨的決議和主張是正確的,而民眾不能接受時,必須用誠懇的說服辦法,以達到我們的目的,假使黨的主張和政府法令,有時與實際情形鑿枘時,也必須明白了癥結所在,提供黨與政府,可能的修正。切忌用站在民眾之上或民眾之外的態度與辦法,去領導群眾。

二、領導民眾的態度不但要誠懇,領導民眾的心地更要光明,若存了利用民眾的心理,而運用煽動的方式,那是絕對不正確的領導方針。共產黨歷來為了鼓勵民眾,常是把自己的口號唱得很高,把民眾的情緒激烈得很熱,但結果一切的諾言,都是不兌現的支票,這樣的民運工作,其基礎是建築在泥沙上面,不管當時的情況如何熱烈,結果也不過曇花一現。三民主義的民運方針,歷來不採取這種手段。

三、領導民眾幹部的問題,是領導工作中的基本問題。其人選應當從民眾中培養出來,才是最合理的辦法,因為他來自民間,才了解民眾的痛苦,才有親近民眾,為民眾謀福利的熱忱。選拔西服革履,長袍馬褂的先生,去領導民眾,有時總難免物非其類,一切流於隔閡。

四、為了爭取廣大的群眾,到我們的革命戰線上來,我們不但要成立各式各樣的群眾組織,更應當善為運用。不過應當於舊的組織中,灌輸新的內容,於舊的軀殼中註入新的生命,最忌將新舊組織,形成對立形態,有意無意的發生摩擦。

此外還有一種重要的領導工作,那便是思想領導,這個問題,在今日全國承認服膺三民主義的時候,應當是意志集中,目標一致,用不著再來注意。可是,野心之流,儘管表面上宣言,願為三民主義之實現而奮鬥,但事實上仍想盡了方法去曲解,用盡了力量去混淆,總想把思想界仍鬧成黑漆一團,好在那裡混水摸魚。這樣的局面,仍需要三民主義的忠實信徒,對我們的主義研討,發揚,以便以理論克服理論,以真理打擊邪說。

我們檢討了本黨以往的領導工作,的確發現不少的缺點,需要改進,不少的地方,需要建設,但我們應當認清:「黨員的奮鬥,是和軍隊的奮鬥一樣,軍隊奮鬥的時候,如果司令官的命令,一時不對,當兵士的都要服從,照原命令去共同前進。若是都能前進,或者將錯就錯,也能打勝仗。如果一部的軍隊,看出了命令不對,便單是首尾不能相顧,自亂陣線,便要被敵人各個擊破,全軍就要覆沒了。」(總理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閉會詞)這是我們對於黨的領導,應有的態度,至於對於黨外,我們則應以克制的方法,在工作上盡量改善方式;以競爭方法,在同志間設法督促工作,以鬥爭的姿勢,與敵人努力爭取領導!

三十、六、十一,於南泉。

(1941年6月11日)

CC BY-NC-ND 2.0 版權聲明

喜歡我的文章嗎?
別忘了給點支持與讚賞,讓我知道創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載入中…

發布評論